第 十五 章
提要:1 男人身患漏症的不洁净。13 他们的洁净。19 女人身行经患漏症的不洁净。28 她们的洁净。
1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
2 “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身患漏症,他因这漏症就不洁净了。
漏症。指排出血水等体液。
本章讨论男人和女人的各种不洁,不涉及道德上的过错,但会给人和与接触者带来污秽。这种污秽有些是在生活的自然过程中发生的,如妇人“在经期”(第25节),“行经”时(第19节)或男人睡觉“梦遗”(第16节)时的污秽。我们可以推断,这里所提到的其他污秽也不是因为犯罪,而是人体的正常功能或异常状况。
3 他患漏症,无论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洁净。
本章提到六种状况:一,男人的漏症(利15:2-15;参利22:4;民5:2)。二,男人的梦遗(利15:16,17:参利22:4;申23:10,11)。三,男女交合(利15:18;参出19:15;撒上21:5;林前7:5)。四,女人行经(利15:19-23;参利12:2;20:18)。五,男女不合时宜的交合(利15:24;参利18:19;20:18)。六,女人的漏症(利15:25-30;参太9:20;可5:25;路8:43)。
4 他所躺的床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也为不洁净。
5 凡摸那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6 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7 那摸患漏症人身体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8 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9 患漏症人所骑的鞍子也为不洁净。
10 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1 患漏症的人没有用水涮手,无论摸了谁,谁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2 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13 “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为洁净自己计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洁净了。
14 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来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把鸟交给祭司。
第3节的注释所列的第一和第六种,系身体的异常状况,需要献祭;其他状况则不用献祭。所指定的祭物是最小的动物:一只鸽子或雏鸽为赎罪祭,另一只为燔祭(见第29,30节)。
15 祭司要献上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16 “人若梦遗,他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全身。
17 无论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
18 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澡。
19 “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20 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
21 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2 凡摸她所坐什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3 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
24 男人若与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秽,就要七天不洁净;所躺的床也为不洁净。
25 “女人若在经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经期过长,有了漏症,她就因这漏症不洁净,与她在经期不洁净一样。
26 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为不洁净,与她月经的时候一样。
27 凡摸这些物件的,就为不洁净,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8 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计算七天,然后才为洁净。
29 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给祭司。
30 祭司要献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洁,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
31 “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
凡受到这种玷污而来到圣所的人会给圣所带来污秽,尽管个人的污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出于自然而不需要献祭的。这些规定说明上帝对人健康和卫生的关心,同时也强调圣物的神圣性。仪文性的污秽象征道德的污秽。在摩西的律例中,真实的犯罪与不洁之间区别是十分明确的。
上帝恨恶罪恶。祂曾目睹罪恶的起源和蔓延。祂知道罪是什么,也恨恶一切的不洁,尽管这不一定被称为罪。上帝对罪和不洁加以区分,没有把不洁视为道德上的过错。但上帝也要让人们知道,一切的不洁都是祂所不喜悦的。我们应该记住这个教训。上帝要求我们圣洁。祂要求我们清洁;祂要求我们要为人谦虚,不要使自己的感官麻木,以致听不清祂的声音。
32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而不洁净的,
33 并有月经病的和患漏症的,无论男女,并人与不洁净女人同房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