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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22--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二 章

提要:1 处于不洁净的祭司必须回避圣物。6 他们如何洁净。10 祭司家中哪些人可以吃圣物。17 祭物必须是没有残疾的。26 祭物的年龄。29 吃感谢祭的条例。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所有在帐幕中服务的人都必须完全洁净,不论是仪文方面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如果祭司不洁了,就要小心避免触摸或靠近任何圣物,包括与圣所崇事有关的一切事物,如坛及其器具,百姓带到祭司那里的供物。如果有人违规,就要从耶和华面前被剪除,即不得从事帐幕的崇事。

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4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作:人),或是遗精的人,

  祭司所遭遇的大多数不洁可能都是临时性的。被排除在圣所之外也只是到晚上为止。但患大麻风或漏症的人却要排除在外直到重新被定为洁净时,不论时间有多长。他们在隔离期间,和其他祭司一样得到供养,但不能吃被献之物,因为那要担当罪孽。

5 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

  上帝规定所有在圣所中服务的人都必须绝对的洁净。如果祭司摸了爬物或不洁净的人,就必须沐浴,到第二天才能供职。

6 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日落是一天的结束。帐幕的门要关闭,不再有崇事了。因此一个祭司如果不洁净到晚上,他要到第二天才能供职。

8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

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祭司必须始终避免吃不洁之物,以及被撕裂或自死的动物。凡故意违规者,必“因此担罪而死”。

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祭司及其家人日常的食物主要来自百姓的供物。希伯来奴仆及其家人被视为家庭的成员,因此可以吃“圣物”。出嫁的女儿与丈夫生活在一起被视为属于另一个家庭,所以不能吃圣物。

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无权吃圣物的人如果无意中吃了圣物,他就干犯了“耶和华的圣物”,必须按利5:15,16的规定办理。一个祭司要始终注意不要违犯这一规定。例如已婚的女儿可能回父家探访,回家时带走一份食物。如果这是“圣的”,她就无权吃。一个客人可能应邀请与祭司的家人一同进餐。单独给客人预备一份饭食可能很不方便,因此就让客人从普通的饭食中选择。如果他或主人弄错了的话,就违了规。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寄居的。就是住在希伯来人中尚未归化的人。寄居者可以带供物来,但却不象以色列人那样可以接近祭坛。祭司接过祭物并为他献祭。这样的供物必然是甘心祭。利1:3的规定当然适用。

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

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21 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

  承诺献祭给耶和华,就成了一个的愿。次等的祭牲不蒙悦纳。它必须在各方面都完美的。这对于以色列人和寄居的都适用。

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如果所献的是甘心祭,而不是特许的愿,那么献祭者带来 “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祭牲也是可以的。这样的礼物往往是穷人所献的。可能断了一只角,或者腿上有残疾,或皮上有疤。这些缺点不影响它的食用。

24 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指意外受伤的牲畜。故意伤害牲畜似乎是禁止的。

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上帝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指百姓所带来的祭物。祭司是以此为生的。

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新生的牲畜马上当作供物是不蒙悦纳的(见出22:30注释)。除非有特别的说明,供物的年龄是没有上限的。基甸曾献一只七岁的公牛(士6:25)。

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母和子不能在同一天宰杀。这条规则似乎与禁止从鸟巢中连母带雏一同取走的性质相同(申22:6),可能是为了教导以色列人对不会说话的动物也应仁慈和怜悯。异教的仪式可能就有上述不仁的做法。这条禁令是不言而喻的(见出23:19注释)。

  善待动物的原则至今依然适用。我们不要无谓地杀戮。要体会创造主对田野和林间生物的柔情和关爱(太10:29)。就连小孩子都厌恶人们对他们宠物的伤害。让我们不要丧失童年时代的测隐之心。任何形式的残忍都应使我们反感。但愿医生不要对他人的痛苦麻木不仁。但愿传道人不要忘记人性的软弱,以及需要同情胜过需要责备。

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第29和30节重复了利7:15的指示。

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31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33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上帝。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