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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06--SDA圣经注释

第 六 章

提要:1 拿细耳人的条例。22 祝福百姓的方式。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

  不论男女。我们很少有女拿细耳人的记录。她们也应该满足对于男人的条件。如果一个女子受父亲或丈夫的支配的话,他们都有权解除她所许的愿(民30:3-5)。参孙的母亲不喝酒,暗示着她可能许了临时的拿细耳人之愿 (士13:4,5)。

  许了特别的愿。参民15:3,8;利22:21;27:2。

  拿细耳人。希伯来词根的意思是“分离”,“献身”,或宗教礼仪上的“奉献”。名词nazir的意思是“献身”,“冠冕”(作为献身的记号),也指献身的人。其全称“归上帝作拿细耳人”(士13:5,7)指完全献身上帝的人。

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

  清酒。指葡萄酒,是一种常见的饮料(创14:18;27:25;士19:19;撒下16:2;摩5:11;9:14等)。

  浓酒。指一般含酒精的饮料;,葡萄以外的原料酿制的。希伯来词根的意思是“喝醉”,喻指毁灭(赛49:26)。值班的祭司(利10:9)和拿细耳人(见士13:4,7,14)不准喝清酒和浓酒。首领和其他担任要职的人也不宜喝酒(箴31:4)。所有其他的人在饮酒的问题上都要谨慎(箴20:1;23:29-33;哈2:15)。

  醋。是用次等酸酒酿制的酸味产品。一般人用水稀释以后用作廉价的酒。

  葡萄汁。指新鲜葡萄所榨取的饮料。

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核”和“皮”的原文在《旧约》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其含义不确明。

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不可用剃头刀。不剃头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参孙(士13:5;参民8:7)。这一指示出现在所有与拿细耳人有关的经文中。因为长发是献身给上帝的标志(见利21:5;士13:5;16:17;撒上1:11)。

  日子满了。见徒21:24,26。

  发绺。献身之拿细耳人的标志(见士16:17)。

6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拿细耳人不可摸尸体,与死人同处一室,或送尸体到坟墓(民19:11-16)。同样,大祭司也不可接触死尸(利21:11)。死尸直译是“死人的灵魂”(见民5:2和创35:18注释)。 参孙没有遵守这条吩咐(士14:19;15:8),也没有遵守其他的吩咐。

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上帝的凭据是在他头上。

  他的父母。这条命令也适用于大祭司(利21:11),但不适用于协助他的祭司(利21:1,2)。

  离俗归上帝。指作为他冠冕的未剪过的发绺。该词汇在出29:6;39:30;利8:9;21:12;撒下1:10;王下11:12;代下23:11;诗89:39;132:18;箴27:24;亚9:16中译为“冠冕”。

8 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沾染了。是因死尸而引起的,而不是出于拿细耳人的故意。即使是无意或“隐藏的”罪也视为严重的罪(诗19:12;90:8)。

  剃头。头发既被玷污,就要处理掉。这里没有说如何处理。古代其他民族的做法是把被玷污的东西埋掉。

  得洁净的时候。涉及弹洒含红母牛之灰的水(民19)。

10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两只斑鸠。被不洁之物玷污的人也献上这廉价的祭物,来代替贵重的祭物(利5:7;12:8;15:14,29)。因接触死尸而玷污的非拿细耳人不需要献祭(民19:19)。

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

  赎罪祭。其目的是除去污秽。献赎罪祭的场合是祭司就职时(出29:1,14;利8:2,14),利未人就职时(民8:8,12),像这里的仪文污秽(利12:6,8;14:19;15:15)和给物品分别为圣时(出29:36;利8:14)。

  燔祭。再次表示奉献。

  因死尸而有的罪。即沾染仪文的不洁,得罪了上帝,因为他没有足够谨慎,避免与尸首接触。参考基督对心灵清洁之重要性的强调(可7:18-23)。

  使他的头成为圣洁。他恢复了拿细耳人的身份。在剃头并重新献上头发以后,他重新履行所许的愿。

12 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另选。恢复了洁净之后,要求他重新开始守整个拿细耳人之愿的时期。

  公羊羔。“赎愆祭”是针对罪愆的。其目的是承认罪愆(参利5:15)。

  要归徒然。他守拿细耳人之愿的日子会因玷污而失效。

13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

  离俗的日子。日子有长有短。但圣经里拿细耳人的例子都是终身的,如参孙(士13:5),撒母耳(撒上1:11)和施洗约翰(路1:15)。

14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将供物献给。许愿的日期满了以后,他要回到正常的生活方式中去,所以要献赎罪祭。赎罪祭通常献在燔祭之前。其目的是赎他在许愿期间所可能犯下的任何疏忽。

  平安祭。该词的希伯来词源不明,可能与表示“平安”或“赔偿”的词有关。这是快乐的场合所献的祭,是感恩之祭。敬拜者要吃掉部分祭物。

15 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就是与第14节燔祭和平安祭同献的细面谷祭和奠酒;赎罪祭不需要素祭或奠祭。

16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祭司要将供物带到坛前。

17 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

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剃头是在被杀的平安祭旁边完成的(参利3:2)。头发丢在会幕门口(出40:6)的坛上献祭的火中。头发奉献给耶和华;所以要烧尽,避免玷污的危险。

19 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

  已煮的……前腿。把煮熟的前腿拿在手里。

  在他手上。原文是放在拿细耳人的手心(见出29:24;利8:27)。

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摇一摇。祭司把拿细耳人的供物摇一摇,所得的份要超过其他任何的供物,因为“已煮的前腿”是外加在已经分配给他的右腿上的(见利7:30-33)。

  为圣物,归给祭司。指第19节所提到额外的煮前腿。拿细耳人大概在离开祭司以后才吃祭物。

  可以喝酒。可能指将来;他现在可以与其他人一样自由生活了。“酒”字与第3节的相同。

21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如果财力允许,没有律法禁止拿细耳人献上额外的燔祭和平安祭;但赎罪祭只能献一次。

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3 “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

  暗示当着全体会众宣布福气(见利9:22;申21:5)。

24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

  这是长寿,幸福,免于损失和犯罪的双重福气。

25 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

  脸光照。指“发光”,“包围在荣光中”(见撒上14:29;拉9:8;箴4:18;赛60:19)。

  赐恩。指各种恩惠和体谅。对于罪人来说,没有什么上帝的品性比祂的恩惠更宝贵的了。

26 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仰脸。参诗4:6。如果耶和华掩脸的话,人类就要绝望了(申31:17,18;伯13:24)。如果祂向人变脸,死亡和毁灭就会临到他(利17:10;诗30:7;34:16;44:24,25;104:29)。

  平安。参赛26:3。希伯来原文意是“一致”,“完全”。

27 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奉我的名。上帝亲自显明了祂的名(出3:13-15;6:3)。祂的名无比神圣(出20:7;33:19;34:6,7)。

  希伯来文的“名”具有许多极其有益的含义:见“留名”(赛55:13)。还有些经文显示了上帝的名与敬拜祂的场所之间的关系(出20:24;耶7:10);以及与祂所显示之品格的联系(摩9:6)。“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的基本教训就是他们是上帝的产业,是专门属祂的(见出19:5注释),并与祂有亲密的交往(见申28:10;耶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