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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22--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二 章

提要:1 祝福和打发两个半支派的人回家。10 他们在回去的路上筑了一座祭坛作为见证。11 以色列人生气了。21 他们把事情解释清楚了。

1 当时,约书亚召了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来,

  当时('az)。 说明事情的发展始于某一时间,紧接着上述的局面,就是第二十一章所记把城邑分给利未支派以后。句子的结构似乎暗示那两个半支派打完仗并没有像有些人所想的马上回去,而是等到12个支派的土地全部分配完毕,利未支派得了城邑以后。

2 对他们说:“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遵守了;我所吩咐你们的,你们也都听从了。

  第2和3节回顾了1:16节的应许。约书亚在第五节的吩咐回应了他自己当初从上帝那里所领受的应许(书1:7)。在第23和24章所记载约书亚临终前对以色列人的遗嘱中又重复了这些话。

3 你们这许多日子,总没有撇离你们的弟兄,直到今日,并守了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你们当守的。

  见书11:18注释。以色列人化了六七年时间征服了迦南。这两个半支派为了履行自己对弟兄的承诺(书1:12-16),已经离家很久了。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的弟兄。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期的征战中,除了约瑟的支派提出要求以外(第17章),没有抱怨的声音记录下来。这与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时不断的埋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以色列人在征战,胜利和运动的过程中得到了满足。如果今日的教会能积极推进有每一个成员都参加的布道运动,抱怨,批评和牢骚就会显著减少。

4 如今耶和华你们上帝照着他所应许的,使你们弟兄得享平安,现在可以转回你们的帐棚,到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在约但河东所赐你们为业之地。

  这时百姓可能已经在他们所占领和建造的房屋中定居下来(民32:17)。作者在本节用了“帐篷”,只是对旷野漂泊时住所的习惯称呼而已。这个词在很久以后依然使用。

5 只要切切的谨慎遵行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你们的诫命律法,爱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诫命,专靠他,尽心尽性事奉他。”

  切切地谨守遵行。本节的内容与申6:5;10:12;11:13,22;30:6,16,20等节十分相似,说明这些话当时已经记录下来,所以约书亚就可以采用。他对这些话非常熟悉,所以说出与他的前任摩西几乎一样的话。约书亚用属灵的劝勉和警告打发那两个半支派回去。他们唯一的保障在于严格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

  专靠他。在诗119:31中译成“持守”。有牢固的意思,故意为“抓紧”。

6 于是约书亚为他们祝福,打发他们去,他们就回自己的帐棚去了。

7 玛拿西那半支派,摩西早已在巴珊分给他们地业。这半支派,约书亚在约但河西,在他们弟兄中,分给他们地业。约书亚打发他们回帐棚的时候为他们祝福,

  不要以为本节是约书亚对玛拿西半个支派又一次单独的谈话。这只是一种重复,是《旧约》作者,特别是约书亚的普遍特征。一个现代的作者可能只是提到他所说过的话,但犹太的历史学家在认为有必要时就进行重复的叙述,为了说清问题。例如约书亚四次提到利未人在全地没有产业(书13:14,33;14:3;18:7),四次提到玛拿西支派分成两半,住在约旦河两岸(书13:7,8;14:3;18:7;以及本节)。

8 对他们说:“你们带许多财物,许多牲畜和金、银、铜、铁,并许多衣服,回你们的帐棚去,要将你们从仇敌夺来的物,与你们众弟兄同分。”

  那些留在巴勒斯坦东部保卫家园,重建城邑,看护牲口的人应该分享战利品。这是上帝原来吩咐的(民31:27)。后来大卫又这样教导他的百姓(撒上30:24)。

9 于是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从迦南地的示罗起行,离开以色列人,回往他们得为业的基列地,就是照耶和华藉摩西所吩咐的得了为业之地。

  本节说明了两个半支派是在一些支派分到了土地,以色列的总部迁到示罗以后才被打发回去的。如果不是等到那时,他们可能在吉甲就被打发走了。这证明他们是留到了土地分配结束。

10 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到了靠近约但河的一带迦南地,就在约但河那里筑了一座坛;那坛看着高大。

  靠近约旦河。有人认为这是指约旦河上游东岸的富饶地区,可能在约旦河蜿蜒的河道边肥沃的草场上。约旦河在加利利湖到死海的104公里直线距离中,蜿蜒延伸了320公里。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本节的叙述。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用“吉甲”代替“靠近”。这是各支派过约旦河最理想的地点。经过吉甲的道路一直通往流便和迦得支派的境界。如果他们从北边的约旦河上游过河,他们还得走一百英里左右。还有一个可能的过河地点是亚大玛,但这条路线对于流便和迦得支派的返回不那么直接。所以这些支派是从吉甲回去是最合理的(见《先祖与先知》518页)。他们到了靠近约旦河的地方,在离约书亚立石不远的高地上建了一座祭坛。但也可能在河的对岸(见11节注释)。

  迦南地。有人认为这是在约旦河西岸,但未经证实。

  看着高大。说明这座祭坛非常高大,从远处就能看到。这说明这座祭坛只是一个标志,不用来派献祭等用途。但它是模仿会幕门口献燔祭的祭坛建造的,以证明约旦河东的两个半支派也是属上帝的以色列的一部分。

11 以色列人听说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靠近约但河边,在迦南地属以色列人的那边筑了一座坛。

  一座坛。根据第28节,那是模仿上帝所指示以色列人燔祭坛的样式建造的。

  那边。希伯来文mul 的意思是“前面。”在大部分地方也是这样译的。就方向而言,前面代表东方,右面是南方,左面是北方。如果本节也是这样,那就是指迦南的东部入口,或约旦河东岸。

  迦南地。与第十节的“迦南地”一样。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均为 “吉甲”。

  靠近约旦河边('el`eber )。直译是“过去”。`Eber 意为渡口或通道。这似乎证实了最有可能过河的地点(见第10节注释)。该词还有“穿过”的意思,所以无法确定这座坛造在约旦河哪一边。可能是在东边(见《先祖与先知》519页)。

12 全会众一听见,就聚集在示罗,要上去攻打他们。

  这说明在约书亚的时代,以色列人严格顺从和尊崇上帝的律法。稍微的偏离(利17:8,9;申12:5-7;13:12-15)就足以使那九个半支派义愤填膺,甚至不惜与兄弟支派交战。当他们听说在示罗之外又筑了一座祭坛,就准备马上采取行动,以免耶和华的崇拜受到玷污。这一次不是约书亚召集的,而是各支派自发的。但约书亚可能和以利亚撒一起劝说他们暂缓行动,先派代表到二个半支派那里去调查真相。

13 以色列人打发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往基列地去见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

  大祭司的儿子非尼哈非常适合担任这次使命。他曾在危难的时刻起来抵制巴力毗珥的罪恶(民25:7,8)。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忠心。也许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率团前往了。

14 又打发十个首领与非尼哈同去,就是以色列每支派的一个首领,都是以色列军中的统领。

  约旦河西的十个支派都有代表,加上利未支派的非尼哈。和他同去的都是军中的统领,也是各支派的领袖。这个阵容足以组成当地的最高法庭了。以色列人认为,那两个半支派可能严重违犯了上帝的律法。代表团的人员规格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

15 他们到了基列地,见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对他们说:

16 “耶和华全会众这样说,你们今日转去不跟从耶和华,干犯以色列的上帝,为自己筑一座坛,悖逆了耶和华,这犯的是什么罪呢?

  这件事不仅关系两个半支派,也关系到整个以色列民族。过去的经历表明,个人或群体的犯罪往往会向全民族追讨。非尼哈和他的同伴告戒他们要引以为戒,免得建造祭坛的人不受处罚,致使上帝把全体以色列人当做同谋而予以惩罚。但这九个半支派的指控只是凭着传说,所以要先进行调查。人容易对别人的行为产生误解。河西的支派误会了。但河东的支派也有错。他们应该把筑坛纪念的事通报自己的弟兄。可能他们没有料到会产生这样的谣言。避免误会乃是聪明之举。但单凭一面之辞就妄下结论肯定是不对的。

17 从前拜毗珥的罪孽还算小吗?虽然瘟疫临到耶和华的会众,到今日我们还没有洗净这罪。

  毗珥的罪孽。见民25:1-9;申4:3。“罪孽”一词源于`awon ,有“犯罪”,“做错”之意。有人认为该词源于`awah ,意为“屈身”,“弯曲”。在斯1:16中`awah 译成“得罪”。所以`awon 既涉及犯罪,也涉及惩罚。

  还没有洗净这罪。不知作者指的是什么情况。然而毗珥的罪孽所带来的羞愧和耻辱依然存在,而且一些上帝所不悦的标志可能还留在会众中。那一次死了两万四千人,这些不圣洁群体的后代还有留在百姓中的。想到死去的两万四千人,亲人们无疑心有余悸。家破人亡,和失去父亲的孤儿,是那场灾难的见证。这句话还暗示腐败的酵在某种程度上还留在他们中间,感染还没有完全根除,虽然得到暂时的抑制,但仍在暗中活动,有可能重新爆发,就像书24:14,23中所暗示的。罪恶不但在犯罪者的身上,也在他所影响的其他人身上留下痕迹。

18 你们今日竟转去不跟从耶和华吗?你们今日既悖逆耶和华,明日他必向以色列全会众发怒。

19 你们所得为业之地,若嫌不洁净,就可以过到耶和华之地,就是耶和华的帐幕所住之地,在我们中间得地业。只是不可悖逆耶和华,也不可得罪我们,在耶和华我们上帝的坛以外为自己筑坛。

  不洁净。指仪文上的不洁净,因为会幕不在那两个半支派中间。古人普遍认为,如果没有专门敬拜上帝的场所,就被视为不洁净。如果那两个半支派也这样想,那就放弃河东的土地,与其他属于主的支派同住吧。这里表现出一种慷慨无私的精神,宁愿作出牺牲,也要保持纯洁与和平。换一句话说,非尼哈和他的同伴希望把最重要的事放在首位。“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可见河西的支派并没有认为非打仗不可,即使他们的弟兄犯了罪,除非他们顽固不化。

  不可悖逆。上帝已经赐下典章和诫命来引导祂的子民。对于这些命令的任何偏离,尤其设立祭坛拜假神,实际上就是悖逆天上的上帝。上帝昨日和今日都是一样的(来13:8)。祂公义的原则也是永不改变的。虽然对违背上帝律法的追讨可能会推迟,但一切罪恶终必受到正义的惩罚。

20 从前谢拉的曾孙亚干岂不是在那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就有忿怒临到以色列全会众吗?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独一人死亡。”

  亚干的例子说明,一个人的罪可能会给全体会众带来上帝的不悦。因着他的罪,他和全家人都受到了惩罚,还有那些被艾城的军队杀死的人。如果他们原谅另立祭坛崇拜的事,上帝将会如何更加不喜悦以色列人呢?百姓对待这件事的态度是正确的,只是他们还没有把真相调查清楚,就急于提出指责。

21 于是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答以色列军中的统领说:

  在面临指责的时候能回答温柔是很不容易的。这一次双方都有可称道之处。当指责的一方发现自己错了,他们没有转过来责备弟兄不谨慎,尽管他们可以这样做。受指责的一方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以后,没有用急噪,粗鲁和不公正的话来回应自己的弟兄。这是一个“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15:1)的范例。如果大家都能接受这个教训,生活中可以避免多少不快的事啊!

22 “大能者上帝耶和华!大能者上帝耶和华!他是知道的!以色列人也必知道!我们若有悖逆的意思,或是干犯耶和华(愿你今日不保佑我们),

  在这里上帝的三种称呼'El(埃洛),'Elohim(埃洛希姆),和Yahweh(亚卫),按上述的顺序说了两次,也可译为“万神之神,耶和华”,均带有强烈的祈求语气,通常用于重大的场合。两个半支派对于所受的指责大感震惊。两次重迭呼吁真神的名称,说明他们对这件事的关切和重视。

23 为自己筑坛,要转去不跟从耶和华,或是要将燔祭、素祭、平安祭献在坛上,愿耶和华亲自讨我们的罪。

  亲自讨我们的罪。也可以译为“愿耶和华亲自鉴察”。他们两次呼吁创造主的三重名称,说明这两个半支派愿意将这件事交在上帝手中,即使丧失性命,也在所不辞。他们用这样正面的语气向代表们保证了他们造坛动机的纯正。

24 我们行这事并非无故,是特意做的,说:恐怕日后你们的子孙对我们的子孙说:‘你们与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有何关涉呢?

  两个半支派开始解释他们忧虑的原因。将来他们的后裔由于远离耶和华的会幕,恐怕会被以色列会众视为外人。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想到了修建一座纪念物。如果他们事先想到了,是会告诉约书亚的。他们担心自己的子孙会被其他支派的人认为不关心上帝的祭坛。河东的支派目前是会被当作弟兄,像其他支派一样在会幕受到欢迎的,但他们的后裔会不会被排斥呢?因为路途遥远,他们不可能像其他支派那样拜访会幕。他们会不会慢慢与整体分离呢?这就会导致他们子孙的冷漠而失去信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并有一个永久的见证证明他们是以色列的一部分,这两个半支派的人就在约旦河边筑了一座大坛,让两岸的人都能看见。

25 因为耶和华把约但河定为我们和你们这流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们与耶和华无分了。’这样,你们的子孙就使我们的子孙不再敬畏耶和华了。

26 因此我们说:‘不如为自己筑一座坛,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

27 乃是为你我中间和你我后人中间作证据,好叫我们也在耶和华面前献燔祭、平安祭,和别的祭事奉他,免得你们的子孙日后对我们的子孙说,你们与耶和华无分了。’

28 所以我们说:‘日后你们对我们,或对我们的后人这样说,我们就可以回答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坛是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

  这座祭坛是完全按照示罗的样式建造的,证明他们和在原坛献祭的人承认和侍奉同一位上帝。为了引人注目,它的尺寸可能要大得多,但其样式和比例都和原先是一样的。

29 我们在耶和华我们上帝帐幕前的坛以外,另筑一座坛,为献燔祭、素祭,和别的祭,悖逆耶和华,今日转去不跟从他,我们断没有这个意思。”

30 祭司非尼哈与会中的首领,就是与他同来以色列军中的统领,听见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人所说的话,就都以为美。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不是自己的荣耀。现在事实已经澄清。虽然证明是他们错了,他们还是很高兴。上帝是兄弟之间情谊的真正纽带。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弟兄,那么弟兄的耻辱和痛苦就是我们的耻辱和痛苦。我们会真心希望还他们以清白。如果约旦河西的支派怀着自私的动机,他们就会对弟兄的过错幸灾乐祸,千方百计挑剔别人。基督徒有时过于自恃,极力想压倒想象中的对手,而不是主持正义。人越亲近上帝,就越愿意承认了自己过错,而不是强辞夺理。

31 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对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人说:“今日我们知道耶和华在我们中间,因为你们没有向他犯了这罪。现在你们救以色列人脱离耶和华的手了。”

  现在('az )。强调事情已经发生了。一般译为“之后”。这里译为“结果”更好一些。说明行为的结果。全句可理解为:“结果,你们没有给我们带来所担心的严厉惩处,反而使我们摆脱了所害怕的刑罚。”

32 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与众首领离了流便人、迦得人,从基列地回往迦南地,到了以色列人那里,便将这事回报他们。

33 以色列人以这事为美,就称颂上帝,不再提上去攻打流便人、迦得人、毁坏他们所住的地了。

  不再提。该词在撒下21:16有类似的用法:“以实比诺…要杀大卫”。原文是“说要杀大卫”,表示目的和意图。这里也是如此。百姓放弃了“上去”的打算。代表们的陈述使他们相信没有必要再那样做了。

34 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意思说:这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上帝。

  证坛(Ed)。意为“证据”。该词在原文中没有出现,至少在一般的抄本中没有,而是出现在一些后来的抄本中,并出现在叙利亚,阿拉伯译本和七十士译本中。七十士译本为:“约书亚给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个支派的人所造的坛起了名字,并说:‘这要在他们中间为证据,证明耶和华是他们的上帝。’”KJV版本的Ed采用了斜体。

  本章的事件有着一些重要的教训:第一,再好的动机有时也会引起误会和怀疑,所以要尽力避免呈现不良的形象。第二,出于虔诚之心关注弟兄,要比漠不关心他们的得救好得多。第三,当我们受到误会时,先要镇定地倾听,再谦卑地进行辩护。正直的人始终能保持冷静,并为他人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