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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14--SDA圣经注释

第 14 章

提要:1参孙想娶一个非利士女子为妻。 5 参孙在旅途中杀死一只狮子。 8参孙第二次旅途中在死狮之内发现蜂蜜。 10参孙的婚宴。 12 参孙的谜语被他妻子知晓。 19 参孙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 20参孙的妻子嫁给别人。

1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

  下到。琐拉的海拔是356米,而亭拿的海拔只有243.9米(见5,7,10节)。反之,“上来”就是指从亭拿返回(见2节和19节)。

  亭拿。在琐拉西南约7.2公里,是分给但支派的(书19:43,参见书15:10),后来被不信上帝的非利士人控制。

  一个女子。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少女”或“处女”(见创24:14,16),而是一个“女子”。参孙的新相好虽然年轻,但可能是一个寡妇或离婚者(《先祖与先知》562页)。或用该词表示对她的轻视(见士16:4)。参孙一生的许多事件都与妇女有关。他虽然体格强壮,道德力和自控力却极弱。早年与拜偶像的人接触摧毁了他心灵的堡垒。

  非利士人的女儿。希伯来人被禁止与当地居民通婚的(出34:16;申7:3,4)。

2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禀告他父母。即参孙礼节性征求父母关于他婚姻的意见。参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父母安排婚事是当时的习俗。这里并不是说参孙要尊重父母的意愿。

3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岂没有?参孙的父母反对他的提议,并规劝他从希伯来女子中娶一个妻子,而非从异族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娶外邦女子的婚姻有辱他们的门风,因为他们知道参孙已被上帝选召作祂特别的工作,阻止孩子与不同信仰的人通婚是敬畏上帝的父母的职责。在孩子尚年轻的时候,向他阐明信仰的原则,使其将来作出正确的选择,是他们的责任。

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参孙漠视父母的反对,无法容忍对他喜好的干预,于是他既拒绝了父母的劝阻,又对神圣的忠告充耳不闻。

遗憾的是,许多年轻人在婚姻的计划中,没有谨慎行事,对父母的忠告漠然处之。另一方面,有些父母对儿女的婚姻又处于过于专断地的危险中。上帝呼吁人遵从正道,但祂不会强制人作出选择,同样,父母的权利也有限制。孩子到了有责任能力的年龄以后,父母不可控制孩子的意愿。

  因我喜悦她。直译是“在我眼里她很合适”。对这女子的迷恋蒙蔽了参孙的眼睛,使他看不到要成为以色列领袖的生活伴侣,这女子是不适合的。具有敬畏上帝慧眼的人会认识到,有其它重要的标准必须考虑,诸如基本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和理想等。

4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出于耶和华。即使在不幸的婚姻中,上帝仍控制着事情的进程,以促成祂的计划。祂甚至能将人的软弱和不良判断转化为对祂的赞美。

  他找。这个句子的主语可能是上帝,但一些人认为是指参孙。

  机会。直译是“相遇”,即引起战斗的时机。可能参孙忽略了在时机来到时履行他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事情激发他行动。上帝利用婚姻的相关事件作为“机会”。

  辖制。见士10:7;13:1。

5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

  他父母。显然参孙的父母痛苦地意识到这种婚姻的致命后果,但还是对儿子的固执作出了让步,他们陪同他前往亭拿安排婚事。

  一只少壮狮子。希伯来语是kephir 。gur指狮子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狮子幼仔。狮子在犹大南部沙漠和约旦河谷曾经十分常见,但从十字军东征之后,就逐渐消失了。

6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耶和华的灵。圣灵赐人各种恩赐和技能(出31:2-5;林前12)。参孙的特别恩赐表显在他超人的力气上。

  将狮子撕裂。参孙凭借神奇的力气,赤手空拳杀死了狮子,大概是把狮子猛摔到地上,或是撕裂其后腿,就如古巴比伦的绘画中表现的神话英雄恩科丢那样。大卫(撒上17:34-37)和比拿雅(撒下23:20)后来也表现同样的高超武艺。

  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即犹如普通人撕裂山羊羔一样容易,这里主要强调参孙的轻松自在和不费力气。

  手无器械。参孙没有狩猎,因此赤手空拳。此外,非利士人颁布了一项政策,强令希伯来人从事的非武装的行业,禁止任何希伯来人从事铁匠的经营(撒上 13:19-22)。

  并没有告诉父母。这种沉默表明,至少在这个时候,参孙并不喜好夸耀自己。

7 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

  没有提参孙的父母参与安排。有人认为虽然他们与参孙一同启程,但可能拒绝参与安排婚事。

8 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过了些日子。没有记录前面几节的访问到这次来访办婚事过了多久时间。订婚到结婚一般是一年。

  在死狮之内。蜜蜂通常远离腐烂和腐败物。显然,豺狼和秃鹰已将骨肉剥去,使之风干,仅存骨架。肋骨构成的胸腔内有一大群蜜蜂已筑起了一个巢。希罗多德曾讲述阿曼休斯人如何把一个敌人的脑壳拴在城门上,当作蜂房使用的事。

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就用手取蜜。参孙把蜂巢取出拿在手中,边走边吃(见撒上14:29)。这无疑是违背参孙许拿细耳人愿的,因为蜂蜜是从被视为不洁净的尸骨里取出的,不洁净的食物是禁用的(士13:7)。

  到了父母那里。虽然这里没有记载他父母参加婚礼,但显然他们终于同意了。参孙曾转向道旁去看狮子。

10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摆设筵宴。直译是“饮酒”或“饮酒的场合”。该词指筵席,因为饮酒是其中主要的内容。这场筵宴要持续七天(12节)。参孙作为拿细耳人是被禁止饮浓酒的。然而,他已经迈向与世俗联合的第一步,并且渐渐习惯于随同世俗。似乎在一切事情上除了未剃的长发外,他都轻率地对待拿细耳人所许的愿。

11 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众人看见参孙。插入这么一句话有点儿模糊,意思可能是“当他们看见参孙是一个力气巨大的人时”。一些希腊文译本为“因为他们惧怕他”。这两种读法在希伯来文中非常相似。

  三十个人陪伴他。表面上他们是婚宴的侍者,但实际上他们是为了护范,因为非利士人知道希伯来人对他们压迫的敌意。通常新郎自己带着随从,但参孙此时是在一个陌生的非利士城市,不允许带自己的人,因此非利士人为他提供婚宴的侍从。他们认为这力气巨大的希伯来新郎如果制造麻烦的话,他们有足够的侍从能够制服他。另一方面,三十个陪伴也可以作为婚宴的护卫。

12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一个谜语。在筵席上猜谜语是古时人们喜爱的娱乐方式,通常提供大量谜语要求解答,它总是能增添筵席现场的趣味和欢乐气氛。

  三十。显然因为有三十个人陪伴他(11节)。

  里衣。或“亚麻布衣服”,被认为是宽大的质地优良的亚麻布长方形布块,既可在白天作外套,又可在晚上作睡袍。箴31:24和赛3:23提到这些服装。其他人则认为是里衣。

  衣裳。就是礼服,或装饰服(见创 45:22)。

13 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

  参孙的提议足够公平了,如果他输了,就必须提供三十套衣服,如果对方输了,他们只需每人提供一套衣服。

14 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吃的。“食物”。谜语是希伯来诗体。参孙下面的反驳也是这种形式(18节)

15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到第七天。七十士译本是“到第四天”,相对于十四节的后半部分。那里说他们要用三日时间猜谜语。。

  告诉我们。他们想通过参孙的妻子得知谜底,让她了解以后告诉他们。

  免得我们用火烧你。非利士人即使对待自己的同胞也是残忍和不讲信义的。他们为了这赌博获胜,就胁迫这妇人帮助他们。他们并不是空口威胁。后来他们真的把这妇人和她父亲烧死了(见士15:6)。

16 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

  在丈夫面前啼哭。参孙的谜语使婚宴的欢乐时光变成了忧伤。啼哭焦虑的新娘和闷闷不乐的宾客,已对参孙起到了警示作用,即非利士的婚姻带来了忧伤和痛苦的一系列后果。

  岂可告诉你呢?参孙回答说,他连他父母都没有告诉,就更不愿意向新娘揭开谜底了。但过了不久,他就告诉她了。

17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七日。有旁注为“七天剩下的日子”。因为根据14节,她同族的人直到三天以后才对她施加压力。在希伯来语中,常用部分时间来代替整体。另一方面,一些手稿和译本都是“七日”,这句话段作为总体讲述,表明参孙妻子在整个婚宴期间的情绪状态。她自己或许从第一天就恳求得到谜底答案。事实上,婚宴的陪伴立即想通过她获得谜底,几天当中都未获得答案,他们就采取15 节中的威胁手段。

  逼着他。直译是“她迫切要求他”。他能够击败狮子,却挡不住这个非利士妇女。

18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以前。非利士人为了炫耀他们的得逞,就直等到七日期限到来之前的最后一刻,将他们强迫参孙的妻子告诉的谜底回答参孙,他们也像出谜语那样以诗歌的形式回答。

  耕地。参孙很快觉察到妻子对他的背叛,就引用诗歌谚语,即用别人的母牛犊耕地的谚语予以回应。因他们没有用自己的智慧回答他的谜语,而是从他亲近的人那里得到谜底。这句话表明,如果他们行为正当,他就会赢得这场赌注。

19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耶和华的灵。耶和华设法激励参孙,使他能着手从他出生开始就呼召他要完成的工作。

  亚实基伦。该城约36.8公里远,步行七,八小时的路程。

  击杀了三十个人。他出其不意地在婚宴期间的夜里进攻他们,这样就能从他们的死尸上夺得礼服,付出他们这场赌注的代价。

  参孙发怒。他的怒气既向非利士人发作,也向他妻子发作,她已在婚宴期间证实了她的背叛。因此他不再与她在一起,而是回到父亲的家中。

20 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归了参孙的陪伴。这个陪伴可能是三十个侍从为首的,曾挨着参孙站立,在约3:29中被称作“新郎的朋友”。这妇人除了没有信义之外还加上不贞,因为她首先对参孙没有真爱。

  这就是直接违背上帝命令的结果。参孙若从他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并因对罪的彷徨和失望而寻求更高的道路,上帝仍然会接受他,让他引领以色列完全战胜非利士人。上帝继续通过参孙工作,只要他愿意被祂使用。

  参孙的经历说明,上帝在祂的仆人陷入罪中时不会立即丢弃他们。祂会继续赐福于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在生活中有意忽视祂具体的要求。因为没有人是不犯错误的。倘若祂只能祝福无罪者的努力,祂就无法在祂的工作中用人作为工具了。正因为这样,任何人都不能将上天的福气解释为上帝悦纳他们的一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