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07士师记 > 正文

士师记19--SDA圣经注释

第 19 章

提要:1一个利未人去伯利恒把他的妾带回家。 16有一位老人在基比亚款待他。 22基比亚人凌辱他的妾致死。 29他将她的尸体切成十二块,传送到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

1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住以法莲山地那边的一个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

  当以色列中没有王。作者再次对这个无法无天,部族冲突时期的故事加以说明,解释说那是因为以色列中没有王来维持治安。平安存在于尊重和遵守律法的国土上。

的时候。第19到21章的故事,发生在便雅悯支派的早期历史中(见士20:28)。

  妾。是一个较下等的妻子,甚至没有二等妻子的正式名分,但这不属风流韵事,而是保持固定的关系,因为她虽然对他不忠,应该受到谴责,丈夫后来还是设法与她和好。

  犹大、伯利恒。前面故事中的利未人也与伯利恒有关系(见士17:7)。

2 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犹大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

  行淫。一些出自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稿都是“对他生气”。这种译法也得到《塔古姆》的支持,被认为更适合上下文,因为当这个利未人找她时,没有责骂她,而是用好话相劝。然而这些考虑似乎还不足以作为偏离希伯来原文的理由。

3 她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驴去见她,用好话劝她回来。女子就引丈夫进入父家。她父见了那人,便欢欢喜喜地迎接。

  用好话劝她。直译是“对她的心说话”。

  女子就引丈夫进入。他的接近显然是成功的,因为她把丈夫引进了父家。

  便欢欢喜喜地迎接。岳父的盛情接待说明,他们的分离可能被看作是有辱门风的事情。岳父公开表示歉意,并对他们的和好显示出喜悦之情,这一点通过留利未人在家住三天可以看出来。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女子的父亲迫切要求利未人多留住几天,岳父过于的盛情是有用意的,无疑想要给利未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他显然希望这对夫妇不要再争吵,所以就尽力撮合他们的关系。

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然后可以行路。”

  加添心力。有文本是“安慰你的心”。“安慰”意思是“支持”,与“心”联系起来就是“用食物是使你(身体)重新振作起来”。

  吃点饭。这当然是礼貌用语,可能指预备了一桌宴席。

6 于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再住一夜,畅快你的心。”

7 那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强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请你吃点饭,加添心力,等到日头偏西再走。”于是二人一同吃饭。

  岳父又劝他们推迟动身,等到吃了晚饭日头偏西再走。显然这是一顿丰盛的晚宴,他岳父却慢条斯理的预备,其间他们悠闲地畅谈。

9 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来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日头偏西了,请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这里住宿,畅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0 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备上那两匹驴,带着妾起身走了,来到耶布斯的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不愿再住。利未人或许意识到,若再等一天也会像前两天那样很难离开,就拒绝继续留宿的要求,在很晚不宜出行的时候动身启程回家。结局表明,这次出行的结果是灾难性的。

  三天之后,虽然利未人急切地渴望上路,岳父仍竭力要他继续逗留,这是东方人一种普遍的礼节。但不是最好的待客方式。同样令人不快的是主人催促想留下的客人离开。《士师记》的作者将岳父的过分好客与利未人不久后在基比亚经历的全然冷漠进行对比。对利未人来说,他的经历是许多软弱犹豫之人的经历。先是不必要耽搁迟,后又过于匆忙。

  耶布斯。是耶路撒冷的古名,这时属耶布斯人(见代上11:4,5;见士1:21注释)。在书18:16,28中该城被称为耶布斯。耶路撒冷的名字本身也是古名,出现在约公元前1400年迦南首领所写的信函中(亚玛纳碑文),其原文是公元前19世纪和18世纪的埃及文。

11 临近耶布斯的时候,日头快要落了,仆人对主人说:“我们不如进这耶布斯人的城里住宿。”

  日头快要落了。从伯利恒到耶路撒冷的距离是8公里左右,需要走约两个小时。

12 主人回答说:“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过到基比亚去”;

  外邦城。按照这句话,耶路撒冷仍然被耶布斯人所控制。利未人担心在耶路撒冷受到侵犯和抢劫,所以他继续赶路,即使夜幕降临,希望到一个以色列人的住地过夜。当时空旷的乡野在黄昏时是很危险的。这件事说明在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之间存在积怨。

  基比亚。该城是利未人想到达的目的地,离耶路撒冷较远,向北约5.6公里的路。这个基比亚后来是扫罗的出生地,并且他在那里建起了他王国的政治首都。现在叫特奥弗。

13 又对仆人说:“我们可以到一个地方,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

  拉玛。离基比亚3公里。这两座城在经文的其它地方被同时提到(赛10:29;何5:8)。这个利未人可能知道基比亚也没有什么好名声,若有可能,进入拉玛会更好。

14 他们就往前走。将到便雅悯的基比亚,日头已经落了;

  便雅悯的基比亚。这里清楚地指出不是犹大的基比亚(书15:57),或以法莲山地的基比亚(书24:33,希伯来文称“山”为基比亚)。

15 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就坐在城里的街上,因为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

  就坐在城里的街上。直译是“宽阔的地方”。按照习俗这是每个城邑都有的露天空地,通常在城门附近,当作市场使用,农民和商人在这里陈列着他们的商品。像基比亚这样的小镇,因居民不好客可能没有客栈和游客到访。利未人和他同伴就坐在市场的空地上,希望有人为他们提供今夜的遮风避雨之处。

  无人。虽然夜幕降临时,许多居民肯定都看见他们坐在那里,但却无人愿意接待他们,按照古代习俗,这是东方人首要的义务(见伯31:32;太25:35)。即使有人想要给这三个旅行者提供住宿,但他们担心这样做,他们邪淫的邻居会找他们麻烦。天使所多玛也遭到这样的冷遇,但罗得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创19:1-3)。

16 晚上,有一个老年人从田间做工回来。他原是以法莲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却是便雅悯人。

  以法莲山地。唯一关心旅客的不是本地人,而是一个与利未人来自同一地区的老年人,他在了解他们的情况之前就显出热情好客。他只是一个寄居者,暂时住在基比亚。作者提到这一点,是要把便雅悯居民的冷淡与以法莲寄居者的好客进行对比。

17 老年人举目看见客人坐在城里的街上,就问他说:“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要往哪里去?友好的本地人对巴勒斯坦的客人依然提出同样的问题。

18 他回答说:“我们从犹大伯利恒来,要往以法莲山地那边去。我原是那里的人,到过犹大伯利恒,现在我往耶和华的殿去,在这里无人接我进他的家。

  耶和华的殿。利未人显然指示罗,约柜和圣所设置在那里。示罗在以法莲,或许离利未人的家很近,他为了让妻子回来,希望到那里去向耶和华献上感恩祭,或是为她或他们两个献赎罪祭,或是在那里长期供利未人的职份。

  七十士译本把“去耶和华的殿”译成“回我的家”。这种译法的依据是上下文表明这个利未人是在回家的路上。另一方面,这两个目的都铭记在这个利未人的心中。

19 其实我有粮草可以喂驴,我与我的妾,并我的仆人,有饼有酒,并不缺少什么。”

  并不缺少什么。利未人为自己和随同的人以及牲口都预备了充足的食物。他所要求的只是栖身之处。

20 老年人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只是不可在街上过夜。”

  你所需用的。老年人却客气地坚持要为这客人提供食物和住宿。

21 于是领他们到家里,喂上驴,他们就洗脚吃喝。

  喂上驴。他们首先给牲口喂食料以表明友善的态度。

22 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城中的匪徒。直译是“游手好闲之辈”,指无用,邪恶,品质恶劣,无法无天的人。原文“彼列”后来成了一个专有名词,是撒但的同义词(林后6:15),但是否此处有此含义值得商榷。因此在翻译时不用专有名词更合适。

  围住房子。此处与创19:8 记载的罪恶行径是相似的。这些人丧失人性,残忍至极。他们反常的色欲和声名狼藉的丑行令人数世纪后想起来仍心有余悸(见何9:9;10:9)。

23 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

  不要这样作恶。侵犯邻舍接待和庇护客人的权利本身就是可憎的犯罪。在东方国家,有一项严格的规定,即在接待客人以后,必须要保证他的安全,使他免受伤害。

  丑事。该词常用于指违犯人伦律法的暴行,尤其是指性本能的犯罪(创34:7;申 22:21;撒下 13:12)。

24 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她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我有个女儿。本节与创19:8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这个老人无疑很熟悉罗得的经历。他像罗得那样愿意他献出自己未婚的女儿给那帮贪恋色欲的匪徒,而使客人免遭羞辱。虽然我们会赏识他维护接待客旅的规则,但他将女儿献出来却让我们充满了惊骇。这反映了古人对妇女的贬视。这个人至少要按照他所生活时代的观念受到审判(见创19:8注释)。

25 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把他的妾拉出去。希伯来动词“拉”的意思是“抓”或“强行拉”。丈夫抓住毫无防御能力的妇女,强迫她出去。他的妾自然会对这样的侮辱进行反抗。利未人的懦弱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

  直到天快亮。天亮以前,恶棍们唯恐自己的身份暴露,就逃跑了。

26 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她带着最后一口气回到她丈夫所在的房门前。他本应该是她的保护者,但却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她。她仅存一点爬到那门前的力气,而没有足够的力气敲门进去,就在门外倒下死了。

27 早晨,她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

  她的双手搭在门槛上,好像伸向她的丈夫痛苦地求助。

28 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经过这样的事以后,利未人竟以如此冷漠的口吻讲话,确实让我们感到震惊。我们从他身上能寄予什么希望呢?怪不得这个可怜的女子先前逃跑离开了他。

29 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将……切成。确实还有不那么恶心的方法召集各支派惩罚基比亚的恶棍;但我们既已知道这个利未人的品格,他用这么可怕的方式通知各支派就不足为奇了。

  四境。即“边界”。

30 凡看见的人都说:“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

  利未人的估计是正确的。这件事激起了巴勒斯坦所有希伯来人的义愤。他们认为,这样的罪行即使在动荡的岁月和缺少中央当局的时代,也不应放过而不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