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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21--SDA圣经注释

第 21 章

提要:1 以色列民众哀叹便雅悯人的凄凉。 8以色列人消灭基列雅比,并给便雅悯人四百个女子为妻。 16以色列人建议便雅悯人在示罗抢跳舞的女子为妻。

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说:“我们都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

  起誓。前面的记录没有提到这次宣誓。显然以色列各支派在聚集在米斯巴之后不久,公开作战之前,立下了誓言。古时候人们视起誓为不可违犯的(见士11:30;17:1,2)。

虽然这种誓言不能违犯或收回,但是以色列人,特别是后来,却通过欺骗和其他规避的手段,千方百计使誓言变成一纸空文,徒有其表。然而如果誓言要求人做一件错误的事情,人就没有义务遵守。

  不将女儿给。誓言是在一项咒诅之下发出的,如徒23:14。便雅悯人支持基比亚恶棍的行为激起了以色列人极大的愤怒。他们发誓不与便雅悯人通婚,耶和华曾以同样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能与七个迦南异族联姻(申7:1-4)。

2 以色列人来到伯特利,坐在上帝面前直到晚上,放声痛哭,

  伯特利。大概是示罗。有文本是 “耶和华的殿”(见士20:18,27注释)。

  痛哭。以色列民众的激愤消退以后,他们认识到,他们对自己的一个支派的报复作得太过分了,如果他们的哀哭早一点,在他们所行这事以前,情况可能就会好得多了。

3 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为何以色列中有这样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这个问题暗示以色列人责怪上帝把便雅悯支派引向了灭亡(见15节)。各支派的会众应该知道,是他们的怒气和报复的欲望所致,因他们两次被便雅悯军队打败,急于报仇的欲望才是这个支派近乎灭绝的真正原因。

4 次日清早,百姓起来,在那里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

  这句话证明以色列人是聚集在伯特利而不是示罗,因为在示罗早已存在一座坛和会幕了。另一方面,那些相信这座坛是在示罗的人,解释这段经文时说,百姓在示罗筑了一座新坛,因为旧的那座坛年久失修,或是因为另一座坛需要处理数目众多的献祭供物(见士20:18,27;21:2)。

5 以色列人彼此问说:“以色列各支派中,谁没有同会众上到耶和华面前来呢?”先是以色列人起过大誓说,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

  战争结束后,以色列人开始调查,探知是否全国的人都对讨伐便雅悯支派的号召作出回应。当各支派军队第一次结集时,他们都立誓攻击以色列人中任何人不支持这项行动的人。偏激的措施或许对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6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说:“如今以色列中绝了一个支派了。

7 我们既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

8 又彼此问说:“以色列支派中谁没有上米斯巴到耶和华面前来呢?”他们就查出基列雅比没有一人进营到会众那里;

  基列-雅比。就是Tell el-Meqbereh和Tell Abū Kharaz,在Wadi el-Yābis 的伯珊东南距离约旦河东约15公里处。似乎该城与便雅悯支派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甚至在该城被毁灭和重建后继续存在。扫罗属于便雅悯支派的人,在他第一次拓展伟业时就曾拯救基列-雅比脱离亚扪人的手(撒上11:3-15)。扫罗死的时候,基列-雅比的居民把扫罗的尸身从伯-珊的墙上取下来,火烧并掩埋(撒上31:8-13)还了他的情。

9 因为百姓被数的时候,没有一个基列雅比人在那里。

10 会众就打发一万二千大勇士,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将基列雅比人连妇女带孩子都击杀了。

  一万二千。这种征兵的方法之前也用过(民31:1-6)。

  去……击杀。这是为藏在临门磐的便雅悯支派六百幸存者提供妻子的权宜之计,使我们认识到那个时代有限的属灵认识。这种在宗教名义下的残忍方法是令人发指的,必须按照当时的背景来理解。

11 所当行的就是这样:要将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尽行杀戮。”

  除了未婚的婚龄女子之外,所有的居民都被杀死了。家庭的其他成员与姑娘们都是无辜的。整个施暴的过程是在对耶和华神圣誓言的名义下进行的。为了防止便雅悯支派的灭绝,竟采用这么残忍的手段。

12 他们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见了四百个未嫁的处女,就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里。

  四百人。为了满足藏在临门磐的六百个便雅悯幸存者,他们还需要二百个女子。

  示罗。见士21:2,4;士20:18注释。 与便雅悯人交战之后不久,营地可能移到了示罗。

13 全会众打发人到临门磐的便雅悯人那里,向他们说和睦的话。

14 当时便雅悯人回来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给他们为妻,还是不够。

15 百姓为便雅悯人后悔,因为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原文作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

  十二个支派这个圆圈或链条中的破口其实是以色列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他们不理智地过度惩罚便雅悯人的恶行。如果他们无论何时都从内心行出真正兄弟般的爱来,他们就会达到所希望的结局,不会有毫无意义的杀戮和暴行。

16 会中的长老说:“便雅悯中的女子既然除灭了,我们当怎样办理、使那余剩的人有妻呢?”

  这些长老知道这些人可能不得不娶迦南女子为妻。为避免这样的不幸,他们采用迂回的方式,避开誓言的字句,但实际上违背了誓言的精神。他们没有断然否定誓言,而让便雅悯人从其他支派娶妻。他们被错误的信念所引导,认为誓言总是不可违犯的,宁愿屠杀无辜的男女和儿童。

17 又说:“便雅悯逃脱的人当有地业,免得以色列中涂抹了一个支派。

  地业。这可能不是指财产或地产。但有人认为长老是在劝告胜利的军队不要分割便雅悯的土地。他们希望剩下的便雅悯人家庭会延续下去。

18 只是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因为以色列人曾起誓说,有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的,必受咒诅。”

19 他们又说:“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剑大路以东的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

利波拿。在示罗西北偏西5公里处。

伯特利以北。《士师记》的作者对示罗的地点作了详细的描述,作者觉得有必要给读者说明示罗的位置,这使许多人能确定《士师记》的写作时期,是在非利士人毁灭示罗以后的许多年。非利士人毁灭示罗是在以利作士师的后期。作者似乎认为他那个时候人们不熟悉示罗城这个地方。从另一方面来看,示罗在先前的叙述中很多次被本书作者提到,却没有说明它的地点。

节期。每年有三个节期,所有的以色列男子都必须参加(出23:17)。由于这时会幕在示罗,所以聚会都在那里举行。在这动荡的时期,不知能否举行仪文所规定的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根据撒上1:3,即使很敬虔的家庭也不能保证参加所有的三个节期。

20 就吩咐便雅悯人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

21 若看见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葡萄园出来,在示罗的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

  示罗的女子。只有男子去参加这些节期(出23:17;申16:16)。有时男子由他的妻女陪伴,但大多数在场的妇女都住在示罗一带。

  跳舞。在收割节的时候,提供了宗教活动和社交的机会(见《先祖与先知》540页)。

22 她们的父亲或是弟兄若来与我们争竞,我们就说:‘求你们看我们的情面,施恩给这些人,因我们在争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留下女子为妻。这也不是你们将女子给他们的;若是你们给的,就算有罪。’”

  弟兄。古时遭强暴之女子的弟兄常常为她所受的亏负而施行报复(见创34:7-31;撒下13:20-38)。

  若是你们给的,就算有罪。以色列的长老从两方面安抚被抢走之女子的父亲和弟兄。首先,长老们认为便雅悯人必须得到妻子;其次,誓言不是被父母违反的,因为他们的女儿不是他们给便雅悯人为妻的,而是被抢走的。

23 于是便雅悯人照样而行,按着他们的数目从跳舞的女子中抢去为妻,就回自己的地业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24 当时以色列人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本地业去了。

  节期结束后,便雅悯人的幸存者得到了妻子。军队解散了。部队远离他们的家至少已有五六个月,因为六百个便雅悯人藏匿在临门达四个月之久(士20:47)。

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这句话是向描述君主政体开始的《撒母耳记》的合适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