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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01--SDA圣经注释

第 一 章

提要:1 以利米勒因饥荒而到摩押去,并死在那里。4 玛伦和基连娶了摩押籍的妻子,后来也死了。

6 拿俄米准备回乡,8 劝两个儿媳不要随她回去。14 俄珥巴离开了她,但路得坚决要陪伴她。19 两人来到伯利恒,受到了欢迎。

1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故事发生在《士师记》所记载的时代。本卷最后告诉我们波阿斯和路得成为大卫的祖先(得4:13-22)。太1:5说波阿斯的母亲是喇合。如果他的母亲就是耶利哥的喇合的话,那么《路得记》故事就发生在士师时代的初期。喇合可能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也许就是她所搭救的探子之一。路得来到伯利恒的时候,波阿斯已不再年轻了,因为他称赞她没有跟从“少年人”(得3:10)。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可能是在公元前1405年,士师在以色列秉政大约是从约书亚死后开始的,所以本卷的事件可能发生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但也可能要晚得多,否则从波阿斯到大卫的家谱有可能简化了(见太1:5;拉7:1的注释;关于“父”可以指“祖父”或“祖先”,见王上15:10注释)。

  饥荒。多世纪以来,巴勒斯坦遭受着周期性的旱灾(见创12:10注释;又见创26:1;45:5-11)。上帝曾应许“降下时雨”。这个应许既没有实现,暗示了以色列人的背信(利26:3,4;参王上17:1;18:18)。影响犹大的旱灾不一定会影响死海东部的摩押高原。摩押拥有丰富的水源,肥沃的土地和亚热带的植被。他们的语言与希伯来语十分相似。

  去寄居。与亚伯拉罕(创12:10),以撒(创26:1)和雅各(创46:1-4)这样做的原因一样。

  摩押。摩押人是罗得的后代,因此与以色列人有亲戚关系。关于他们的起源,见创19:36,37注释。关于他们后来与以色列人的关系,见民22:2-4注释。

2 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

  以利米勒。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我的上帝是君王”,反映了以利米勒父母的虔诚,也可能暗示在以利亚勒出生的时候,一些以色列人已经在谈论像周围的国家一样立王的事了。若是这样,这个孩子的父母显然是站在那些承认上帝是以色列唯一合法君王的人一边。

  拿俄米。成为以利米勒妻子的这位少妇的父母称女儿为“我的快乐”。希伯来父母在生男孩时特别快乐,但这个女孩的父母在她出生时也表达了由衷的高兴。

  玛伦。关于这个名字的意思有不同的看法,就像他兄弟的名字一样。“玛伦”有一个意思可能是“有病”。有人认为他的早死应验了这个意思。

  基连。意思可能是“憔悴”。这个孩子和他的弟兄在出生时可能都不壮实。

  以法他人。以法他是伯利恒的旧名,意为“饼屋”(见创35:19和太1:5的注释)。故当地居民被称为以法他人。在“伯利恒”前面加上“犹大”是为了与西布伦的伯利恒区别(书19:15)。

3 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他两个儿子。

4 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

  娶了摩押女子为妻。玛伦和基连可能是在父亲去世以后才结婚的。这不单是为了他们自己,也因为他们的妻子可以帮助拿俄米。另外他们所生的儿子也会使已故父亲的名和家系延续下来。

  俄珥巴。有人认为“俄珥巴”意为“顽梗”。有人认为它来自`ephrah(“幼鹿”或“红色雌鹿”)。但这种解释需要更换字母。该词同源的阿拉伯词根意为“用许多毛发装饰”。

  路得。“路得”的含义见本卷序言。这个名字在《旧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

5 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

  剩下。意为“丧失亲人”。没有理由下结论说临到拿俄米的苦难是上帝对罪的刑罚。犹太人普遍认为受苦是因为刑罚(见约9:2)。为要纠正这种错误的观念,摩西写了可能是《旧约》的最早经卷——《约伯记》。在上帝认为摩西已预备好可以领导以色列人以前,摩西已经在米甸旷野经历了40年的失望。同样,拿俄米所受的苦难也是预备她带领路得进入既是象征性的、也是真实的应许之地。上帝可能允许苦难临到,为使我们的品格可以预备好服务并作祂国度的公民。

6 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她就起身。即准备离开。拿俄米从她在摩押地所遭受的不幸中起来。当她听说上帝藉着赐下粮食祝福祂的子民时,她就有了勇气。

7 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

  她起行离开。我们也可以像拿俄米那样起行离开我们所在之处,前往上帝要我们去的地方。我们也可以出发前往天上的迦南。我们出发的时候,也有权利带着那些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16节)的人同去。

8 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象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

  我们不要误解拿俄米的举动。三个寡妇已经“起行”了(7节)。可能已经到了摩押的边境。拿俄米感到俄珥巴和路得离开家乡和朋友是作出牺牲的。出于对媳妇无私的爱,拿俄米力劝她们回娘家去。东方的风俗要求她们要与她在一起,但她不愿意强迫她们服侍,让她们在异乡开始新的生活,而是给她们有再婚和建立自己家庭的自由。她们不必按照惯例终生照顾死去丈夫的母亲。拿俄米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婆婆。她甚至不愿勉强她的媳妇去履行对她们的合法要求,而是完全让她们自由作出选择。拿俄米这样做,为所有的婆婆树立了效法的榜样。

9 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她们亲嘴。她们就放声而哭,

  使你们得平安。意为“使你们可以找到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其余的话不是指她们的娘家,而是指她们自己的家──“各在新夫家”。犹太人说一个女子得到“平安”,是指她嫁人(又见得3:1)。拿俄米接着对媳妇所说的话进一步解释了她的意思。她无法按照娶兄弟寡妻的惯例为她们提供丈夫(见创38:8-11;申25:5-10;太22:23-26)。“平安”的原文是noach,源于动词“定居”,“留下”的动词。Noach在希伯来文中是挪亚。

10 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

  社会惯例要求两位少妇留在拿俄米身边,服从她的安排。11节和12节还暗示另一惯例,即一个男人应娶他兄弟的寡妻,从而使他兄弟的名字和家系可以延续下来(见申25:5-10)。

11 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

  虽然她们有义务去,拿俄米还是暗示由她们自己,而不是由她来作出选择。她含蓄地放弃了要求她们顺服的合法权利,慨然把决定权留给她们。这无疑要她作出重大的牺牲,因为她“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12节),在通常情况下,会指望这两个少妇供养服侍年老的她。

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回去吧。拿俄米第三次要俄珥巴和路得回去(见8,11节)。拿俄米说话是当真的。这一次说服了俄珥巴(14节)。但就是到第四次提出要求时,路得还是拒绝了(15节)。

  我年纪老迈。拿俄米显然感到自己年老体衰,无法再建立家庭,养育子女。她的生活失去了希望(见20节)。但她还是推辞了自己应得的份。她要自力更生,并信靠上帝的供养(见诗37:25)。

13 你们岂能等着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着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你们岂能等着呢?拿俄米即使马上结婚生子,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俄珥巴和路得均已老了。

  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拿俄米尽管很伤心(见20节),还是想到与她同命相怜的两位媳妇的不幸。拿俄米担心自己太老了,不能再建立家庭(12节)。但她们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见珥1:8)。波阿斯称路得为“女儿”(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称她为“少年女子”(得4:12)。显然她还处于青春妙龄。拿俄米想,岂能仅仅因为减轻她自己的悲痛,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毁掉她们的一生呢?

  为你们的缘故。这就是拿俄米可爱品格的秘密,也是她吸引路得的地方──她总是先为别人着想。拿俄米虽然深感自己的不幸(20节),但这并没有改变她的人生观。她的价值观始终保持平衡。她的生活反映了基督的形象。祂“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为他人谋利乃是“宇宙生活的伟大原则”(《历代愿望》第21页)。没有什么力量比无私的生活所发挥的影响力更大的了。“一个温和谦让的基督徒,是为基督教所作最有力的见证”(《传道良助》第122页)。

14 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又放声而哭。参第9节。一方面是因同命相怜,一方面是因离别之痛。

  舍不得。或“抱住”她。路得受不了与拿俄米分离。拿俄米的美德使她的心灵有了崇高的理想。她觉得与婆婆生活在一起值得,即使自己永远不再嫁。如今那些能吸引而不是排斥自己媳妇的婆婆多么幸福啊!每一位婆婆都应思考拿俄米的美德。她在本卷中是一位杰出的人物。

15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

  已经回去。俄珥巴虽然像路得一样也被拿俄米所吸引,但是她还是觉得自己与摩押的关系更密切一些。俄珥巴的回去使路得更难作出决定。现在她是独自一人了。

  她的神那里。摩押的神是基抹(见民21:29注释)。俄珥巴可能暂时地接受了丈夫基连的信仰(见得4:10)。但她现在又回去拜偶像了。

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不要催我。这几个字引出了路得对拿俄米要她效法俄珥巴回本土去之建议的答复。路得的回答是整卷《路得记》的基调。路得不愿离开拿俄米,不仅仅是出于对婆婆的爱。路得已经发现,拿俄米的信仰使她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路得毅然决定效忠真神:“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再也没有比这更为卓越的表达爱心和忠诚的宣言了。

  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路得对真神的认识完全来自拿俄米和家庭其他成员对祂的反映。上帝总是这样向人显示祂自己──通过彰显祂在从前的罪人生活中所运行的爱的能力。上帝的爱改变人心的能力是祂真理的最有力的证据。否则我们的信仰只能像“鸣的锣、响的钹”(林前13:1)。

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

  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在这里提到了上帝的圣名耶和华。她发誓如果不是死使她与拿俄米分离,她愿受到以色列上帝的惩罚。本节原文的“死”是指临到所有人的“死”。

  路得采用了《旧约》中一再出现的希伯来正规誓言。在撒上3:17中,以利说如果撒母耳向他隐瞒任何上帝呼唤他名字时所告诉他的信息,愿上帝降罚于撒母耳。这件事标志着撒母耳先知工作的开始。既然按保守派圣经学者的普遍认定,撒母耳是《路得记》的作者,这种用语的相似就有着特别的意义。在撒上25:22中,大卫用这句话发誓要消灭拿八和凡属拿八的男丁。当大卫起誓要立亚玛撒作元帅时,再次用了这句誓言(撒下19:13)。路得的话可以理解为:“我凭着真神起誓,只有死才会使我与你分离。”路得经受住了极大的考验,证明在她心里已是一个犹太女子而不是摩押女子。与拿俄米相伴使她发生了变化,让她更愿意住到异乡以色列,而不是她所熟悉的摩押地,在她原来的朋友中间。认识真神使人们的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超过种族或亲情的纽带。

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这确实是高尚的性格特性。拿俄米的劝说和俄珥巴的做法都改变不了路得与拿俄米和拿俄米的上帝同命运的决心。

19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

  她们来到伯利恒。我们不知道拿俄米和她的家人寄居在摩押何地,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北面还是从南面进入的摩押。不管怎样,回到伯利恒都意味着从大约1,372米高的摩押高原下到死海平面,再上登大约1,143.3米到伯利恒,距离大约是120公里。我们不知道路得和拿俄米行路的速度,携带多少东西。不过那时的妇女擅长于步行,携带的东西比现代西方女子所想象的要多得多。

  合城的人就都惊讶。虽然拿俄米离乡已有十年,在伯利恒仍有许多亲友。这毕竟是她的家乡。在圣经时代,凡有城墙的市镇都称为“城”,尽管按现代标准它可能很小(见书6:1-3注释)。约书亚曾列举124座这样的“城”(书15:21-62)。伯利恒显然是有城墙的,因为这里提到办理公务的城门(得4:1)。

  这是拿俄米吗?伯利恒的居民这样问不一定说明他们认不出她来,尽管她的经历可能造成她外貌的一些变化。拿俄米在回答中提到了自己所受的磨难(20节)和痛苦(21节),特别是她“满满地出去”,却“空空地回来”(21节)。拿俄米并不那么在意物质的财富,而是强调她独自回来的事实。所以当城里的居民问“这是拿俄米吗”时,他们实际上是在惊叹:“这是拿俄米吗?竟成为寡妇,独自回来!”她的丈夫死了,她的两个儿子也死了,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

20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 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

22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