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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17--SDA圣经注释

第 17 章

提要:1 何细亚的邪恶统治。3 他被撒缦以色制服,后串通埃及王梭背叛亚述王。5 撒玛利亚因以色列人的罪被掳掠。24 移民到撒玛利亚的外邦人被狮子扰害,继而造成了一种混乱的信仰。

1 犹大王亚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儿子何细亚在撒玛利亚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

  关于何细亚统治的年代,见本卷注释第150页。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宣称在以色列人推翻了比加的统治之后,他立何细亚为王,并从何细亚那里收下了10他连得金子和1,000他连得银子作为贡金。这显然意味着何细亚在取代了比加后与亚述王修好并承认他的权威。那时提革拉-毗列色向西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公元前734年攻打非利士人,公元前733和732年攻打大马士革。犹大王亚哈斯最近还派遣了一个代表团去见提革拉-毗列色,请求他帮助自己攻打比加和利汛(王下16:7-9)。因此,何细亚在登上以色列的王位前也被迫承认了提革拉-毗列色的宗主权。他背叛比加的行动可能也是在亚述王的默许和支持下进行的。

2 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只是不象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诸王。

  何细亚虽然行恶,但却不像他以前的诸王那么明显。如果他采取积极的改革措施,国家在最后的关头却依然可以得救。上帝心存怜悯并长久忍耐,但如果人或国家的罪恶达到一定的界限,又屡次拒绝藐视祂神圣的警告,刑罚就会降临。何细亚显然没有作出努力阻止刑罚的来临。

3 亚述王撒缦以色上来攻击何细亚,何细亚就服侍他,给他进贡。

  撒缦以色。撒缦以色五世于公元前727年开始他的统治。关于他的记录残缺不全,所以我们对他的统治知之甚少。

  服侍他。何细亚曾承认提革拉-毗列色的宗主权并向他进贡,现在撒缦以色登基作王,他就继续向他表示效忠了。

4 何细亚背叛,差人去见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与亚述王进贡。亚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锁禁,囚在监里。

  背叛。当时的先知何西阿曾嘲笑以色列那时对外政策的多变,一会儿投靠亚述,一会儿又转向埃及(何5:13;7:8,11,16;8:9;11:5;12:1;14:3)。

  埃及王梭。此刻正值埃及第二十三王朝,当时的埃及诸侯林立,国势衰微。埃及王“梭”可能是一个Sib'u,就是撒珥根所说的“埃及的花格”。柏林博物馆有一件埃及的实物(ushebti),上面有一块王家的饰板,名叫sb'u,说明埃及曾有一位叫这个名字的短命君主(见本卷注释第52页)。

  不……进贡。何细亚似乎不幸误判了国际政治的趋势。亚述当时已是世界强权,并且注定还要发展的更为强大。而埃及不过只剩下一个空名,已陷入自己最后的衰退之中。何细亚停止向亚述进贡激起了随之而来的严厉惩罚。

5 亚述王上来攻击以色列遍地,上到撒玛利亚,围困三年。

  撒缦以色开始了对撒玛利亚三年的围困(见王下18:9,10注释)。

6 何细亚第九年亚述王攻取了撒玛利亚,将以色列人掳到亚述,把他们安置在哈腊与歌散的哈博河边,并玛代人的城邑。

  攻取了撒玛利亚。圣经提到撒缦以色开始围困攻,但没有说是谁将城攻取。巴比伦的编年史记载Shamarain(可能就是撒玛利亚Samaria)是在撒缦以色在位时被攻陷的。但是撒缦以色的继承者撒珥根二世在自己统治临近结束时的书面文献中宣称,撒玛利亚城是自己在作王之初攻下的。如果他所言非虚,那么当时将城攻取的可能就不是亚述王,而是其军队的元帅了。历史学家却不这样看,他们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撒玛利亚是在撒缦以色统治后期被他攻占的(见本卷注释第62,85,160页)。

  哈博。这里指哈博河流域。哈博河是尼尼微以西130英里的幼发拉底河较大的支流。代上5:26提到哈博和哈拉都是提革拉-毗列色安置他所掳之民的地点。歌散就是古撒努(Guzanu),哈博北边的一个地方,现在叫Tell Halaf,德国人曾在这里进行过挖掘并发现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文物。哈拉的位置不详。

  玛代人。玛代在亚述的东北边。在此之前亚述曾与玛代有过多次冲突。亚述于公元前737年的战役就是针对玛代人发动的。

7 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领他们出埃及地、脱离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华他们的上帝,去敬畏别神,

  这是因。作者开始列举各种原因,说明上帝会允许以色列人被敌人击打并沦为囚虏的原因。

  以色列人得罪。这是以色列败亡的主要原因。罪导致了我们的先祖被驱逐离开伊甸园,从那时起,罪也成为了人类一切祸患的根源。罪是人类最大的仇敌。它将自己所接触到的一切尽行毁坏,不论是个人,国家,还是世界。

  领他们出。普通的礼貌也要求以色列人对那位向他们显示了如此伟大恩典的上帝表示尊重。再没有什么比忘记上帝的慈爱和良善更加忘恩负义的了。崇拜偶像的罪在以色列人中要比在其他民族中严重的多,因为外邦人不像耶和华的选民以色列人。他们接受的亮光有限,也没有经历过上帝奇妙的恩典。然而以色列人却亲身体验过上帝的慈爱和恩典。他们还是转离祂去敬拜假神。

8 随从耶和华在他们面前所赶出外邦人的风俗和以色列诸王所立的条规。

  耶和华……所赶出。迦南当地的各族因为他们可憎的习俗和道德的败坏从以色列人面前被赶出。对于以色列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他们效学迦南人的风俗更为愚蠢的事呢?迦南当地的居民因为他们的恶行而注定要被毁灭,以色列人也是这样。

  以色列诸王。以色列的诸王要为引他们的百姓陷入罪中承担责任。他们引进并鼓励对巴力等假神的崇拜,他们使百姓远离耶和华而转向最腐败堕落的敬拜仪式。尽管如此,百姓也难辞其咎。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君王的罪恶不能为其百姓采取同样的罪行开脱责任。

  然而,以色列人平时主要依靠的还是口头上的训勉。律法书的抄本非常稀少,即使存在,也被少数拥有特权的人藏在家里。百姓只能通过祭司和其他属灵领袖了解关于上帝旨意的知识。如果这些属灵的教导者自己所教所行的都是罪恶,那么很自然,在其下受教的人民也会随从他们的脚踪了。大多数以色列人缺乏个人的属灵经验。民众的宗教很大程度上就是服从权威人士所规定的一套崇拜制度。

今天的情形已完全不同,圣经处处可见。人们不再像原先那样依靠别人的指导来确定上帝的旨意了。现在要求他们自己学习真理,不要接受未经自己研究证实并得到圣灵的认证的教训。但是尽管面对新的形势,许多人依然依靠他们所视为宗教优越人士的理论和习俗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这样做有很大的危险。那些随从人的标准的人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他们丧亡了就不能怨天尤人。

在另一个方面,那些引诱他们走入歧途的人在上帝面前依然是有罪的。当这些人看到他人在效仿自己的时候,他们就有责任使自己的生活在各个方面都合乎规范、可资借鉴,同时还要大声疾呼,劝勉别人寻求自己的属灵经验并追随那惟一完美的楷模耶稣基督。

9 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违背耶和华他们的上帝,在他们所有的城邑,从了望楼直到坚固城,建筑邱坛;

  暗中行。以色列人犯罪的过程中充斥奸诈和欺骗。他们经常用宗教的形式和敬虔的外表来掩盖他们卑污和败德的行为。他们假装侍奉耶和华,而其实际行为却与祂国度的主要原则截然相反。

  邱坛。在这些中心的偶像崇拜常常伴随着各种污秽堕落的行为(见申12:2,3;赛57:5-7;耶2:20;3:2)。当地的生殖崇拜使来到此处的敬拜者陷入了最可耻的行为之中。

  从了望楼直到坚固城。表示从国的一端到另一端(王下18:8)。这些塔楼位于国家最边远的区域,设在田野里起防护的作用,有了望兵驻守在其内。还有一些巨大的设防城。这句话的意思是,邱坛遍地都是,不仅在人口稠密的地区,也在最边远的地带。

10 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立柱像和木偶;

  柱像。希伯来语是masseboth(见申16:22注释)。

  木偶。希伯来语是'asherim(见士3:7注释)。设在“各青翠树下”(王上14:23),是女神亚舍拉的标志。

11 在邱坛上烧香,效法耶和华在他们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恶事惹动耶和华的怒气;

  上帝的怒气并不像人的怒气(见王下13:3注释)。祂恨恶罪恶却深爱罪人(《拾级就主》59页)。审判和刑罚固然是可怕的,但其中却包含着上帝的智慧和慈悲(《先知与君王》292页)。

12 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华警戒他们不可行的。

  偶像。希伯来语是gillulim,“木材,”“木块,”“不成形的东西。”在《旧约》中有十二个希伯来词都译成“偶像。”每一个词都从不同的角度解析了假神,比如,虚空的东西或不存在的,使人战栗或悲伤的等;这里的gillulim从外形上描述了偶像(见申29:17;王上15:12;21:26;王下23:24;结6:9;16:36)。

13 但耶和华藉众先知、先见劝戒以色列人和犹大人说:“当离开你们的恶行,谨守我的诫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们列祖,并藉我仆人众先知所传给你们的律法。”

  劝戒。希伯来语是`ud。还可译为“严肃地规劝,”“反复地说,”“命令。”警告通常都是严厉的,但其目的是要帮助百姓意识到罪恶的危险并使他们离开所行的恶道。如果百姓不离开所行的恶道,至少他们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厄运而抱怨上帝。没有一个被掳的人能说,要是我当初知道这是我所行恶道的结果,我本来会悔改的。上帝的公义就这样完全显明了,而公义是上帝在处理与人的关系中一项很重要的因素。从天而来的证言在今天扮演了相同的角色。上帝已用最大的真诚教导祂的百姓并向他们发出了最严肃的警告(见启3:14-22)。那些灭亡的人将毫无借口。

  离开。这些事情上帝是不能替祂百姓做的。上帝可以邀请,恳求,劝导,激励,但他决不能强迫他们。如果人不降伏自己的意志,对于我们的得救上帝也不能做什么。上帝已经为以色列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我为我葡萄园所作之外,还有什么可作的呢”(赛5:4)?下一步必须靠人自己来完成。

14 他们却不听从,竟硬着颈项,效法他们列祖,不信服耶和华他们的上帝,

  硬着颈项。这是一个常用的希伯来词语,表示人倔强、顽固、不顺服(申10:16;代下30:8;36:13;尼9:16,17,29;箴29:1;耶7:26;17:23;19:15)。以色列人经常被称作“硬着颈项的百姓”(出32:9;33:3,5;34:9;申9:6,13)。这种固执和倔强造成了他们的灭亡。

  不信服。上下文似乎主要强调行为,插进了这样的一句话很有意思。许多人说《旧约》中的宗教不要求信心。的确那时大多数人的经验中几乎完全缺乏这种美德,但这不是上帝所命定的。无论是在基督之前还是现在,信心对于真实的宗教经验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许多人不理解信心与行为之间的真正关系。信心与行为是分不开的。

  上帝计划的目的是要将人的品格恢复到起初亚当在伊甸园中的完美状态。这只能通过信心与行为的结合才能成就。任何只强调信心而排斥行为的宗教只能否定信心的目标,并给人提供一种替代性的经验。行为不能救人,但得救的人必有好行为。

  培养成熟的信心需要时间。只要以色列人愿意,上帝就会引导他们达到《旧约》时代信心的最高峰。百姓的失败在于他们“不信。”“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来4:2)。

15 厌弃祂的律例和祂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并劝戒他们的话,随从虚无的神,自己成为虚妄,效法周围的外邦人,就是耶和华嘱咐他们不可效法的;

  当一个人拒绝耶和华的律法和忠告时,他所表现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因为他将天国最大的财宝换作空虚和乌有。以色列人没有意识到他们拒绝上帝和祂的典章并走在邪恶的道路上是何等愚蠢。他们将自己的国家、前途、幸福和安宁统统抛诸脑后,只是为了一点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随从虚无,自己就成为虚妄。

16 离弃耶和华他们上帝的一切诫命,为自己铸了两个牛犊的像,立了亚舍拉,敬拜天上的万象,事奉巴力,

  一切诫命。罪的滋长就像癌症。当人开始违背耶和华诫命中的一条时,他很快就下意识地进一步走上悖逆的道路。当以色列人转离耶和华开始敬拜偶像时,他们很快就不知不觉地违犯了上帝全部的诫命。一位当时的先知公开谴责他们的叛逆:“这地上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上帝。但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奸淫,行强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何4:1,2)。

  铸了……像。本节列举了以色列人所崇拜的各种偶像。那时在巴勒斯坦的偶像当中很少有以色列人不崇拜的。关于耶罗波安所造的金牛犊,见王上12:28-30;关于亚哈制造的“木偶,”希伯来文叫'asherah的,见王上16:33。

17 又使他们的儿女经火,用占卜,行法术卖了自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惹动祂的怒气。

  经火。这种祭礼是将孩童在火中焚烧(见申18:10;32:17和王下16:3注释)。犹大也受到类似的指责(耶19:5)。

  占卜。指人借用种种方法确定神明的旨意或从它们那里得到秘密的消息。

  法术。指各种魔法和巫术。

  卖了自己。凡涉足这些邪恶行为的人,成了以超自然和神秘仪式为伪装的魔鬼的仆人。他们不作上帝的儿女,反倒成了撒但的奴仆。他们会发现那恶者绝不是一个仁慈的主人(见王上21:20)。

18 所以耶和华向以色列人大大发怒,从自己面前赶出他们,只剩下犹大一个支派。

  大大发怒。见王下13:3注释。

19 犹大人也不遵守耶和华他们上帝的诫命,随从以色列人所立的条规。

  犹大人也。以色列国的厄运对于犹大来说是个警告。尽管犹大暂时得以存留,但这举国背道的犹大,除非悔改,否则难逃那临到以色列的相同命运。

  以色列人所立的。这是以色列人率先引进而后又被犹大效学的风俗(见王下16:3)。

20 耶和华就厌弃以色列全族,使他们受苦,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以致赶出他们离开自己面前,

  全族。最终包括犹大和以色列。

  把他们交在。这是对整个国家的惩罚,不要与被掳之时这个民族个人的命运混淆起来。每一个公民个人与上帝的关系依然存在,因为它摆在惩罚的降临之前。上帝对待国家与对待个人的关系是不同的。两者之间大体上不是互相依赖的。降临到以色列头上的刑罚就是剥夺它作为一个国家的资格。的确,很多人因为国家的灾难而饱受痛苦,但敬虔在艰苦的情形下却茁壮成长,实际上个人在苦难结束时往往得到了益处。关于上帝对国家命运的控制,见《教育论》173-179页;赛10:5-12;哈1:6-11。

21 将以色列国从大卫家夺回;他们就立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作王。耶罗波安引诱以色列人不随从耶和华,陷在大罪里。

  统治者在他们的臣民身上发挥着强大的影响力。北国以色列的邪恶开始于他们的第一个王──耶罗波安──的邪恶。代下11:13-16暗示以色列公开的宗教逼迫。

22 以色列人犯耶罗波安所犯的一切罪,总不离开,

  耶罗波安打开了犯罪的闸门,最终,滔滔洪水将全国卷入了灭亡的深渊。如果人民有属于自己很强的信仰经验,那么他们完全可以抵挡王邪恶的影响(见第8节注释)。

23 以致耶和华从自己面前赶出他们,正如藉祂仆人众先知所说的。这样,以色列人从本地被掳到亚述,直到今日。

  赶出他们。耶和华使用亚述作为实现祂旨意的工具(见赛10:5-12)。

  藉祂仆人。见何1:6;9:16;摩3:11,12;摩5:27;赛28:1-4。

  掳。只有少数余剩的人留了下来(见代下34:9)。这些北国以色列余剩的人与外邦通婚,采取他们的生活方式,忘记了祖辈的习俗,因此,犹大人拒绝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弟兄。数年之后,为了与耶路撒冷的圣殿分庭抗礼,他们在基利心山上为自己另建了一座殿宇,在那里崇拜并施行自己的仪式礼节。被掳走的百姓再也没有回来。他们子孙中的一些人与犹大人中余剩的联合起来,就是得居鲁士之命返回故土的犹大人(拉1:1-4)。其他人与他们所住之地的百姓通婚,接受了他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失去了自己独特的性质。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坚定信念,保持了自己的信仰,使他们的光照耀在他们所住之地,影响了一批人接受独一真神的崇拜。

24 亚述王从巴比伦、古他、亚瓦、哈马,和西法瓦音迁移人来,安置在撒玛利亚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们就得了撒玛利亚,住在其中。

  从巴比伦。亚述的民族迁徙政策不仅针对以色列人,还用于所有的属国。巴比伦当时在亚述的控制之下,但全国的局势仍旧动荡不安。亚述为了防止叛乱,将很多巴比伦人迁到了以色列境内。撒珥根曾说,在他统治的初期,巴比伦爆发了一场起义,结果被镇压,而后有大批的巴比伦人被流放到哈梯(Hatti)地(亚兰和巴勒斯坦)。本节中提到的亚述王可能就是公元前722年登基作王的撒珥根。

  古他。这座城就是巴比伦东北方向的Tell Ibr÷ah?m。

  亚瓦。有人认为它是奥伦提斯河岸边的Tell Kafr `Ayā,位于霍姆斯的西南方。还有人提出另外一些地点,让它的具体位置变得扑朔迷离。

  哈马。坐落在奥伦提斯河的岸边,大马士革以北,南边距离现代的霍姆斯45公里。亚述王撒珥根声称这里已被他征服(王下18:34;19:13)。哈马城现名Hama。

  西法瓦音。先前被认为是幼发拉底河流域的西帕城,但现在有人认为是亚兰的西伯莲城,“在大马士革与哈马两界中间”(结47:16)。然而,这个地点在今天也不能完全确定。

25 他们才住那里的时候,不敬畏耶和华,所以耶和华叫狮子进入他们中间,咬死了些人。

狮子在古代的巴勒斯坦很常见(士14:5;撒上17:34;撒下23:20;箴22:13;26:13)。到了王国时期,尽管也时常提到(王上13:24;20:36),但数量已经很少了。在撒玛利亚沦陷后的混乱时期中,它们的数目和野性无疑大大增加了。中世纪的巴勒斯坦和叙利亚仍有狮子出没。

26 有人告诉亚述王说:“你所迁移安置在撒玛利亚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规矩,所以那神叫狮子进入他们中间,咬死他们。”

  古代东方的神明大都是地方性的。每一个神都有自己的特点(见王上20:23)。迁到以色列地的外族人认为,他们一定是在某些方面得罪了当地的神明,因此这些狮子被派来惩罚他们的。

27 亚述王就吩咐说:“叫所掳来的祭司回去一个,使他住在那里,将那地之神的规矩指教那些民。”

  这个被派回去的祭司可能是来自于原先但或伯特利的某个神坛。

28 于是有一个从撒玛利亚掳去的祭司回来,住在伯特利,指教他们怎样敬畏耶和华。

  伯特利原先是以色列两个国家崇拜中心之一。现在返回的祭司可能以前就在这里供职。他确实教导百姓关于耶和华的知识,然而偶像崇拜还在继续。

29 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里各为自己制造神像,安置在撒玛利亚人所造有邱坛的殿中。

  这些百姓被称为撒玛利亚人在《旧约》中只出现在这一次。

30 巴比伦人造疏割比讷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马人造亚示玛像;

  疏割-比讷。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巴比伦神玛杜克的配偶Sarpanitu,或者是玛杜克自己的称号。

  匿甲。巴比伦著名的战神,也是库塔(Cuthah)的守护神。

  亚示玛。亚兰的女神,在亚兰的神话传说中非常有名。Ashim好像是公元前五世纪埃里芬泰因(Elephantine)的犹太人崇拜的神明之一。

31 亚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烧儿女,献给西法瓦音的神亚得米勒和亚拿米勒。

  匿哈。可能是亚瓦人崇拜的一个偶像,但它的身份无法确定。有人认为它是一个以拦的神明Ibna-Haza;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Mandaic的黑暗之神Nebaz。

  他珥他。亚兰的一个神明。

  焚烧儿女。与当地的摩洛崇拜方式类似。

  亚得米勒。这是美索不达米亚西北部崇拜的一个神,名叫Adad-milki,意思是“哈达是王,”是亚兰人的神哈达的另一种形式。

  亚拿米勒。意思可能是“亚奴(Anu)是王。”亚奴是米索不达米亚早期著名的天空之神。

32 他们惧怕耶和华,也从他们中间立邱坛的祭司,为他们在有邱坛的殿中献祭。

  惧怕耶和华。以前(第25节)他们“不敬畏耶和华。”伯特利祭司的影响没有使他们成为真正敬拜上帝的人。这些人一面敬拜他们自己的神明,一面又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以色列民族的上帝。

  从他们中间。他们从百姓的各个阶层中为自己选立祭司,很少顾及这些将要献身宗教服侍之人应有的资格。

33 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从何邦迁移,就随何邦的风俗。

34 他们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不专心敬畏耶和华,不全守自己的规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华吩咐雅各后裔的律法、诫命。(雅各,就是从前耶和华起名叫以色列的。)

  不专心敬畏耶和华。这句话与第33节并不矛盾。第33节说到,对耶和华的崇拜与其它假神的崇拜搀杂在一起。本节强调那样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认识耶和华。否则他们就会探索祂的律法并努力遵守。但没有人可以既侍奉偶像又服侍上帝。只有一位真神。那些以任何方式承认假神的人都不可能真正敬畏耶和华,尽管他们可以假装敬畏。

  守自己的规矩。这种撒玛利亚混合式的新宗教不能也不会认可耶和华赐给祂百姓的律例。耶和华的律法和摩西律法书上的典章大部分被忽略了。那些留在本地的以色列人与新来的定居者混杂并在他们的信仰上与其联合(见王下23:19;代下34:3-7,33;约4:22)。

35 耶和华曾与他们立约,嘱咐他们说:“不可敬畏别神,不可跪拜事奉它,也不可向它献祭。

  约。见出19:5,6。

  不可敬畏别神。上帝的十诫是祂与祂百姓所立之约的基础(出20:1-17;34:27,28)。前两条诫命禁止承认其它神明并禁止拜偶像(出20:3-5)。

36 但那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领你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你们当敬畏,跪拜,向祂献祭。

  参照西奈山所颁布之十诫的前言(出20:2)。

37 他给你们写的律例、典章、律法、诫命,你们应当永远谨守遵行,不可敬畏别神。

  给你们写的。这些都写在书卷上,好使上帝的神圣要求不受误解(见出24:3,4)。

38 我耶和华与你们所立的约你们不可忘记,也不可敬畏别神。

39 但要敬畏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他必救你们脱离一切仇敌的手。”

40 他们却不听从,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

  照先前的风俗。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之后,百姓立即就答应要顺从这约(出24:3,7),但他们很快就偏离了上帝的吩咐,在金牛犊前下拜献祭(出32:8)。

41 如此这些民又惧怕耶和华,又侍奉他们的偶像。他们子子孙孙也都照样行,效法他们的祖宗,直到今日。

  直到今日。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作者与他所描述的事件不属于同一个时代。他的日子稍晚,可能是在犹大王国毁灭之后(见本卷注释第716页)。埃里芬泰因纸草卷(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08页)证实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时代,“犹太人”──这些纸草卷的作者这样自称──的宗教中除了耶和华之外还敬拜许多异教的神明。这些犹太人定居在埃及,但仍旧和耶路撒冷的大祭司以及撒玛利亚的总督──Sanballat的儿子们──保持联系。

  以色列的历史就这样结束了。这个民族“在万民中”本应作属耶和华的“子民”(出19:5)。没有一个民族发端时拥有比以色列人更光明的前途,也没有一个国家遭遇过比他们更大的责备和羞辱。以色列在悲惨的经验中认识到,“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

  我们对北方支派被掳之后的情形知之甚少。许多人可能与他们所居之地的百姓融合了,并失去了自己的独特性。其他一些人继续敬拜耶和华并与被掳到巴比伦的犹太人联合(见耶50:4,20,33)。还有一些人与犹大的流亡者在所罗巴伯和以斯拉的带领下回到耶路撒冷(拉8:35;代上9:3)。新约时代的犹太人和改信犹太教的人在以下各地居住:玛代,帕提亚,以拦,加帕多家,弗吕家,埃及,利比亚,古利奈,克里特,阿拉伯和整个东方(徒2:9-11)。这些被亚述掳走的以色列人后裔到底有多少如今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