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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22--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二 章

提要:1 以利法指出人的良善无益于上帝。5 他指责约伯的各种罪。21 他以怜悯的应许劝约伯悔改。

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以利法第三次讲话的显著特点,是指责约伯对同胞犯下的具体罪行。尽管以利法是约伯最亲密的朋友,他在这次讲话里似乎竭力维护自己的立场。他在结束讲话时,就像第一次讲话一样,呼吁约伯改变行为,以便从苦难中得救。

2 人岂能使上帝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

  这是四个问句中的第一个。可以把这四个问句看作一个三段论。前两个问句(第2,3节)是大前提;第三个问句(第4节)是小前提;第四个问句(第5节)为结论。在第2节中,以利法承认一个智慧人能发扬自己的长处,但是他否认任何人会给上帝带来好处。他觉得约伯认为上帝对他负有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3 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利呢?

  以利法所描绘的上帝是不近人情的。他说人的公义或完美不会给上帝带来快乐或收获。他似乎竭力证明上帝使人受苦的动机既不自私,又不武断。但以利法在证实自己观点的时候,未能体现出上帝公义的品格。诗人对上帝的看法则有更加完美(诗147:11;149:4)。

4 岂是因你敬畏他就责备你、审判你吗?

  敬畏他。这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以利法问约伯是否认为上帝怕他;二,以利法问“岂是因你敬畏祂就责备你?”后一个问句的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不是!如果祂责备你,一定是因为你不敬畏祂。你受责备就证明你有罪。”这里的“敬畏”是虔诚之意:“上帝绝不因一个人的虔诚而使他受苦!”

  审判。约伯曾一再表示希望把自己的案子直接提交上帝(见伯13:3)。以利法认为这种想法十分荒唐。

5 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

  接着以利法列举他认为约伯所犯的罪。

6 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剥去贫寒人的衣服。

  “当头”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的担保物。这里指控约伯没有正当的理由就收取当头。即没有欠债或债已还清了仍收取抵押,或抵押品超过债务的价值(见尼5:2-11)。根据摩西的律法,收取衣服为当头的,必须在日落以前归还(出22:26,27)。不可以磨石为当头(申24:6)。欺压穷人是各世代人类的普遍现象。

  以利法指控约伯所犯的罪,是有钱有势的人所常犯的。第6-9节的动词大都采用的一般时态,说明以利法认为约伯经常犯这样的错误。他关于约伯犯这些罪的唯一证据,就是约伯的受苦。以利法认为,人遭遇可怕的灾祸,就证明他犯有严重的罪行。

7 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

  给口渴的人水喝,在东方被视为人对同胞最基本的义务(箴25:21)。以赛亚称赞提幔人(以利法就是提幔人),因为他们“拿水来,送给口渴的,拿饼来迎接逃避的”(赛21:14)。

8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

  有能力的人。直译是“有膀臂的人”。“ 膀臂”在圣经里象征能力(诗10:15;89:13;98:1;结30:21)。有人认为本节是指约伯。若是这样,以利法是说约伯剥夺穷人的财产,强占他们的土地。也有人认为“有能力的人”和“尊贵的人”可能指约伯的朋友和侍从。

9 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

  圣经认为压迫这些阶层的人乃是严重的罪行(申27:19;耶7:6;22:3)。约伯不会不理会这样的指控(见约伯在伯29:13;31:21,22的驳斥)。

10 因此,有网罗环绕你,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

  因此。以利法不让约伯有误解他话语的机会,就武断地作出结论。他强调说,约伯遭遇不幸的直接原因是他粗暴地对待软弱和有需要的人。

  网罗。参比勒达在伯18:8-10的威胁,和约伯在伯19:6的表白。

  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慌。见伯7:14;13:21。

11 或有黑暗蒙蔽你,并有洪水淹没你。

  黑暗。象征混乱和灾难(见伯19:8;23:17)。

  洪水。圣经中常用来比喻灾难(见伯27:20;诗42:7;诗69:1,2;124:4,5;赛43:2;哀3:54)。

  第10,11节是过渡句,从前面的指控到后面的警告。

12 上帝岂不是在高天吗?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以利法呼吁人注意上帝的伟大和无限能力。这只是重复了约伯朋友们经常提到的观点。他们十分看重上帝的统治。他们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他们用高贵的语言描绘上帝,上帝最终却责备了他们所说的话(伯42:7)。讲述抽象的事实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正确地应用这些事实。在伯21章里,约伯用有目共睹,不可否认的事实为自己辩护。以利法没有回应这些事实,却指责约伯否定天意。他设法通过呼吁关注上帝能做的事情,来混淆上帝的实际作为。

  从以利法的日子以来,许多人犯下了同样的错误。上帝实际上所做的事情,要比祂理论上所能做的事情重要得多。约伯寻求了解上帝,以利法则只是为上帝辩护。从长远的眼光看来,一个设法弄清上帝作为奥秘的人,比仅仅满足于口头上恭维服从的人,更能有效地为上帝辩护。

  我们完全有理由尽量去了解上帝认为可以显示的,有关祂对待受造物的旨意。只要祂让某一种信息为人所获得,就证明祂愿意让人们明白它。但是如果人想要探测上帝认为不宜显示的秘密,那就是擅自闯入险境。许多人就是因此而迷路,丧失了他们的灵魂。所以我们要满足于上帝认为值得显示的旨意,尽我们有限的心灵努力去理解。

13 你说:上帝知道什么?他岂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

  在第13,14节中,以利法想要堵住约伯的口。他没有看到约伯怎样为自己的观点辩护。约伯并没有否认上帝了解地球周围的状况(见诗10:11;73:11;94:7;赛29:15;结8:12)。他说约伯认为上帝看不透环绕着祂的幽暗(见诗18:11;97:2)。

14 密云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他周游穹苍。

  穹苍。希伯来语是chug,直译是“圆圈”,见赛40:22。

15 你要依从上古的道吗?这道是恶人所行的。

  以利法认为约伯想要与前一章所描述兴旺的恶人同流合污(第7-15节)。有人因为这是指洪水以前的人(见伯22:16)。

16 他们未到死期,忽然除灭;根基毁坏,好象被江河冲去。

  以利法强调恶人的不安全。

17 他们向上帝说:离开我们吧!又说:全能者能把我们怎么样呢?

  离开我们吧。约伯曾把这句话用于兴旺的恶人(见伯21:14,15)。

  把我们。与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相同,表示非常骄傲。有译本为“把他们”。

18 哪知上帝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但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

  充满他们的房屋。这可能是一句反语:“你是说祂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吗!”以利法也可能是在表达自己所看到的矛盾现象:突然临到恶人的审判,以及他们此前长期的兴旺,表面上逃脱了惩罚。在伯21章中,约伯强调不敬虔之人的兴旺。以利法则强调他们注定要灭亡。

  谋定。这里重复伯21:16约伯在描述罪人亨通以后所说的话。以利法也用这句话描述恶人,但他显然把约伯也列入其中,以此来证实自己的虔诚。

19 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无辜的人嗤笑他们,

  说义人因恶人的毁灭而高兴。如果这是正常的反应,为什么约伯的朋友们不高兴呢?他们认为上帝惩罚约伯,是因为他罪孽深重。

  义人因恶人受到惩罚而高兴,是有一定理由的。他们高兴不是因为有人犯罪,也不是因为惩罚的痛苦,而是因为罪恶得到根除,正义获得了胜利。

20 说:那起来攻击我们的果然被剪除,其余的都被火烧灭。

攻击我们的。希伯来语是qimanu。有人译为“我们的敌手”。他们认为本节是上一节“无辜的人”所说的话。有译本为“我们的物质”,源于七十士译本。

火。也是象征恶人的毁灭。

21 你要认识上帝,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

  认识。从本节开始以利法呼吁约伯悔改。以利法把约伯当作罪人,一个完全与上帝敌对、不认识祂的人。这个呼吁言辞优美,但用错了对象。

  平安。见罗5:1。

  福气。与上帝交往而得到的“福气”包括:一,罪得赦免;二,得救的保证;三,心灵的平安;四,战胜罪恶;五,试炼中的支持;六,侍奉的快乐;七,荣耀国度的公民资格。

22 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将他的言语存在心里。

  教训。有译本是“律法”。希伯来语是torah。在《约伯记》中仅出现在这里,其基本含义是“教训”。与上帝同居的内容之一就是接受祂的教训并珍藏祂的话语。

23 你若归向全能者,从你帐棚中远除不义,就必得建立。

你帐篷。或“你的家”。参伯11:14,琐法暗示约伯的帐棚里藏有不义之财。

  得建立。似乎指如果回归上帝就会得到重建和恢复的应许。有人根据七十士译本译为:“如果你回转,并在上帝面前自卑。”

24 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

  描写以利法所认为伴随着约伯悔改的福气,或者说明同与全能之主交往相比,黄金就算不得什么,甚至可以抛到尘土之中。

25 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

  珍宝。希伯来语是beser,在24节中译为“黄金”。该词还有“堡垒”之意。因它与前面的意思联系密切,故译为“黄金”较自然。全句可译为:“让全能者成为你的黄金和宝银”。参约伯在伯31:24,25的答复。

26 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向上帝仰起脸来。

  如果不埋怨上帝,就能在与祂的交往中得到快乐和信心。参约伯在伯7:17-20;9:17,34;10:15-17;13:21;14:6-13中对上帝的抱怨。

27 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

  约伯觉得在他与上帝之间有一条奇怪的鸿沟。过去他祷告,上帝都垂听。现在上帝似乎离得太远了。以利法承诺,如果约伯悔改,过去的亲密关系将会恢复。

28 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29 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说:必得高升;谦卑的人,上帝必然拯救。

  见太23:12。

30 人非无辜,上帝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

  无辜。希伯来语是'I,有“岛” 的意思,也有否定词义。故本节可译为:“应约伯的恳求,上帝连罪人也要拯救。”

  七十士译本的意思完全相反:“上帝将拯救无辜者”。按照这种译法,以利法只是强调他的基本承诺之一,即:上帝会使义人兴旺。

  你。与七十士译本同。有译本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