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五 篇
序言:除了《诗篇》23篇以外,本诗可能是《诗篇》里最为人熟悉和喜爱的了。本诗被称为《好公民和上帝的绅士》。它最完整地表达了《诗篇》中理想的人。《塔木德》说,本诗归纳了《摩西五经》的613条命令。在结构上,第1节和第5节第二句形成一个包裹,里面是理想之人的具体美德。
关于题记,见本书第616,627页(《诗篇》序言)。
大卫的诗。
1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耶和华啊。本诗一开始就指出上帝是主人。祂的住所欢迎什么样的客人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十一项(见诗24:3-5;赛33:13-16;亚8:16,17)。
寄居。指暂时做客,而不是长期居住。
住。指长期居住。什么样的客人才有资格成为上帝住处的永久居民呢?
你的圣山。见诗2:6注释。本句所暗示的高度说明完美的品格远超过普通的品格。要获得蒙上帝悦纳的品格,就要攀登到平凡之上。
2 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行为正直。第2-5节是对第1节两个问题的具体回答;先用肯定句(第2节);后用否定句(第3-5节)。“正直”的原文tamim有“完美”,“没有欠缺”的意思。上帝叫亚伯拉罕作完全人(“tamim”,创17:1)。他是《旧约》里的完美人物之一。上帝对基督徒也有这么高的标准(太5:48),并承诺帮助达到这个目标(见《教育论》第18,19页)。
作事公义。见约壹3:6-10。
心里。真正的基督徒说话绝对诚实。他的信仰在心中有位置,并从口中忠实地说出来(见箴4:23)。
本节是对第1节问题的概括性回答。答案不在礼仪和形式,而在高尚的行为所表现的品格。
3 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谗谤人(ragal)。参雅3:2-11节。犹太人的传统认为诽谤人就是否认上帝的存在。《塔木德》说:“我(上帝)和他(诽谤者)不可能一起住在世上。”
不恶待朋友。不伤害朋友。“朋友”可以指任何与我们有关系的人。
不随伙毁谤邻里。不随便相信有关他人的坏话,不传播有关他人品格的流言,在生活上遵循那黄金之律(利19:18;太7:12)。本节的三个否定句是接在第2节的肯定性概述之后的。
4 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藐视。不要与“定罪”混淆。理想的人会正确评价他人,看到实际的品格,不掩饰罪恶。他不恶待毁谤他人(第3节),对所有的人行义。他冷静地判断问题。“如果实行这样的原则,就会产生多大的社会变革啊!”(戴维森)
尊重。他不在乎人的等级,肤色和其他区别人的条件,却尊重真正跟随上帝的人。他视同胞的真正信仰,高过他的出生或地位。
敬畏(yara)。“敬畏”是智慧的开端(诗111:10;箴9:10)。
自己吃亏。他一旦做出承诺,或签下合同,即使吃亏,也要信守。“他一诺千金。”
5 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放债(neshek)。“利息”。这是合法的,而不是高利贷。希伯来人不可向穷人收取利息,特别是贫穷的以色列人(出22:25;利25:35-37;申23:19),但可以向外人收取利息(见申23:20)。定这种区别似乎是为了让希伯来人相互视为兄弟。如果收利息,就失去了兄弟的情分。遵守这种伦理理念,会达到更高尚的品格。
不受贿赂。他不损人利己。圣经禁止受贿(见出23:8;申16:19;参箴17:23)。一个好政府的生存,靠的秉公行义。贿赂会毁掉好的政府。
永不动摇。这是对第1节问题最终简洁的回答。一个具备2-5节所描述之品格能成为上帝的客人。他站在可靠的基础上,“永不动摇”。“有稳固根基!”(《赞美诗》505版286首;见太7:24,25;参诗16:8)
这就是在上帝和世人眼中真正基督徒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