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十六 篇
序言——在本诗中,诗人呼吁地上各国都承认耶和华对全宇宙的统治。这首诗歌被称为永恒的传道诗。诗中赞美耶和华为创造主,古时奇迹的创造者(第1-6节),当前世界统治者(第7-9节),使万物复兴的审判者(第10-13节)。其特点是关键词语的一再重复(见第1,2,7,8,13节)。
本诗大致与代上16:8-36所记录之诗歌的23-33节相同。那是大卫为庆祝约柜安放在耶路撒冷而写的。本诗与原作的区别,可能是由于礼仪上使用的原因。
1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歌唱!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参诗33:3;98:1;赛42:10。在第1,2节重复了三次。这种手法是本诗的特点(见第7,8,13节)。
全地。诗人不但呼吁自己的同胞希伯来人,也呼吁地上所有的民族都赞美耶和华。
2 要向耶和华歌唱,称颂他的名!天天传扬他的救恩!
名。见诗5:11;7:17注释;参诗100:4;145:1,10,11。
传扬。或“宣扬”,“宣告”(见赛52:7)。
3 在列邦中述说他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他的奇事!
在列邦中。不只是以色列人,也是在地上所有的民族中。
在万民中。直译是“地上的万民”(见第7节;《先知与君王》第313页)。
4 因耶和华为大,当受极大的赞美;他在万神之上,当受敬畏。
为大。上帝的伟大当受极大的赞美(见诗95:3)。
在万神之上。参赛40;41;44章。
5 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虚无('elilim)。见林前8:4。而“外邦的神”则是'elohim。两个相似的词放在一起,显然产生修辞的效果。
创造诸天。只有上帝是创造者,是值得称颂的(见创1:1;诗95:5;115:15;赛42:5;44:24;耶10:11;《善恶之争》第436,437页)。
6 有尊荣和威严在他面前;有能力与华美在他圣所。
参代上16:27。那里的“华美”换成了“喜乐”。
7 民中的万族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都归给耶和华!
归给。注意在第7,8节中重复了三次(参第1,2节中“唱歌”的类似重复)。我们到上帝的圣所是去奉献,而不是去索取。真正的祈祷主要不是为了提出请求。
8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拿供物来进入他的院宇。
名。见诗5:11;7:17注释。
供物(minchah)。素祭(见利2:1;诗40:6注释)。
9 当以圣洁的(的:或作为)妆饰敬拜耶和华;全地要在他面前战抖!
圣洁的妆饰。见代上16:29;诗29:2注释。
战抖。诗97:4;见代上16:30注释。
10 人在列邦中要说:耶和华作王!世界就坚定,不得动摇;他要按公正审判众民。
耶和华作王。诗93:1;97:1;见代上16:31注释。
按公正。诗67:4;参诗9:8;96:13。
1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海和其中所充满的澎湃!
基督开始永恒公义的统治时,邀请整个自然界一同赞美上帝(见《善恶之争》第300页;诗148:7-10;参诗98:7-9)。本诗第11-13用了一系列拟人的手法。
12 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那时,林中的树木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
13 因为他来了,他来要审判全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
他来。生动地展示了基督降临就职祂公义国度的画面。词语的重复是为了加强本诗的语气和活力。
要审判。基督降临所实施的审判,将导致地上道德规范的确立,以及永恒平安与幸福的创建(见约5:22;徒17:31)。
按公义。见诗72:2-4;赛11:1-9。
万民。弥赛亚的王位是永恒国度安全的基础,所以呼吁全人类因祂恢复性的审判而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