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27但以理书 > 正文

但以理书05--SDA圣经注释

第 五 章

提要: 1 伯沙撒的狂宴。5 令国王惊惶,术士又不认识的字迹。10 在太后的推荐下,但以理被请到宫里。17 他责被王的骄傲和拜偶像,25 他宣读和解释那文字。30 王位转给了玛代人。

1 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伯沙撒。这个巴比伦名字Bêl-shar-usur 意为“彼勒,保护国王!”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长子,新巴比伦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见本章补充注释。

  王。拿波尼杜在黎巴嫩从一场疾病中开始康复,准备出征阿拉伯西部的提玛之前,召来了他的长子伯沙撒,“将王权交托给他”(见本章补充注释)。这是在“第三年”。如果是执政的第三年,那就是公元前553/552年的冬季。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在建成哈兰庙宇以后的第三年。若是这样,伯沙撒被任命为共同执政则是在两、三年之后,拿波尼杜在位的第七年之前。拿波尼杜的第七年在提玛。从那时起,伯沙撒就和他的父亲共同管理巴比伦的事务。拿波尼杜则在提玛住了多年。根据《拿波尼杜的韵文记事》,伯沙撒执掌了“王权”。所以但以理称伯沙撒为“王”是对的,尽管以前有评论家称但以理说错了。

  盛筵。从本章第28和30节可以看出,这次盛筵是在居鲁士的军队攻陷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举行的。色诺芬采纳了传统的说法,即巴比伦沦陷时,“正在举行一场盛筵。所有的巴比伦人都彻夜饮酒狂欢”(《居鲁士的教育》vii.5.15)。令人费解的是伯沙撒居然在西巴尔刚刚沦陷,俄庇斯战役失败才几天就举行这场盛筵(见《SDA圣经注释》卷三第49页)。显然他觉得自己的首都十分安全,四周有坚固的城墙和水道,在危险时可以淹没周围的地区,使侵略者难以进犯(见《先知与君王》第523页)。

  众所周知,古代的君主经常为他们的侍臣摆设筵席。在一个近来在宁录,即古代的卡拉发现的石柱上,提到了亚述纳西拔二世在新王宫揭幕时曾举行盛大的宴会,向69,574人提供食物、酒和住宿达十天之久。希腊历史学家克特西亚斯记载波斯国王每天供应15,000人。亚历山大大帝的婚宴曾邀请一万名宾客。斯1:3-12也描述了类似的宴会。

  与这一千人对面。提到伯沙撒在宾客面前饮酒,似乎暗示巴比伦的宫廷习俗与波斯一样。国王通常在另一个大厅里就餐。只有在特别场合才与宾客一同进餐。伯沙撒的筵席似乎就是这样的场合。关于可能举行筵席的大厅,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98页。

2 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

  饮酒。有人认为这句话暗示伯沙撒在下令把从耶路撒冷所掠的圣器拿来时已经喝醉了。也有人认为这句话说明命令是在餐后开始喝酒时发布的。他们说,古典时期的希腊文献曾宣称波斯人习惯在餐后饮酒。但东方人一般不会亵渎其他宗教的圣物。因此伯沙撒在清醒的情况下不太可能下达这样的命令(见《先知与君王》第523页)。

  器皿。圣殿的器皿曾三次从耶路撒冷掠走:一,一部分是在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605年从耶路撒冷带走俘虏时掠走的(但1:1,2);二,大多数剩下的金银器皿是在公元前597年约雅斤王被掳时带走的(王下24:12,13);三,其余的大多数是铜器,于公元前586年圣殿被毁时掠走(王下25:13-17)。

  他父。伯沙撒似乎是尼布甲尼撒的孙子(见《先知与君王》第522页)。他的母亲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806页)。“父”必须理解为“祖父”或“祖先”,如在圣经的许多其他章节一样(见代上2:7注释)。关于从尼布甲尼撒到伯沙撒的家系,见本章的补充注释。在一份亚述的碑文中,发现了把“他父”理解为“他祖先”的实例。那里称以色列王耶户为“暗利之子”,尽管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实际上是耶户杀了暗利全家(王下9、10章)。

  妃嫔。“妃”和“嫔”在亚兰语中是同义词,都是“妾”的意思。她们可能地位有高低之分。有人认为一种可能出身名门,甚至是贵族家庭,而另一种则是买来或战争中俘虏的。虽然这些女子出席了宴会,但我们从本章中得知,“太后”似乎没有在这班滥饮的人中间。墙上出现字迹以后,她才进入宴会大厅(第10节)。七十士译本没有提到妇女出席这次亵渎的场合。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按照希腊人的习惯,妻妾是不能进入这种筵会的。

3 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上帝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

4 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喝醉了的异教徒所唱的歌是赞美他们的巴比伦神明。城里的各神庙中均有他们的神像。

5 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

  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如果这次筵会是在科勒得威于尼布甲尼撒之巴比伦城的南宫中所发掘的宝座大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98页)里举行的话,就不难想象本段描写的重大时刻所发生的事。大厅有57英尺宽、173英尺长。在一个长边的中央,正对着入口,是一个壁龛,里面安放着宝座。墙壁上涂着帕里斯白色的细灰泥。我们可以想象灯台放置在宝座附近。当时所用的是带有多盏灯头的灯台。在灯台的对面,有一只神秘的手显现,并在墙上写字,让伯沙撒看见。没有说字是涂在墙上还是刻在墙上。

  指头。没有说可以看见手的多大部位。亚兰语pas意为“一部分”,有时可译为“手掌”,有时则用来指手腕以下的部位,与前臂相对应。

6 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象脱节,双膝彼此相碰,

  参赛21:3。因自发的良心谴责而加剧的恐惧,使国王觉得前途凶多吉少。当他想到因为过去的政治失策,自己的荒淫生活和行为,他军队最近的惨败,以及他现在的亵渎之举而使帝国陷入致命的危险时,不由得更为忧郁了。难怪他“心意惊惶”!

7 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用法术的。见但1:20注释。

  迦勒底人。见但1:4注释。

  观兆的。见但2:27注释。

  紫袍。亚兰语为'argewan。古代王室的紫色是深紫红色,更接近深红色。波斯时代(斯8:15;色诺芬《远征记》I.5.8),玛代时代(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I.3.2;ii.4.6)和后来的文献证实了紫色是古代王室的颜色。但以理证明这一习俗在波斯之前的新巴比伦时期就已存在。

  金链。授予国王所宠爱的臣仆以金链、装饰品或项圈的习俗在多世纪以前的埃及就已存在了(见创41:42注释)。这种习俗在古代国家中十分普遍。

  位列第三。当人们还不完全了解伯沙撒在王国中的地位,以及他与拿波尼杜的关系时(见本章补充注释),注释家只能猜测谁是国中位列“第二”的人。既然应许解读墙上神秘文字的人“国中位列第三,”就暗示着“第二”位的存在。有人认为这是指伯沙撒的母后,妻子或儿子。当然,人们一直认为伯沙撒是帝国的第一统治者。现在人们已经知道伯沙撒只是与他父亲共同执政,他在国中是位列第二的,所以只能授予“位列第三”作为更高的地位了。

8 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

  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有人认为这句话与上一节国王对哲士所说的话有矛盾。最合理的解释是:第7节国王的话,是对字迹出现在墙上时已经在宴会上的哲士说的。第8节则是指“王的一切哲士”,包括那些奉伯沙撒之命来到宴会厅的哲士。

  却不能读。没有说明其原因,只能凭猜测。这些文字显然是亚兰语(见第26-28节注释)。但是词汇太少,含义不明,即使知道单词的意义,也无法揭开其中所隐藏的信息。没有说明是国王本人因为饮酒过度而无法阅读,还是因为文字太亮而无法识别(见第5-9节怀爱伦注释),还是手迹异常,只能借着上帝的光照才能被解读。有人认为这些文字是古希伯来语,所以巴比伦人无法识别。这种推测似乎是没有依据的。巴比伦的哲士不可能看不懂古代闪族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不仅希伯来人使用,腓尼基人和西亚的其他民族也在使用。

9 伯沙撒王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10 太后(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说的话,就进入宴宫,说:“愿王万岁!你心意不要惊惶,脸面不要变色。

  太后。从约瑟弗斯的时代起(《上古史》x.11.2),注释家们通常认为这个“太后”是国王的母亲或祖母(见《先知与君王》第527页)。根据东方人的习俗,只有在位国王的母亲敢在未被召见的情况下进到王的面前。即使是王后这样做也有生命的危险(见斯4:11,16)。巴比伦国王们写给他们母亲的楔形文字书信语气极为恭敬,表明国王非常尊重他们母后的地位。从以下的史实中也可以看出母后的崇高地位:当拿波尼杜的母亲,也就是伯沙撒的祖母于公元前547年在西巴尔以北,幼发拉底河边的杜尔卡拉舒逝世的时候,曾为她举行过隆重的大型宫廷葬礼。那些将“太后”认定为伯沙撒祖母的注释家,不知道她在本章的事件发生以前就已去世的事实。

  愿王万岁。关于这个常用的问候语,见但2:4注释。

11 在你国中有一人,他里头有圣神的灵,你父在世的日子,这人心中光明,又有聪明智慧,好象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为术士、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袖。

  有一人。但以理没有在王所召见的哲士之列并不奇怪。他无疑已经退休了。他的公职也许在尼布甲尼撒去世时或更早的时候就已结束了(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46页)。但上一代的人十分了解他,如国王的母亲。关于他退休的原因,参第13节注释。

  圣神的灵。参尼布甲尼撒的话语(但4:8,9)。语言的相似性加上其他的证据,表明太后与尼布甲尼撒很亲,很可能是他的女儿(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806页)。她所提供有关但以理过去卓越服务的信息,以及先知在尼布甲尼撒治下的崇高地位,显然是伯沙撒所不知道的。这说明但以理此前已很久没有担任公职了。在与国王同时代的随从人员中,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解但以理。

  你父尼布甲尼撒。见第2节注释。

  术士。见但1:20注释;参但2:2,27。

12 在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能圆梦,释谜语,解疑惑。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称他为伯提沙撒,现在可以召他来,他必解明这意思。”

  疑惑。亚兰语为qitrin。该词后来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中成为一个巫术用语。在本节中似乎指“艰难的任务”或“问题”。

13 但以理就被领到王前。王问但以理说:“你是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吗?就是我父王从犹大掳来的吗?

  伯沙撒的问话说明他了解但以理的出身,只是没有与他进行过正式的交往。可以肯定的是,但以理已不再担任宫中术士的总管(但2:48,49)。

  随着尼布甲尼撒的逝世,但以理的政见在巴比伦的宫廷中似乎失宠。结果他退出了公共的服务。伯沙撒和他的先辈显然知道上帝对待尼布甲尼撒的一切作为(但5:22),但他们不接受先王承认真神并与祂的旨意合作的政策(但4:28-37;5:23)。但以理后来担任波斯的公职(但6:1-3),说明他在巴比伦帝国末年的隐退不是因为疾病或年迈。他对伯沙撒的严厉谴责(但5:22,23),说明国王敌视但以理所坚持的原则和国策。但以理反对巴比伦官方的政策,可能是波斯帝国初期的统治者对他好感的原因之一。

14 我听说你里头有神的灵,心中光明,又有聪明和美好的智慧。

  神的灵。与太后(第11节)和尼布甲尼撒(但4:8)的话相比,伯沙撒少了“神”前面的“圣”字。

15 现在哲士和用法术的都领到我面前,为叫他们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无奈他们都不能把讲解说出来。

16 我听说你善于讲解,能解疑惑;现在你若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就必身穿紫袍,项戴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17 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说:“你的赠品可以归你自己,你的赏赐可以归给别人;我却要为王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王。

  有人认为,但以理作为蒙上帝所启示的先知,拒绝国王应许赐给解释者的殊荣和高位,是不想让人觉得他是在这样的国王面前为自己牟利。这种理解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但以理知道伯沙撒的统治行将结束。他对于当夜以言行亵渎天地主宰的人所给予的赏赐不感兴趣。但以理虽已年迈,但在原则上并没有反对接受政府的高位。这一点可以从他不久以后再度担任高级职位的事实上得到证明(但6:21)。但以理接受这个职位,无疑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对国王施加积极的影响,并成为上帝手中的工具,帮助他的同胞解除囚掳。然而但以理可能认为接受伯沙撒的荣誉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和危险的。

18 王啊,至高的上帝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

  但以理在阅读和解释文字以前提醒国王,尼布甲尼撒曾因拒绝实行上帝对他和他国家的旨意而有的遭遇。况且尼布甲尼撒要比败坏的伯沙撒强大和聪明得多。先知告诉伯沙撒,他身为尼布甲尼撒的(孙)子,在他的生命之主上帝面前行恶,丝毫没有从祖父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19 因上帝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

20 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

21 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上帝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

22 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儿子(或作:孙子),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23 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嫔用这器皿饮酒。你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却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上帝。

24 因此从上帝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

  因此。指伯沙撒刚才在醉酒狂欢时赞美他的神明,并用从耶路撒冷圣殿掳来的圣器饮酒,如第23节所描述的。

  指头。见第5节注释。

  这文字。文字仍然显现在墙上。

25 “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但以理开始阅读墙上的文字。这显然是四个亚兰语词汇。猜测这文字的性质以及它与其他已知文字的关系是无用的(见第8节注释)。即使读出来了,如果没有上帝的启发,还是无法理解。每个关键词都表达了一个完整的真理。所以需要予以解释。

26 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上帝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弥尼。亚兰语mene',是动词“统计”或“计算”的一个被动语态的分词,单独使用时指“被统计”或“被计算”。但以理在上帝的启发下把这个词解释为“上帝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27 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

  提客勒。犹太的马所拉学者在大约公元七到九世纪给圣经抄本加上了元音标点(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34,35页)。他们把亚兰语teqel 标成了一个名词。其实它和mene'一样(见第26节注释),显然应标为被动语态的分词(teqil)。马所拉学者选择teqel,可能是因为它的发音与mene'比较接近。Teqil 源于动词“称”。但以理马上告诉国王这一神圣称量的后果。伯沙撒被发现缺乏道德的价值。

  显出你的亏欠。对于放荡的巴比伦国王所下的可怕判决,也是针对所有象伯沙撒那样忽视上帝所赐机会的人。现在正在进行查案审判(见但7:10注释)。人要放在圣所的天平里称,看看他们的品德和属灵状况是否与上帝赐给他们的恩典和福气相称。所下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鉴于所处时辰的严肃性,所有的人都必须警醒,免得在永远决定每个人命运的时刻,他们没有作好准备并显出“亏欠”。参林后5:10;启22:11,12。

28 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

  毗勒斯。和弥尼mene' 和提客勒teqil 不同,毗勒斯(peres)不是被动语态的分词,尽管马所拉学者视它为动词,实际上它是单数形式的名词。墙上所写的则是其复数(第25节),并用连词we(“和”)与前面的词接。连词we 在upharsin(乌法珥新)表现为u。所以就有了upharsin 和peres 的差别。毗勒斯(Peres) 意为“份额”或“部分”。如果采用复数形式的upharsin(第25节),就可译为“碎片”。但以理所说的“你的国分裂”,不一定是指国家分裂为两个相等的部分,一半给玛代人,一半给波斯人。国家分裂,摧毁,消失了。这将由玛代人和波斯人来完成。值得注意的是,亚兰语peres 含有表示波斯和波斯人的亚兰词汇中的辅音(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25,26页)。此时他们已兵临巴比伦城下了。

29 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给但以理穿上,把金链给他戴在颈项上,又传令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

  国王履行了他对但以理所作的承诺,尽管但以理曾明确表示他对所赐的尊荣不感兴趣。由于伯沙撒处在醉酒的状态中,人们可能根本制止他的行为。有人认为不可能授予但以理国中位列第三的荣誉。因为根据第30节的记载,伯沙撒当夜就被杀了。反对的理由是基于这种宣告是在城市的大街上公开作出的。但情况不一定是这样。国王可能只是对聚集在宫中的贵族宣布。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使之无法实现。

30 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

  楔形文献在描写巴比伦沦陷时没有提到伯沙撒。但色诺芬曾宣称巴比伦的“不敬虔之王”(没有提他的名字),在居鲁士军队的统帅古巴鲁进入王宫时被杀(《居鲁士的教育》vii.5.30)。虽然我们必须承认色诺芬所描写的历史,并非在所有的细节上都是可靠的,但他的许多话语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据楔形文献记载,巴比伦沦陷时拿波尼杜不在巴比伦。拿波尼杜投降以后,居鲁士把他发配到遥远的迦玛尼亚去。因此巴比伦沦陷时被杀的国王只能是伯沙撒。关于伯沙撒的简介,见本章补充注释。

31 玛代人大流士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

  玛代人大流士。本节和第六章所提到的国王在世俗的历史上仍然不很清楚。第六章的补充注释简述了注释家所作的各种推定,以及对历史相关问题的的解答。

  本节原文句首的连词说明本书的作者把上一节伯沙撒的死与“玛代人大流士”的登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印刷版的希伯来语圣经中,本节为第六章的第一节。但大多数现代版本都依照七十士译本,把本节放在第五章。这是对的。

  这里所提到的大流士和拉4:24(见该节注释)等处的“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在亚兰语和希伯来语中的拼法是一样的。

  年六十二岁。大流士年纪老迈可能是他在位短暂的原因。《但以理书》只提到大流士元年(但9:1,2;11:1)。国王“约在巴比伦倾覆后二年”(《先知与君王》第556页)去世。

《第五章补充注释》

阿梅马杜克(圣经里的以未米罗达),尼甲沙鲁苏尔,拉巴什马杜克和拿波尼杜

圣经的注释者多世纪以来一直难以确定伯沙撒的身份。以前发现的古代文献都没有提到这个国王。人们只是从《但以理书》和引用《但以理书》的著作,如次经《巴录书》和约瑟弗斯的著作中得知伯沙撒的名字。人们千方百计要把世俗的历史与圣经的记载协调起来。若干古代文献所列巴比伦国王的名单增加了问题的难度。这些名单均称拿波尼杜为首任波斯国王居鲁士之前的最后一位巴比伦国王,尽管名字的拼法有所不同。由于居鲁士征服了巴比伦,并接续了其最后一任国王,在王室家系似乎就找不到伯沙撒的位置。然而《但以理书》却把巴比伦覆灭前夕所发生的事件放在尼布甲尼撒之“子”(见但5:2注释)伯沙撒在位的时候。说伯沙撒死于玛代人和波斯人攻占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但5:30)。

  下面依据雷蒙德·P·多尔蒂《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第13,14页,列举了对于圣经记录和其他古代文献明显差异的一些解释:

  一,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以未米罗达的另一个名字。二,伯沙撒是以未米罗达的兄弟。三,伯沙撒是以未米罗达的儿子,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的孙子。四,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婿尼甲沙鲁苏尔的另一个名字。五,伯沙撒是尼甲沙鲁苏尔的儿子拉巴什马杜克的另一个名字。六,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另一个名字。七,伯沙撒拿波尼杜和尼布甲尼撒的女儿所生的儿子。

  在伯沙撒的名字于十九世纪末在楔形文献中被发现以前,大多数评论家认为伯沙撒的名字是《但以理书》的作者杜撰的。他们主张《但以理书》的作者生活在公元前二世纪的马加比时代。

  以上的不同观点说明《但以理书》的解释者所面临历史问题的性质和难度。其中问题要比任何一部篇幅相仿的旧约经卷更多。伯沙撒的身份和地位现已被当时代的文献所完全确认,从而维护了《但以理书》的可靠性。这是十九世纪圣经考古学的重大成就之一。故需要进行简单的回顾。

  1861年,H·F·塔尔博特在《皇家亚细亚学会期刊》中(第19册,第195页)发表了在吾珥的月亮神庙中发现的一些文献。其中有拿波尼杜为他的长子Bêl-shar-usur 所献的祈祷。许多作家,包括著名的楔形文字破译者的兄弟乔治·罗林森,都认为这个Bêl-shar-usur 就是圣经中的伯沙撒。也有人反对这种看法,包括塔尔博特本人。他在1875年列举了他的论据,并重新翻译了提到伯沙撒的段落(《过去的记录》,第5卷,第143-148页)。七年后(1882),西奥菲勒斯·G·平奇斯出版了上一年发现的一份文献。这部文献现在被称为《拿波尼杜编年史》,其中描写了居鲁士攻占巴比伦,也提到拿波尼杜在提玛住了多年,他的儿子则留在巴比伦。尽管平奇斯当时没有完全理解这个文献,弄错了阿拉伯西部的提玛的位置,但他却就伯沙撒却作出了几个正确的推断。例如他说伯沙撒“似乎是军队的统帅,在国中的影响可能超过他的父亲,故被视为国王”(《圣经考古学会学报》,第7卷,1882年,第150页)。

  接下去几年发现了更多的文献,证明了拿波尼杜的儿子伯沙撒在他父亲执政之前和期间所持有重要地位和职务。但这些文献中没有一个象圣经那样称伯沙撒为王。然而许多学者综合了各种证据,提出了一种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观点,认为父子两人是共同摄政。1916年,平奇斯发表了一个文献,提到拿波尼杜和伯沙撒一同宣誓。他宣称象这样的文献说明伯沙撒拥有“统治地位”,但他说“我们还需进一步了解伯沙撒在巴比伦的准确地位”(《圣经考古学会事项》,第38册,1916年,,第30页)。

  到了1924年,终于确认了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的共同摄政关系。那一年,悉尼·史密斯发表了大英博物馆的所谓《拿波尼杜韵文记事》,其中清楚地说明拿波尼杜授予他长子以“王权”(《巴比伦历史文献》,伦敦,1924年,第88页;奥本海姆新译,见普里特查德主编的《古代近东文献》,普林斯顿,1950年,,第313页)。这个文献消除了有关伯沙撒王权的一切疑问,对高级考证学派的学者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们曾宣称《但以理书》是公元前二世纪的作品。哈佛大学R·H·法伊弗的话反映了他们的困惑。他说:

  “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的作者是如何了解到……只在巴比伦文献中,在《但以理书》中,以及在根据但以理而写成的《巴录书》1:11中所提到的伯沙撒,在居鲁士攻占巴比伦的时候正担任国王”(《旧约概论》,纽约,1941年,第758,759页)。

  这么多披露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统治的楔形文献发现,促使耶鲁大学的雷蒙德·P·多尔蒂把所有楔形文献和古典资料集成一部专著,于1929年出版,命名为《拿波尼杜和伯沙撒》的(纽黑文,1929年,共216页)。

  楔形文献表明拿波尼杜是哈兰王纳布巴拉祖伊克比(Nab?-bal?tsu-iqbi)与哈兰月亮神庙的女祭司所生之子。当玛代人和巴比伦人于公元前610年攻占哈兰以后,拿波尼杜的母亲可能作为一名重要的战俘被带进尼布甲尼撒的宫廷。于是拿波尼杜就在尼布甲尼撒的王宫里长大。他很可能就是希罗多德笔下的拉比尼图斯(I.74)。他曾于公元前585年作为吕底亚人和波斯人之间的调解人。这一点可以从一下得更为清楚:希罗多德称公元前546年萨迪斯陷落时在位的巴比伦国王为拉比尼图斯(I.77)。后来他还称公元前539年巴比伦陷落时统治者的父亲为拉比尼图斯(I.188)。我们知道公元前546年拿波尼杜为巴比伦国王,也知道他是伯沙撒的父亲。公元前585年,拿波尼杜被任命为尼布甲尼撒的外交使节。这是一种很高的荣誉,表明国王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正如多尔蒂所认为的,他的妻子尼托克里斯很可能是尼布甲尼撒和一个埃及公主所生的女儿。希罗多德称她为智慧的女人(I.185,188)。

  但是拿波尼杜的儿子伯沙撒与尼布甲尼撒的家族联系尚未得到当时代文献的确证。

  由于缺少更加详细的信息,目前还无法确定为什么但5章数次提到尼布甲尼撒是伯沙撒的父亲。在圣经里,“父”也可以指“祖父”或“祖先”(见代上2:7注释)。有三种解释:一,拿波尼杜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婿,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二,拿波尼杜被称为儿子是因为他的母亲被纳入尼布甲尼撒的后宫,所以是他的继子。三,伯沙撒被称为儿子,类似于当时的亚述碑文称以色列王耶户为“暗利之子”。耶户与暗利家族并没有血缘关系。耶户消灭了暗利所建立的王朝,继任以色列国王。

  楔形文献充分说明了伯沙撒在与父亲共同摄政期间的职务和活动。拿波尼杜在公元前553/552年或此后不久,授予伯沙撒王权(见但5:1注释),接着向阿拉伯的提玛发动了一次成功的远征,后来又住在那里多年。在此期间由伯沙撒代理巴比伦国王,并担任军队的统帅。尽管官方文件继续按拿波尼杜在位之年来计日,但宣誓时使用父子两人的名字,而在其他国王统治时只用一个名字,说明拿波尼杜和伯沙撒在共同执政。

  上面简单引述的世俗资料,充分证明了但5章的历史真实性。多尔蒂在他有关伯沙撒和拿波尼杜的专著结尾,强烈表达了这一信念:

  “在描写新巴比伦帝国结束时局面的所有非巴比伦文献中,就重大事件而论,《但以理书》第五章的准确性不亚于楔形文献。圣经的记录可能更准确一些。因为它提到了伯沙撒的名字,提到伯沙撒拥有王权,暗示王国中双重统治的存在。公元前六世纪的巴比伦楔形文献证明了圣经有关巴比伦覆灭时这三个基本历史事实的准确性。公元前六世纪在波斯势力的影响下所写的楔形文献没有保留伯沙撒的名字,但却令人信服地说明了拿波尼杜在阿拉伯期间任命了一位王储。公元前第五和第四世纪的两位著名希腊历史学家没有提到伯沙撒的名字,而只是隐约地暗示了拿波尼杜时代的政治局面。公元前三世纪初到公元前一世纪的希腊语编年史根本没有提到伯沙撒及其在新巴比伦帝国末年的重要作用。从公元前六世纪的楔形文献以后到公元一世纪的约瑟弗斯著作之间,所有可以确定年代的文史资料都没有提供《但以理书》第五章所需的历史背景”(同上,第199,2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