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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23--SDA圣经注释

第 23 章

提要:1基督告诫百姓要听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正确道理,但不要效法他们的坏榜样。5祂的门徒要防备他们的野心。13祂针对他们的伪善和盲目宣布了他们的八祸:34预言耶路撒冷的毁灭。

[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灾祸:见太23:1-39=可12:38-40=路20:45-47。注释主要在《马太福音》。参路11:39-52的注释]。

1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关于这篇讲章的背景,见太21:23,28,33;22:1,15,23,34,41注释。那可能是在星期二的晚些时候。这是耶稣最后一天在圣殿里教训人。这篇讲章也是祂公开演说的结束。祂严厉地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显然想设法打破捆绑百姓的枷锁,就是使他们束缚于遗传和维护遗传之人的枷锁。太23:1-12是对门徒和一般百姓说的,而第13-33节则是对听众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后一部分包括七“祸”;如果包括第14节的话,那就是八祸(见第14节注释)。

  众人。指聚集在圣殿院子的人。

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文士和法利赛人。见本卷注释第51,55,57页。

  坐在摩西的位上。就是摩西律法的正式解释者。以前人们把“摩西的位”理解为一个比喻性词语。但现在考古学家已发现古时犹太会堂里真的有椅子让解释律法的人坐的。在哈马出土的会堂里,南墙旁有一张石椅,背朝保存经卷的柜子(见本卷注释第57页)。耶稣可能就是指这种椅子。

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耶稣在第23章中没有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训。但祂在其他场合确实谴责过(见可7:1-13注释)。这里所聚焦的,是他们的生活不符合与他们所高谈阔论的义。

  但不要。耶稣在13-33节中特地谴责了伪装的圣洁,虔诚的炫耀,在宗教和其他活动中占据高位的喜好,以及贪婪等行为。我们真应该省察自己的生活,看看有没有法利赛式伪善的罪恶(见路18:9-14注释)。

  他们能说不能行。见太7:21-23注释。光说不做就是伪善(见太6:2;7:5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说自己绝对忠于圣经,却没能实行圣经所的各项原则。他们的好行为在于谨慎关注仪文和仪式的规条,而不是“律法上更重的事”(见太9:13;22:36;23:23注释)。参无花果树被诅咒的教训(见可11:12-14,20-22注释)和那个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的儿子的事例所带来的教训(太21:30)。

4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难担的。拉比的规条只能给背负的人造成麻烦和灰心。上帝的律法决不会带来忧伤或厌倦。只有人为律法的烦琐条例才会这样。参太11:28-30。

重担捆起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严厉的工头,自己却不背负担子。“重担”不属摩西的律法,而是拉比的遗传(见可7:1-13注释)

5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

  要叫人看见。他们似乎忘记了上帝是监察人心的,而且如果祂查看他们的心,就会发现他们作为顺从之子,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表扬的。他们的顺从主要在表面上的,就像一件衣服(见第25,26节注释)。他们的行为受他们预期别人对他们的看法所左右,而不是受爱上帝的心所支配(参林后5:14)。关于这种宗教,详见太6:1-8的释。

  佩戴的经文。phulaktēria,来自一个表示“注视”,“保持”的动词,故有“保障”之意。佩戴经文的观念依据的是申6:8的字面解释。关于佩戴的经文和佩戴的方式,见出13:9的注释。许多人无疑把佩戴的经文当成一种护身符,就像古时希伯来人对约柜的看法那样(见撒上4:3注释)。基督时代虔诚的犹太人通常在每天祈祷时佩戴经文,但是拉比们提倡除了安息日和节期之外,每天整天都要佩戴。《耶路撒冷塔木德》说到“肩负派的法利赛人在肩上背负着他们所遵行的全部诫命”(Berakoth9,14b,40,引自斯特拉克和比勒贝克的《新约注释》第1卷,第914页)。

  繸子。kraspeda关于“繸子”,见可5:27注释。“做长了”是为了更显眼,因为这些带“繸子”的衣服是在宗教活动时穿的,要让人们注意到穿戴者的虔诚超过了律法的要求和普通人。犹太人的律法只规定了繸子最小的尺寸。使用繸子是根据民15:38-40和申22:12(参可12:38的注释)。

6 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

  首座。就是贵宾席(见《历代愿望》613页;参雅2:2-4)。关于谋求筵会贵宾席的做法,见路14:7-11注释。两天以后在最后的晚餐时,十二个门徒也为类似的问题争论(路22:24;《历代愿望》644,645页)。

  高位。古时“假冒为善的人”喜欢坐在前面,好被人看见。现在他们更喜欢后面的位子。古时的会堂通常不为会众提供座位,他们一般坐在地上或者站着。有时会沿墙摆设长椅。留给长老的座位通常在前面,面对会众。讲道的人坐在其中的一个位子上(见本卷注释第57页;见太23:2注释)。会堂的高位通常是根据在团体中的地位来分配的。

7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街市。见太11:16;可7:4注释。

  拉比。直译为“我的大人”,“我的老师”或“我主”。后来它失去了“我的”之意。这个对律法学者的尊称用的时间可能不长。早在公元前110年就发现用“rab”来表示“老师”,是约书亚.b. 皮拉哈说的(《密西拿》Aboth1.6;参《塔木德》松奇诺版第5页)。“拉比”的称号指一个人精通摩西的律法,暗示他对宗教责任的解释是有约束力的,或不会有错的。这就会以人的权威来代替上帝明确的话语。耶稣劝告跟从祂的人不要指望人,而要指望上帝和祂在圣经里所表达的旨意。这个告诫与现今在教育机构中所用“博士”或“教授”的称呼无关,但它却适用于“可尊敬的”,“陛下”,“宗座”等称号,因为这类称号的含意与基督的时代“拉比”相似。

8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

  你们不要受。原文强调“你们”。这可能是对门徒的告诫。他们在神学问题上不要担任独裁的角色。

夫子。直译为“老师”。有文本还加上“就是基督”。

你们都是弟兄。跟从基督的人应该是平等的。谁也不应对别人行使权威,更不能在良心的问题上。

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父。这个称号常用在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等先祖身上(见约7:22;8:53等),一般指过去世代的伟人。以利亚和以利沙都曾被称为“父”(王下2:12;6:21)。《密西拿》(见本卷注释第99页)中有一篇是Aboth(“诸父”)。亚兰语'abba'(“父”)直接用在可14:36;罗8:15;加4:6中。耶稣这里的“父”似乎是指称呼,其含意相当于“拉比”(见太23:7,8注释)。

10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师尊。kathēgētai,“老师,”在现代希腊语中表示“教授”。

  就是基督。见太1:1注释)。

11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谁为大。见太20:26;可9:35;路9:48注释;见《历代愿望》613页。

12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凡自高的。见太11:29;20:26;路14:11;18:14注释。耶稣似乎很喜欢说这句话,重复的次数也许比其他的话更多。在《耶路撒冷塔木德》(Erubin13b,35)中有一句类似的话:“上帝必升高自卑的人,上帝必降卑自高的人”(见《马太福音》第七章补充注释)。

1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有古卷在此有

假冒为善。见太6:2;7:5注释。这个称呼在太23:13-29出现七次。

有祸了!ouai,一个表示悲伤或谴责的感叹词(见太11:21注释)。七祸(如果包括太23:14的话就是八祸;见第14节注释)具体说明了第3-5节中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行为。关于耶稣严厉谴责国家宗教领袖的目的,见第1节注释。

  把天国关了。主要指上帝恩典之国,但最终也是指上帝荣耀之国(见太4:17;5:2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使诚心的人几乎找不到得救之路。他们先是使宗教成为不堪忍受的重担(太23:4),然后又树立了伪善的榜样(第3节)。犹太拉比的遗传非但没有照亮得救之路,反而将它遮暗,充其量只能使人摸索前行,像在浓雾中一般(见可7:5-13注释)。

  自己不进去。他们伪善的生活作风妨碍人们进去。

  你们也不容。文士和法利赛人似乎站在门外(见太7:13,14注释)阻止人进来,就像上了门闩堵住了门以后把钥匙扔掉了,坚决不让任何人进去。他们充满排外的精神,把天国视为一个私人的俱乐部,只有符合他们标准的人才能进入。

14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做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

  侵吞寡妇的家产。有的本没有第14节。这句话在可12:40中没有争议。法利赛人劝富裕的寡妇将财产奉献给圣殿,然后牟取自己的私利(《历代愿望》614页)。寡妇本来是受律法保护的(出22:22),但这仍挡不住贪婪的法利赛人(参赛10:2)。关于另一种蓄意使诈取人财产合法化的诡计,见可7:11-13注释。

  假意。见第5节注释。

  很长的祷告。见太6:7注释。

  更重的刑罚。他们是领袖,所以他们比犯下同样罪行的平民更该受到谴责。作为律法的教师,他们的行为比一般罪人更应受公开的指责。首先,他们更加熟悉律法,其次,他们的坏榜样会使别人为自己的罪行是辩护。

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有祸了。见第13节注释。

  勾引一个人入教。关于基督的时代犹太人及其宗教在罗马帝国的广泛影响,见本卷注释61,62页。古代的文献记录了有数以千计的人皈依了犹太人的信仰。他们当中有一些人成为犹太人,在生活上遵守犹太教的一切礼仪要求。他们先受到充分的教导,然后受洗,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献祭。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作为接受亚伯拉罕之约的记号(见创17:10-12注释)。有更多的人相信了真神并且敬拜祂,但没有参加犹太教的仪式。这些人被称为“门口的皈依者”或“敬畏上帝者”。

  加倍。一个热心皈依犹太教的人在必要时甚至比法利赛人更加固执。作“地狱之子”就是该入“地狱”(geenna,见太5:22注释),注定要到那里去。反之,作“天国之子”就是拥有配进天国的品格,注定要往天国去。

16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瞎眼领路的。耶稣当然是指属灵的盲目(见约9:39-41注释)。犹太人以为盲目的外邦人领路而自豪(罗2:19);实际上,他们竭尽争取人入犹太教(太23:15)。但是一个盲目的人承担给别人领路的任务真是愚蠢至极。耶稣接着马上解释属灵盲目的意思(第16-24节)。耶稣对犹太领袖的这段谴责,比记载在第23章中的任何部分都长。所以祂似乎强调他们这方面的假冒为善。属灵盲目的唯一疗法就是属灵的“眼药”(启3:18),但是他们不肯从唯一出售它的“商人”那里购买。这对今日的教会也是一个严肃的警告。

  起誓。见太5:33-37注释。

  这算不得什么。这是说明文士和法利赛人属灵盲目的第一个例子。提出这种区别的理由可能是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誓言必须具体。比如《塔木德》(Nedarim14b,松奇诺版第38页)上说:“一个人若指着律法书起誓,他的誓言无效;他若指着律法书上所写的起誓,他就该谨守;如果他指着律法书以及其中所写的起誓,他就该谨守”。请将“无效”和耶稣所说的“这算不得什么”进行对照。

  他就该谨守。履行自己的承诺,或承担他起誓要负的责任。

17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

  无知。mōroi,“愚蠢的人”。参基督在太5:22中的警告(见该处注释)人不要随便用这个词。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显然谴责不时鼓动人使用这个词的动机,而不是使用这个词本身。在登山宝训中,耶稣所论述的是动机,而不是外表的行为。同样,祂现在并没有生气地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讲话,而只是说明事实。

  成圣。金子只有成为圣殿的一部分时才是神圣的。

18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指着坛起誓。见第16,17节注释,那里涉及同样的原则。

19 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有文本为“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

20 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21 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22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上帝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指着天起誓。见第16,17节注释,那里运用了同样的原则。天本身和上帝的宝座都只是因上帝的临格才是圣的。

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薄荷。《密西拿》没有提到这种植物要献上十分之一。拘泥细节的犹太人将它奉献十分之一,无疑是想证明自己对什一律法的极端尊重。

  茴香。《密西拿》(Ma`aseroth4.5,《塔木德》松奇诺版第274页)提到茴香要献上十分之一。这种植物的所有部分,包括种子,株和荚,除了根部之外都要奉献十分之一。

芹菜。一种作物,其籽可用作调味品,也可与食物一同食用(见赛28:25,27)。芹菜籽与香菜籽相似,但味道不如香菜籽好,营养也较少。这里提到的三种植物都可烹饪,后两种还有药用价值。见赛28:25注释。

献上十分之一。奉献十分之一是律法规定的一部分(见利27:30;申14:22注释)。《密西拿》反映了虔诚的犹太人严格注意奉献十分之一的状况:“凡被视为食品的和地里种植生长的作物,都应献上十分之一。他们还(就什一)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凡在(生长的)开始和结束时被视为食品的,即使保留不用以增加食品储备的,也应献上(什一);无论是在早期还是在晚期(成熟阶段)采集的。……水果什么时候可献上十分之一呢?无花果在被称为博哈尔(bohal)的阶段,葡萄和野葡萄在成熟的早期,红色的浆果和桑葚在变红之后等”(Ma`aseroth1.1,2,《塔木德》松奇诺版255,256页)。

更重的事。文士们对犹太教的律法,自行进行详细的人为编排,列出重要的和次要的(见太22:36注释)。关于耶稣自己论述某些命令比其他命令重要,见太5:17-20注释。文士和法利赛人极其重视人为的条例和遵守律法的外表形式(见可7:3-13注释),却几乎完全忘记了律法本身的真正精神——爱上帝并爱同胞(见太22:37,39注释)。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曾设法使人们从外表上遵守律法,恢复到内心的遵守(见太5:17-22注释)。

公义。krisis,这里可能指正义。关于“怜悯”作为人际关系指导原则的重要性,见太9:13注释。关于“信实”,见哈2:4注释。

  反倒不行了。或者“反被忽略了”。这与犹太领袖对基督的指控相似(见太5:17-20注释)。

  这。指往往主要构成外表形式的次要之事。耶稣在这里赞成什一制。祂和任何《新约》作者都没有丝毫放松这项义务。耶稣说明祂并不反对奉献十分之一,而是反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伪善精神。他们的宗教在于严格遵守律法的形式。

  那。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忽略的“律法上更重的事”。

24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见第16节注释。

  滤出来。diulizō,用网“过滤”。意为从饮用水中滤出蠓虫(《历代愿望》617页)。耶稣在这里再次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过分拘泥于细节,对真正重要的事情却粗心大意。根据摩西的律法,蠓虫和骆驼都是不洁净的(见利11:4,22,23注释)。小心防备咽下最小的不洁净动物,同时却吞下最大的不洁净的动物骆驼,这两幅画面放在一个夸张性比喻中,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基督的教训常采用这种修辞手法(参太19:24注释)。

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杯盘的外面。耶稣在这里不是指法利赛人清洗家用器具的习惯。犹太人对使用家庭器具是非常小心的,而是指法利赛人本身。就真实的杯子而言,法利赛人会把里面和外面洗得一样干净。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把这个原则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他们活着是要“叫人看见”(见第5节注释),似乎完全忘记了上帝能看见他们的内心,完全了解他们表面谨慎的虔诚之下伪善的动机。参可7:18-23。

  盘。paropsis,一种盛佳肴的盘子。

  勒索和放荡。这两个词一方面表示“抢劫”和“盗窃”,另一方面表示“放纵”和“缺乏自制”。基督在这里说明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如何不行“律法上更重的事”(第23节)。

26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先洗净。有效的清洗必须由里到外(见可7:3-18;路11:41注释)。

27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象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你们有祸了。见第13节注释。

  粉饰的坟墓。依照仪文律法,与死人接触是一种极度的污秽。比如除了遇直系亲属的状况外,祭司不可因接触死人而“沾染”自己(利21:1-4),但大祭司连这种特权也没有(第10,11节)。根据《密西拿》,亚达月15日,即逾越节一个月之前,习惯上对坟墓进行粉饰,以避免祭司和拿细耳人在无意间接触坟墓而招致污秽(Shekalim1.1,《塔木德》宋西诺版,第1页)。关于因与死人接触而招致的仪文上的污秽,所需要的洁净程序,见民19:11-22。参徒23:3;见路11:44注释。

28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显出公义。见第3,5节注释。

  里面。关于基督论述内心正直的重要性,见太5:22,28注释。

29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

  建造先知的坟。一个世代的殉道者往往成为下一个世代的英雄。先知在世时,常被人用石头打死;死后过了一段时间,一般会竖立起精制的石碑来纪念他们。先知在世时,犹太人如果不接受他们的信息,就不算尊敬他们。但如果他们不接受已死先知的信息而要尊敬他们,那就非常容易。

30 ‘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

  每一个世代的人都会夸自己比以前世代的人更加明智和宽容。我们可能会因自以为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而满意,但我们这样想就与他们一样了(见路18:11注释)。亮光越多,人的责任就越大。从前世代先知的受苦是因为他们违背了当时代人的信仰,标准和行为。如果那些先知今天活着,他们也会带来同样斥责罪恶的信息;这些信息很可能遭遇同样无情的冷漠,并同样惹起人们企图止息传信息之先知的声音。

31 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

  他们对虽已逝世却仍在说话的先知所发的真理之光负有责任。

32 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

  你们去充满。原文的“你们”是强调的。犹太民族的罪恶之杯快要满溢了。基督世代之人的所作所为,特别是他们拒绝祂为弥赛亚的行为(见约19:15注释),将使那杯满盈(见《SDA圣经注释》卷四32,33页)。巴比伦的罪恶怎样在伯沙撒宴饮之夜达到了上帝容忍的极限。以色列民族的罪恶照样也在他们拒绝和钉死耶稣之时,越过了上帝恩典的界限。

33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毒蛇之种。见太3:7;12:34注释。

  怎能逃脱。见来2:3注释。

地狱。geenna(见太5:22注释)。他们是自己犯罪的证人(太23:31)。他们既承认有罪,怎么还能指望逃罪呢?

刑罚。或“判决”。

34 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

  我差遣。参路11:49。

  智慧人。指明白先知的信息,并设法将先知信息的原则应用到民族生活的人。这些人根据所启示的真理,“通达时务,知道以色列人所当行的”(代上12:32)。关于“智慧”与“聪明”和“知识”的区别,见箴1:2注释。“智慧人”是可靠的顾问,是谨慎而具有可靠领导能力的人。他们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是瞎眼领路的(见太23:16,17注释)。

  要杀害,要钉十字架。司提反的殉难满足了文士和法利赛人流上帝代言人之血的欲望(徒7:59)。犹太人的敌意使保罗再次被捕并处死(见提后4:6-8;《使徒行述》489,597页)。值得注意的是,钉十字架是罗马人的处决方式,不是犹太人的处决方式。

  鞭打。关于在会堂里鞭打的惯例,见太10:17注释。保罗曾被鞭打五次(林后11:24)。

  追逼。见太5:10-12;10:17,18,23注释。逼迫的事例见徒13:50;14:5,6,19,20;26:11等

35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义人的血。就是无辜之人的血。.

归到你们身上。这并不意味着基督世代的人要为他们先辈的罪受惩罚,因为圣经明确地教导说,没有人因他人的罪受惩罚(见结18:2-30;参出32:33)。但他们弃绝耶稣和祂的教训,使他们的罪比以前所有的世代都更为严重。

亚伯。见创4:8-10注释。

殿。naos,指圣殿本身,与hieron不同。Hieron是指圣殿全部建筑(见太21:23),包括院子和与殿相连的其他建筑物。平常只有祭司可以进入圣殿的内院。祭坛就设在那里。撒迦利亚在“殿和坛中间”,暗示他殉道时正在履行祭司的职责。如果所罗门圣殿的院子与希律圣殿的院子一样,那么杀害撒迦利亚的人——除非他们是祭司或利未人——可能是没有权利进入这个院子的。

巴拉加的儿子。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代下24:20-22)是圣经中唯一提到这样被杀的人(见《历代愿望》619页)。没有信息表明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亚1:1)是橫遭惨死的。赛8:2所提到“耶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也是如此。有人认为耶稣并没有说撒迦利亚是“巴拉加的儿子”。这几个字是一位后来的抄写员加上去的。他在抄写时要么想到先知撒加利亚,要么想到赛8:2的撒迦利亚。值得注意的是,路11:51的相应段落没有说撒迦利亚是“巴拉加的儿子”。

  撒迦利亚。无疑是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公元前835至796年在位的国王约阿施下令用石头把他打死在圣殿的院子里(代下24:20-22;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83页)。后来的犹太文献多次提到这次谋杀。它无疑在百姓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希伯来文圣经中,《历代志》上下置于最后,就象我们圣经中的《玛拉基书》(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37页)。一个似乎有理的假设是:耶稣提到亚伯和撒迦利亚,是因为根据希伯来文圣经的次序,他们代表经上所记载第一位和最后一位殉道者。大多数学者认定,至少早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是把《历代志》上下排在圣经最后的。

36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实在。见太5:18注释。

  这一切的罪。指第34,35节所总结罪行的登峰造极。犹太作为一个民族的恶贯即将满盈(见第32节注释)。

  这世代。耶稣在这里显然是指当时代活着的犹太人。祂在下一章中说明了这里所提到的命运——公元70年耶路撒冷和圣殿被罗马军队摧毁(见太24:15-20;参路21:20-24)。又参太24:34;路11:50。

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耶路撒冷啊。参路13:34。在耶路撒冷集中了以色列民族的全部希望。她是民族力量和骄傲的象征。关于耶路撒冷在上帝的计划中所起的作用,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26-30页。

  杀害先知。见第34节注释。

  我愿意聚集。直译为“我希望聚集”。耶稣口中倾吐的关爱之言语没有比这更感人更温柔的了。上天同样温柔渴望地看待一切沦丧的人(见路15:7注释)。上帝弃绝犹太人、不再让他们再做祂特选子民的时刻即将来到(见太23:38),然而上天是多么不愿抛弃他们,任他们去走乖僻的道路,遭遇可悲的命运啊!关于圣经中表达上帝对不悔改的罪人恒久忍耐和仁慈怜悯的其他话语,见结18:23,31,32;33:11;提前2:4;彼后3:9。

  小鸡。或“幼雏”。

  你们不愿意。他们自己的选择决定他们的命运(见但4:17注释;见《SDA圣经注释》卷四32,33页;《教会证言》卷五第120页)。没有一个罪人的沦丧是因为上天供应的不充分。参书24:15;赛55:1;启22:17。

38 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你们的家。就在一天以前,耶稣还称圣殿为“我的殿”(太21:13),现在称它为“你们的家”了。基督的话必定引起祭司和官长们心中的恐惧。在祂受审期间,他们可能想起了这句话(见太26:61-64)。三天以后,撕裂的幔子成为看得见的记号,表明上帝不再悦纳在那里履行了近40年的各种礼仪了(见太27:51)。当时正处于但9:27预言周的中间点。就上天而言,祭牲与祭品的价值将永远消失了。见太24:3,15注释;参路21:20;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35页。

39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不得再见我。这句话要根据耶稣在这一周所说的其他话,尤其是根据太26:64来理解。耶稣说“从今以后”,不是指祂在这个星期二下午离开圣殿之后,而是指祂被弃绝,受审和钉十字架等事件以后。

  是应当称颂的。耶稣是指包括“刺祂的人”(启1:7)在内的人看见祂“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的时候。在最后的大日,连讥诮的人也被迫承认他们现在所任意咒诅的一位是应当称颂的(见腓2:9-11)。耶稣讲话的对象——文士和法利赛人也会在那群人中。耶稣的意思是:“你们不会再见到我,直到我在荣耀里回来的时候。”

  在说了这些话之后不久,耶稣就永远离开了圣殿的院宇。关于这次离开圣殿院宇之前的其他事件,见可12:41-44;约12:20-50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