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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07--SDA圣经注释

第 7 章

提要:1 司提反获准回答亵渎的指控,2 说明亚伯拉罕正确地侍奉上帝,以及上帝如何拣选先祖们,20 在摩西出生之前,就是在建造会幕和圣所之前。37 摩西自己为基督作见证。44 所有外表的礼仪都是按照天上的样式制定的,并且只延续一段时期。51 司提反谴责这些人的叛逆和杀害基督,就是众先知所预言要来到世界的那位义者。54 于是听众用石头打死他。他将自己的灵魂交给耶稣,并谦卑地为他们祈祷。

1 大祭司就说:‘这些事果然有吗?’

  这些事果然有吗?大祭司的提问打断了旁观者的惊讶。他们正在观看司提反的面容。但这是正式审讯常规的开头语,与对耶稣的提问相似(太26:62)。他要被告为自己的有罪或无罪作辩护。于是司提反开始辩护。

2 司提反说:“诸位父兄请听!当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未住哈兰的时候,荣耀的上帝向他显现,

  司提反说。司提反的回答是信心的宣告和对指控者的控诉。见本章补充注释一。

  诸位父兄。司提反的称呼十分严肃,但比彼得更加亲热(参徒4:8)。控告称呼犹太领袖为弟兄,对长者表示尊重。保罗曾站在营楼的台阶上,用同样的称呼对群众说话(徒22:1)。

  美索不达米亚。直译是“在河之间”,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国家(参创24:10注释)。司提反似乎是指美索不达米亚的南部地区,波斯湾以北。亚伯拉罕的本家在“迦勒底的吾珥”(创11:31;见徒7:4),“在大河的那边”(书24:2,3),即幼发拉底河的那一边。吾珥城的位置还没有确定。

哈兰。见创11:31注释。司提反似乎要把美索不达米亚同哈兰分开,但实际上哈兰城在美索不达米亚的西北部。

荣耀的上帝。就是上帝在云柱,火柱以及施恩座的荣光向以色列人显现(出13:21,22;出40:34,35)。上帝的荣耀就是祂的品格(见出34:6注释),引人注目地表现在耶稣基督的生活和工作中(见赛40:5;约1:14注释;参雅2:1)。“荣耀的上帝”成了司提反智慧的开头语。它驳斥了亵渎的指控,为有关犹太人自称敬畏之上帝的新观念预备了道路。

显现。说明在圣殿未造之前,上帝就已显示自己。祂除了吩咐亚伯拉罕离开本地和亲族创12:1-3;15:7)之外,《创世记》列举了祂五次向他显现(创12:1-3;15:7):那就是发出应许(创12:7),立约(创13:14-17),确立圣约(创15),立割礼的约(创17:10)和在幔利重申圣约之时(创18:1)。

3 对他说:‘你要离开本地和亲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离开本地和亲族。司提反引用创12:1,但省略了“父家”,大概是因为他用这句话指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父家,《创世记》则是指有离开哈兰的亲友。

4 他就离开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兰。他父亲死了以后,上帝使他从那里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

  迦勒底人之地。大致在巴比伦(见创10:22注释)。

  他父亲死了以后。关于这段话与创11:26,32;12:1的联系,见创11:26注释。他拉死时205岁;当时亚伯拉罕76岁。

  上帝使他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把主语的变化(参徒6:6)视为出自讲话的人比出自作者更加自然。这说明本章是司提反的原话。

5 在这地方,上帝并没有给他产业,连立足之地也没有给他;但应许要将这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那时他还没有儿子。

  没有给他产业。这可以从亚伯拉罕购买麦比拉的墓地一事中得到证实(创23章),因为他没有祖传的墓地。他如果有产业的话,就不必购买墓地了。他利用了迦南中部和南部大片空闲的牧地,喂养自己大群的牛羊,但是这些土地并不专门属于他,当然不能算他的产业。

  立足之地。直译是“没有一点立足之地”。

  但应许。见创12:7;13:15,16。

  为业。或“拥有”。

  还没有儿子。亚伯拉罕75岁离开哈兰(创12:4),100岁才生以撒(创21:5)。

6 上帝说:‘他的后裔必寄居外邦,那里的人要叫他们作奴仆,苦待他们四百年。’

  上帝说。见七十士译本的创15:13,14。

  寄居外邦。指迦南和埃及(见创15:13注释)。

  四百年。见创15:13;出12:40注释。

7 上帝又说:‘使他们作奴仆的那国,我要惩罚。以后他们要出来,在这地方侍奉我。’

  他们要出来。司提反通过意译的方法,把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与给摩西的应许(出3:12)结合起来。

8 上帝又赐他割礼的约。于是亚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给他行了割礼。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割礼。这个约以割礼为标志(见创17:10-14注释)。

  生了以撒。以撒的出生是客观的证据,证明上帝确实要实现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亚伯拉罕为以撒施行割礼,继续履行自己圣约的职责。

  先祖。徒2:29注释。这里指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他们每一位都是一个支派的创始人。

9 先祖嫉妒约瑟,把他卖到埃及去;上帝却与他同在,

  嫉妒约瑟。这里说约瑟的哥哥们“恨他”(创37:4,5),并“嫉妒他”(第11节)。这是司提反申诉中的第一步,说明上帝的使者总是遭到希伯来民族当时代表的反对。

  把他卖到埃及去。事实上约瑟是被卖给米甸人和以实玛利人的(创37:25,28)。但由于最后他是在埃及为奴,所以没有必要挑剔司提反的说法。约瑟自己曾经对他的哥哥们说过:“你们把我卖到这里”(创45:5)。

  上帝却。或“而上帝”。反映了创39:2,21,23的记载。上帝的临格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即使在异教的埃及,上帝也与约瑟同在。回忆这段史实一定给试炼中的司提反带来安慰。

10 救他脱离一切苦难,又使他在埃及王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法老就派他作埃及国的宰相兼管全家。

  救他。exaireō,“拔出”、“选出”、“营救”。约瑟并不是从埃及被拯救出来,而是脱离了他在埃及的苦难。上帝就这样拯救了祂的子民。祂赐给他们力量战胜困难和灾祸。

  宰相。见创41:38-45。

11 后来埃及和迦南全地遭遇饥荒,大受艰难,我们的祖宗就绝了粮。

  绝了粮。“粮”这个词常常表示牲畜的“饲料”(见七十士译本创24:25,32)。但不只是牲畜的食物受到饥荒的影响,因此该词是兼指人畜的食物。

12 雅各听见在埃及有粮,就打发我们的祖宗初次往那里去。

  粮。sitia,“食物”、“粮食”。“谷物”或一种小硬粒作物,如小麦,希腊文为sitos。这不是北美的玉米。

  我们的祖宗。指雅各第一次派往埃及的十个儿子(创42:1-3)。司提反既然不只是阐述历史的进程,他就是在试图说明那些苦待约瑟的人竟来仰赖他智慧的丰硕成果。照样,司提反时代的犹太人要想得到属灵的粮食,就必须要求助于他们所苦害的耶稣基督。

13 第二次约瑟与弟兄们相认,他的亲族也被法老知道了。

  第二次。见创45:1-4.

  相认。在钦定本圣经中,“相认”和“知道”是同一个词。

  亲族。genos,“民族”。约瑟没有想隐瞒他希伯来人的身份(创41:12),但在这场危机之前,知道的人并不多。如今法老知道了(创45:16)。

14 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全家。suggeneia,“亲族”或“家庭”。该词还出现在第3节和路1:61中。

  七十五个人。见创47:26,27注释。关于进入埃及的人数,犹太人有许多传统说法(见《塔木德》Baba Bathara 123a,123b,松奇诺版第511,512页)。

15 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雅各下了埃及。从此希伯来人开始了离开应许之地,前往埃及寄居的215年(见创15:13;出12:40注释)。

  死在那里。或“他自己死在那里”。有些解经家认为这是指约瑟,而不是雅各。

16 又被带到示剑,葬于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被带到。除了记载约瑟的尸骨被带到示剑埋葬之外(创50:25;出13:19;书24:32),圣经再也没有记载先祖的尸体被带到迦南。约瑟弗斯说:“他们的尸体后来被他们的子孙(和后代)带到希伯伦,葬在了那里”(《犹太古代史》第二章.8.2 [199];洛俄伯版第四册第251页)。一种古老的犹太人传统说法称出离埃及的以色列人把先祖的遗体带了出来。

  示剑。见创12:6注释。

  亚伯拉罕…买来。先祖亚伯拉罕购买的麦比拉洞,在幔利的东部,希伯伦的附近,是这类交易的唯一记录(见创23:3-20注释)。这里埋葬着亚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和利亚。然而示剑地区是亚伯拉罕进迦南后第一个落脚之地,在那里他曾筑过一座祭坛(创12:6,7)。可能他为此购买了这块地,但没有这次交易的记载。

  雅各在示剑买了一块地,是唯一记录下来与哈抹的子孙所做的交易(创33:19)。这里曾筑过一座祭坛(创33:20),约瑟的遗体埋葬在这里,但是圣经没有记载他的兄弟也埋葬在这里(“我们的祖宗”,徒7:15)。公元四世纪的基督教作者哲罗姆说(第86封书信,本笃版),在他的时代,示剑发现了十二位先祖的坟墓。这与撒玛利亚人多世纪的传统说法一致,也符合司提反所了解、但我们今天不知道的信息。

  以抹。希腊语是“以抹”。

17 “及至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将到,以色列民在埃及兴盛众多,

  及至。说明将要来到,而不是已经来到。

  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应许实现的日期(见创15:13,14;出12:40注释;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88-195页)。“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11:13)。

  将到。或“临近”,与前面的“及至”一致。

  兴盛众多。见出1:7;12:37注释。

18 直到有不晓得约瑟的新王兴起。

不晓得。或“不认识”。可能指新的统治者不知道约瑟对埃及的巨大贡献,或者他故意无视希伯来人(参“认识”在太7:23;25:12中的用法)。

新王兴起。有文本在后面有“治理埃及”。不只是一个新王,而是一个不同的王(见出1:8注释),对希伯来人肯定有不同的态度。

19 他用诡计待我们的宗族,苦害我们的祖宗,叫他们丢弃婴孩,使婴孩不能存活。

  用诡计。或“狡猾地”(见出1:10注释)。

  苦害。“虐待”,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第二卷9.1 [203])记载,埃及人利用以色列人挖水渠,并为尼罗河筑堤。

  丢弃。指法老对所恨的希伯来人采取的做法(见出1:22注释)。

20 那时,摩西生下来,俊美非凡,在他父亲家里抚养了三个月。

  那时。就是要丢弃希伯来婴孩的时候。

  俊美非凡。直译是“美丽如上帝”(见出2:2注释)。约瑟弗斯(同上9.6 [231])描述婴孩摩西非常俊美,令遇见的人刮目相看。

21 他被丢弃的时候,法老的女儿拾了去,养为自己的儿子。

  丢弃。摩西的母亲约基别遵守了埃及法老命令,同时也实行了自己的计划(见出2:3注释)。

  拾了去。指摩西从尼罗河中被捞上来,更可能指摩西被法老的女儿收养。这个动词的词根意为“选择”,还用于腓1:22。下一句说明其意义。

  养为自己的儿子。见出2:5,10注释。约瑟弗斯(同上第二章9.7 [232-237])称,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说法,当时的法老没有儿子,摩西被选为继承人。

22 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说话行事都有才能。

  学了。或“接受训练”,“接受教育”。《旧约》没有说明这一点,但可以从摩西与法老家族的关系中得到推定。

  埃及人一切的学问。见出2:11;王上4:30注释。关于摩西头四十年的生活,有许多传说。斐罗(《摩西生平》第一章第五节)声称详细列举了摩西学习的课程。但圣经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说话…有才能。这里主要指摩西这位伟大的领袖在埃及宫廷中的口才,与他下面的话并不矛盾:“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见出4:10注释)。那是摩西在米甸寄居40年之后所说。

  行事。圣经没有记载摩西当时所做的事,但这位后来如果能干的人,在早年如果没有显示出卓越的才华,那才怪了(见出2:11注释)。

23 “他将到四十岁,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

  将到四十岁。《旧约》没有说摩西他这时的年龄。只说摩西奉命去见法老时是80岁(出7:7),120岁时去世(申34:7)。古代犹太的传统说法把摩西的一生分为三个四十年(《米德拉西拉巴》,创50:22,松奇诺版第1001页)。司提反也遵从这种分法:(1)四十年在埃及,(2)四十年在旷野牧羊,(3)四十年带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到了迦南的边界。

  看望。episkeptomai,“拜访”,为了看看一个人的状况,“鉴察”(参出4:31;路7:16;雅1:27)。摩西决心帮助他的同胞(见出2:11注释)。

24 到了那里,见他们一个人受冤屈,就护庇他,为那受欺压的人报仇,打死了那埃及人。

  受冤屈。被殴打(参出2:11)。

  为受欺压的人报仇。报仇的工作要留给上帝来去做。

  打死了那埃及人。见出2:12注释。

25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上帝是藉他的手搭救他们;他们却不明白。

  他以为弟兄必明白。在他杀死埃及人的时候。他以为希伯来人会理解他的行为和动机。但他很快就失望了。这种对摩西心理的洞察不是来自《旧约》,可能是圣灵启示司提反的。司提反也可能在摩西和耶稣之间进行比较。他们都被自己想要帮助的人所拒绝。

  藉他的手。摩西显然认为自己将要拯救以色列人,但他错误地以为工作的方法与埃及人通常用来实施自己权力的手段是一样的。

  他们却不明白。这句话言简意赅,强调选民的愚钝。上帝的选民常常不开窍,没有预备好让上帝来施行拯救(参犹太人对基督的态度,约1:11)。

26 第二天,遇见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说:‘你们二位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

  两个以色列人争斗。即两个希伯来人(出2:13)。

  就劝他们和睦。就是指劝他们和好。

  弟兄。摩西强烈地感受到兄弟之情。他不能容忍同受苦难的希伯来人中任何有伤兄弟团结的事。

27 那欺负邻舍的把他推开,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

  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呢?正如第35节所显示的,司提反强调摩西的权威很早就被人质疑,并显明在以色列人的全部历史中,上帝的使者一直遭到拒绝。这些使者是为了全民族谋福利的。拒绝耶稣是他们登峰造极的拒绝之举。

28 难道你要杀我,象昨天杀那埃及人么?’

  难道你。参出2:14注释。

29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寄居于米甸;在那里生了两个儿子。102页

  摩西听见这话就逃走了。司提反的简述没有提法老得悉所发生的事,搜捕摩西。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第二章11.1 [254-256])说摩西的逃跑是由于埃及人的嫉恨。他们担心摩西会发动叛乱。

  寄居。成了一名外乡人。

  生了两个儿子。革舜和以利以谢。他们的母亲叫做西坡拉,是叶忒罗的女儿(见出4:20;18:2-4注释)。

30 “过了四十年,在西奈山的旷野,有一位天使从荆棘火焰中向摩西显现。

  四十年。第23节提到摩西已40 岁。他蒙召拯救以色列人的时候是80岁(见出7:7注释)。

  西奈山。这座山常常被称为“何烈山”(见出3:1注释)。

有一位天使。有文本为“主的使者”。司提反提到摩西在荆棘火焰边的经历,间接地回答了说他反对摩西的指控,因为他在这里完全尊重那上帝进行个人交往的摩西。关于这位使者的上帝身份,见出3:2注释。

荆棘。batos。我们无法准确地辩明这种灌木。

  火焰。见出3:2注释。

31 摩西见了那异象,便觉希奇,正进前观看的时候,有主的声音说:

  见了。参出3:3。

  有主的声音。见出3:2注释。

32 ‘我是你列祖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战战兢兢,不敢观看。

  亚伯拉罕的上帝。有文本在以撒和雅各的名字后面省略了“的上帝”。如果按传统说法,司提反七十位门徒之一的话,(见徒6:5注释),他无疑听过耶稣所引的话如何驳斥撒都该人对复活的不信(太22:32)。这些撒都该人中如果有人在场,司提反的话就会使他们想起耶稣所引的话。这些威严的话会让他们的心想到复活的应许,其证明就是耶稣从死里的复活。

33 主对他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在《出埃及记》第3章中,上帝在向摩西亮明自己的身份之前,这样吩咐他,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如果他知道上帝临格,就不需要这样吩咐了。司提反用摩西的经历强调他对神圣场所的尊重,并说明上帝的临格不限于耶路撒冷圣殿的区域(见出3:5注释)。

34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悲叹的声音,我也听见了。我下来要救他们。你来!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我实在看见了。重复是为了强调。出3:7译为“我实在看见了”十分合适。本节是对出3:7,8,10简洁综合的引用。

  我要差你。司提反用本节向他的听众说明,基督像摩西一样,奉命回答祈求,解除痛苦,拯救祂的子民(见第35节注释)。

35 这摩西就是百姓弃绝说‘谁立你作我们的首领和审判官’的;上帝却藉那在荆棘中显现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领、作救赎的。

  这摩西。这句话强调摩西有幸目睹上帝的显现。

百姓弃绝。这强调希伯来人拒绝摩西,尽管摩西已充分证明自己是上帝的使者。也许司提反在暗示听众同样拒绝了耶稣。

藉着…使者的手。强调摩西的工作是藉着与上天使者的合作而完成的。关于这位使者的身份,见出3:2注释;参徒7:30注释。

  首领。lutrōtēs,“解放者”,“救赎者”。该词在《新约》其他地方没有出现,但七十士译本用它来翻译希伯来语的go'el (见诗19:14注释;参得2:20注释)。该词虽有“解放者”的基本含义,但在圣经中却有亲属赎回的含义。摩西从埃及解放和救赎了他的百姓,基督却从罪恶和死亡中解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

36 这人领百姓出来,在埃及,在红海、在旷野,四十年间行了奇事神迹。

  领百姓出来。摩西能做到这一些,是因为有上帝的大能与他同在(见出3:12注释)。

  红海。希伯来人称之为芦苇海(见出10:19注释)。不清楚这两种称呼的原因。

四十年间。见民14:33;申29:5。

奇事神迹。见徒2:19,22;6:8注释;参本卷注释第208页。

37 那曾对以色列人说‘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象我’的,就是这位摩西。

  一位先知。司提反和彼得一样(见徒3:22注释),提到18:15-18的预言。象彼得一样,他看到这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如今他决心告诉犹太公会,这位先知正是他们所钉死的耶稣。

38 这人曾在旷野会中和西奈山上,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这人。仍指摩西。

  会。ekklēsia,“集会”或“会堂”(见太18:17注释)。

  在旷野。司提反心里浮现了一幅当年希伯来人聚集在西奈山下,领受上帝诫命的景象(出19章)。

  天使同在。正如第35节,这天使就是上帝自己,也像第31节所说“有主的声音”。

  领受。摩西领受。

  活泼的圣言。logia zōnta。Logia是logos的小词形式(“话语”)。它在七十士译本中指上帝的话(民24:4,16),在斐罗(见本卷注释第93页)的著作中指十诫。参logia用于罗3:2;来5:12;彼前4:11。这里指摩西所领受传给后人的律法。这些圣言被说成为“活泼的”,因为它们代代相传(参来4:12;彼前1:23)。

39 我们的祖宗不肯听从,反弃绝他,心里归向埃及,

  不肯听从。以色列人这一次的反叛发生在他们得救经过红海之后一个月,到达西奈山之前(出16:2,3)。摩西在山上的时候,他们的不满导致了背道(出32:1),正如司提反在下面几节中所概述的。根据推论,司提反将以色列人对摩西的态度与犹太人对基督的态度进行对比。这两个世代的百姓,都不顺从他们的拯救者。关于顺从,见徒5:32注释。

  心里。他们不是真的想回去,而是想念他们在埃及为奴时所享受的所谓好东西(见出16:3注释;参民11:4-6注释)。罗得的妻子回头观看所多玛就死亡了(创19:26)。主还谴责那些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路9:62)。

  归向。司提反的话直接指记载在出16:2,3;32:1-6的故事,此外还有其他许多故事(出17:1-3;民11:1-5;14:1-4等)。

40 对亚伦说:‘你且为我们造些神像,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

  为我们造些神像。见出32:1注释。司提反说明他们对摩西的领导缺乏信心,导致最严重的罪行──拜偶像。

41 那时,他们造了一个牛犊,又拿祭物献给那像,欢喜自己手中的工作。

  他们造了一个牛犊。见出32:4,5注释。希伯来人可能在赫利奥波利斯见过埃及人侍奉牛神尼维死,或在孟非斯侍奉牛神阿匹斯,希望造一个相似的兽像来代表宇宙伟大的上帝。

  那像。希伯来人称金牛犊为神(见出32:4),但司提反正确地称之为“那像”。

  欢喜。是进行时态,表明他们继续进行偶像崇拜,以及伴随的狂欢。这个动词特别强调宴席的欢乐,如路15:23,24,29 所记载的(参出32:5,6注释)。摩西听到了“人歌唱的声音”(出32:18),而不是打仗的声音

  自己手中的工作。偶像崇拜不仅是否认上帝,更糟糕的是用人造的物体来代替上帝。偶像的崇拜者背弃了他们的创造主,屈膝敬拜他们自己所造的偶像。见何6:6。

42 上帝就转脸不顾,任凭他们侍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书上所写的说:以色列家啊,你们四十年间在旷野,岂是将牺牲和祭物献给我吗?

  上帝就转脸不顾。以色列转离了上帝的代表摩西,如今上帝也向他们转脸(参书24:20)。上帝放弃人的时候,他们就落到可怕的景况(见何4:17;5:6注释)。保罗在罗1:24,26,28中描述的就是这种状况。

  侍奉。latreuō,“受雇于”,引申为“举行宗教仪式”,“敬拜”。

  天上的日月星辰。见申4:19;番1:5注释。以色列人曾受到警告:这种敬拜属于偶像崇拜(申4:19;17:3)。但是史学家(王下17:16;23:5;代下33:3,5)和先知(耶8:2;19:3;番1:5)都记载这些警告归于徒然。天体崇拜被称为拜星教。《新约》中的占星术指的就是这一类崇拜。

  先知书上所写。就是《旧约》的先知(见路24:44注释)。犹太人通常将十二本所谓的小先知书视为一卷书。司提反依着这种公认的习俗,并没有指出他引文的作者。

  岂是…献给我吗?原文的语序是强调的,引自七十士译本的摩5:25,26,稍有变动。根据史实,这个问题应该作肯定回答,因为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时期是有献祭给上帝。但是从属灵上来,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百姓中有许多人虽然献祭,同时也侍奉假神,上帝拒绝他们分心的侍奉。

43 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们所造为要敬拜的像。因此,我要把你们迁到巴比伦外去。

  你们抬着。引自七十士译本的摩5:26,稍有变动,与马所拉希伯来文大不相同。本节把以色列人的侍奉不受接纳与他们的偶像崇拜联系起来。在他们流浪的日子里,他们本应单单“抬着”上帝的帐幕,他们却时常“抬着”安放异教神像的帐幕。

  摩洛。见利18:21;20:2注释。在这些章节中,严厉禁止敬拜摩洛,却是徒然(见王下16:2,3;23:10;耶7:31;32:35;结23:37等).

  理番神。引自七十士译本的摩5:26,用“Rhaiphan”,相当于希伯来语的Kywn或 K?yy?n。许多学者认为,它在希伯来语中表示土星,而“Rhaiphan”则是科普特或埃及名称。但是在埃及语中,没有一个同与这个希腊词相似。司提反所引的《阿摩司书》,明确谴责星辰崇拜。所以司提反谴责古代犹太人拜偶像,是完全正确的。

  巴比伦外。引自摩5: 27,无论希伯来文还是七十士译本都是说“大马士革”。直到阿摩司的时代,大马士革所代表的叙利亚,都是以色列和犹大的大敌。当时还没有被掳到巴比伦。然而司提反在回顾历史的时候,看到巴比伦是犹太人主要的敌人。无疑因为这个原因,司提反在圣灵的感动下,用“巴比伦”代替“大马士革”。在第37-43节中,司提反指出希伯来人的背道。他们藉着背叛摩西而背叛上帝。在司提反的日子犹太人藉着背叛耶稣而背叛了上帝。

44 “我们的祖宗在旷野,有法柜的帐幕,是上帝吩咐摩西叫他照所看见的样式做的。

  法柜的帐幕。见出25:8;民9:15注释。

  吩咐。见出25:8,9注释。

  照所看见的样式。参来8:5(见出25:9注释)。司提反的论据证明,天上的圣所是重要的中心结构,从而强调了地上帐幕作为敬拜上帝的中心,乃是暂时的。

45 这帐幕,我们的祖宗相继承受。当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外邦人去的时候,他们同约书亚把帐幕搬进承受为业之地,直存到大卫的日子。

相继承受。diadechomai,就是从父辈继承了帐幕。从埃及出来的那一代人,除了约书亚和迦勒,都死在了旷野里。他们的下一代将帐幕带进了迦南。

上帝在他们面前赶出。见申9:3;诗44:2注释。

外邦人。就是指“各民族”,特别指迦南人。

  约书亚。Iēsous,相当于希伯来语的Yehoshua`(见太1:1注释)。他把以色列人和帐幕带进了迦南。

  承受为业。直译是“占据”

  大卫的日子。可能有两种含义:(1)原来住在巴勒斯坦的迦南人,直到大卫的日子才彻底征服;(2)帐幕是以色列民族崇拜的中心,直到大卫作王的日子。在他以后,圣殿代替了帐幕。

46 大卫在上帝面前蒙恩,祈求为雅各的上帝预备居所;

  在上帝面前蒙恩。蒙上帝喜悦的大卫,希望建造一所圣殿,但上帝让他这么做(见撒下7:1-17;代上22:6-10注释)。

祈求。或“请求”。

雅各的上帝。有文本为“雅各家”,但上下文和七十士译本的诗132:5均支持“雅各的上帝”的译法。

  预备居所。有文本为“找到一个帐幕”,引自七十士译本的诗132:5,在上下文中似乎不协调,故译为“预备居所”更好,因为帐幕(skēnē)从摩西时代起就已存在,大卫希望建造一座永久的圣殿。

47 却是所罗门为上帝造成殿宇。

 见王上6:1注释。

48 其实,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其实。即从另一方面来说。这里将前后的内容进行对照。前面说帐幕和圣殿是上帝与人相会的地方。48,49节则强调上帝并不居住在人手所造的建筑里。

  至高者。见创14:18注释。

  不住。参来9:11,24注释。关于上帝的无所不在,是不需要用圣殿来提醒犹太人的,因为他们已得到上帝这方面本性的充分教导(见王上8:27;诗139:7-13注释)。但他们只想到上帝要临格圣殿的应许,直到把上帝局限在圣殿之中。更糟糕的是,他们尊敬圣殿过于建造圣殿所侍奉的上帝,以致无法识别和接受上帝“在肉身的显现”(提前3:16),道成肉身,住在他们中间。

  听过司提反辩护的保罗,在与雅典的哲学家们辩论时,也用了这句话(徒17:24,25)。

  先知所言。引自福音先知以赛亚的话(赛66:1,2)。他曾经看见上帝在天上的殿中(赛6:1-7)。

49 主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天是我的座位。几乎完全引用了七十士译本。关于第49,50节,见赛66:1,2注释。以赛亚指出,至高者不为人所局限,却愿意与“虚心痛悔的灵”同居。这些话是对他犹太听众的一种谴责。他们的崇拜以地上的圣殿为中心,远远没有“虚心痛悔的灵”。司提反的不言之请是要人接受那位曾谦卑地行在人间,向人显示了天父慈爱品格的神圣之主。许多祭司已接受了福音(见徒6:7);还会有更多的祭司加入。这些来自表号性旧体制的信徒正在人心中建造一座属灵的殿宇。

50 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吗?

51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

  你们这些硬着颈项。司提反突然改变话题,无疑是因为公会中忿怒情绪的不断高涨,以及他的话所引起的敌意(参《使徒行述》100页;太26:65)。司提反显然意识到自己的死期到,再多说也无济于事了。于是他迸发出严厉的谴责。他所用的形容词圣经曾描述过古代以色列人的罪孽:“硬着颈项的”在出33:3,5;34:9中,“未受割礼的”在利26:41中,“硬着颈项的”是指倔强的公牛(见出32:8注释)。以西结曾用“心未受割礼的”(结44:7)指“外邦人”。此刻司提反指出:他们对圣殿的崇敬是过分和无效的。他把他们列入外邦人。对于这些狂怒的人,没有比这更为严厉的冒犯了。

  常时抗拒圣灵。这是一个准确的历史结论,因为从他们的祖先所悖逆的摩西的时代起,到他们所钉死的耶稣基督的日子,以色列人一直抗拒圣灵。希腊文“抗拒”(antipiptō)意为主动积极地反意。

52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

  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的呢?这是基督所说之话的回响(太5:12;路11:47;13:34)。关于犹太人迫害先知的历史,见太5:12;23:37注释(参帖前2:15;参代下36:16注释)。

  传说。或“宣布”。

  那义者。这个崇高的称呼还在徒3:14;22:14中指主。犹太文献用这个称呼指所盼望的弥赛亚(《以诺书》38:2),以赛亚也曾暗示这样的意思(见赛11:4,5)。彼拉多的妻子曾用这样的话称耶稣(太27:19)。早期教会似乎已接受了这一点,比如在约壹2:1中。那里的“义者”同这里的“义者”原文是一样的。被定为罪人的基督乃是“义者”,与所有的人不同。司提反藉着这种公义的宣告,表显出与那些邪恶的忿怒中即将处死他的人迥然不同的气度。

  卖了、杀了。司提反从加害他之人的表情中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他提醒他们对基督所犯下的罪行。

53 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

  天使所传的律法。指上帝的儿子基督,在西奈山颁布律法(见出20:2注释)。祂也是立约的使者(见出23:20注释)。然而在西奈山上,有一大群天使与祂同在(参申33:2;诗68:17;加3:19;来2:2注释)。七十士译本的申33:2 说:“在祂的右边有众天使陪伴”。约瑟弗斯(《犹太古代史》第15章.5.3)也表达了这样的意思。

54 众人听见这话就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

  众人听见这话。或“正在听的时候”。

  就极其恼怒。见徒5:33注释。比徒2:37的“扎心”更加痛苦。所产生的不是悔悟,而是忿怒。

  向司提反咬牙切齿。这是常用的比喻(太8:12;13:42等),在这里表现忿怒。犹太人怒不可遏,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他们象野兽一样想把他撕碎。

55 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

  但司提反。与他忿怒的敌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被圣灵充满。暗示不是突然的灵感,而是持续的经验。在开头(徒6:5)和最后,司提反都“被圣灵充满”。

  定睛。见徒1:10注释。

  望天。司提反看见“天开了”(徒7:56;参赛6:1注释)。在场没有一个人看到天开了的荣耀。他们觉得司提反所说看见荣耀的话,加重了他的罪行。但是只有先知能告诉我们,他们所看见的异象,是凭着内心属灵的眼光,还是凭着外表的感觉(参太3:16;林后12:1-6)。

  看见上帝的荣耀。参创3:24;出13:21;约1:14;徒7:2注释。司提反在讲话一开始就提到了“上帝的荣耀”,并在结束时说自己看见了照在他心中的上帝荣耀。司提反一定全神贯注于这个荣耀。他忘记了眼前死亡的危险,完全投入天上的异象。

  耶稣站在。圣经经常说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

  上帝的右边。见太26:64注释。圣父和圣子的异象,坚固了上帝忠心受苦的仆人。

56 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

  人子。在《新约》中,除四福音之外,只有启1:13;14:14和本节用过“人子”。司提反可能亲耳听过耶稣这样自称,或者他是从早期教会中学来的,因为他的演讲早于任何一部福音书。犹太公会的成员可能想起基督在他们面前受审时称自己为“人子”(太26:64)。他们那时说主说了亵渎的话。关于“人子”,见可2:10注释;参本卷注释第917页。

57 众人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

  众人大声喊叫。试图盖过司提反的声音,不愿意在上帝的荣耀面前倾听和感化。

  捂着耳朵。sunechō,“压紧”,合在一起”,他们认为司提反说了亵渎的话,不愿意听下去。因此他们正符合本章51节的描述。亵渎的是他们,而不是司提反。

  齐心拥上前去。撒但使犹太公会达成了处决一个人时律法所要求的一致意见(申13:9,10)。他们不等正式的判决,同心合意。关于这种草率行为的司法程序,参太26:59注释。

58 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他。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

  把他推到城外。根据利24:14 ,判处石刑的人要被带到营外,在司提反的时代,就意味着在耶路撒冷城外。

  用石头打他。殉道者仿佛在祈祷的过程中被石头打死(第59,60节)。石刑是摩西的律法对亵渎罪的惩罚(利24:14-16;见约8:7注释)。但不论犹太公会多么严格地遵守法律,在罗马人的统治下,他们无权判处人死刑,尤其如果司提反是罗马公民的话(见徒6:5注释)。然而罗马官员可以被收买保持缄默(《使徒行述》98,101页)。当时的巡抚彼拉多(见本卷注释第67,68页)可能不在耶路撒冷,然而他既在审判耶稣时有过屈辱的经历,事后他也未必追究打死司提反的事。

  把衣裳放在。法律要求原告第一个动手执行死刑(申17:7;参约8:7注释)。宽松肥大外袍妨碍了执行者手臂的自由挥动,所以要放在一边(参徒22:20)。

  一个少年人。neanias,“青年”,适用范围很广,从20岁到40岁,因此无助于确定保罗生平的年表(参门9节注释)。关于司提反殉道可能的时间,见本注释第99页。

  扫罗。这个名字的意义见撒上9:2注释。有关扫罗以前的历史,司提反殉道时他的在场,以及他后来改名为保罗,见本章补充注释二。

59 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

  他们正用石头打。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还在祈祷。

  司提反呼吁主。原文中没有“主”字。祈祷的内容表明他是在向主耶稣呼吁。他在异象中刚看到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第56节)。

  接收我的灵魂。见太27:50;路8:55;徒7:60注释。请注意路加还记录了耶稣断气时相似的祷告(路23:46)。

60 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

  跪下。司提反求告和尊崇他看见站在上帝右边的主,但他被石头所砸,跪在地上。。

  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司提反无法干预迫害他的人过去的罪,但他有权祈求赦免他们现在的罪。司提反为这些人求饶,充分表现出他的主宽恕的精神(参路23:34)。

就睡了。见可5:39;约11:11注释。司提反在整个辩护过程中的表现,与控告他的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他们充满了报复的怒火,他却像基督在审判厅中那样保持镇静沉着。路加结束这位殉道者的记录时的最后三个字“就睡了”,仍保持神圣的气氛。斗争结束了,上帝忠心的战士离开了喧闹,要安睡到复活的日子。下面的章节表明他的殉道并非徒然。

扫罗也喜悦他被害。有文本把这一句放在第八章的开头。这句话把司提反殉道的记录与扫罗的态度联系在一起。扫罗是同意这么做的,尽管他自己没有参与执行石刑。司提反无畏的见证无疑引起他心潮澎湃,是他所意想不到的。这使他内心狂热的法利赛意识和对司提反事业正义的感悟发生了冲突。冲突的结果是他更加憎恨基督徒和更加疯狂的逼迫(《使徒行述》101,102,112,113页)。当时他因在处死司提反上的功劳而被任命为犹太公会的会员(《使徒行述》102页;见林前7:7注释)。后来他痛心疾首地承认自己在处死司提反的事上所起的作用(参徒22:20)。

第七章补充注释

注一  司提反的演讲有一些费解之处,如演讲的目的,题材,对事实的疑问。为了解答这些问题,应考虑以下事项:(1)这篇演讲是一个或更多听众转述给路加的,比如扫罗(保罗),或一位悔改的祭司(徒6:7),而不是按照三十年后路加写《使徒行述》时对这篇演讲内容和意义的理解。当然也要记住,上帝可能直接将演讲的内容启示路加(2)演讲没有结束,因为他的听众愤怒地扑上前去,将他拖到城外,用石头砸死了(3)司提反的演讲主要涉及历史,就象之前的彼得(徒2章)和以后的保罗那样(徒13;22;26),没有专门记录他的神学思想。司提反迄今所形成的神学观点,一定蕴涵在他所描绘的历史,和他敌人的指控中(4)司提反的讲论无疑是他们七位被按立之后所宣扬福音信息(徒6:7-10),以及司提反在讲希腊语的犹太人会堂里讲道(见第9节注释)的继续。因此他的辩护肯定对今日学者的分析与评价大有助(5)司提反演讲中的一些历史和解经难题,——比如亚伯拉罕等到他拉去世之后才离开哈兰(见徒7:4);希伯来人总共七十五个人同约瑟在埃及(第14节));亚伯拉罕在示剑购了一块地(第16节);雅各葬在那块地里(第15,16节);引用摩5:26,27时用“巴比伦”代替“大马士革”;所提到的一些异教神明的名字(徒7:43)──可以认为其部分或全部原因在于我们不了解司提反所知道的信息。

  司提反的演讲有三个明显的目的:

  1.向犹太公会表明他熟悉希伯来人的历史,为他的正统信仰提供依据,从而争取认可或调解分歧。

  2.从历史上证明上帝如何设法引导希伯来人,以及希伯来人如何顽固地拒绝上帝藉着摩西的领导,拒绝众先知,以及久已预言的弥赛亚。

  3.说明上帝为先祖和祂选民所定敬拜的性质和意义,以及必须认识到它与基督在上帝右边新开始之工作的关系。这可以被视为最重要,但说得最不清楚的目的。与此相关的有四件事:

  a.当以司提反为主要传道者的七位执事开始公开服务的时候, “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徒6:7)。这样的结果,可能是因为司提反和其他执事在传道工作中的努力。

  b.有人强烈指控司提反“说话糟践了圣所”,就是圣殿,以及反对“律法”和“规条”(徒6:13,14)。

  c.司提反强调先祖亚伯拉罕的蒙召,和上帝对雅各和及其后代的看顾(徒7:2-17);希伯来人在摩西的率领之下出离埃及(第18-36节);摩西对旷野的教会为一位先知作见证(第37,38节);希伯来人错误的崇拜和不圣洁的祭物(第39-43节);遵照上帝指示摩西的样式建造的旷野帐幕(第44,45节);所罗门的圣殿(第46,47节);上帝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第48-50节)。这种对敬拜的强调说明司提反即将引入基督在天上服务的话题。

  d.司提反的经历与七十个七的预言有公认的联系(但9:24-27)。七十个七开始于公元前457年,在最后一个七中,弥赛亚必被剪除,“一无所有”,地上象征性的献祭制度作为有效的调停方法要终止,这个结果也意味着地上祭司制度的结束。本注释接受主于公元31年钉十字架的观点(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251-265页),那是在“一七之半”。因此预言中的七十个七应该在公元34年结束。司提反的工作可以视为上帝在预言中的最后一个七、福音传给外邦人之前对祂选民的呼吁。故我们将司提反的殉道推定为公元34年,似乎是合乎情理的,因为他的死可以被看作为犹太民族最后拒绝福音。

司提反在这种背景下的演讲,是早期地上教会历史关键时期中的一个生动重要的插曲。

注二  徒7:58所提到的青年人扫罗,在《新约》历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从第一次提到他的名字的时候起,就必须予以密切关注。虽然他直接的生平细节十分缺乏,但间接的记录有助于我们在一定的程度上复原他早年的生活。

  圣经除了间接地提到他的母亲(加1:15),和笼统地提到他的希伯来先辈之外(徒24:14;加1:14;提后1:3),没有提供扫罗身世的线索。从徒23:16可以看出,他不是独子,因为提到了“保罗的外甥”。可能扫罗的家人得知他成了基督徒之后,认为他背道了,就与他疏远,断绝了与他的一切关系(见腓3:8),提到这些事就令保罗伤心,但罗16:7可以理解为他的一些亲属是基督徒。

  公元2世纪的一个传说,最先由哲罗姆所记录,说到扫罗的先辈原来住在加利利的基撒拉。据认为他们在大约公元前4世纪被掳到大数为奴。大数是小亚细亚基利家的首府。在那里,他们最终获得了自由,发达起来,成为罗马公民。后来出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扫罗。

  扫罗的人生是从大数(徒22:3)开始的。他出生第八天受割礼(腓3:5),并按当时的风俗起了名字(路1:59)。由于他属于便雅悯支派(罗11:1;腓3:5),他可能就按出身于该支派的以色列第一任国王的名字扫罗来命名。

  扫罗从出生起就拥有某些令人羡慕的特权。他生为罗马公民(徒22:28)。在公元一世纪的时候,罗马公民的身份是难能可贵的。扫罗的家族可能声名显赫,比一般的家庭富裕。持这种公民身份的人有充分的理由自豪,并自然倾向于罗马帝国。另外,扫罗对于他所出生的卓越城市十分忠诚。他说自己是大数城的市民(徒21:39)。这意味着他不仅是那里的居民,而且拥有市民的一切权力。他享受这种特权可能是因为他的家庭对这个城市的贡献。

  然而除了这些社会特权之外,扫罗还很重视他的民族和宗教继承权。他自豪地说,“我……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见腓3:5;参林后11:22),他十分羡慕他祖先们的传统。这与他身为罗马公民和大数居民的自豪感是一样的。因为直到公元70年维斯帕西安取消了犹太人的法定权利之前,他们可以保留他们独特的国籍,即使在异教罗马的背景之下。除了引以为荣的宗教背景之外,扫罗还特别为自己的法利赛人身份自豪了。他“是法利赛人”,“教中(犹太教)最严紧的教门”(徒26:5;参徒23:6;腓3:5)。有些解经家认为,这种法利赛主义是继承了他的父亲,但也有可能是他在迦马列门下受教而成为法利赛人(参徒5:34)。

  扫罗在早年,也许是十二岁的时候,被送到耶路撒冷(徒26:4),受教于著名的迦马列一世(徒22:3;见徒5:34注释)。他受训“在律法上完全”,“相信律法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而且“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徒22:3;24:14;加1:14)。与他的老师迦马列相比,他似乎更加狂热地支持自己的教派(参徒5:34注释)。这就为他后来残酷地迫害基督教奠下了基础(徒8:1,3;22:4,5;26:9-12)。在这样的背景下,扫罗进入了《使徒行传》的叙述(徒7:58)。作为犹太教最严格派别中的一名热心成员,在砸死司提反的事上,他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他觉得司提反是一名犹太教的批评者。他的在场说明他一直在耶路撒冷。所以他应该十分清楚基督的工作和受死,以及后来使徒们越来越有力的见证。但由于他只提到了在大马士革的路上与耶稣超自然的接触(徒22:7,8;26:14,15;林前15:8),他以前可能没有见过耶稣的肉身。扫罗既是一名根深蒂固的基督教迫害者,他参与将第一位殉道者的死就不足为奇了。

  在《使徒行传》的当中,扫罗改名为保罗,这一点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徒13:9 说:“扫罗又名保罗”,而且给出了不同的译文,“扫罗,另外称为是保罗”。为什么当扫罗的名字从徒7:58 到徒13:9之间出现了18次之后,在这里又用保罗呢?在哲罗姆的时代,保罗又与塞浦路斯的总督塞奇·保罗斯联系起来。据说扫罗就是在这里改名为保罗,以纪念这位长官悔改相信基督教。这样的解释似乎不太合理,但是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扫罗早年不只有一个名字。

  扫罗出生在多种语言的社会中。聚居的多民族讲着一种奇怪混杂的语言,但每一个族群都有自己的方言。在这上面是文明社会的通用语言希腊文(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103页)和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拉丁文。结果,许多人既会说他们自己的方言,也会说拉丁文和希腊文。因此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不只有一个名字,或者同一个名字根据所用的语言和社会有不同的拼法。在另外的情况下,他们的不同名字彼此之间没有语言上的联系,即不是从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扫罗的事可能经历以下的过程:他在受割礼时有了一个犹太人的名字扫罗,但由于他居住在外邦社会,他也有一个常用的拉丁文名字保罗。圣经中有许多两个名字的人:伯提沙撒—但以理,以斯帖—哈大沙,约翰—马可(参徒1:23;13:1;西4:11)。路加表明自己知道使徒的两个名字:扫罗和保罗。在徒13:9之前,他主要处在希伯来的背景下,所以用了他的希伯来名字扫罗。到了徒13:9,路加看到他要面对一位罗马长官,罗马长官自然会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那里?”。对于这样的问题,罗马公民自然不会回答说“我叫扫罗,是耶路撒冷的法利赛人”,而他一定回答说:“我叫保罗,是大数的罗马公民”。路加在这里显示了主人公的另一个名字是很恰当的,十分适合环境,无需多加解释。从此以后,路加除了三次回忆时用“扫罗”(徒22:7,13;26:14)之外,一直使用外邦名字“保罗”。这三次只是为了说明路加如何准确地转述了保罗的话。这是非常恰当的,因为保罗在《使徒行传》后半部的传道活动几乎都在非犹太人中间。保罗的名字就这样与他对外邦人的服务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可以从使徒在他的书信只用“保罗”的名字上得到最为有力的支持(罗1:1;林前1:12;林后10:1;加5:2;西4:18等)。

  另一种解释也值得考虑。拉丁文中的paulus(相当于希腊语的pauros)意思是“小”,是描述保罗的身材。这种看法可以从写于公元160-180年的次经《使徒保罗和提克拉行传》中找到一些依据,尽管不十分可靠,但可能反映出这位大使徒外形真实的传统说法。相关的段落说他是“小个子,秃头,罗圈腿,体格健壮,眼眉相连,长长的鼻子,很是优雅。因为他有时像人,有时他的面貌犹如天使”(《尼西亚前期的教父》,第八册第487页)。但必须承认,这样解释的前提是,保罗的名字是后取的,因为在身体特征出现之前是不会取这个名字的。

  不管扫罗另一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它本身是罗马人的名字,也十分适合使徒将福音传到帝国首都的最终目的(参徒19:21;罗1:15)。再者,当路加进入《使徒行传》的主题时,他只使用使徒的罗马名字。

  关于扫罗(或更为人所知的保罗)的暂定年表,见本卷注释第97-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