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提要:1 保罗详细说明他是如何悔改接受基督教,17 如何蒙召做使徒的。22 在提到外邦人时,众人朝他呐喊。24 保罗本来会受到鞭打,25 但他声明自己罗马人的特权而得以幸免。
1 “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诸位父兄。这是礼貌的称呼(见徒1:16;7:2注释)。保罗想安抚吵闹的群众。
分诉。apologia,对一项指控的辩护。
2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希伯来话。指当时犹太人所说的亚兰语(见徒21:40注释)。
就更加安静了。保罗的挥手(徒21:40),所用的亚兰语,礼貌的话语,吸引了嘈杂听众的密切关注。激烈情绪的海浪瞬间止息,代之以期待的安静。
3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我原是。原文的“我”是强调的。见徒21:39注释。
大数。见徒6:9;9:11;21:39注释。
长在这城里。可能不是指作小孩的时候,而是作青年人的时候。尽管他在外地出生,但他是在犹太教堡垒保守的氛围中长大的。
迦玛列。见徒5:34注释。
门下。或“脚前”。在保罗的时代,学生和老师都是坐着上课的。老师坐得高一些。
严紧的。akribeia,“严格的”。保罗向群众保证自己完全的犹太人背景。他充分了解他们的观点。见徒23:6;24:14;26:3-5注释。
律法。指犹太人宗教信仰和规条的体制。
热心。见徒21:20注释。保罗通过自己的经历得知为“律法”发“热心”意味着什么。
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保罗向犹太听众保证,他与他们有达成谅解的共同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保罗是在称赞他们维护圣殿神圣性和不受亵渎的愿望。
4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我也曾逼迫。见徒7:58;8:1-4;9:1,2,13,14;26:10注释。
这道。见徒9:2注释。
直到死地。保罗曾象他们一样“热心”。
锁拿下监。“监”的复数形式暗示扫罗的迫害活动波及不同的城市(见徒26:11)。
5 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大祭司。指亚拿尼亚(徒23:2)。根据本注释采用的保罗生平年表,保罗悔改的时候,该亚法(见路3:2注释)仍是大祭司(公元35年)。亚拿尼亚是该亚法之后的第七位大祭司。
众长老。presbuterion,可能指犹太公会。尽管保罗悔改以后,大概已经过了23年,一些参与批准保罗迫害基督徒行动的“长老”(徒8:3;9:1,2),当时仍可能活着。
弟兄。保罗就这样机智地提到了他的犹太同胞(见徒22:1注释;参申18:15)。
书信。见徒9:2注释;参林后3:1-3。
往。就是在去某地的路上(见徒9:3注释)。
大马士革。保罗的宗教热情使他来到外国的土地,先是迫害基督徒,后是宣扬基督教。
锁拿。或“拘禁”。
6 我将到大马士革,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约在晌午。上帝临格的荣光使叙利亚正午的阳光黯然失色(见徒26:13)。
7 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听见有声音。见徒9:4-6注释;参徒22:9。
你为什么逼迫我?见徒9:4注释。关于保罗悔改各次记录的比较,见徒9:3注释。
8 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你是谁?见徒9:5注释。
9 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声音。见徒9:7注释。
10 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我当作什么?见徒9:6注释。
11 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士革。
不能看见。见徒9:8注释。
12 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虔诚人。指亚拿尼亚忠心地遵守犹太人宗教的一切要求。在徒9:10没有这样的描述,只说他是“一个门徒”。保罗在这里显然想安抚他的听众(见徒22:1-4注释)。假如保罗犯了现在被指控的亵渎之罪。一个虔诚的犹太人是不会接纳他的。
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亚拿尼亚无疑是虔诚的犹太人。他对信仰的忠诚广为人知。他接纳保罗,证明保罗在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是真实的。
13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他来见我。见徒9:11-17注释。
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祂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祂口中所出的声音。
我们祖宗的上帝。参徒7:32。司提反和亚拿尼亚丝毫没有想到自己成为基督徒就要放弃他们祖宗的上帝。犹太籍基督徒显然也没有想到要放弃犹太教。事实上他们认为自己是弟兄中最虔诚的。他们象保罗一样,热心期盼他们盲目的同胞能认识到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弥赛亚(见罗9:1-3;10:1-3)。
拣选了你。或“指定了你”(见徒9:15注释)。
叫你明白祂的旨意。保罗悔改之前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作为一名法利赛人,他自以为很了解上帝的旨意,并凭着良心遵行(见徒23:1;24:14)。明白上帝的旨意和实行上帝的旨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见太7:21-27;约7:17;13:17注释)。保罗一再提到上帝的旨意(见林前1:1;林后1:1;弗1:1;西1:1)。
那义者。指耶稣(参徒3:14;7:52;约壹2:1)。十二位使徒都亲眼见到过主,并天天与主同在(约壹1:1,3)。保罗既特别蒙召作使徒,也有幸见他的主(见徒22:17-21;林前15:3-9;林后12:1-5)。
声音。可能指他在大马士革附近所见的异象;也可能指他后来从主那里领受的特殊指示(林后12:1-5;加1:11,12)。
15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祂作见证。
所看见的,所听见的。见证的能力来自于个人的经验(参约壹1:1-3;彼后1:16-18)。保罗曾与永生的救主相遇,从祂那里领受了清楚、详细、系统的真理知识,和十二位使徒一样。
对着万人。说到这里,保罗依然谨慎地避免提到他对外邦人的特殊使命(参第21节)。
为祂作见证。保罗与十二位使徒一样,曾亲看见过主,听见祂的声音,明白祂的旨意(第14节)。也像他们一样,担负了传福音的使命(参徒1:8)。他的委任和权威并不低于十二位使徒(林前15:10;林后11:5;加2:8,11)。
16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证据已十分充分;为什么还耽延做基督徒呢(参徒8:36)?
求告。就是藉着基督领受救恩,为祂服务。
受洗。见太3:6;徒2:38;9:18;罗6:1-6注释;参徒8:36。
洗去你的罪。洗礼是上帝所指定的礼节(见太3:15;可16:15,16;见约3:3,5;多3:5)。但这个礼节本身并不能“洗去”罪。相信,悔改和接受圣灵必须伴随着外表的礼节,才能使之生效(见太28:19;徒2:38;3:19;8:36,37)。只有基督的死,才能除去罪恶(林后5:20,21;彼前2:24;3:21;约壹1:7,9)。
17 “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回到耶路撒冷。指徒9:26所记他对耶路撒冷的访问(参该处注释)。
在殿里。可能是早晨或黄昏祈祷的时辰(参路1:9;徒3:1)。由于上帝使保罗有幸在他被控亵渎的地点见异象,犹太人在决定杀害他之前要经过充分的调查。
魂游象外。第18-21节叙述了这个异象的信息。这件事发生在徒9:26-30所记录保罗对耶路撒冷的访问时。
18 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赶紧。保罗在那里只停留了15天(加1:18)。
不可迟延。徒9:29,30只记载众门徒打发他离开。杀害使徒保罗的阴谋(徒9:29)使他们认定保罗必须立即离开,不可耽搁。保罗的心仍牵挂着不信的犹太人(参罗9:1-3;10:1),加上他生性不在乎个人的安全(参徒19:30;20:22-24;林后4:7-9;11:24-27),他显然觉得自己有责任留在这座城市里(《使徒行述》130页)。有时福音使者是应该不顾面临的危险的。但在其他时候,他在一个城里受逼迫,就要逃到另一个城市去(见太10:23注释)。当他在压力之下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必须寻求上帝帮助他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职责。保罗当时就处在这种情形之下,因为除了众弟兄的忠告,上帝还进行了直接特别的指导。保罗蒙召主要不是对犹太人作工,而是对外邦人作工(徒22:21;加2:7-9)。他的离开最有利于上帝的旨意的实现。关于上帝的指引加上弟兄们劝勉的相似例子,请将出18:17-25与民11:16进行比较;将徒15:2 与加2:2进行比较;见徒13:2-4;15:28。19 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他们。原文的“他们”是强调的,可译为“这些人”。这些寻索保罗性命的人,很了解他以前迫害基督徒的热心。
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鞭打。保罗可能自己没有动手打。本节动词的时态表明动作持续一段时间。保罗曾以迫害为自己的职业。但他现在的意图是,在那些愤怒的暴徒流他的血之前,能找到一个共同点,表明他知道他们的感受。这样,他们也许会愿意听他讲更多的话。
信你。见徒15:21注释。
在各会堂。关于犹太人会堂作为指控异端者和捣乱者,执行惩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德尔图良约与公元225年写道,在他的时代里,犹太人的会堂依然是对基督徒“迫害的源头”(《Scorpiace》第十章)。
20 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见证人。martus。在《新约》时代,该词还没有“殉道者”的意思。但由于不断有基督徒蒙召,献上自己的性命来作他们最后的见证,这些见证人就特别被称为“殉道者”。
21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我要差你。保罗离开耶路撒冷不是上帝所宣告对于他旨意的实现。大约七年之后,上帝才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出去,进行第一次传道旅程(见本卷注释第29,100,102页)。
外邦人。保罗的工作对象主要是非犹太人(见徒9:15注释)。
22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他们凭着好奇心憋着火一直听着,现在再也忍不住了。救恩临到外邦人的观念令他们暴跳如雷(参路4:25-29;见徒7:51-54)。因此他们叫嚷着要立即处死保罗,甚至不需要正式审判。按照他们狭隘的看法,保罗显然是犹太教的叛徒。
23 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摔掉衣裳。扔掉宽松的外套(himation;太5:40注释;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47页),反映了极大的亢奋。暴徒已经准备采取行动了。参王下9:13。
把尘土向空中扬起。表示厌恶和拒绝。
24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千夫长。chiliarchos(见约18:12注释)。这位军官叫革老丢吕西亚(徒23:26),无疑听不懂亚兰语,可能不明白保罗所说的话,只是根据喧闹声认定他是一个犯有某种严重罪行的人。
营楼。指安东尼城堡或塔楼,在圣殿区域的北面(《SDA圣经注释》卷五545页地图,见徒21:31注释)。
用鞭子拷问。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口供。
这样喧嚷。或“喊叫”(参徒12:22)。
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用皮条捆上。原文暗示他们用皮带将保罗的四肢分开捆上,准备鞭打。
百夫长。hekatontarchos(见徒10:1;路7:2注释)。他是负责执行鞭打之士兵的长官。
罗马人。如果保罗谎称自己是罗马人,那就是严重的罪行。百夫长马上意识到在他手中的决不是一个制造麻烦的犹太人。罗马公民的身份是很高贵的(见第28节;本卷注释第94页;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36页),因为享有许多特权。有好几次罗马公民的身份都对保罗起了保护作用(见徒16:37-39注释)。
有这个例吗?罗马法律禁止鞭打罗马公民(见李维《罗马史》第十章9.4,5)。
26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你是罗马人吗?原文的“你”是强调的。这位军官可能感到惊讶,因为这位讲亚兰语引起犹太暴徒狂怒如雷的人,竟是一个罗马公民。
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民籍。politeia,意思是“公民身份”。参腓3:20。译者可能将“民籍”理解为城市的“自由”。即一个城市授予某一个贵宾或英雄的特权。
29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要。即将。
拷问。是保罗即将承受折磨的委婉说法。
害怕。“千夫长”的恐惧不是因为他给保罗上了镣铐。保罗经常受到这种待遇(徒28:20;腓1:7,13,14,16;西4:18;门10,13),因为罗马公民是可以被戴上镣铐的。保罗依然被捆着(徒22:30)。千夫长害怕是因为他将保罗用皮条捆起来,要进行鞭打。
30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为要知道。作为一名细心的罗马军官,这位千夫长决定探根究底,弄清楚为什么犹太人如此迫切地要杀害保罗。
全公会的人。吕西亚看到这是一个犹太的宗教问题。关于犹太公会开会的议事厅,见太27:2注释;参《SDA圣经注释》卷五545页地图。
将保罗带下来。指从安东尼城堡的营楼上带下来(见第24节;徒21:34注释)。罗马士兵的在场保证了保罗的个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