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提要:1 不要吃祭偶像之物。8,9 不要滥用我们基督徒的自由,得罪我们的弟兄:11 我们的知识要与爱心相结合。
1 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论到。本节引出了哥林多教会向保罗请教的另一个话题,就是能否吃外邦人的祭偶像之物。当牲口被杀献给外邦庙宇里的神时,一部分肉就分给了供职祭司,祭司再把肉卖掉,其中有一些就流入公众市场。于是产生了两个问题:是否可以到公众市场买这些肉吃?在拜访异教朋友的家时,可不可以时吃这些肉?关于耶路撒冷会议对祭偶像之物的立场,见徒15:20注释。
都有知识。也许哥林多信徒在咨询信中吹嘘这一点(见林前7:1注释)。哥林多信徒知道偶像的本质,乃是无足轻重的(8:4)
叫人自高自大。就是导致骄傲,夸大自己的观点,并对别人苛刻。
爱心。agape,“爱”的最高形式,不是性或生理方面的吸引,而是有原则的爱,真正关心同胞的爱,看到他们在上帝面前的价值,因为基督曾为之舍命(见太5:43注释)。这样的爱“不张狂”(林前13:4),起造就而不是拆毁的作用,不断努力做帮助别人的事(见13章)。单凭知识不足以成为基督徒行动的理由。这一点已从教会因所谓的智慧而结党纷争中得到证明(见1:11,12;3:3,4)。
保罗提醒他们,依赖这种人类智慧的错误引导是危险的。如果心灵没有和上帝建立正确的关系,单单知识或科学会使人心充满骄傲,虚妄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它往往使人离开真宗教并且思想混乱(见1:20,21)。解决有关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不能单靠抽象的知识,而要根据真正的爱对别人的要求,主要考虑如何最有利于同胞的平安,纯洁,幸福和得救。这种爱乃是解决一切教义,道德和社会问题的基础。
2 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知道什么。保罗在这里责备人因知识的造诣的而藐视和疏忽学问较低之人的利益。凡因自己的知识而骄傲,藐视他人,疏忽他们真正利益的人,表明他还没有学到真知识的基本原理。真正有学问的人是谦卑,温柔和为他人着想的。他不会自高自大,漠视别人的幸福。如果一个人不能用他的知识来造福于他人,就表明他还不知道知识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造福于全人类。就如一个守财奴囤积财富不用来造福和帮助别人一样,不认识知识所连带责任的人也无视周围人群的利益。他用自己的知识谋取私利,不顾全人类的需要。这样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中不断重演。知识就像阳光,不普照大地就毫无价值。人类要始终记住,是上帝给了他们获得知识的能力;他们作为祂的管家有责任用知识造福所有的人(见箴2:1-6;雅1:5)。只有那些认识和实行爱的人,才拥有完备而真正有价值的知识(见林前13:2)。本节的教训是,没有感情的知识毫无价值,因为它没有考虑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正确运用知识为同胞谋利益。
3 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
爱上帝。顺从那最大的诫命:“你要尽心爱主你的上帝”,会给信徒带来真正的智慧(太22:37;参箴1:7)。哪里有这样的爱,哪里就有对邻舍无私的爱(见约壹4:19-21)。
是上帝所知道的。爱上帝的人在特殊的意义上为上帝所认识。有人可能要说,上帝认识所有的人,为什么保罗特别提到一等人为上帝所知道呢?其实上帝只是与爱祂的人保持密切的交通。祂让他们与祂亲密交往,以回应他们的爱,并视他们为祂特别的朋友(见约10:14;加4:9;提后2:19)。在另一方面,上帝宣称自己也知道那些不爱祂、不顺从祂的人(见太7:23)。
4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论到。保罗曾离开第1节中所开始讨论的主题,说明单凭知识不能解决问题,还需要别的东西,那就是爱(见1-3节)。现在他重新探讨基督徒吃祭偶像之物是否合适。
算不得什么。原文强调偶像算不得什么。它只是无生命的木头、石头或金属,在地上或天上并无真实的意义。务要记住,“偶像”不只是一种形象,还被认为代表神明。保罗的话否认这种神明的真实性。信仰人造偶像所代表的各种神明,只是出于崇拜者的想象。《旧约》给异教神明所起的一个名字是'elilim,意为“算不得什么”。
只有一位。圣经一再强调的基本真理是,只有一位上帝、创造主、全人类之父(见尼9:6;赛43:10;44:6,8;玛2:10;可12:29,30;林前8:6;弗4:6)。
5 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称为神的。外邦人相信和敬拜许多想象中的神,但实际上它们并不是上神,根本就不存在(见第4节注释)。外邦人不象基督徒,拥有圣经中圣灵所启示的真理。他们不知道有一位独一的上帝,就是创造主。他们因为无知,就把神的品性归在许多虚幻和真实的事物上。外邦人把神话中的人物,如阿波罗、丘比特、维纳斯、巴克斯等,以及太阳、月亮、星星、火、水、土,某些动物和飞禽奉为神明。保罗在这里说明,虽然外邦人称地上和天上的事物为神,但它们没有神的能力。相信圣经的人决不认同这些神的真实性,但他并不因此而否认有影响人类命运的超自然生灵存在。撒但和他的使者有能力以各种形式向人显示自己(见林后11:13-15)。藉着这种能力,魔鬼欺骗和控制千百万人敬拜假神。
许多的神,许多的主。外邦人认为天地间充满了许多不同等级和能力的神和主。但是他们只不过是想象中的神。
6 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们也是藉着祂有的。
我们。无论外邦人怎么想或怎么做,基督徒应当知道只有一位神;只有祂有权管理他们。并不是由一位神管理世界上的一部分人,由其他的神管理世界上的其他人。一位上帝创造了万物,因此祂有能力和权柄管理地上的万物。
父。这个称呼表明了基督徒与外邦人看法的不同。基督徒知道上帝是仁爱、同情和谅解的父亲。祂创造了全人类;祂为他们的幸福生存提供一切所需要;祂保护他们像父亲保护孩子一样;祂在他们伤心的时候同情他们,帮助他们忍受试炼,千方百计向他们显现自己为亲爱的朋友(见诗68:5;103:13;耶31:9)。外邦人不以上帝为父,只当祂是拥有大能,需要安抚的神。
本于祂。见罗11:36注释。
归于祂。eis auton。上帝是我们生存的目的。
藉着祂。我们物质世界的万物是藉着圣子被造的(见约1:1-3,14;西1:16,17;来1:2)。外邦人说宇宙有许多统治者和主宰,但是基督徒说只有一位。保罗在这里所提出的伟大真理是,唯有上帝藉着神格的第二位,就是圣子耶稣基督的积极参与而创造了“万物”。
藉着祂。我们不仅藉着主耶稣基督被造,而且藉着祂得蒙救赎。有关创造和救赎是一切事情,都是由圣父藉着圣子基督而成就的。
7 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这等知识。虽然大多数哥林多信徒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只有一位上帝,但有些人很难马上放弃以前的迷信和情感。
惯。有一些信徒虽然不再相信偶像的存在,但仍不能把祭偶像之物视为普通的食物。由于一生养成的习惯,他们无法完全摆脱过去。吃这样的食物使他们想起以前的状况,所以承受不了。
既然软弱。他们的良心不够坚强,无法克服以前的偏见和迷信。
污秽。污秽是因为遭到了违犯。凡不出于清洁良心的行为都是罪(见罗14:23注释)。
8 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看中。上帝的悦纳不在于吃不吃祭偶像之物。上帝看人的内心,注意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动机。上帝的悦纳并不取决于吃不吃祭偶像之物这类的小事。上帝所接纳的崇拜不在乎这些,而在乎更属灵的事。
不吃也无损。有文本把这句话放在“吃也无益”后面。
吃也无益。信徒不会因为不吃这些食物就提高了他们的道德水准或价值。保罗在这里说的是祭偶像之物。他的话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好象任何饮食都不会影响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似的。这条原则不能应用于那些明知对身体有害的饮食,或上帝所严格禁止的食物。
9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谨慎。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的真理,并不能作为只顾自己享受,而不顾对他人影响的借口。
恐怕。一些完全明白这个道理的人行为要谨慎,不要引起不太明白事理的人犯错误。这是基督徒行为的普遍原则,是黄金律(“你想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在次要问题上的实际运用。
自由。exousia,“权利”,“权威”,就是吃祭偶像之物。基督徒有时确实有权做某一件事情,但是考虑到别人,这样做就有欠妥当了(见6:12;参10:23)。
软弱人。见林前8:7注释;参罗14:1注释。信徒要始终牢记自己有义务保护弟兄。他有责任不让自己的言行妨碍他人遵行上帝的旨意。不要只顾个人的便利和意愿;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行动对别人的影响。
绊脚石。就是任何使他人在真道上跌倒犯罪的事情。那些心安理得地吃祭偶像之物的人,有可能使别人犯罪,因为别人会认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良心的顾忌(见太18:6-9;罗14:13,20)。
10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坐席。就是参加宴会。这可能是一种官方活动,要在偶像的庙里就餐。
在偶像的庙里。这里所提到的可能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可以想象是那些不顾及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影响的人,做了本节所描写的事。保罗用这种例子说明一些哥林多信徒疏忽的程度。认识偶像的真正性质的人,可能被视为基督徒行为的榜样。他的行动可能会引起其他在耶稣的信仰上不够坚定的人,放纵有违于他们良心的同样行为(见第7节注释)。
放胆。oikodomeo,直译为“坚固”。也许带有讽刺的语气。那些矜夸自己基督徒自由的哥林多信徒可能说,他们的行为是要坚固弟兄软弱的良心。保罗回答说,他们不是“坚固”,而是摧残软弱的人(11节)。
11 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基督为他死的。这里提出了最有力的理由,说明当自由威胁到他人的得救时,就不要滥用这种自由。不要做任何使基督徒然为人流血的事。本节指出了这种可能性,应足以阻止任何人采取有可能引发这种情况的行动。当然,凡真正意识到救主为他所作之事的基督徒,决不会这样自私地不顾他弟兄的利益,去做可能导致“软弱”的弟兄去违背良心的事情。
软弱弟兄。见罗14:1;林前8:9注释。软弱的弟兄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更需要耐心地对待。他是我们同信仰的弟兄,是与那些信心坚强的人用同一根温柔的家庭纽带与主连结的。他有权得到教会中所有其他人的爱心和照顾。要千方百计避免威胁这些人的属灵利益。
沉沦。见罗14:15注释。这可怕的后果说明所讨论之问题的严肃性质。
12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这样得罪。凡心中有耶稣之爱的人,不会希望用他的自由来误导他的弟兄。相反,如果能避免得罪任何人,他是很乐意放弃这些特权和快乐的。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做他想要做的事,而不顾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只要不犯法就行(参罗14:13,16,21;彼前2:15,16)。坚强的基督徒要小心,避免做可能伤害软弱信徒,或是在他们的道路上放置绊脚石的事情。如果我们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影响,就违背了教导基督徒爱弟兄并谋求他们福利的律法(见太22:39;约15:12,17;罗13:10;加5:14;雅2:8)。
伤了。tupto,“打击”,“殴打”,这里指“虐待”。
软弱的良心。见第7节注释。
得罪基督。基督视自己与祂的子民,包括祂最软弱的弟兄为一体。祂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对扫罗说,逼迫圣徒实际上就是逼迫祂自己(徒9:5;参太25:40)。
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食物。brōma,一般食物;不只是肉食,也包括所有的食物。
肉。kreas,该词只在本节和罗14:21出现。肉食特别与祭祀偶像有关。哪怕是合法的,为了不在软弱弟兄的道路上放置绊脚石,保罗宁可不吃肉。自由是宝贵的,但同胞的软弱应当使信徒不为自己的利益的滥用自由。爱邻舍应成为这些事上的主导原则。满足个人的愿望当然要比救软弱的弟兄重要。这些弟兄可能因他人滥用自由而绊跌。这条原则适用于人生的许多方面,如娱乐,服装和音乐,事实上适用于人的全部生活。克己为人是耶稣真门徒的显著特征(见太16:24;约3:30;罗12:10;罗14:7,13,15-17;腓2:3,4)。这条原则是耶稣精神的实质,在耶稣地上的生活中不断彰显出来。
永远。这里是指终生(见太25:41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