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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03--SDA圣经注释

第 三 章

提要:1保罗以哥林多信徒的信心和美德作为他传道工作的有力荐信,免得假教师指控他自夸。 6 将律法的职事和福音的职事进行对比,12 他证明自己的职事要优越得多,就像生命和自由的福音比定罪的律法更加荣耀。

1 我们岂是又举荐自己吗?岂象别人用人的荐信给你们或用你们的荐信给人吗?

  举荐我们自己。保罗在林后2:17中将自己和他同工与那些到哥林多败坏上帝之道的假师傅进行对比。保罗的清晰论述很可能遭到曲解,引起非议。保罗是在举荐自己吗?他是在夸耀自己和他的同工吗?他提到自己的时候难道出言不逊?(林前2:6;3:10;4:1;9:15)?也许那些假师傅向哥林多信徒自我介绍的时候拿着耶路撒冷教会的荐信,亮明自己的正当身份和使徒们的支持,从而使自己的身份显得比保罗优越(参徒13:1-3;加2:7,9)。见林后5:12注释。

  荐信。直译是“站在一起”,意思是带信人与写信人持相同的立场。这种信是为了在不了解工人的地区,确认他们的身份,防止假师傅进入教会。圣经中经常提到荐信(徒18:27;西4:10)。但也有伪造的书信,正如有假使徒一样。一些人送到哥林多教会的荐信显然被当作真的。保罗作为基督的执事很明显没有带荐信。现在哥林多那些批评的人诋毁保罗的使徒身份,并质疑他的权威。

2 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写在我们的心里,被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

  我们的荐信。保罗在这里用了“荐信”的寓意。保罗不需要书面介绍信,因为他所引领归主的人就是他使徒身份的充分证据。他不需要书面文件证明他的使徒权威。荐信的寓意有两方面:一,哥林多信徒有上帝的道和律法写在心上;二,是他们就是写在保罗心中的活荐信。前者证明他们是真基督徒;后者证明保罗是真使徒。他们是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9:2)。

  我们的心里。有文本为“你们的心里”。

3 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藉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

  明显。世界需要更多明显的基督徒。基督化生活的语言是要讲给全人类听的。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认识基督教,明白其伟大的真理,学习热爱并遵守上帝的律法。

  基督的信。每一个信徒和每一个教会都应是基督写给世界的信。信的作者是基督。信纸是每一个信徒的心。信的内容是上帝的律法,即基督品格的副本。这里的代笔人是保罗。

  基督用祂的指头在石版上写下十条诫命(出24:12;31:18;申9:10-11;参《先祖与先知》第366页)。祂启示人写下圣经(提后3:16;彼后1:20-21),因此祂也是圣经的作者。只要人愿意,就能在律法中,在圣经中,以及信祂的人身上看见基督。

  籍着我们修成。基督以保罗为代笔人。保罗并没有创作或口授写在信徒心上的信。他只是上帝写这封活书信的工具。现在教会忠心的传道人也是上帝写信给这个世代的代笔人。

  不是用墨写的。古代的书信通常以炭黑为墨水,用芦苇笔写在纸莎草纸上(见约贰12)。保罗给教会的信无疑就是这样写成的。但要写在心版或思想上,就需要更为耐久的媒介,那就是永生上帝的灵。人生中圣灵在哪里运行,哪里就有上帝的真理和律法就在圣洁、顺服和成圣中彰显出来。于是顺服上帝的旨意就成了很自然的事。保罗这里所说的写信不仅影响到理智,也影响到意志和情感(诗1:2;119:16)。

  使徒的那些倡导犹太教道理的敌人,没有像保罗一样在哥林多信徒的心上写下这样的信。他们的工作局限于律法的字句。他们只在乎律法外表的形式,其精意从来没有刻在他们心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所不能完成的──因为行这事的人缺乏信心(来4:2)──福音正在完成。拘守犹太教的字句并不能将真理的原则传到人的心里。犹太人的宗教礼仪的形式化、机械式的,缺乏精义。

  石版。保罗将上帝在西奈山书写十诫的两块石版,与人的心版作了对比。将上帝的律法写在石版上并没有错,但如果只是写在石版上,没有转移到人的心版上,那么它实际上仍是死的字句。真理只有在用来解决人生问题的时候,才有活泼积极的力量。保罗在这里预先提到他在6-11节所要讨论的新约。以下的经文均提到新约的经验:耶31:31-33;结11:19-20;36:26-27;来8:8-10。

  只有上帝能触及人的内心,将祂的律法写在上面。上帝把律法写在石版上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没有意志的抵抗。律法一旦写在心版上,就不再是死的字句。纸和石头都是暂时的。写在心版和生活上的律法却是永存的。

  摩西带着两块石版从西奈山下来,证明他曾与上帝同在,下山作上帝所指定的代言人。保罗的凭证虽然不是有形的,却一样真实,因为这部上帝的律法已由圣灵写在他和信徒的心中。保罗不需要别的证书,他和他所带到基督面前之人的生活就足以证明他是上帝所委任的。

4 我们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

  这样的信心。那些拘泥于字句、批评保罗的人曾把他的信心和自信曲解为自夸和自满。其实他的信心是他的思想受基督引导和影响的结果(参5:14)。因此一切荣耀和赞美当属于基督,而不属于他。愚蠢虚妄的自信是一种缺欠,而信靠上帝则是一种伟大的基督徒美德(林前13:13;加5:22,23)。前者将工作的成果都归功于自己;后者则谦卑地归功于上帝。

5 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

凭自己。或出于自己。保罗不愿将自己传道工作的成就归功于自己。

  能承担。hikanos,“足以”。保罗竭尽所能地履行上帝交托给他的使命,毫不犹豫地表示相信他的工作定能成功。但他作为有效器皿的一切功劳都属于上帝。

  什么事。就是得出有关他自己工作的任何结论。即使他对自己工人身份的评价有所不妥,但没有人能否认他的工作为上帝的国结出丰硕的果实。天国的原则已刻在他信徒的生活和心上,不可涂抹。

6 祂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

  叫我们能承担。保罗在6-18节提出了他所从事的“属灵的职事”(第8节)与他的犹太派对手所从事的“属死的职事” ,即现已过时的犹太教制度相比之下的优越性。他把新约的荣耀和摩西时代的荣耀进行对比,揭露他的犹太派的对手只是在倡导律法的字句,而非律法的精意。他指出犹太教的制度只是字句的职事,与基督教传道人所从事的“属灵的职事”迥然不同。律法“字句”的职事只是执行一套规章制度,以遵守外表的要求为目的。但上帝已任命保罗为祂所显示之旨意的“属灵的”职事。他受过律法字句的严格训练(徒22:3;腓3:4-6)。但耶稣基督里的属灵生命已使他摆脱那套严格的制度(罗8:2)。他放弃了“字句的”职事,承当起“属灵的”的职事(罗8:1-2;林后5:17)。

  这种职事足以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成为上帝的儿女。但那一职事却不能(弗3:7)。这种职事有圣灵的工作;那种职事却没有。“属灵的”职事能使人知罪;“属死的”职事却不能(约16:8,9,13;弗3:7;提前1:11-16)。

  “字句的”职事,即宗教的形式,与“属灵的”(见约4:23,24注释)职事,并不一定互相排斥(见可2:21-22;7:6-9注释)。但在实际应用中,“字句的”职事常常曲解那曾向摩西和众先知所启示的真福音(《历代愿望》29,30,35,36页)。

  新约。(见太26:28注释)。保罗将新约与旧约进行对比。一个是属灵的,一个是属字句的。在旧约下,犹太人对律法字句的尊敬,实际上已变成了偶像崇拜,从而堵塞了“精意”。犹太人选择在律法字句下生活。他们对律法、规条及仪式的遵守都是形式和表面化的。基督徒的献身与顺服,决不是机械式地遵守任何详细的规则和要求,而应表现出上帝圣灵的同在与能力。

  不是凭着字句。只有使徒保罗在圣经中将“字句”与“精意”进行对比(见罗2:27-29;7:6注释)。一个是外表的,一个是内在的。犹太人和基督徒都有强调“字句”而排斥“精意”的危险。《旧约》和《新约》都是圣灵所启示的(提后3:15-17)。上帝希望犹太教即有“字句”,又有“精意”,把上帝所启示的旨意和某些规定的形式转变成活的经验(见约4:23-24注释)。基督徒教也一样。正统的教条、神学理论及崇拜仪式都不能救人脱离罪恶。

  摩西的著作中律法的“字句”既是从上帝而来的,因此是美善的。但是上帝希望“字句”,就是成文的律法,只作为一种手段,以达到将律法的“精意”灌输到犹太人心中的更高目的。然而总体而言,以色列人没有将律法的“字句”转化为律法的“精意”,就是因相信弥赛亚所提供的赎罪而脱离罪恶的个人得救的活泼宗教经验。单在字句上遵守,律法就是叫人死。唯有律法的“精意”才能赋予生命,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基督徒。基督教的实际做法很容易堕落到只有“敬虔的外貌”,而没有“敬虔的实意”(提后3:5),所以基督教的“字句”就是叫那些靠它得救的人死。

  在保罗的时代,犹太教已远远丧失了真宗教的“精意”,信奉宗教只剩下了“字句”。作为一个制度,它失去了赋予信奉者以生命的能力(见可2:21,22;约1:17注释)。在另一方面,基督教尚年轻而有朝气,尽管数世纪以后它也要堕落(见《但以理书》第7章补充注释)。因此在保罗写信的时候,犹太教就等同于属“字句”的,而基督教因摆脱了犹太教的影响,故等同于属于“精意”的。

  有人认为保罗在这里贬低旧约和十诫,那是没有根据的。保罗在给外邦基督徒写信时一再肯定旧约和摩西十诫(见罗8:1-4;提后3:15-17注释;参太5:17-19注释)。基督和使徒只有《旧约》圣经(见约5:39注释)。《希伯来书》11章中那一大批忠心的人,加上千千万万旧约时代的信徒,都曾在他们的生活中体验过圣灵的唤醒心灵的工作,就象其他在新约时代的信徒一样。

  每一个教会和每一个信条都有其“字句”和“精意”。耶稣基督的福音也有“字句”和“精意”。 没有圣灵唤醒心灵的能力,福音在任何教会里都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死的字句。成千上万自命为基督徒者满足于“字句”,完全没有属灵的生活。上帝所要求的不只是正确的行为。但正确的行为是与上帝有正常关系和良好道德与属灵状态的结果和证据。基督徒的生活和侍奉如果只降低到遵守一套规则,那就是依赖“字句”的侍奉与职事,而不是依靠永生的上帝。无论犹太教还是基督教,正式的宗教行为和仪式只能是达到目标的手段。如果以其本身为目的,它们立即就成了真宗教生活的障碍。

  上帝的律法──十诫也是如此。在表面上遵守字句,以此来赚取救恩是无效的。顺从只有成为爱上帝和同胞的自然结果,才会在上帝眼中有价值(见太19:16-30注释)。我们的主在登山宝训中强调,只遵守律法的“字句”,而不遵守其“精意”的,不符合祂公义的标准(见太5:17-22注释)。与某些现代的解经法相反,律法的“精意”并没有废掉“字句”。例如耶稣根据第六条诫命吩咐门徒不可向弟兄“动怒”(太5:22),但是他没有因此允许人杀人,犯这条诫命的字句。第六条诫命的“精意”显然并不代替其“字句”,而是对“字句”的补充,使之“为大为尊”(见赛42:21注释)。每一条诫命都可以这样理解,包括第四条在内(见赛58:13;可2:28注释)。

  那字句是叫人死。“字句”是好的,但无法救罪人脱离死的判决。事实上,字句判了人的死罪。起初上帝制定律法是叫人活(罗7:10,11),因此被称为“圣洁、公义、良善”的(12节)。但是顺从者得生,悖逆者必死。律法就这样判了罪人死刑。因为“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20)。“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但福音是要赦他的罪,赐给他生命(8:1-3)。律法宣判了违犯诫命的人死刑,但福音救赎了他,使他重得生命(诗51)。

  叫人活。“属灵的”职事提供超自然的能力。在基督里生命的恩赐代替了律法的死亡判决(约壹5:11,12)。上帝公义的标准呈现在悔改之人的良心前,成了顺从并得生的机会。上帝的律法摆在未悔改之人的良心之前,就会定他死罪。

7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用字刻在石头上。强调字要保存下来,从而具有永久的力量。这里显然指写着十诫的两块石板(出31:18)。参基督在太4:4,7,10基督所说“经上记着说”,都有长期保存的意思。保罗在这里指第二次写在石版上的律法(出34:1-7,28-35)。

属死的职事。指犹太人的宗教制度,因遭到曲解而没有生命,不能叫信奉的人带来生命。保罗在第9节称之为“定罪的职事”。7-18节是根据出34:29-35所记摩西的经历。保罗在这里说明了“属灵的”职事更大的荣耀,目的在于驳斥哥林多反对他的犹太派人士(见林后11:22注释)。他们的职事是“字句的”,而不是“属灵的”。

  摩西面上。见出34:29-35注释.

  荣光。见罗3:23注释。在林后3:7-18中,长期保留的荣光和退去的荣光,更大的荣光和较小的荣光,新的荣光和旧的荣光进行比较。这两种“荣光”都是指基督临格的荣光。在新的荣光里,基督亲身临格,充分彰显了上帝的荣光(见约1:14注释)。这荣光是长存的(见来7章)。在摩西的职事中,基督只在在仪文律法的表号中显现,但这荣光仍反映基督的荣光。救赎主隐藏在表号,象征和礼节的幔子后。但是这幔子在伟大的真体出现后就废去了(见来10:19,20)。

  退去。一些肤浅的读者认为这句话是指上帝的律法“要渐渐退去”。但本节清楚地指出,“渐渐退去”的是摩西面所反射的“荣光”。那荣光在几小时,最多几天以后就退去了,但上帝的律法“用字刻在石头上”,依然有效。渐渐退去的是摩西的职事和犹太教制度,而不是上帝的律法(见太5:17-18注释)。荣光没有在石版上,自然也无从退去。

  摩西面上短暂的荣光是在西奈山上与上帝相处的结果。它向看见的人表明他曾来到上帝面前,默默地见证他作上帝的代表的使命,以及百姓遵守其命令的义务。荣光证明律法的神圣来源及其约束力。

  正如摩西面上反映了上帝的荣光,仪文律法和地上圣所的崇祀也反映了基督的临格。上帝希望旧约时代的人理解和体验预表性制度的荣光所反映基督拯救的能力。但随着基督的来到,人类有权利瞻仰真体的荣光(见约1:14注释),不再需要表号较小反射的荣光。旧约时代的罪人因相信将来的基督而得救,与基督教时代是一样确切的。

  因此保罗说这些仪文礼节的职事是“属死的职事”。犹太人在献祭的制度中看不见基督,就死在自己的罪中。制度本身不能救任何人脱离罪的工价──死。由于在保罗时代的大多数犹太人,包括现在骚扰迫哥林多教会的犹太派人士,都认为献祭对于得救很重要,保罗很合适地将这整个制度称之为“属死的职事”。它是没有生命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必须在基督里得到生命,因为只有在祂里面才有救恩(徒4:12)。基督既是我们今天的救主,也是整个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救主(见徒15:11怀爱伦注释)。

  整个希伯来民族的历史,从西奈山到基督,反映了犹太人没有看见和相信仪文制度所预表的基督。“属死的职事”一词就这样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整个犹太教制度时期,尽管有很多显著的例外,以色列人的盲目最终导致他们拒绝耶稣为弥赛亚,并将他们的救赎主钉在十字架上。保罗宣布,随着基督所显示更大荣光的到来,仪文制度所反应的荣光消退了,所以没有理由再留在这样的制度下。基督的到来和圣灵的充满提供了能赐予生命的职事。

8 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属灵的职事。赐生命的救恩职事,被称为:一,“和好的职分”(参林后5:18),就是人与上帝和好的职分;二,“属灵的职事”(参林后3:8);三,“传道的职事”(徒6:4);四,“称义的职事”(林后3:9),就是人学会如何成义的职事(见罗8:3,4注释)。论据是从小到大。这段经文提供了一系列对比:字句与精义,退去的荣光和长存的荣光,定罪和称义,摩西和基督。每一个对比中的后者,都远远胜过前者(见来3:1-6)。

9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定罪的职事。即“属死的职事”(见第7节注释)。“称义的职事”的荣光胜过“定罪的职事”,因为作为一种赎罪的手段,基督的血胜过牛羊的血。二者的区别是无限的。

10 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

  算不得有荣光。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意义的。以祭祀制度为中心的职事,其荣光是伟大的,但若与基督的荣光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前一种职事就这样退去了荣耀,黯然失色。太阳出来以后,月光和星光就消退了。公义的日头基督也是这样。基督道成肉身、生活、受苦、受死和复活的卓越荣耀,以及祂所表现上帝的慈爱和品格──祂的圣洁、公义、良善和怜悯──使曾经合时的祭祀制度显得完全不合时宜了。

11 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

  废掉的。保罗视摩西脸上荣光的退去为表明摩西的制度,即“属死的职事”的消逝。使徒的职分结束了摩西的职分,因为其使命已经完成。正如衣服做好以后,所预备的式样就没有用了。基督回到天上管理“天上的本物”后,犹太派人士仍将目光集中在“照着天上样式做的物件”上(来9:23)。保罗设法将人的注意力从不能赐生命的“字句”的职事转移到赐生命的“属灵”职事上。犹太制度不仅无法引人得救,而且是危险的,因为它现在会把人的注意力从基督身上转移,尽管其原来的目的是向人指出基督。

  犹太教制度已经过时。但即使这个制度依然有效,犹太人也已大大歪曲了上帝原来的计划和目的,使这个制度更加不合时宜,令人生厌(参太23:38;《历代愿望》577页)。现在随着基督的到来,再也没有理由保留这个旧职事了。但反对保罗的犹太派人士却竭力要保留它。参罗9:30-33。

  更有荣光。正如太阳的荣光使星星不见踪影,“属灵”的职事也超越并取代了“字句”的职事。

12 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

  既有。保罗在7-11节中比较了摩西和使徒的职分。现在他说明这两种职分在犹太人(13-16节)和基督徒(17,18节)身上的不同结果。犹太人依然是盲目的硬着心肠的。“属灵”的职分给基督徒却带来了自由和品格的变化。

  这样的盼望。指“属灵”职事的卓越荣耀和功效(参多2:13)。

  大胆。直译为“公开”,“坦率”,“勇敢”。该词在徒4:13译为“胆量”,在其他地方也常这样译。该词有耿直,坦率,勇敢之意。犹太人曾不敢看摩西脸上的上帝荣光,在西奈山上帝荣光显现时惊恐不已。摩西确是上帝的代言人,但需要用帕子遮起脸上的上帝荣光,以证明他的职分。相反,保罗不需要遮掩他更为荣耀的职分。他能毫无保留地宣讲福音的真理。

13 不象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

  不像摩西。见出34:29-35。保罗以帕子为例,说明以色列人属灵的盲目(林后3:14-16)。保罗指出,退去的荣光指随着伟大的真体主耶稣基督的来到而结束的表号和仪式。保罗说,以色列人因“帕子”而看不到那暂时荣光的退去,不理解其意义。他们幻想表号和仪式会永远存留。他们视其本身为目的,不明白这象征性的制度是暂时性的,是预表将来基督的荣耀。

  摩西确实不是故意隐瞒真理,欺骗以色列人的。他曾发表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并展望祂来临的光荣时期(见申18:15)。帕子象征犹太人的不信(见来3:18,19;4:1,2;参《先祖与先知》329,330页),和他们不愿在献祭制度中看见基督。

14 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

  刚硬。pōroō,“变得愚蠢”,“变得笨拙”,“失去理解力”。在可6:52;8:17中pōroō译为“愚顽”。这种属灵状态的原因是长期的不信。

  直到今日。保罗被任命为新约的执事,但他为当时犹太人的服务与摩西古时的服务一样,收效甚微。难道这是因为保罗只作他们“字句”的职事吗?不是!这是因为他们心思意念中仍然存在那层“帕子”。 他们的解决办法是揭去“帕子”,而不是要保罗按批评他之人的要求,把“属灵”的职事转变为“字句”的职事。

旧约。肯定不是指我们手头的旧约圣经,因为当时还没有新约圣经。关于新约圣经对旧约的一般定义,见路24:44注释。保罗可能指摩西五经,或指阐述立约条款的那一部分。帕子不再遮在摩西的脸上,而是遮在摩西所写的书上。不管摩西写什么所什么,人的心思意念依然盲目。犹太人没有取消律法。他们依然定期诵读律法并表示尊敬摩西。但他们实际上并不信他。他们如果相信摩西,也会相信基督的(约5:46,47)。他们认为摩西的荣光在于律法的“字句”和律法外表的仪式和礼节。弥赛亚的性质和工作对他们来说依然是一个谜。

这帕子。指在属灵上同样不能识别摩西职分的伟大属灵真理和属灵宗旨。在西奈山以后约1500年,犹太人的悟性仍与当初一样迟钝。保罗时代犹太人的不信与摩西时代的人是一样的。

  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只有在旧约的预言和其中的仪式礼节中发现基督,才能揭去诵读这些经文时的“帕子”。但犹太人不肯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因此帕子依然未能揭开。

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

  直到今日。离摩西的时代1500年,在基督死后约30年。

  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圣经的头五卷是摩西所著,被称为“摩西的律法”,常在会堂里诵读(徒15:5,21;见《SDA圣经注释》卷五,96,97页)。

  在他们心上。不是指理智,而是指意志。他们本来能够相信,但是他们不肯相信(见何4:6注释)。故意的盲目贯穿于犹太民族在整个历史。他们在摩西的书上只看到他们所愿意相信的(见《SDA圣经注释》卷六,33页)。他们全然相信摩西律法“字句”无比优越,却闭目不看其“精意”。圣所的崇祀和牺牲预表上帝的羔羊和祂的中保工作。《诗篇》22,24篇及110篇等指出了比大卫更伟大的一位。以赛亚的预言本应指引他们明白弥赛亚在作王以前必须受苦。但他们仰望的弥赛亚,是拯救他们脱离外国的敌人,而不是脱离罪恶(见路4:19注释)。今天,同样故意不信的帕子也往往使人看不到真理。我们需要敞开心怀接近圣经,乐意放弃先入之见,承认和接受任何真理。

16 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心几时。或“他几时”。“心”指15节的心。“他”则是指在会堂中听诵读摩西律法的犹太人个人。属灵视觉的障碍在于人自己,而不是上帝。保罗并没有教导说以色列民族将整体得救(见罗9:6-8;见林后11:26注释)。

  归向。Epistrepho。这象《新约》其他地方所常见的那样(见太13:15;路22:32;徒3:19等),这里表示“悔改”。一个人真正悔改的时候,就会认识到《旧约》和《新约》都是为基督作见证的(路24:27;约5:39;15:26,27;16:13,14)。但一些现代基督徒的悟性也象新约时代不信的犹太人那样被帕子遮住了,在《旧约》中只看到仪式和礼节。

  帕子。摩西再次来到耶和华面前时就揭去了帕子(出34:34)。真正悔改的人也必从心思意念中除去属灵的盲目和不信。当犹太人在圣灵的引导下认识基督时,妨碍他们看见永约、从而使他们堕落的帕子就除去了。于是他们看到了犹太制度的真正意义,并认识到基督自己和祂的工作构成了献祭制度和整个摩西律法的核心。

  只有当人们在《旧约》或《新约》中看见基督时,他们才能正确地理解其中的信息。只有当人完全顺从上帝的旨意时,他们才准备好理解并正确解释祂的话语(见太7:21-27的注释)。

17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那灵。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把上帝的第二位和第三位等同起来,而是指祂们有一致的宗旨和行动。接下去的“主的灵”就否定了这种等同。在《新约》中圣灵既被称为上帝的灵,也被称为基督的灵(罗8:9)。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一,基督住在人心中是藉着圣灵成就的,所以就等于圣灵居住在人心中(约14:16-20;参加2:20)。二,圣灵要彰显基督的智慧,真理和公义(约16:10-14)。三,圣灵作为基督的代表实施救赎的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活力和效果(约7:37-39)。四,与基督交往的就是圣灵交往(约14:17,18)。

  主的灵在哪里。圣灵的职事意味着摆脱字句的职事;单是字句本身则意味着束缚。“顺着圣灵而行”就是享受基督徒的自由(见加5:13-16;参约6:63)。刻在石板上的“字句”的职事本身没有能力改变罪人,赐给他们自由。只有圣子能叫人“真自由”(约8:36)。

  圣灵的自由乃是新生命的自由。它总是随意而自然地表达出来。因为一个人重生以后,他的最高愿望就是上帝的旨意能实现在他身上。上帝的律法写在心版上(见林后3:3),使人摆脱一切外表强制性的形式。他选择行义,不是因为律法的“字句”禁止他作恶,而是因为刻在他心版上的律法的“精意”引导他选择公义。圣灵住在人心中,会控制他的意志与情感,使他希望行义,自由地随从耶稣里的真理。他承认律法是良善的,并“按着……里面的意思,……喜欢上帝的律”(罗7:22;参诗1:2)。  基督里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允许人随自己的意思而行,除非人在凡事上顺从基督。要有所控制。内在的东西越少,就越需要外来的东西。赐给在基督耶稣里重生的人完全的自由是很安全的,因为他不会为自私的目的而滥用这种自由。

18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敞着脸。基督徒有特瞻仰完全的荣光,不像以色列人,心思意念蒙着帕子,看不见主的荣光。只有摩西脸上没有蒙着帕子在西奈山接受上帝的启示。今天所有的人都可以像摩西那样有效地接近上帝,与祂保持亲密的交往(参来4:16)。

  从镜子里返照。katoptrizo,“反射”或“观看映像”。有些翻译家和注释家赞成第一种定义,另一些人则赞成第二种。根据上下文,第二种定义更合适一些,因为“变成”主的形状,逻辑上是“注视” 祂的结果,而不是反射祂的结果。我们的生活也像镜子,吸收基督的亮光并反射给别人。正如摩西的脸在西奈山反映上帝的荣耀,我们的生活也照样反映祂的荣光。这荣光从救主面前照耀在沦丧的世界里。

  变成。救赎计划的目的就是在人类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罗8:29;约壹3:2)。这种变化藉着思考基督而来(罗12:2;加4:19)。默想基督的形象会在道德和属灵品质上发挥作用,就象上帝的临格在摩西的脸上所起的作用一样。不断仰望基督他救赎主的最卑微的基督徒,也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反映基督的荣光。如果他忠实地坚持这么做,他个人基督徒的经验就会“荣上加荣”(见彼后1:5-7)。

  荣上加荣。这种转变是不断进步的,从一个阶段进到另一个阶段的荣耀。我们属灵上与基督的同化,是藉着祂的荣光而来的,导致我们反映祂的荣光。

  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来自基督的属灵转变只有藉着圣灵的运行才能发生。圣灵进入人心中,使人的本性得到重生、洁净和荣耀,与基督完美的生命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