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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12--SDA圣经注释

第 十 二 章

提要:1 保罗为维护自己的使徒身份,虽然可以夸耀他所得的奇妙启示,9但宁愿以自己的软弱夸口,11 责备那些迫使他作无谓夸口的人。14他应许再次到他们那里去,但完全是出于父爱,20 但他担心在那里会伤心地发现许多犯罪的人和混乱的公共秩序。

1 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

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意思是“我必须夸口”。保罗再次表示他不愿做许多人会认为是夸口的事(见林后10:8注释)。但形势迫使他维护自己的使徒身份和信息。不讲清这个问题,就等于否定他使徒的身份,并侮辱了福音和他所侍奉的基督。基督徒夸口是不适宜也是无益的,因为他的一切都来自上帝的恩典。夸口会抬高自我,使人陷入试探。基督徒从来就不是为自己作见证的,而是为基督作见证的。

无益。保罗从林后10:1起不间断地为自己的使命辩护。他至此显然让人注意他作为传道人的个人经验──他的生活,行为和他为基督所受的苦。现在他转到或许是最大的证据──与复活之主耶稣基督直接的个人交通,以及超越他反对者任何经历的超自然经历。

  显现。optasiai,“异象”。保罗在讲述超自然的经历时,也表现出谦卑的精神和对上帝的依靠,没有高抬自己。

  启示。apokalupseis,强调启示的方法。该词在圣经中指天然的思维能力所无法发现的事。若非启示,这些事就不为人所知(见伯11:7;约1:18;罗11:33;提前6:16),因为罪将人与上帝隔开。但是基督在人和上帝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使创造主能重新与祂所创造的人沟通。保罗经常直接与上帝进行个人的交通(徒9:4-6;16:9;18:9;22:17,18;23:11;27:23;加2:2)。“主的”说明保罗所见之事的来源。领受者不论睡觉还是醒着,都能用心灵的眼睛看见这种异象。

2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根据以下几点,保罗显然是指他自己:一,异象与他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关;二,他在第7节中说,这些异象和启示是直接针对他个人的;(3)采用第三人称是避免夸口。约翰出于基督徒的虚心和谦卑,也避免提到他自己(约13:23,24;19:26;21:20)。

前十四年。约20多年前,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基督(徒9:1-7)。这封书信约写于公元57年。十四年前大约是巴拿巴带保罗到安提阿的时候(徒11:25,26)。关于保罗的生活和工作的大致年表,见本卷注释97-102页。

第三层天。或“乐园”(第4节;见路23:43注释)。圣经中的第一层天是指大气层;第二层天指星辰;第三层天指上帝和天上的生灵所住的地方。保罗曾被“提到”上帝面前。

  或在身内。在异象中完全感受不到地上的环境。在异象中所见所闻,或有时身临其境的感觉,与生活中感官正常经历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

3 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重复可能是为了强调。

4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乐园。见路23:43注释。

  隐秘。arrhēta,“不能说的”。

  不可。直译是“不可以”或“不可能”。或指保罗奉命不可把所见所闻的告诉别人,或指他无法用人的语言来表达。参林前3:2。

5 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我要夸口。在人看来,保罗有充分的权利夸耀上帝给他的特别荣誉,夸耀自己有特权直接来到上帝面前。他可以用这作为要求得到特别荣誉和权利的依据,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选择始终把自己隐藏起来。

  但是为我自己。尽管这个经历标志着保罗从上帝那里领受了特别的荣誉,但他认识到,这不是给他个人的荣誉(见提前1:15),所以他不肯把功劳归给自己。

  我的软弱。见第9节注释。

6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保罗本来可能想多说一点他所得到的超自然启示。以人的眼光看来,他有充分的理由为这不寻常的荣誉夸口。但他明智谦卑地没有这样做。提起这一经历的唯一理由,就是回答反对他之人的指控。所以他只是诉诸于众所周知的他个人的生活与品格。如果他们愿意思考,这将是他使徒身份的充足证据。

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

   恐怕我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保罗在本节的最后重复这句话是为了强调。上帝认为需要防止保罗骄傲。

  刺。skolops,“削尖的木头”,“木杆”,“尖树桩”。纸莎草文献也用该词表示刺入肉体拔不出来的木刺或木片。《新约》中表示“刺”的常用词是akantha(太13:22;27:29等)。

  加在我肉体上。指身体上的软弱,不是精神或思想上的。显然有异常的病症,使他非常不安,不便和尴尬。这似乎是指他的眼疾(加4:13-15;见林后12:7-9怀爱伦注释)。

  撒但的差役。或“撒但的使者”。苦难是从撒但而来的,但经过上帝的允许。如约伯的情况(伯1:6-12;2:7;参路13:16)。撒但的本性和工作就是使人肉体受苦患病。

  要攻击。直译是“用拳头打”,因而意为“暴力对待”。参该词用于太26:67;林前4:11;彼前2:20。撒但的目的是骚扰和妨碍保罗工作。基督的旨意则是通过允许苦难临到而防止保罗骄傲。

  免得我过于自高。有的文本没有这句话。

8 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

三次。保罗曾三次求上帝除去这个痛苦。但他得到了清楚的答案时,就将之接受为上帝对他的旨意。参基督三次祈求除去祂要喝的杯。然后基督接受它作为上帝的旨意(太26:39-44)。

求。parakaleo(见太5:4注释)。

9 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祂对我说。原文的动词形式表明这是上帝的最后回答。

  恩典。charis(见罗3:24注释)。

  够你用的。该词在原文处于强调的位置。保罗的祈祷并没有使他解除痛苦,却为他提供了忍受的恩典。他的软弱无疑妨碍了他的工作,所以他求主除去他的软弱。基督用丰富的恩典满足他的需要而有余。上帝从来没有应许要改变环境或使人脱离困境。在祂看来,肉体的软弱和困难的环境都是次要的问题。内在忍受苦难的力量比控制生活中外在的困难更能彰显上帝的恩典。一个人在表面上可能潦倒,疲惫,虚弱,几近崩溃,但在内心──在基督里──却有权利享受完全的平安(见赛26:3,4注释)。

  喜欢夸自己的软弱。无怨地接受自己的软弱乃是胜利的标志。欣喜接受所厌恶和希望摆脱的事物,乃是彻底的降服。基督也曾在蒙召忍受的试炼中所要遭遇的侮辱,羞愧和嘲笑面前畏缩。这样顺服上帝的旨意意味着完全地放弃自我(林前2:3-5)。

  覆庇。或“居住”。保罗在这里说基督的能力降在他身上,在他里面运行,为他提供帮助和力量。

10 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使主喜乐的,也必使保罗喜乐。上帝知道什么最好。保罗应当为此而满足。

  急难。或“苦难”,“艰难”,“危难”。

  什么时候就刚强了。基督教的奇妙之处能化软弱为刚强,化失败为胜利。品格的真正力量在于软弱,就是不相信自己,并屈服于上帝的旨意。一个自以为刚强的人,容易依靠自己而不依赖上帝,并往往认识不到自己需要上帝的恩典。圣经的大英雄,如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以利亚,但以理等,都学过同样的功课。只有那些将软弱和不安全感完全沉浸在上帝有福旨意之中的人,才知道拥有真正力量的意义。

11 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们强逼的。我本该被你们称许才是。我虽算不了什么,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愚妄人。见林后11:16注释。有文本在前面还有“在荣耀里”。

  被你们强逼的。哥林多基督徒那么容易相信假使徒的诽谤,迫使保罗说出第10至12章明确坦率的话。

被你们称许。哥林多信徒不应相信假使徒,而应团结起来为保罗辩护。

我虽算不了什么。与他的主相比,保罗算不了什么,正如他的软弱所有力证明的。他很清楚自己使徒身份的许多证据是上帝的能力在他生命中运行的证据。凭着自己,他早就倒在路边了。

  最大的使徒。见林后11:5注释。与自吹自擂、自封的哥林多使徒相比,保罗至少与他们是平等的。

12 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用百般的忍耐。保罗施行奇迹并没有张扬,只为使人认识这能力是出于上帝的。

  神迹。sēmeia,“奇迹”(见《SDA圣经注释》卷五208页)。在早期的教会,神迹被视为真正使徒身份的一个主要证据(徒5:12;15:12;罗15:18,19;林前2:4,5;加2:8;来2:4)。

  奇事。terata(见《SDA圣经注释》卷五,208页)。

异能。denamies(见《SDA圣经注释》卷五208页)。

使徒的凭据。包括他自我牺牲的服务(林后11:7-12),他在非凡的障碍面前坚定不移(23-27节),他的异象和启示(林后12:1-6),他战胜个人的软弱(7-10节)。最重要的是,信徒的基督徒经验证明了他使徒身份的真实性(林前9:2;林后3:2)。

13 除了我不累着你们这一件事,你们还有什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吧。

  哥林多信徒享有基督的真使徒所能带给他们的一切优惠与利益──教导,讲道,奇迹,书信和组织上的帮助──这一切都是免费的,是批评他的人所没有的。他们所超过保罗的,只是他们拿了哥林多信徒的钱,并吹嘘自己的势力。最有资格夸耀和接受物质补偿的人却不愿夸口和要求经济补偿。

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第三次。保罗第一次访问哥林多记载在徒18:1。在那一次访问和使徒最近要进行的访问之间没有另一次访问的记载。“第三次” 从语法上既可理解为他计划中的访问,也可理解为实际进行的访问。赞成前一种解释的人认为,第二次访问从未发生,尽管这是他第三次计划访问哥林多,实际上只能算第二次。总的说来,他第一次访问建立教会时,是快乐而成功的。赞成后一种解释的人认为,第二次访问是在写《哥林多后书》之前;在信中也有多次暗示。那是一次短暂,痛苦和羞辱的经历。保罗希望再次访问时不要重演(见林后2:1;参林后12:21)。这次访问唯一可能发生在他最近三年专心建立以弗所教会期间。如果有过这一次访问,那很可能就是因为哥林多教会拒绝他前一封书信的教导(见本卷注释822页;见林后13:1注释)。

  不累着。指在经济上。保罗继续采取自养的策略。

  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保罗所关心的是哥林多人自己,而不是他们的财产。反之,那些假使徒似乎更在意他们的财产。保罗的兴趣全在于帮助哥林多信徒获得天上的财富,将他们的视线从地上华而不实的事物上转移(见太6:19-34;约6:27的注释)。他不愿意也不能够接受他们的物质资助,直到他与他们完全知心。上帝也是这样。祂总是采取主动的(诗27:8;约4:23;罗5:8)。

  父母该为儿女积财。保罗用比较的方法为自己的立场辩护。他和哥林多信徒的关系是信仰上属灵的父亲与儿女的关系(林前4:14,15)。他们还不是成熟的基督徒,“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3:1,2)。保罗不是教导说,儿女不需要赡养父母。第五条诫命清楚地指示要这样做。但在青少年时期,父母负主要的责任。

15 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

为你们的灵魂。保罗最关心的,不是他们肉体的利益。使徒在想“那存到永生的食物”(约6:27),就是精神和心灵的食物。为这种食物所化的光阴,精力,操劳和牺牲要远超过肉体的食物。在属灵生命成熟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牺牲。这就要求人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上帝,为同胞服务(腓2:17)。

费财费力。耗尽所有。原文第二个动词的语气要比第一个强得多。保罗会把他的一切都给他们,包括他自己。

  越发少得你们的爱。最真诚的爱往往得不到赏识。保罗如果为他们少做一点,他们就可能多感激他一点!见林后11:7。

16 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

是诡诈。保罗在16至19节强调他没有从他们得任何东西,无论是公开的,或是用秘密狡猾的手段。他显然推测他的敌人要说:“即使保罗没有直接向你们收钱,但他派提多去收取巨额捐款(第8章,第9章),难道不会间接拿钱吗?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偷偷从这笔捐项中为自己和他的同工牟利呢?”

心计。或“狡猾”,“欺骗”,直译是“诱饵”(参林后4:2;11:3)。

  牢笼你们。就像猎人捕获猎物那样。评论家普遍认为保罗在这里是引用他的敌人所说的话。

17 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藉着他们一个人占过你们的便宜吗?

  保罗要他的对手拿出证据,证明他直接或通过他的同工占哥林多人的便宜。有几位同工曾与保罗一同在哥林多工作。他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时候,也曾派他们作他的带信人或个人代表(徒18:1-5;林前16:15-18;林后1:19;林后7:6;12:18)。

18 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或作“圣灵”)吗?不同是一个脚踪吗?

  劝。parakaleo(见太5:4注释)。

  提多。保罗当下在马其顿,准备前往哥林多,最近在提多从哥林多回来的路上迎接他(见林后7:5-7注释)。提多曾被派往哥林多,赢得了不满的哥林多人的信任,并带来了好消息。没有证据表明他或那与他同去、没有提名字的兄弟占了他们的便宜。提多显然随从保罗的榜样,在哥林多期间自食其力。他第一次和保罗在那里同工时的高尚榜样已赢得他们的尊敬,爱戴和完全的信任(林后7:7,13-15;8:6)。他的这次使命是成功的。显然没有一个哥林多信徒能指控提多占了他们的便宜。

19 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上帝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

  还。有文本为“一贯”或“一直”,即保罗为自己的职分辩护的整个部分。

  分诉。或“分辨”,“辩护”。在《新约》中常用法律术语,指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见路21:14;徒19:33;24:10;26:1;见林后4:10注释)。保罗现在是藉着“夸口”(林后10:1至林后12:13)。为自己辩护往往被理解为有罪或软弱的证据。保罗预料有些哥林多人会有这种错误的印象。难道有些哥林多人不认为保罗的目的就是为了赢得他们对他个人的尊重和感情吗?

  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上帝面前说话。保罗的辩护不单是为消除他们之间的矛盾,而且是作为基督的使者履行他对上帝的责任。他有责任千方百计把哥林多信徒从错误的道路上拉回来(参林前2:15;4:3)。如果哥林多信徒要摆脱那些引他们入歧途的假使徒,就必须对保罗抱正确的态度。

  为造就你们。保罗在为自己辩护时,没有想到自己的利益,只想到他们的属灵利益。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缘故。

20 我怕我再来的时候,见你们不合我所想望的,你们见我也不合你们所想望的;又怕有纷争、嫉妒、恼怒、结党、毁谤、谗言、狂傲、混乱的事。

  我怕。保罗不把自己当作一个辖制教会的君主,来行使他使徒的权威,而是像慈父那样说话,列出扰乱分裂哥林多教会的种种罪恶。

  纷争。或“争辩”,“争论”,“争斗”(参林前1:11;3:3;提前6:4)。

  嫉妒。或“妒忌”,“敌意”(参徒17:5;林前3:3;雅3:14,16)。

  恼怒。或“愤怒”(参路4:28;徒19:28)。

  结党。这里特指突出自己,表现结党分派的精神,图谋职权等(参腓2:3;雅3:14,16)。

  毁谤。或“诽谤”,“坏话”,“公开诋毁”(参雅4:11;彼前2:1)。

  谗言。或“私下诋毁”,“造谣”。在古典希腊语和七十士译本中,该词指耍蛇者行魔术的咕哝声(结8:1;13:4)。

  狂傲。或“骄傲”,“自负”,“傲慢”。是某些哥林多信徒最显著的罪恶之一(林前4:6,18,19;5:2;参8:1;13:4)。

  混乱。或“不稳”,“无序”,“扰乱”(林前14:33;林后6:5;雅3:16)。

21 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上帝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又因许多人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

  我来的时候。保罗担心上一次访问的尴尬和惭愧重演(见14节注释),尽管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邪归正了(见林后2:1注释)。

  惭愧。tapeinoō,“使卑微”,“使恶化,”“使降低”。该词在林后7:6译为“丧气”;在林后11:7译为“卑微”。即使是尴尬的人生经历,保罗也将之当作来自上帝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上帝允许这些事的发生。对于基督的传道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发现他的信徒犯了林后12:20所列的罪行更惭愧的了。保罗以他的信徒为他“所夸的冠冕”(帖前2:19;参林后1:14)。

  忧愁。或“忧伤”,“悲伤”。保罗要为属灵上死亡的人伤心。福音使者若看到自称是信徒的人被罪恶所胜,总是非常痛苦伤心的(参太23:37-39)。

  许多人。暗示哥林多教会中犯罪的普遍性。

  从前犯罪。不是指他们悔改以前的生活方式,而是指悔改以后。原文暗示21节的罪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未能抑制,表明没有真正悔改。他们是一贯犯罪。虽已加入基督教会,却仍依恋哥林多异教世界中常见的堕落行为(见本卷注释656页)。

  污秽。或“不洁”,泛指哥林多所常见的放荡荒淫的生活(罗1:24;加5:19;弗4:19)。

  奸淫。或“淫乱”,一种异教徒中不当回事的罪恶(林前5:1;6:13,18;7:2)。

邪荡。或“淫乱的欲望”,“过度”,“放荡”,无耻无礼的情感(罗13:13;加5:19;彼后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