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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01--SDA圣经注释

第一章

  提要:6 保罗对于他们这么快就离弃他和福音感到惊奇。8 他责备那些传另外一种福音的人。11 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上帝。14 他蒙召以前是什么样子的;17 蒙召以后马上又怎么样。

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

  使徒。见罗1:1注释。在一般情况下,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并不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职分。但这里他为自己的使徒身份作了充分的辩护,说明收信的各教会对于他所自称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加1:1-2:14)。他的福音是从上帝而来的(加1:6-10)。他曾真心地悔改(加1:12-18节),并为犹大各教会所接纳(加1:19-24节)。他在割礼问题上的立场得到了耶路撒冷领袖们的认可(加2:1-6)。他们承认他担任外邦人使徒的职务(加2:7-10)。他作为使徒的权威与十二位使徒是同等的。

  不是由于人。反对他的人显然以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所委派为由,否认他所声称的使徒权威。这一点他是承认的,但同时他又说自己曾接受更高的委任。

  籍着耶稣基督。象十二使徒一样,他曾直接受基督所委派。亚拿尼亚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的(见徒9:17-20)。关于“耶稣”和“基督”称号的论述见太1:1注释。

  从死里复活。保罗作为使徒的权威来自复活的基督。只有加拉太书在开头就提到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然,来自犹大引诱加拉太信徒入岐途的假弟兄们对于保罗使徒职分的有效性提出疑问。其理由是保罗不象十二使徒那样曾亲自和基督在一起,也不是在他们被拣选时蒙召的。他们根据这一事实断定保罗低于十二使徒,并且暗示:既然他没有受到十二使徒的正式选派,他就是一个冒充者,他的福音也是靠不住的。

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众弟兄。保罗常在书信的开头语中提到同工的名字。在林前1:1中提到所提尼,在腓1:1中提到提摩太,鉴于这封书信可能与《罗马书》大约在同时发出,这里的众弟兄可能指罗16:21-23中所提到的人。

  加拉太的各教会。见本卷注释第931页。这封信的开头语与其他的保罗书信明显不同。它既没有表示个人感情的词语,如罗1:7中的“为上帝所爱”;也没有说他相信他们忠于真理,如帖前1:3;又没有对忠诚和基督徒的服务表示赞赏的话;甚至没有称加拉太信徒为“圣徒”。也许这反映了背道的程度——保罗从他们身上找不出可以表扬的地方。

3 愿恩惠、平安从父上帝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恩惠平安。在保罗所有的书信中几乎都有这样的开头语(见罗1:7;林前1:3注释)。尽管保罗深知加拉太信徒的罪错,他对于他们的爱心并没有减少。他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上帝赐给人的恩惠,作为信靠耶稣基督而获得的礼物。保罗这封书信的目的,就是再次向他们指出公义是上帝所赐的这一伟大真理(见本书933页)。公义决不可能靠行为赚取,只有藉着信靠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获得。这种恩惠被罪人所接受,就会带来平安(见罗5:1注释;参腓4:7)。

4 基督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舍己。见太20:28;罗4:25注释。这封书信的主题就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加拉太信徒背离了这个属灵的真理,接受了说救恩可以赚来的假道。接受这圣经以外的道理,实际上就是无视基督的的赎罪牺牲。基督舍已救我们免除罪罚,不仅献上自己作为人类的祭牲,为人类受苦受死,而且与人类联为一体,以他们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见腓2:6-8注释)。

  为我们的罪。见赛53:4-6注释。

  这罪恶的世代。就是脱离这个世代流行的罪恶和败坏。我们靠着自己没有能力脱离(见罗7:24-8:4注释)。加拉太人曾这么快忘记了称义和成圣的伟大真理,转而靠守律法得救。保罗再次向他们提出以下伟大的真理:耶稣藉着祂的赎罪牺牲,已经为一切愿意接受祂的人提供了一条逃生之路。任何要靠自己的力量胜过世界罪恶的企图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保罗就是这样在简短的序言中表明了他写信的目的。如果加拉太信徒坚持依靠律法,他们今生就不可能脱离罪恶,也不可能被接纳到将来无罪的世界。

  照我们父上帝的旨意。见赛53:10注释;参约3:16。这里的“上帝”和“父”指的是一位。

5 但愿荣耀归于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愿荣耀归于上帝。使徒一想到上帝之爱的伟大恩赐,不禁发出赞美之辞。得赎之民在千秋万代将歌唱赞美祂,因祂藉着这么伟大的牺牲,把他们永远地救出来。“荣耀”一词见罗3:23注释。

  阿们。见太5:18注释。

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我希奇。在保罗给各教会的所有的书信中只有这一封没有表示感谢和喜乐,却表现出深深的惊讶。加拉太人怎么能这么快就忘记对他们来说曾是如此重要的福音真理和上帝恩召的明证,去接受反对保罗教训的假教师?不久以前,他们曾高高兴兴地接受基督为他们的替罪牺牲,凭着信心享受离罪的自由。现在他们竟企图靠守律法为自己赎罪。他们实际上是在否定他们自己过去经验的功效。

  这么快。“这么快”可能是指他们悔改以后,也可能是指他们听从了“别的福音”以后。

  离开。原文有“转离”和“放弃”之意。这个动词用的是现在时态,表明保罗写信时背道仍在发展。对于信仰的这种离开是一下子发生的,而且进展甚快。动词的形式也暗示他们对离弃保罗负有责任,确有别人影响他们,但他们接受这种影响,当然这并不能开脱假教师的罪责。

  召你们的。这是指上帝,还是指基督或保罗,解经家们意见不一致。但保罗总是称父上帝为发出福音的恩召者(见罗8:30;9:11;林前1:9等)。不过上帝是藉着保罗向加拉太人发出恩召的(参林后5:18-20)。

  别的福音。即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东西(见林后11:4注释)。假教师的“福音”不是对保罗福音的变更,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实际上它根本不是福音(见加1:7)。除了因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以外,没有别的福音(见徒4:12)。保罗所传的是:人得救是因着信,而不是靠守律法。任何把行为放在信心之上作为得救之法的企图都是与福音相违的,因为它否认基督牺牲的必要性和功效。关于“福音”的论述见可1:1注释。关于企图把犹太教与基督教混为一谈的论述,见本书53,54页。

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那并不是福音。犹太化的倡导者们所传的根本不是“福音”,而是对福音的歪曲和伪造。

  有些人。保罗甚至不屑于叫出犹太化倡导者的名字,只是暗示他们不过是私下个别人,仅代表他们自己,并只为自己谋求利益。

  搅扰”。就是用一些事来扰乱人心,使人感到不安、烦恼、困惑,即对于保罗所传福音的功效提出怀疑。

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我们。显然指保罗或包括本章2节中所提到的同工们。保罗常用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来单指他自己。

  天上来的使者。保罗用这样的话对自己所传的福音作了最强烈的肯定。天上的使者当然不可能下来引人走错路。

  不同。即“相反”。“别的福音”,即一种与真福音相违的不同的“福音”。上帝是不会改变的,祂也不会自相矛盾。

  应当被咒诅。“咒诅”原文指报应,即上帝的报应。在七十子译本中,该词(anathema)用来代表希伯来文名词cherem,其动词是charam,指要予以消灭的人或物(见撒上15:3注释)。在属灵上它指人因罪与上帝分离的状况。在新约圣经中,该词不是用来指后来所实行的开除教藉,但无疑包括与教会分开的某种形式。在哥林多教会内一个乱伦者的案件中,保罗曾建议把这个人从教会中除名(林前5:2)。

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我们已经说了。显然保罗在上一次访问加拉太时曾警告他们防备那些企图篡改福音的假教师(参徒20:29,30)。那一次的警告应当使他们不上骗子的当。

  我现在又说。主语的人称从“我们”转到“我”,可能反映了他试图把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威加在他所要重述的话上。

  被咒诅。见第8节注释。

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要得人的心。即要讨人的欢心。请与太28:14对比。保罗以上关于加拉太信徒和怎样处理反对福音之人的话(加1:6-9),不应被理解为要讨人的欢心。只有上帝乐于如此肯定地揭露错误。也许这个问题是对于假教师的回答。他们曾指控他靠着奉承的花言巧语赢得加拉太人的欢心。

  基督的仆人。作为基督的仆人,保罗必须尽一切力量救人,而不是讨他们欢心。如果他不顾传扬福音的职责去“讨人的喜欢”,就是不忠于他担任基督仆人的恩召。作出这样的妥协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为了救一些人,他的确做到了“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林前9:22)。但是他从来没有动摇过对真理的忠诚。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救人,为此他甚至乐意牺牲自己的性命。

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我告诉你们。保罗严肃地宣布了加1:11-2:21中所特别阐述的题旨。

  不是出于人。争论的焦点是保罗作为使徒的职权,因而也是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因信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他化了相当多的篇幅详述了他从悔改到耶路撒冷会议这段时期中的一些事件。在耶路撒冷会议上,众使徒正式承认他传福音的工作。保罗这样写,是因为提倡犹太化的教师们不断地宣称保罗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且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使徒,从而也就不是真实的了。在加1:12-24中,保罗证明他所传的福音是出于上帝的;在加2:1-10中,他进一步证实了使徒们承认他所传福音的有效性。

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启示。见启1:1注释。

  从耶稣基督。这是耶稣基督赐给他真理的启示,而不单是有关基督的启示。保罗所得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而是出于“耶稣基督”,其中包括大马士革路上的异象和以后的多次启示。在林后12:7中他讲到自己曾领受的“启示甚多”。在加1:17中他暗示他的许多启示是在阿拉伯的三年时间里得到的。孤寂的旷野提供了一个启示和默想的理想地方。他所得指示的完整性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他接着访问耶路撒冷时,领袖们没有什么补充的内容(加2:6)。他们承认他蒙召传道的有效性,并与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礼接纳他为使徒(加2:7-9)。

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

   所行的事。(参弗4:22):保罗过去迫害教会是出于一种忠于犹太教的狂热精神,证明他在悔改以前对福音并没有认识。他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是了解他过去所做的坏事。这些事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因为他后来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时,曾宣称他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徒26:4,5)。他过去为犹太教及其律法体系所发的热心和他现在对福音的自由所表现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徒26:9-11)。他讲述自己的过去也可能是为了让人注意到,他现反对犹太教不是因为他对犹太教不了解,而是由于他个人在其中的经历。

  极力。保罗迫害教会的热心超过其他的犹太人。他一心一意地做这项工作,就象他后来传福音一样。他不满足于骚扰教会,而决心要彻底消灭教会(见徒8:3;22:19;26:10,11)。要不是上帝的干预,幼小的教会会被保罗摧残殆尽了。

  残害。意即“消灭”。

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更有长进。该词原来指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保罗悔改以前,曾被看作是犹太教中正在升起的一颗耀眼的明星。

  同岁的人。指同时代的人。保罗在神学知识和严格遵守仪文律法的热心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无疑他指的是在耶路撒冷迦玛列和其他犹太教名师门下学习的与他同辈的青年人。他年纪轻轻就被提升为公会议员(使徒行述88页),这证明他的长辈们对他十分重视。

  遗传。即口传法,以区别于成文法(见太15:2;

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

   把我……分别出来……的上帝。保罗出生以后所受的教育和训练,他的信仰和行为都是遵照犹太教的遗传(14节)。他自身经历的背景中没有任何东西会促使他以后放弃律法体系,实际上他的一切经历都使他更热心于律法。在人看来,他从相信靠律法得救到因信得救的转变是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这种转变只能归诸于上帝的直接干预。

  施恩。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定意让他作外邦人中他的代表,不过当然要得到他本人的同意,且上帝已预见到他在蒙召时会接受的。保罗在这里宣布他担任使徒是上帝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他得到这么高的荣誉,自己并没有做什么,所以是出于恩典。他自己的人生计划本来是完全不同的。大马士革路上的经历对他来说完全是个意外,但他现在承认这是天意的特别安排,让他遵从上帝为他人生所定的计划。

16 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将祂儿子启示。保罗悔改皈依基督教和奉命传福音是他最初遇见复活之基督的两项结果(见徒26:12-19)。是基督亲自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向他显现(林前15:8),使他从效忠于犹太教改而效忠基督教。于是基督居住在他的心中(加2:20),使他在外邦人中间成功地传扬基督。世人要通过保罗了解许多有关耶稣的事,了解上帝藉着基督的生与死而对人类实行的计划。保罗成为传播福音的成功器皿,因为他为福音的大能作了个人的见证。

  在外邦人中。保罗到外邦人中去工作是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见异象以后三天由亚拿尼亚向他宣布的(见徒9:9,15-17)。他不是不可以向犹太人传道,但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外邦人。每次他进入一个城市,总是先进入会堂向他的犹太同胞为耶稣作见证,在那里他还常常遇见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见徒13:14,43-48;徒14:1;徒17:1-4)。

  我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在他悔改以后的三年时间里(17节),他没有同耶路撒冷的领袖们接触,也没有向他们请教如何传扬耶稣,这进一步证明他的委任是出于上帝的。

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为了得到教会的正式认可,保罗本来可以去耶路撒冷与资历深的使徒、教会公认的领袖们商量。但他没有这样做,说明他认为没有必要。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是“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林前15:8),是十二使徒以外的使徒。

  往阿拉伯去。我们不知道保罗退隐到阿拉伯哪一地区去,也不知他在那里多久,但不会超过三年。有人认为保罗指的是大马士革附近的沙漠,也许还包括大马士革市。还有些人认为他退隐处是在西奈山附近的沙漠,不过那地方是否是保罗所说的“阿拉伯”甚为可疑。

  从保罗悔改到他去耶路撒冷(18节)这段时期里发生的事件,必须根据路加的记载和保罗其他著作零星的叙述来编排。路加没有提到他去阿拉伯,只讲到他悔改后在大马士革传道,然后从大马士革前往耶路撒冷。

  综合各种资料,在这二三年时间里发生了以下的事:保罗在大马士革传了一段时间道以后退往阿拉伯,后来他回大马士革传道,显然引起了不利于他的注意,因为有人企图逮捕他(无疑是犹太人煽动的)。但他“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成功地逃脱了(林后11:33)。见本书原文101页,226页地图,见徒9:24,25注释。

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过了三年”。保罗向加拉太人详细叙述了他悔改以后的经历事件,不让他的反对者有机会说在这三年中他曾秘密访问耶路撒冷的使徒并向他们请教。他显然不大愿意说自己悔改以后过了多久才去耶路撒冷。“过了三年”他才见到彼得,但在三年之中他已经传道了。

  去见。(或“拜访”):保罗到耶路撒冷主要是为了去见彼得,但不是向他请教,请彼得批准他传道。他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结识彼得,与他建立友谊。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会见保罗,并把他介绍给其他使徒,告诉他们保罗的悔改以及他如何公开大胆地宣扬耶稣为上帝的儿子。(见徒9:27)

  矶法。即彼得,见太16:18注释。

  十五天。保罗在这次短暂的逗留期间,忙于传道,并同讲希腊语的犹太人辩论,只有一点时间与使徒们相处(徒9:28,29)。仇恨很快地滋长起来。有人策动要消灭他。有一天,保罗在圣殿里见异象得到警告:要他赶快离开耶路撒冷(徒22:17-21)。要不是苦毒的反对、死亡的威胁和上帝的警告,他本来会在耶路撒冷更久些。他提到这次访问的目的是要证明那些为首的使徒早就认识他,认为他的悔改是真诚的,从而也就认同了他对于福音的解释(加1:24)。作为教会的领袖,彼得和雅各(加1:18,19)不可能不了解保罗的教训。如果他们不赞成,一定会制止他。这里以记实的口气特别提到“十五天”,暗示他不可能在那里接受进一步的指示。

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别的使徒。除了十二个使徒以外,还不时有别的人被称为使徒,可是他们从来不被认为属于耶稣所挑选和委任的那一批人(见罗16:7,帖前2:6)。

  主的兄弟雅各。有人认为这个雅各是亚勒腓的儿子,“兄弟”应理解为“表(堂)兄弟”或其他近亲,根据是保罗称这个雅各为使徒。但这里的文字不应如此解释,而上述的判断是不大可能准确的(见太13:55;见可3:18注释)。

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上帝面前说的。

   不是谎言。保罗严肃地宣誓:他在叙述中所认为十分重要的部分是准确无误的。

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叙利亚和基利家。由于有人要谋他的命,保罗被迫离开耶路撒冷(徒9:29,30)。上帝在异象中警告他赶快离开这座城市(见徒22:17,18)。当时叙利亚和基利家在罗马人治理下合为一省(见本书原文33页左侧地图)。保罗的故乡大数就在基利家。新约的记录把以后的五年左右的事情删除未讲(见徒9:30注释)。可以推测保罗当时在大数及其附近积极传道。大约五年以后巴拿巴前往大数把保罗带到安提阿,在那里他们一起传了整整一年的道(徒11:25,26) 。

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没有见过我的面。保罗在耶路撒冷十五天的时间里可能被那里的基督徒所认识,因为路加说过保罗在耶路撒冷门徒中间出入来往(徒9:26-28),但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就不认识他了。

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从前逼迫我们的。保罗曾出自内心地迫害他所憎恶的教派(见徒26:9,10)。他不满足于根除耶路撒冷和犹太各城的基督教,他甚至要把他的主张推行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

  传扬……真道。这个迫害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这个真道的奇迹传遍了各地。保罗在这里提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承认他传讲之道的真实性。显然没有人说他的福音和使徒们所传的有什么区别。

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上帝。

  为我。他们从保罗身上,从他的悔改和传道上找到了赞美上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