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
提要:1 描述律法的仪式和流血献祭,11 远不如基督之血和牺牲的尊贵完美。
1 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
前约。“约”是外加的,但也是正确的,如来8:13一样(见该节注释)。指与以色列人在西奈所立的约(见来8:7注释;参结16:60注释)。
有。前约有条例,说明新约也是有条例的。作者已介绍了基督作大祭司的服务(来5:5,6;6:19,20;7:22-25;8:1,2)。现在他进一步阐述这个服务。
礼拜。是latreia(见罗9:4;12:1注释)。
条例。dikaiōmata,“规章,”“要求,”“命令。”
属世界的圣幕。就是地上的圣所。与新约的圣所进行对比。那“就是真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帐幕”(来8:2)。
2 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
帐幕。skēnē,“帐篷,”“棚,”“住处。”
头一层。就是“头一层帐幕。”这里指出一个帐幕的头一层与第二层(第3节)。全年只能进入头一层圣所。第二层是至圣所,只有赎罪日才能进去。
圣所。hagia。有文本为ta hagia(见来8:2注释),也有文本为hagia hagiōn(见来9:3注释)。但是学者一般均认为hagia比较可取。关于hagia,有一个语法问题需要解决。如果它采取无重音形式可以是:一,阴性单数形式,使之成为修饰skēnē(“帐幕”)形容词,译为“叫作圣所”。二,中性复数形式,译为“圣”,或“圣所”。这两种形式的拼法相同。在有重音的时候,其阴性单数形式的重音在第二个音节,而中性复数形式的重音则在第一个音节。最早的手稿是没有重音的,所以不能据此确定这里是哪一个形式。后来的文稿有了重音,均支持中性复数形式。钦定本所依据的希腊文本重音在第一个音节,所以视hagia为中性词。尼斯勒的希腊文本也是如此。实际上很少有文本支持单数形式。惟有拉丁文武加大译本和最近的希腊文本在这一点上是明确的。
这一切确实不能作为排除单数形式的证据,因为加上重音的抄经员并不受圣灵所默示。他们把重音放在他们认为依照上下文合适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中性复数形式似乎比较自然。但即使不能否认单数形式的可能性,这种形式也是不大可能的。所以Hagia的复数形式似乎是指圣所的第一层(参第3节,圣所的第二层似乎也是这样称呼的)。见来8:2注释
灯台。指古代圣幕的摆设,而不是当时圣殿的摆设(参第3节注释)。关于灯台,见出25:31-40。
桌子。见出25:23-30。
陈设饼。见利24:5-9。
3 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第二幔子。就是分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被称作“第二”是因为“幔子”(katapetasma)一词也用来指圣所门口的帘幕(见来6:19注释)。
后。meta“后面,”“那一边”。
帐幕。参第2节。
至圣所。hagia hagiōn。这里的hagia遇到了与第2节同样的问题,即它是单数还是复数(见该节注释)。故该词组可译为“圣中之圣”或“至圣所”。
4 有金香炉(“炉”或作“坛”),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香炉。thumiatērion,直译是“烧香的地方(或“器皿”),”所以要么指香炉,要么指香坛。关于后者的例子,见约瑟弗斯《犹太战争史》卷五5. 5 (216页);《犹太古代史》卷三6. 8;8. 3 (147;198页);参《希罗多德》2. 162。在希伯来语中可能是指香坛。香坛是圣所最重要的物件。作者似乎不可能遗漏,特别是他在列举两层圣所中物件的时候。
但译为“香坛”会引起一个问题,因为这里似乎说香坛是在至圣所里,而在古时的会幕中它是放在圣所的第一层(出30:6)。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没有说香坛是在第二层;而只是说至圣所里“有”香坛。“有”可译为“包含,”但不一定这样译。
这里所指出香坛与至圣所的关系可能是,它的功能与至圣所密切相关。每日在这坛上所献的香直达至圣所的施恩座。上帝在两个基路伯之间显示祂的临格。当香与敬拜者的祈祷一同上升时,它就充满了圣所和至圣所。分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没有达到天花板,而是有一段距离。因而虽然普通祭司只能进入圣所献香,香却能达到至圣所。王上6:22说所罗门圣殿的香坛在“内殿前”,就是与至圣所有关,或属于至圣所。
约。称为约柜是因为里面有“两块约版,”上帝亲自把十诫写在上面的。申4:13宣布十诫为上帝吩咐祂的子民要守的约。
柜。见出25:10-16。
金罐。见出16:33,34。“金”字源于七十士译本的出16:33。希伯来原文只是“罐”。
亚伦的杖。见民17:1-11。这里似乎说罐和杖放在约柜里。《旧约》说这些物件是在“耶和华面前,”或“在法柜前”(出16:33,34;民17:10)。这不一定是矛盾的,因为后面的说法也可以表示约柜里的一个位置。王上8:9所说“约柜里惟有两块石版,就是摩西所放的”可以暗示约柜里曾经放过别的物件,如这里提到的物件(见该节注释)。
有人设法解决这个矛盾,就把“柜里有”说成是“叫作至圣所的帐幕”(来9:3)。这种解释虽然在语法上成立,但一般的结构却不支持这种关系。况且“约版”包括在“柜里有”的物件中,证明它是指约柜而不是指至圣所。
约版。见出25:16;32:15,16;申9:9;见上面“约”的注释。
5 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荣耀。这样称呼基路伯可能是因为基路伯之间所显现的上帝荣耀(见出25:22;民7:89;撒上4:4;诗80:1)。
基路伯。译自希伯来词kerubim,复数形式。关于基路伯,见出25:18-20。
施恩座。hilastērion(见罗3:25注释)。
现在不能一一细说。作者不想细说,因为这不是他现在的目的。
6 这些物件既如此预备齐了,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行拜上帝的礼。
预备齐了。“布置好了”。指帐幕已经支搭和布置停当。
进。原文动词是现在时,指习惯性反复性动作(参第9节注释)。
头一层帐幕。就是圣所的第一部分(见第2节注释)。
行拜上帝的礼。所行的礼包括每天在圣所烧香并收拾灯(出27:20,21;30:7,8),每周在桌子上摆陈设饼(利24:5-9)。而且每当受膏的祭司或者全会众犯了罪时,就要献一头公牛为祭。祭司要取公牛的血,带进头一层帐幕,将指头蘸在血里,在幔子前弹血七次,并将一些血抹在上帝面前馨香之坛的四角(利4:5-7,16-18)。
7 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
第二层。只有大祭司可以进入第二层帐幕,并且他只能在每年的赎罪日进去(利16:2,24;23:27)。
没有不带着血。大祭司进入至圣所,首先要带一只公牛犊的血,作为他自己和他本家的赎罪祭(利16:3,4,11-14)。当他第二次进去时,带的是归与耶和华的山羊的血,藉此洁净圣所和百姓(利16:15-17)。
为。huper,在本节中可译为“为……赎罪”(见利16:30)。
过错。agnoemata,“出于无知犯的罪”(参利4:2,13)。认为在赎罪日没有赦罪的规定是没有根据的。
8 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圣灵。圣灵是真理的神圣诠释者(见约14:26注释)。
指明。参彼前1:11。
头一层帐幕。有人认为这是指地上圣所的第一层,其依据在本章第2,6节中该词也是这样使用的。由于第6-8节是紧密相连的,持这种看法的人主张,如果“头一层帐幕”在第8节中的意思与第6节不同,就会削弱这段经文的语气和逻辑性。
也有人认为这里的“头一层帐幕”是指摩西的整个帐幕,与天上的帐幕形成对比(来8:2)。他们宣称保罗的目的是要将两个约的圣所进行对比(来9:1);而第8节则教导说,在地上的侍奉结束之前,天上的侍奉是不能开始的。
这两种看法都与保罗的主题一致,那就是在地上帐幕的崇祀结束之前,基督在“更全备的帐幕”(第11节)里的服务是不能开始的。
仍存。原文不一定指建筑物依然存在,而是指其功能依然有效。关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意义,见第9节注释。“仍存”可理解为“仍在占在所指定的位置”或“仍保留其上帝所定的地位”。
至圣所。ta hagia,“圣(所)”,见来8:2;9:24,25注释。本节的ta hagia是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的”(来9:11),就 是天上的圣所(参第24,25节)。
钦定本的译者确实将ta hagia译为“至圣所”(中文同),但这不一定说明他们想到的就是天上圣所中的至圣所。我们不知道他们对圣所的细节有何见解。他们想到的显然是天上的圣所,或耶稣所进入的“天堂”(第24节),因为这至圣之所相当于地上圣所中的至圣所。但要记住本段经文的解释不是取决英文,而是取决于希腊原文,要仔细观察语法和句法。
9 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那头一层帐幕。第9节的解释取决于“头一层帐幕”的定义(见第8节注释)。
作。该词是外加的。鉴于本节剩下部分和第10节的原文都是现在时态(见下面“现今”注释)。
现今。保罗可能出于策略,认同地上圣所的崇祀仍在运作,尽管基督作为更美之约的中保(来8:6),已经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9:11,12)。圣殿的崇祀仍在进行(来8:4)。许多犹太籍的基督徒显然都参与了(见《使徒行述》189页)。这些犹太籍的信徒是逐渐明白仪文制度的表号已经在基督身上应验的,因而这个制度也就结束了。耶路撒冷会议已决定不必要求外邦人受割礼和遵守摩西的律法(见徒15章;参《使徒行述》188-200页),但没有记录该会议对于犹太籍的基督徒作出任何规定。显然要他们根据自己的良心去决定是否要遵守某些仪文律法仪式的问题(参罗14:1,5注释)。因为圣殿中的崇祀仍在继续,许多犹太籍基督徒依然顺从摩西律法的仪式和仪文,作者似乎觉得可以说这个制度仍在运作。他的目的是要说明一个更好的制度已经开始运行了。
表样。parabolē,“比喻”(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203,204页;参卷三第1111页)。
所献的。直译是“正在献上的”(见上面“现今”注释)。
礼物和祭物。泛指旧约制度下的各种供献。
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见上面“现今”注释)。作者已经说到古老制度的不足之处(见来7:18,19注释)。
良心。suneidēsis(见罗2:15注释)。敬拜的人可以履行一切外表的要求,但仍得不到心灵的平安和蒙上帝悦纳的保证。他只有亲自相信基督,才能得到这种平安。但是很少有人获得这更高的经验。大多数犹太人都依赖小心遵行众多的规条,而求上帝的悦纳。
10 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这些事。这几个字是外加的,与第9节原文的时态保持一致。
饮食。这里指犹太仪文律法中各种素祭和奠祭(出29:40,41;利2:1-15;23:13,18,37;民6:15等)
诸般洗濯。见可7:3,4,8;参出29:4;利11:25;民8:7等。有些“洗濯”除了属灵含意之外,还有卫生和个人清洁方面的教育意义。但犹太人在原来的条例上加了上帝所没有吩咐的许多规条。“洗濯”就这样在宗教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不过。强调旧约制度的表面性。
属肉体的条例。与“礼物和祭物”并列(第9节),或与第10节中的“饮食”和“诸般洗濯”并列。“条例”实际上是“规矩”(参第1节注释)。“属肉体的”在本节显然与“属灵的”形成对照。属肉体的条例不能带来属灵的满足;实行这些条例并不能使人得到良心方面的完全(第9节)。
命定到。epikeimai,直译是“躺卧,”“必须,”“应该。”
振兴的时候。直译为“修直的时候。”说明旧约制度是暂时的。它的条例预表弥赛亚的工作,其有效期到弥赛亚来临为止。由于旧制度的弊端,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变在本节称为“振兴”(见弗2:15注释)。
11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但基督。现在提出基督大祭司的工作,说明它远比地上大祭司的侍奉优越。
已经来到。paraginomai,或“在场,”“显现。”本节说明基督正在就任天上圣所的大祭司。
将来美事。有文本为“已经来到的美事”。这两种说法都与上下文符合。“将来美事”说明保罗写信时是处在一个过渡期,新的还没有完全取代旧的。犹太籍的基督徒尤其是这样(见第9节注释)。“已经来到的美事”则说明耶稣被立为天上的大祭司时,新约的美事已经来到。
经过。dia,该介词的意思是根据上下文来确定的。这里的上下文并不支持穿越具体事物的观念。有些注释家则接受这种观念,把这里的“帐幕”理解为苍天。耶稣穿越苍天而前往天堂。但是并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这里的“帐幕”与来8:2的帐幕有不同的意思(见该节注释)。况且苍天是“属乎这世界的”。“经过”只是dia的许多意思之一。它通常的意思是“使用”,这很符合上下文。因而本节经文可译为:“但基督已经显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使用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只一次进入圣所”。地上的祭司供职,要使用人手所造的帐幕;基督的供职,要使用更大更全备的帐幕。
还有一个观点值得一提。大多数希腊和拉丁的教父都认为这里的“帐幕”是指基督的身体或祂的人性。他们把dia理解为“凭借”,并教导说基督藉着道成肉身为祂大祭司的工作作好了预备。作者曾强调这个事实(见来5:7-9注释)。赞成这种观点的人指出,耶稣曾说到自己身体的殿(约2:21);约1:14中的“住”直译是“支搭帐篷”(skēnaō,其名词形式是skēnē,在来9:11中译为“帐幕”)。他们还指出有其他经文说人的身体是“帐棚”(林后5:1,4)或“殿”(林前6:19)。这种观点的主要障碍是不很符合上下文。它对“帐幕”的解释违背了作者对该词的一贯用法。所以给“帐幕”一个上下文中已有的定义比较可靠,特别是因为这样解释不会有任何困难。
更大、更全备。没有什么地上的建筑能代表上帝所居住天上圣殿的伟大和荣耀(见《先祖与先知》357页)。
帐幕。见来8:2注释;参来9:24注释。
不是人手所造。地上的大祭司在人手所造的殿里供职。大祭司基督则在上帝所支搭远为优越的帐幕里供职(来8:2)。
这世界的。这里可能指看得见的受造之物(参罗8:19注释)。
12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山羊和牛犊的血。关于山羊和公牛在赎罪日的赎罪祭中所起的作用,见利16:5-9,11-16。
自己的血。进一步证明基督的服务的优越性。前面已经说明它的优越性了,因为它是在“更大、更全备的帐幕”里履行的(第11节)。现在用在崇祀中用上帝儿子自己的血,与只用牛羊的血形成对比,来证明基督服务的优越性。关于基督之血的意义,见罗3:25注释。
只一次。ephapax,(参罗6:10注释)。基督在天上的圣所中履行祂大祭司的职责,不必屡次献祭(来9:24-26)。
圣所。ta hagia(见来8:2;9:8注释)。基督在髑髅地献上“自己的血”,升到天上之后,进入“幔内”(见来6:19注释;参《希伯来书》第10章补充注释)。
成了。显然指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如13-17中所述。有文本在“成了”之前外加“为我们”,虽然对于理解原文并不需要,但却符合实际,因为赎价是为救赎我们而付的。
永远。与祭司制度的暂时性规定形成对比。
赎罪。lutrōsēs,“救赎,”“拯救。”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本节和路1:68;2:38中。其相关的名词lutron(“赎价”)出现在太20:28(见该节注释)中。Lutrōtēs,意为“救赎者”,出现在徒7:35中(见该节注释)。apolutrōsis,意为“救赎”,出现在罗3:24(见该节注释)。
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
公牛的血。见第12节注释。
母牛犊的灰。关于母牛犊灰的洁净效果,见民19注释。
洒在不洁的人身上。见民19:18。
成圣。hagiazō,“奉献,”“圣化,”“净化。”Hagiazō在本节似乎与在七十士译本的民6:11(“成为圣洁”)中一样,有“净化”之意。
身体洁净。与良心的净化形成对比(第14节)。祭司礼仪的缺欠在于它们只是外表性的,只提供仪文的洁净,却没有提供真正属灵的安息(见来3:11注释)。见来7:11,19注释。
14 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上帝吗?
何况……岂不更。强调基督奉献的优越性。
藉着永远的灵。原文没有冠词,暗示这里可能不是指圣灵,而是指基督自己的永远神性。基督虽为亘古常在者,却为人类献上自己的生命(启13:8)。
自己。基督舍弃自己的生命作自愿的牺牲。祂有权舍去自己的生命,也有权取回来(约10:18)。
祂的血。与牛羊的血形成对比(参第12节注释)。
洗净。katharizō,“洁净”。参katharizō在徒10:15;15:9;林后7:1;弗5:26;多2:14;雅4:8和约壹1:7,9中的用法。该动词采用时将来时,无疑是鉴于这封书信的读者还没有完全进入新约之下的经验(来8:10-12;见来9:9注释)。在旧制度下,他们只得到仪文的洁净,但现在他们能在基督里得到心灵的平安。
良心。见第9节注释。
死行。见来6:1注释。
侍奉。洁净的目的是侍奉。人得蒙救赎都是为了侍奉。洗净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预备人呈献蒙上帝悦纳的侍奉(见罗12:1注释)。
永生上帝。这是《旧约》和《新约》对上帝常用的称呼(见申5:26;书3:10;来3:12等)。在本节选择该称呼似乎是因为提到了死行。侍奉永生上帝的人结出生命的公义果实。
15 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为此。就是因为基督宝血洗净良心的功效。
新约的中保。作者已介绍基督为“更美之约的中保”(见来8:6注释)。关于“新约”,见来8:8-12注释。关于“约”,见来9:16注释。
既然受死。指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参来2:14注释)。
赎了。upolutrōsis(见罗3:24注释)。
前约之时。(见来7:22;9:16注释)。在献祭制度下,赦罪是以将来上帝羔羊的流血为基础的。牛羊的血本身没有能力赦罪。它只是象征基督为世人的罪而死。如果耶稣不舍命,在前约下所发生的赦免就不会生效。
蒙召。见罗8:28,30注释。
得着。得着产业有赖于基督的牺牲。如果基督不献上自己的生命,旧约之下的人就徒然盼望了。
产业。见加3:18注释。
16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遗命”原文与“约”字同)的人死了;
遗命。diathēkē。“遗嘱”或“约”(见来7:22;加3:15注释)。该词在来9:15-18中一语双关。第15节中所提到的“产业”可能暗示遗嘱的观念;“既然受死”直译是“已经死亡”,可能使人想起基督的死给我们留下了遗产,而且这遗产是通过一个遗嘱给我们的。
必须。只要立遗嘱的人还活着,遗嘱就没有效力。立遗嘱的人必须死亡,遗嘱才生效。
17 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遗命。或“遗嘱”(见第16节注释)。
若。进一步强调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遗嘱必须等到立遗嘱的人死后才生效。
18 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前约。见第16节注释。作者说的是与以色列人在西奈所立的约(见来8:7注释)。
立。egkainizo,“开创,”“奉献。”该词在《新约》里只出现在本节和来10:20中,在该节作者说到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
19 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
摩西当日。关于这里所描述的事件,见出24:3-8注释。
山羊。出24:3-8中没有提到山羊,只提到平安祭的祭牲(见出24:5)。
水,朱红色绒和牛膝草。出24:3-8没有提到这些物品。在利14;民19中提到了它们在其他场合的使用。在《出埃及记》中没有任何与《希伯来书》作者所补充的细节不一致的记录。
书。出24:3-8没有提到洒在书上,但这与那里所描述的仪式并不矛盾。
20 “这血就是上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这里的措词与出24:8有所不同,但基本概念是一样的(见《马太福音》第3章补充注释,注2)。这句话的希伯来语与基督在设立圣餐礼斟酒时所说的话非常相似(太26:28)。
21 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
把血洒在。《旧约》的记录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只提到了抹油(出40:9-11)。约瑟弗斯在描述奉献帐幕时说到把血洒在帐幕和属于帐幕的器皿上(《犹太古代史》iii. 8. 6 [206])。《希伯来书》的作者确认了这个传统。
22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按着律法。就是摩西的律法(参来7:12,19注释)。
凡物。存在某些例外。有些东西是用火或水洁净的,不用任何血(民19;31:23,24)。
洁净。katharizō(见第14节注释)。
若不流血。见利17:11。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面而不用血赎罪(利5:11-13)。但《利未记》的仪式通常都要求流血赎罪。
赦免。aphesis,“宽恕”(见太26:28注释)。在《新约》中,该词后面几乎都是“罪”字。Aphesis不带宾语只出现在本节与可3:29,但显然应该理解为后面有“罪”字。赦罪要求流血的规定所蕴涵的伟大真理是:人类的得救总有一天需要由上帝的儿子受死。参太26:28。每一只祭牲都指出那最高的牺牲——“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23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照着。根据22节中所提出的普遍原则。
样式。hupodeigmata(见来8:5注释)。旷野的帐幕及其陈设代表着天上的本物,预表我们的大祭司将为罪而作的工作。
用这些。就是用18-22节所提到的物件。
洁净。katharizō(见14节注释)。
天上的本物。“物”是外加的。原文只有复数的冠词和复数的形容词。但其中性性质表明加上“物”是适当的。作者正在将天上的本物与他所提到的地上物件进行比较。该词可泛指与基督在天上的侍奉有关的任何事物。这句话所强调的不是洁净的动作,而是需要用更美的祭物,就是基督的血来洁净。
天上既是清洁的地方,为什么还需要洁净?用基督的血洁净什么东西?对此注释家们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不可能理解作者的意图。有人认为洁净就是平息上帝的忿怒。这种观点必须予以拒绝,因为它表现出对上帝本性和赎罪的误解(见罗5:10注释)。
难点可能在于试图把作者的比较引申得太远。他的要点是很清楚的,就是说明基督的牺牲远比牛羊的牺牲优越。用山羊和牛犊的血洁净的“物”(来9:22)与地上的帐幕,即旧约的圣所(第1节)有关。基督的血与在“真帐幕”(来8:2),即新约圣所(来9:11,15)里的侍奉有关。前者提供仪文上的洁净,后者提供的道德上的洁净(见第13,14节注释)。
基督已经“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第24节)。“祂是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来7:25)。我们需要有人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已经犯了罪。基督“显现,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现在祂正为罪人提供祂赎罪的功劳。罪人的良心因此而得到了洁净(第14节)。本节的“洁净”是katharizō,参本章23节;约壹1:9。耶稣就这样作真帐幕的执事,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替我们祈求,祂在执行一项洁净的工作,洁净悔改之人的罪。
但基督也在作一项洁净天上圣所的特别工作,相当于地上圣所的大祭司在赎罪日所作的工作(见利16章注释)。关于基督的这项特别工作,先知但以理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七十士译本为katharizō)”(但8:14)。根据一日顶一年的原则,这个时期的终点是公元1844年(见但8:14注释)。那时按天上样式建造地上圣殿早已消失了。因此这里所指的(但8:14)必然是新约的圣所,“就是真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来8:2)。见但8:14注释。
更美的祭物。原文用复数形式来代表基督的一次性献祭,可能是因为这一次的献祭取代了旧约制度下众多的献祭。
24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
人手所造。见第11节注释。
圣所。hagia(见来8:2;9:8,25注释)。
影像。antitupa,“副本,”“代表。”英语中的“antitype”(原型)源于该词,通常表示用模型所代表的事物。该词既可以指原型也可指副本,在《新约》其他地方中只出现过一次(彼前3:21)。
天堂。在本节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第11节)。“天上的殿就是万王之王的居所,在那里‘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那殿充满了上帝永恒宝座的荣光,并有光明的撒拉弗侍立,用翅膀遮脸敬拜,——这殿的伟大和荣耀,是任何地上的建筑所不能代表的”(《先祖与先知》357页)。
如今。作者强调基督已经行使大祭司的职权。他呼吁读者不要再依赖旧约制度,并充分利用新约所提供的光荣特权(参第9节注释)。
为我们。祂为我们祈求(来7:25)。“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见约壹2:1注释)。
上帝面前。与地上圣所的大祭司不同(见第8节注释)。地上的大祭司只能一年一度来到上帝显现的荣耀之前(见创3:24注释)。
25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象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
多次。基督一次性将自己献上并进入“天堂”(第24节)。
将自己献上。参“自己的血”(见第12节注释)。
像那大祭司。见第7节注释。
牛羊的血。即不是他自己的血。大祭司的进入与耶稣不同,耶稣是“用自己的血”进入的(第12节)。
圣所。ta hagia(见来8:2;9:8注释)。在本节可特指至圣所,或如来8:2那样泛指整个圣所。
26 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如果这样。如果耶稣的奉献只有暂时的功效,像地上大祭司的奉献那样。
多次受苦。那就需要祂多次道成肉身和受死了。
这末世。与来1:2的“末世”同义,参该节注释。
显现。就是祂的第一次降临。
一次。hapax,“一次性。”
把自己献为祭。见第14节注释。
好除掉罪。基督来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祂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见赛53:6;彼前2:24;参但9:24;来9:23。
27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按着。27和28节是插入的。来10:1继续第26节的论述。
定命。apokeimai,“储藏,”“积蓄,”“保存。”参该词在路19:20;西1:5;提后4:8中的用法。提到基督一次性的死,显然暗示人人都有一死。因为亚当的罪,死就临到了众人(罗5:12)。
都有一死。按着定命,在审判之前,人人都有一死。这与他们如果遭遇不利的审判再次死亡并不矛盾(启20:15)。
死后且有审判。死亡不是人类的最后结局。总有一天人人都要来到基督的审判台前(见林后5:10注释)。本节提到这个事实似乎说明与基督工作的平行。祂的第一次降临不是最后的。
28 象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既然一次被献。圣经说到基督舍己(加1:4),献身(来9:14),和天父献出自己的儿子(约3:16)。但圣经也说到基督是被不法之人的手带走,钉在十字架上杀害的(徒2:23)。
担当了罪。见来9:26注释;参林后5:21注释。
多人的。或“众人的”(见罗5:15注释)。
等候。apekdechomai,“殷切等待”(见罗8:19注释)。
显现。horaō,参该词在路24:34;徒7:2;提前3:16中的用法。
第二次。第一次是祂道成肉身。这是《新约》中唯一一处用“第二次”修饰基督带着能力和大荣耀再来。
与罪无关。与“担当了多人的罪”形成对照。基督第一次降临时担当了世人的罪(参约壹2:2)。祂“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但祂除罪的工作要在祂第二次降临之前全部完成。
乃是为拯救。为了拯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