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59雅各书 > 正文

雅各书 02--SDA圣经注释

第 二 章

提要:1 不赞成自称为基督徒者看重富人,轻视穷弟兄;13 而当仁爱慈怜;14 不夸耀没有行为的信心,17 那是死的信心。19 鬼魔也信,21 亚伯拉罕的信心, 25 喇合的信心。

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我的弟兄们。见雅1:2注释。这个通用的称呼特别恰当,因为在这里强调平等的原则。信徒如果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就会小心避免因贫富而在同道之间产生歧视。

  信奉我们的主。原文也可理解为“我们主的信心”。但据上下文应该是指“信奉我们的主”(见可11:22;弗3:12注释)。

荣耀。(参林前2:8)。我们的主耶稣拥有神性的一切特权(见本注释卷五919页)。祂是“荣耀的王”(诗24:7)。按正确的观点来看,连最富足的人在分享“荣耀”之主产业的圣徒面前也是贫穷的(见罗8:17注释)。

便不可。上下文暗示教会中有人偏爱“富足人”。所以使徒的劝勉直接针对当地教会的问题。

  按着外貌待人。prosōpolēpsiai,“偏待人”(见罗2:11注释)。信徒在“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时应该小心,免得把财富和世俗的地位作为担任教会职务的资格,以代替必要的属灵恩赐。

2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若有。雅各现在举出了一个偏心的具体事例。

  带着金戒指。chrusodaktulios。戒指是富人常戴的装饰。

华美。lampros,“闪光”,“美好”,“辉煌”(参路23:11;启18:14)。

会堂。sunagōgē,“会议”,“集会”。这是《新约》中唯一一处用sunagōgē指基督教会。

  肮脏衣服。就是没有洗过,没有好好保管的衣服,与富人的华服形成对照。雅各在这里似乎是指那些偶然来参加基督徒礼拜的人,而不是指信徒本身。这些来宾访显然被人根据财富而区别对待,有人被忽略,有人被尊重。

3 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重看。有讨好之意。

  华美。lampros(见2节注释)。

  好位上。kalōs,有人认为指“舒服”,有人认为指“合意”。不管怎么理解,都表示尊重和奉承。

  站。这个穷人没有受到礼遇,要么不起眼地站在墙边,要么坐在受尊重的信徒或宾客的脚凳之间的地板上。

  下边。就是在另一个人的脚凳边。这个受到礼遇的人既有座位又有脚凳,觉得穷人一屑不顾。

4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偏心待人。diakrinō,“区别对待”,“歧视”(参雅1:6注释)。这种偏心表明人还没有真正理解主关于谦卑和服侍别人的明训。信徒们对待贫富的双重标准,在行动上否认了他们自称对谦卑之耶稣的效忠(见雅2:1注释)。他们偏爱富人,表明自己“心怀二意”(雅1:8),在上帝和世界之间摇摆不定。

  断定。dialogismois。使徒称偏心的人为“断定人的”,因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表示了他们的判断。他们不是用基督的标准来判断富人和穷人。他们对富人和穷人的判断是基于一种虚假的价值观,就是“世俗”的常规(见雅1:27)。在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看来,穷人和富人的灵魂是一样贵重的。髑髅地是伟大的平衡器。

5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

  兄弟们。见雅1:2;2:1注释。

  请听。雅各似乎让这些自命为判断别人的人接受审判(4节)。

  拣选。eklegomai(见罗8:33注释)。原文强调上帝亲自拣选人。祂拣选那些已经养成默想和信靠耶稣生活习惯的人(见约6:40注释)。上帝只接纳那些真正希望像祂的人。保罗也用eklegomai来形容上帝拣选“世上卑贱的”人组成基督的教会(见林前1:26-28注释)。

  世上的贫穷人。就是世人视为贫穷的人。因为“世俗”(见雅1:27注释)是依据人的物质财富判断其价值的。穷人往往受到富人的藐视。但基督为穷人宣布了一个福气,教导说祂的国度将主要由穷人所组成(见路6:20-25注释)。人蒙召不是因为他们贫穷,而是因为他们愿意完全效忠耶稣基督,并全然信靠祂(见太6:33注释)。富人常以财产来代替对上帝的信靠。结果他们觉得自己不需要像穷人那样完全信靠基督。

  在信上富足。就是有信心的丰富经验。一个人在世人眼中可能是贫穷的,但在上帝眼中却是富足的。

  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雅各在本节指的是将来荣耀的国度。这个国度的计划在罪恶进入我们世界之前就已经制定(见但7:27;见太25:34注释)。基督徒不止是后嗣,而且是与耶稣“同做后嗣”,并拥有这种尊荣所带来的一切特权(见罗8:17注释)。这个“国”可以与应许赐给“那些爱祂之人的”“生命的冠冕”(雅1:12)相比。

6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

  羞辱。atimazō。本节前半句似乎与第5节的思想更为连贯。上帝对待人的态度与雅各在这里所提到的信徒完全不同。上帝对所有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并不依据人属世的地位身份偏爱任何人。如果上帝像这些信徒那样判断和拣选人,就很少有人进入教会,成为“国度后嗣”(参林前1:26)。未信的人把这种歧视的作法看作是基督徒行为的标准。雅各急于要避免的,就是对耶稣基督的这种错误表达(见1节)。

  富足人。就是富人阶层,特别是富裕的犹太人(见7节)。早期基督教会所遭受的逼迫是由政治上有势力的犹太人所策动的,尤其是一贯压迫穷人的撒都该人(见本注释卷五52页;见徒8:1注释)。

  欺压。katadunasteuō。该词还用来表示魔鬼的压制(见徒10:38)。信徒们应该按照他们希望别人对他们的待遇来对待别人(见太7:12注释)。雅各提醒“偏心待人”(4节)的信徒在“富足人”手中所曾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劝他们避免在教会里也这样欺压“穷人”。

  公堂。kritēria,“法庭”(见林前6:2,4注释)。不一定指犹太人的法庭,尽管富裕的犹太人经常发动逼迫(见徒16:19;17:6;18:12)。

7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称”)的尊名吗?

  他们。原文是强调的,指第6节中的“富足人”。 你们所偏爱的富人,难道没有亵渎你们的主吗?

  亵渎。这些亵渎的富人显然是指不信的犹太人(见徒13:45)或外邦人,因为基督徒不会“亵渎”耶稣基督的名。在基督教最初的几个世纪中,顺从基督使信徒的日常生活变得非常艰难。

 

你们所敬奉。这样的话还出现在徒15:17雅各的发言里(见摩9:12)。雅各说:鉴于“富足人”(6节)的傲慢行为,富裕的来宾来到教会时,不应受到特别的礼遇。教友们对富人尊敬,应该与对穷人的尊敬和体谅是一样的。

尊。kalos,“美丽的”,“优越的”,“值得尊敬的”。

名。无疑指基督的名。门徒就是以祂的名命名(见徒11:26注释),并为这名受苦的(见徒5:41;彼前4:14-16)。基督的名是“配得尊敬的”,因为它表现出尊荣,并赋予接受者以价值。

8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经上。graphē,直译是“著作”。基督徒的行为准则是圣经所决定的。雅各和其他《新约》作者一样,用graphē指《旧约》(提后3:16)。“爱人如己”的命令最早出现在利19:18中,并为基督的教训所认可和强调(见太5:43;19:16-19;22:37-40;路10:27-29;约13:34注释)。

  若。直译为“如果真是”。

  全守。teleō,“完成”,“完全履行”。Teleō比tēreō(10节)要强。参太5:18 plēroō表示“成全”。

  至尊的。basilikos,“属于国王的”,故有“主要的”,“最高的”。本节“至尊的律法”可以指国王的律法,在这里是天上的君王所颁布的,也可以指至高的律法。爱的律法是维系其他所有神圣律法的最高原则。这“至尊的律法”,即十诫,又称“全备的律法”(见雅1:25注释;参《善恶之争》466页),就是基于这个原则。

  才是好的。上帝悦纳在日常生活中完全遵行这爱之律法的信徒。但这律法既用于富人,也适用于穷人身上,因为他们都是“邻舍”,不应偏爱,要一视同仁。只爱“富人”如“己”并不成全律法。

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按外貌待人。见第3节注释。

犯。elegchō,“认定(犯罪的证据)”,“暴露”(见约16:8注释)。

  罪。基督徒对“富足人”表示偏爱,可能以为自己是在实行爱的律法。但是这个律法显明他们犯了偏待人的罪。

  律法。律法是衡量人类行为的公义的完全标准(见罗3:20;雅1:25注释)。

  犯法的。parabatai,直译是是“离开(正)路的人”。

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遵守。tēreō,“看守”,“小心照看”。雅各在这里举例说,假定有一位信徒认为自己除了一条之外,已经遵守了全部的律法。他没有说这样事情真实存在。

  一条。律法不只训令的汇编;它是上帝旨意的完美副本。所有的训令都是爱上帝或爱同胞的具体表现。选择一部分方便的律法而忽略其余的要求,即使是一个细节,也表明我们要随从自己的意愿,而不是随从上帝的旨意。爱的统一既遭到破坏,自私刚愎的罪恶就出现了。

跌倒。ptaiō,或“未能履行职责”。

  犯了众条。不论是违犯国家法律还是宗教法律,都不需要违犯全部。违犯一条就够了。主要的问题是服从什么权威。犯一条就足以表明其思想倾向了。

  “镜子只须打破一点就算是破碎的。律法不是十根针,打倒了一根还有九根立着。律法是一个整体;维系它的就是爱;违犯了一条就是违反其爱的核心”(伦斯基《希伯来书和雅各书注释》,572页)。

  链条可以在最薄弱的环节断裂,就象一个音符会破坏整体的和谐,一个伤处会危及全身,一个部位会使整个人被称为麻疯病人,违犯一条诫命,对于违犯的人而言,就是破坏了整部律法的完全与和谐。

11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那。立法者只有一位(参雅4:12)。律法表达了祂的旨意(见出20:1注释)。祂在西奈山所颁布十诫的每一条同样都显示了祂的权威。凡故意违犯其中一条诫命的,就是悖逆上帝所表达的旨意。

  说。可能指主颁布十诫(见出20:1;申5:26)。

  不可奸淫。使徒以十诫中的两条为例,虽然其他任何两条也一样能说明问题。主自己在登山宝训中曾引用过与这两条诫命,说明它们既可能公然遭到违犯,也可能在心里犯下(见太5:21-28)。雅各用这个例子说明,遵守部分律法并不抵消对另一部分的违背。地上没有法官会只因犯人遵守了其他许多法律就宽恕他违犯一条法律。雅各提醒那些以为对富人偏心就是实行了爱的律法的信徒,这样作并不能抵消他们对穷人的亏待,因为它破坏了真基督徒爱的合一。

  犯律法的。见第9节注释。

  律法。整部律法的精神就这样遭到了破坏,表明人不愿意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

12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使人自由的律法。见雅1:25注释。除了十诫之外,耶稣说的其它的“话”最终也要审判人(见约12:48注释)。“只有藉着削弱人的意志,摧毁他心灵的自由,罪才能取得胜利。人归顺上帝,就是自我恢复——恢复人类真正的荣耀和尊严。我们所要顺服的上帝律法,就是‘使人自由的律法’。”(《历代愿望》466页)。见《密西拿》Aboth 6.2.

  说话。使徒在总结中劝勉同道争取每天的言行都符合与帝的律法。雅各认为:人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里又一次引用了基督的教训(见太12:36,37)。

  受审判。每个人的生活记录有朝一日都要受到上帝的审查(见徒17:31;林后5:10注释)。

13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审判。雅各总结他有关偏爱富人的特别忠告。圣经关于“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的警告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这一点在《旧约》(见撒下22:26,27;箴21:13注释)和《新约》中(见太5:7;6:15;7:1,18:21-35;25:41-46注释)都有论述。

  怜悯。eleos,“同情”,“慈怜”。参太5:7注释(见《诗篇》36篇补充注释;见玛6:8注释)。

  夸胜。katakauchaomai,“欢跃”,“夸耀”。 怜悯人的人怀着快乐的信心无畏地面对审判。他知道上帝必怜悯那怜悯人的。上帝在显示怜悯的时候,并不像撒但所指控的那样取消公义。十字架证明了这种指控的荒谬(见《历代愿望》761,762页),并展示了上帝怜悯的辉煌光彩(见诗85:10注释)。

14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弟兄们。见本章1,5节;见雅1:2注释。

  信心。pistis,“确信”,“信靠”(见来11:1注释)。显然有信徒提出信心可以不用行为而存在。雅各则主张没有好“行为”的“信心”是没有价值的。真正的信心所产生的“行为”会让别人看到;它的存在并不单在于个人的见证。自称有“信心”而没有“行为”的人,就像自以为虔诚却没有“清洁的虔诚”行为的人(参雅1:26)。

行为。使徒在第1章和第2章中强调了基督徒行为的重要性。他现在直接面对那些自称有信心却忽略“清洁的虔诚”本分的人(参雅1:27)。《雅各书》在这里和保罗的著作一样(见罗2:6-10注释),强调信心和行为在真基督徒经验中的重要性。行为是生命改变的结果。这种行为是因信心的策动而自发的。

有什么益处呢?即对于永恒的救恩而言。使徒在本节转到了“清洁的虔诚”(见雅 1:27)的另一面。有些信徒(雅2:1-13)可能以对于爱的律法的误解而为自己偏爱富人的行为进行辩解。还有些信徒(14-26节)似乎说自己有“信心”而忽略了他们基督徒善行的义务。

  信心能救他吗。原文期待否定的回答:“不能!”没有习惯行善的信心救不了任何人。没有真信心的善行也是这样(见罗3:28注释)。

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若。雅各提到了常用来试验信徒信心的真实性的一般情况。

  赤身露体。gumnos(见约21:7注释)。该词常指那些衣着单薄,不能御寒的人。

  缺。他不仅缺奢侈品,而且缺生活必需品。

16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

  你们中间有人。使徒机智地没有提到个人,而强调了这种行为的不人道。他心中想到的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平平安安地去吧。这是犹太人常用的告别辞,但不限于犹太人(见徒16:36)。在这里是随便地推卸责任:“去吧,愿上帝或某个朋友供给你所需要的。”

  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要给寒冷的人衣服穿,给饥饿的人有饭吃,单有信心是不够的。只宣读圣经和上帝的命令而不给需要的人提供物质帮的助会成为残酷的笑柄。原文暗示这些信徒建议由别人来帮助这些人穿得暖。

  所需的。自命为有“信心”的同道拒不提供生活必需品,尽管这里暗示他们有条件的满足这些需要。

  这有什么益处呢。这种空洞的信心不能给需要物质帮助的人任何好处。对于失去又一个机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帮助基督的信徒自己,也没有什么益处(见约壹3:17;见太25:41-45注释)。

17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若。雅各不是在比较信心与行为,而是在比较真信心与死信心。死的信心相信上帝,但没有用处,因为这种头脑上的信念未能使基督徒的服务成为生活的习惯。这种死的信心不但在今生没有价值,而且也救不了人(见14节)

  信心。就是14节没有“行为”的“信心”。这种信心只是头脑上确信某些教义是对的。他们相信是因为圣经无法抗拒的证据,但内心依然冷淡而没有改变。

  没有行为。对于贫乏之人的善意只能用行动来证实。所以没有行为的信心就不能证明是真的。没有基督徒行为果子的信心只是名义上的信心,因为没有活泼的原则来控制心灵的活动(参罗2:13;林前13)。

  死的。没有行为的信心像尸体一样,在外表看是活的,实际上却是无生命的。正如死葡萄藤结不出葡萄,死的信心也结不出基督徒始终不渝的品行。它们都是没有价值的。

18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必。alla,“但是”。雅各在这里假设两个正在辩论的人:“你”和“我”。“你”显然指一个声称单靠信心得救的基督徒;“我”显然是依靠自己行为的犹太人,或许是一个犹太籍的基督徒。雅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只是向主张单靠信心的人提出问题(本节后半部分)。

没有。没有行为的信心是不可能存在,因为信心是一种原则和思想态度,总会在外表的行为上表现出它的性质。所以没有好行为的人也就没有真正的信心。

指给。deiknumi,“说明”,“证明”。雅各现在似乎卷入了争论,指出信心能离开行为而存在的谬误。

  指给你看。真正的信心会表现在无私的行为中,因为它会产生一种为人服务的愿望。基督是这样,效法祂榜样的人也是这样。

19 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信。雅各承认,“死的”信心有可能包含着一种正确的神学观念。

  上帝一位。这个道理是一切基督教思想的基础。信仰一位有位格的全能上帝,将犹太人和早期基督徒与其它宗教的信徒区别开来。

  你信的不错。请把雅各的讽刺的话与基督在可7:9所说的话进行对比。神学的正确是重要的,但它只是达到匀称基督徒生活这一更重要目标的途径。

  鬼魔。daimonia,“污鬼”(见可1:23)。关于鬼魔的起源,见彼后2:4。众所周知,鬼魔是相信上帝存在的(见可3:11;5:7)。他们头脑的这种认识是对的,但他们依然是鬼魔。现在没有人会说,神学上的正确就等于有信心了。救人的信心会改变人的生命。

  战惊。phrisso,“毛骨悚然”,“害怕”,“战栗”。鬼魔相信上帝的存在,但一想到他们在审判中的刑罚就战栗不已(见太25:41;彼后2:4注释)。

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虚浮。kenos,“空洞”,“枉然”(见林前15:14注释)。死的信心是空洞的信心,因为它救不了人。雅各严肃地警告那些信心不比鬼魔的信心更为有效的信徒。

  愿意。thelō,或“决心”。雅各提出了理智,因为接受真理的真正障碍往往是故作不知。

  知道。ginōskō,“理解”。

  没有。Chōris。不是说行为产生活的信心,而是说活的信心产生活的行为。

  死的。有文本为“没有出产的”,“不能生育的”,“无效的”。不管怎么解读,意思都是很清楚的:单说有信心对于表白的人和需要的人是没有益处的(见14,16节)。

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犹太籍和外邦的基督徒都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见罗4:10-12;加3:7-9,29注释)。雅各为了说明他的理由(19节),就引用了圣经的事例。真信徒所追求的,莫过于亚伯拉罕的信心。

这里不是指上帝第一次在亚伯拉罕的经验中称他为义。第一次是发生在以撒出生的好多年前,《罗马书》第4章曾有所描述。多年以后,上帝藉着要求亚伯拉罕奉献以撒而考验了他。亚伯拉罕作出准备奉献的“行为”,就是拿出了他真正信心的充分凭据。

  献。见创22:5-13;来11:17。

坛。唯有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信实坚定不移的信心,才能使他作出如此高尚的顺从之举。他的“行为”所表现的信心,像第一次一样,再次得到了上帝的称赞(见创22:15-18)。

因行为。直译是“出于行为”。雅各并没有说单凭“行为”就能称一个罪人为义。他强调亚伯拉罕的行为证明上帝所宣布为义的信心的真实性。雅各像保罗一样(见罗4:1-25;来11:4-39注释),把信心作为称义的核心,并通过引用已称义之人高尚的行为说明其生命力。

称义。dikaioō,(见罗2:13;3:28注释)。

不是……吗?原文暗示雅各的读者会赞同他的言论。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可见。有文本为疑问句。但这里用陈述句比较合理。用亚伯拉罕的经验为例证是人人都能够明白的。

  信心。指促使亚伯拉罕献上以撒的信心。

  并行。sunergeō,“同工”,“合作。”本节是信心与行为关系的最高论点。雅各所争取的,不是行为得到承认,而是真信心与基督徒行为的完全统一。如果里面没有坚定的信心,任何人都不可能甘心面对困难和危险。真信心帮助人们作出伟大之举。

  因着行为。见21节注释。这里说亚伯拉罕的“行为”就是顺从上帝的命令,而不是履行人间的权威所规定的日常工作。

  成全。teleioō,“达到目标”,“完成”(见太5:48;路13:32注释)。在真基督徒的生活中,信心与行为是分不开的。当考验临到亚伯拉罕时,他的行为证明了他信心的真实性。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

应验。就是完全实现(参创15:6;见太5:17注释)。以撒出生以前,上帝就宣布亚伯拉罕会有许多子孙(见创15:1-5注释)。这个预言的实现有赖于一个儿子的出生和家系的延续。亚伯拉罕相信上帝的应许会实现,尽管他年迈无子(见创15:6注释)。现在时隔多年,上帝要求他所作的事显然会妨碍使亚伯拉罕成为一个大国的最初应许得以实现。但是亚伯拉罕依然信靠上帝的智慧而顺从了。

  信。见创15:6注释。

  算为。logizomai,“视为”(见罗4:3注释)。亚伯拉罕被称为义是因为他信靠上帝的话并乐意接受一位救赎主的应许(见加3:6注释)。他信靠上帝的最高证据表显在他愿意奉上帝的指示杀以撒──一个显然会使上帝自己的应许失效的举动。这个严酷的考验证明上帝对先祖的称赞的是值得的。

  上帝的朋友。见代下20:7。犹太人一般用这个称呼指亚伯拉罕;现今在阿拉伯人中也这样称呼。亚伯拉罕信靠上帝明显的真诚是所有的人应当立志效法的榜样。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这样看来。雅各用亚伯拉罕作为信心与行为不可分开的例子,总结他14-23的论述。

称义。雅各并不否认人是因信称义的,因为他上面所引的创15:6就是这种信心的证据。但他确实否认单凭自称有信心就能使人称义。善行伴随着信心,证明使人称义之信心的有效性。如果没有“行为”,就证明人没有真正的信心(见雅2:17,20)。

因着行为。选择越来越像基督的人绝不会过一种没有好行为的生活。

  单。使徒继续强调信心与行为不可分割(见22节注释)。当然他并不是从犹太教仪文要求的意义上讨论“遵行律法”的问题(见罗3:28注释)。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喇合。见书2:1;来11:31注释。亚伯拉罕以虔诚著称;喇合则以败坏而闻名。亚伯拉罕在献以撒以前已经信了多年;喇合只是初信者。但是他们都通过不顾个人安危服从上帝的计划而证明了他们的信心。雅各说明最受人尊敬的忠心者和最遭人藐视的外邦人都是因着有行为的信心而称义的。

一样。雅各引用另一个著名的《旧约》事例,来说明善行证明信心的原理。这个教训与亚伯拉罕经验的教训是一样的,但是其信心的最高表现则是不同的。

  称义。见21节注释。喇合把自己的命运同上帝的子民联系在一起,冒着生命的危险搭救两位探子,表明她相信以色列的上帝。雅各暗示如果她自称相信以色列上帝,却没有掩护两个探子,她的信心就是没有结果的,是死的信心。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灵魂。或“呼吸”。使徒用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来结束他的论证。他请反对他的人注意:没有呼吸,人体就没有生命(见创2:7注释)。

  信心。这是所谓的信,因为没有行为就不存在真正的信心。理智上赞成,教义的相信,可以在没有好行为的情况下存在,但这不是活的信心,不能配合上帝恢复人类的计划。

  死的。亚伯拉罕,喇合,以及《希伯来书》11章所表扬的其他任何一位信心的英雄,他们的信心都不是死的。他们因信而顺从。那些名义上的信徒,没有反映基督为他们服务的个人见证,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