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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 01--SDA圣经注释

第一章

提要:1.约翰把他所得到的启示写信告诉七灯台所代表的亚细亚七个教会。7.基督显现。14. 祂荣耀的权柄和尊严。

1. 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上帝赐给祂,叫祂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

  耶稣基督的。可以理解为《启示录》是“来自耶稣的启示”或“有关耶稣的启示”。第一种理解似乎更符合上下文。因为这是“上帝赐给祂,叫祂 . . . 指示祂的众仆人”的启示。第二种理解也不可忽视,因为《启示录》生动地展示了耶稣升天后在天上的工作。从这一点上看,《启示录》实际上补充了四福音的内容。四福音记录了耶稣在地上的工作,《启示录》则说明了耶稣升天后所从事的救赎工作。参启 19:10注释。关于“耶稣基督”的名字,见 太 1:1注释。

  启示。(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15页《启示录》序言)。 “耶稣基督的启示” 是约翰为本卷所定的书名。它完全排除了那种认为《启示录》是封闭的书,因而是无法明白的看法。上帝希望祂在地上的“众仆人”“听见又遵守” (3节)其中的信息,所以他们必须先理解这信息。

  赐给祂。自从罪恶入侵以来,天地之间完全是通过基督来沟通的(见 《先祖与先知》366页)。

  必要快成的事。《启示录》有七次以不同的方式提到书中所预言的各样事件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必要快成的事” (启1:1; 22:6),,“日期近了” (启1:3)和“我必快来” (启3:11; 22:7, 12, 20)。启 6:11;12:12;17:10 也间接表达了这种观念。对于上帝的旨意即将实现的宣告,约翰的回答是:“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启22:20)。 耶稣快来的观念就是这样直接或间接地贯穿于整部《启示录》。

  自从路锡甫责难上帝的品格和政权以后,基督复临乃是善恶长期大斗争中最重大的事件。因此《启示录》和圣经其他地方有关基督快来的论述应该以这场大斗争作为背景来理解。上帝完全可以在路锡甫表现出顽固不化,坚持叛逆时把他消灭。但上帝本着祂的智慧,推迟了对罪恶的根除,直到罪的性质与后果充分暴露在宇宙众生面前 (见《先祖与先知》 第 41–43页)。在世界历史的每一个重要关头,上帝本来都可以凭着祂的公义宣布说:“成了!” 基督也随时可以开始祂公义的统治。祂本来早就可以完成救赎世界的计划。上帝曾赐以色列人机会,让他们在定居应许之地,和以后从巴比论被掳归回时为祂在地上建立祂永远的国度预备道路。祂也曾给使徒时期的教会完成祂福音大使命的特权。另一个这样的机会是十九世纪复临运动大奋兴。但是每一次上帝的选民都没有利用上帝慷慨赐予的良机。

1844年以后,复临信徒在灵感证言的鼓舞之下期待着基督快来。但现在已经到二十一世纪了,耶稣仍然没有显现。而复临信徒也不止一次得到提醒说,主本可以在“这之前”复临的 (参《证言》卷六第450页;《证言》卷八第115页, 116页;《证言》卷九 第29页;《历代愿望》第633,634页;《善恶之争》第458页)。当有人问怀爱伦:“为什么耶稣再来的时间比她早年证言所说的要晚”时,她回答说:“那基督及其门徒的见证又怎么样呢?他们也受骗了吗?. . . . . . 上帝的使者在给人的信息中把时间说得很短。. . . . . . 应当记住,上帝的应许与警告都是有条件的” (《信息选粹》卷一第67页)。

  虽然基督再来本身显然并不取决于任何的条件,但圣经一再申明,基督快要的条件显然是教会对完成当时代福音工作使命的态度。 圣经多世纪以前就宣布基督复临的日子“近”了 (罗 13:12),这句话并没有失效。如果教会完成了所托付的工作,耶稣早就来了。教会若没有满足条件,就无权盼望主的迅速复临(《布道论》694–697页)。

  因此《启示录》中天使对约翰所说关于基督快要再来结束罪的统治的话,应该理解为表达了上帝的旨意。上帝从来不想推迟救赎计划的完成,而是不断地向我们启示祂的旨意,告诉我们主的再来不会耽搁太久。

  这些话语不应从上帝预知会长期拖延的角度去理解,也不要按从那以后世界历史的真实事件作为依据来考虑。上帝的确预知基督的再来会推迟两千多年。但当祂藉着使徒们向教会传达信息时,祂所强调的是祂对这一事件的旨意,好让祂的子民认识到上帝的本意是不想拖延的。因此《启示录》七次说到基督快来应该按上帝的旨意理解为有条件的应许,而不是基于上帝预知的预言。如果这样理解,就会发现那些劝人为基督快来作准备的经文,同那些启示主的日子还有多久的时间预言是一致的。

  指示。 “有迹象表明”。“通知”,“说明”,“解释”。

  众仆人。 见 罗 1:1注释。早期的基督徒通常这样自称。

  使者。 天使经常传达上帝的启示 (见但 8:16;9:21;路 1:19,26等)。 这位天使被确认为加百列 (见路1:19注释)。

  约翰。就是使徒约翰 (参《SDA圣经注释》卷七第 715–720页,《启示录》序言;参可 3:17注释)。 约翰只在《启示录》中提到自己的名字 (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891页;参约壹 1; 约叁 1)。

2. 约翰便将上帝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

  上帝的。就是“来自上帝的”,或“上帝所说的”。约翰在这里所指的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上帝赐给祂” 的(第1节)。“上帝的道,” “耶稣的见证,”和“凡自己所看见的”所指的,都是第一节的“启示。”

  道。“话,” “言词,” “信息,” “神的启示” (见约 1:1注释)。

  耶稣基督的见证。可以指《启示录》是来自耶稣的信息或有关耶稣的信息 (参 第 1节注释)。前者较符合上下文。但就全书而论,两者兼而有之。

  第一节和第二节是典型的圣经平行体。即第一行与第四行平行,第二行与第三行平行:

“耶稣基督的启示

“就是上帝赐给祂”

“上帝的道”

“耶稣基督的见证”

  

  凡自己所看见的。《启示录》中表示亲眼所见的词语共出现73次;表示亲耳所闻的词语共出现38次。《启示录》所记录的是约翰在异象中耳闻目睹的事。

  都证明出来。原文为过去时态,说明作者是站在读者的角度上来描述他将要写的内容,而写作本身将要成为过去。过去时态的这种用法在保罗书信中经常见到(见加 6:11;腓. 2:25注释);在古希腊和罗马的文献中也常有所见。这样做被视为对读者的尊重。约翰宣称自己是为上帝给他的启示作见证。

3. 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念这。无疑主要指古代教会中被指定当众宣读圣经的人。 约翰预料他写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的书信会在各教会的会众面前宣读 (第 4节,参西 4:16;帖前 5:27)。基督徒的这种做法源于古犹太会堂在安息日诵读“律法和先知书”的习俗(徒 13:15, 27;徒 15:21等;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57, 58页)。《启示录》要在亚细亚各教会宣读的吩咐,说明其中的信息首先适用于约翰的时代 (参 启 1:11注释)。

  书上。指《启示录》整体的信息,而不是个别的话语。

  预言。有人认为约翰在这里强调《启示录》与每个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的《旧约》先知书有同等的地位。虽然圣经中的“预言”一词可以指来自上帝的任何信息 (见罗 12:6注释), 但《启示录》可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被称为“预言”,因为它预言未来的事。

  和那些听见。指各教会的信徒。注意在每个教会中只有一个人念,但有很多人“听”。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的“七教会”因念该书而享受的福气,同样会临到念《启示录》,渴望更充分地明白其中真理的所有基督徒。

  又遵守。原文的动词形式暗示遵守本书的训言作为人生的准则。见太 7:21–24注释。

  其中所记载的。直译为“记载下来的。” 意为“至今仍记着”。

  都是有福的。见 太 5:3注释。有人认为这里可能引用路 11:28 。

  日期。指特定的时间,良辰吉时,为某一事件而预定的时间 (参 可 1:15)。这里的“日期近了”是指 启1:1 “所记载” “必要快成的事” (参 启1:1的注释)。这些事件的迅速应验促使我们谨守“这书上预言”。因此《启示录》对凡相信基督再来的“日期近了” 的人就属于一个特别的时间。参《罗马书》第13章补充注释。

  近了。我们生活在历史的最后阶段。《启示录》的预言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但以理书》和《启示录》应该在我们的工作中受到空前的重视”(《给传道人的证言》第 112 页)。 “《启示录》的严肃信息应该在上帝子民的心中占最重要的地位”(《证言》卷八第302页)。

  “赐给约翰的启示,开启了《但以理书》的封印”(《给传道人的证言》第 115 页)。 《但以理书》勾划了末后的事件。《启示录》则“近了”的事件进行生动的描写。

4. 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和祂宝座前的七灵,

  约翰。见第 1节注释。 作者觉得不必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身份,表明他深为“亚细亚”教会所熟悉,也证明了书信的真实性。因为如果作者不是“亚细亚”信徒所熟悉的“约翰”,他一定会声明自己的权威和地位。作者如此简单地提到自己,与《约翰福音》的作者所表现的谦卑是一致的(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 891页)。

  亚细亚。指罗马帝国的亚细亚行省,东西距300英里,南北距260英里,位于今小亚细亚的西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 (见《SDA圣经注释》卷六33页《保罗布道行程图》)。在古希腊时期,这里已形成了重要的别迦摩王国,是古希腊文化的中心。有关别迦摩成为罗马亚细亚行省的背景,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35页。在新约时期,亚细亚仍为希腊罗马文化的重要中心。保罗曾在那里停留数月(见徒 18:19–21;19:1, 10)。他写给当地基督徒的书信(《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腓立门书》)见证了他工作的成就。保罗的《提摩太前书》是在提摩太担任以弗所教会,也许还是整个行省诸教会负责人时写的。从信中可以看出,当地已经建立了相当成熟的基督徒团体。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由此可以推定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教会大都是由外邦人组成的。

  公元70年前不久,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母教会分散以后,亚细亚逐渐发展成基督教的重要中心。这无疑是因为使徒约翰在那里长期居住并领导该地的教会。根据教会的传统说法,约翰曾住在以弗所,并到周围的地区访问。“在那里任命监督,建立了众教会的制度,按立了圣灵所拣选的人” (亚历山大的克雷芒《谁是那位得救的富人?》《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二 603页)。从这里可以看出使徒与当地教会的亲密关系。

  七个教会。从本节开始到第三章结束,《启示录》基本上采用古代书信或系列书信的格式。这一段似乎是《启示录》其余部分一系列精彩的异象的引言。关于《启示录》中的“七”和七教会,见启 1:11注释。

  昔在。上帝从亘古就存在 (诗 90:2)。

  今在。这种表达方式显然源于七十士译本出3:14的上帝圣名:“我是自有永有的”。和希伯来文一样,该词暗示上帝是永恒,无限和自有的。希腊文原句的语法似乎不太通顺,但不能证明约翰不懂语法。他不改变上帝圣名的表达方式,是为了巧妙地强调上帝的不变性。从第四,第五节来看,这是指父上帝。

  以后永在的(上帝)。有人认为这也是指基督的再来。这种解释虽然在文理上讲得通,却不符合上下文。作者在这里不大可能指基督的再来。

  本节所指的是父上帝,强调祂的永恒性,说明“今在”的那一位也是“昔在”和“以后永在”的。上帝本身的存在是超越时间的。但要用人的语言来描述这不受时间限制的永存状态,就只能象约翰那样采用有限的时间词语来表达。

  和祂宝座前的。就是在“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之上帝的宝座前。这个位置可能暗示随时准备服务。见启 4:2–5注释。

  七灵。有关“七”在《启示录》中的意义,见第11节注释。《启示录》其他地方把七灵称为七盏火灯 (启 4:5),和羔羊的七眼 (启 5:6)。 这里把“七灵”与父上帝与基督并列,均作为基督语恩惠平安的来源,说明他们是代表圣灵。“七”可能象征圣灵的完全,也可能暗示祂藉着人作工的各种恩赐 (见林前 12:4–11;参启 3:1)。

5.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有古卷:洗去)罪恶,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原文是“耶稣基督”是同位语。“耶稣基督”在语法上是离格(有人认为是表示来源的属格)。“那诚实作见证的”一般也应是离格。但和父上帝的圣名(见第4节注释)一样,它在这里仍然保持主格。有人认为约翰是在暗示基督的神性,以及祂与父上帝是同等的(见《约翰福音》第1章补充注释)。基督是“那诚实作见证的,”因为祂完美地彰显了上帝的品德、意志和祂对于人类的旨意(见约 1:1, 14注释)。祂在人间所度的无罪人生,以及祂的舍命牺牲,为父上帝的圣洁与慈爱作了见证 (见约 14:10;3:16注释)。

  从死里首先复活。见太 1:25;罗 8:29注释;参约1:14注释。虽然从时间上来说,耶稣不是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但祂被认为是首先复活的,因为所有在祂以先或以后复活的人,都是因为祂战胜了坟墓才得以脱离死亡的捆绑。祂能够舍去自己的性命又取回来(约10:18),所以祂与其他所有从坟墓里出来的人不同。祂是一切生命的源头 (见罗 14:9;林前 15:12–23;见约 1:4, 7–9注释)。这个称呼和下面的称呼反映了诗 89:27的意思。

  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这个世界是基督合法的领土。基督战胜了罪恶,收复了亚当所丧失的产业,成为人类的合法统治者 (西 2:15;参 西 1:20; 见 启11:15)。到了末日,所有的人都将承认祂为主宰 (见启5:13)。然而不管人们现在承认不承认,基督已经在掌管地上的一切事务,为了实现祂永恒的旨意(见但 4:17注释)。藉着祂的生、死与复活,救赎的计划正朝着胜利的大日步步展开。见启19:15, 16。

  耶稣基督。见第 1 节注释。第 4 节已经提到三一真神中的其他两位。

  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见罗 1:7;林后 1:2注释。有人认为这种问候方式可能是把希腊的普通问候语chairein(见雅 1:1)和希伯来问候语shalom的希腊对应词eirene组合在一起。Chairein可能与另一个更具宗教色彩的词 charis (“恩典”)有关。“恩惠”和“平安”常见于早期的基督教书信,用在一起显然是使徒时期教会具有特色的问候语 (见 罗 1:7;林前 1:3; 林后 1:2;加 1:3;弗 1:2;腓 1:2;西 1:2; 帖前 1:1;帖后 1:2;提前 1:2;提后 1:2;多 1:4;门 3;彼前 1:2;彼后 1:2;约贰 3)。

  祂爱我们。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所显示的爱固然是历史事实。但祂现在仍然“爱我们”,就像当初祂把儿子作为最宝贵的礼物赐给我们时一样。

  用自己的血。就是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祂是代替我们牺牲 (见赛 53:4–6注释;参《历代愿望》第25页)。

  使我们脱离(有古卷:洗去)罪恶,这显然是因为希腊文的“洗去”(louo)和“脱离” (luo)在拼法上相似。“脱离罪恶”就是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 (见约 3:16;罗 6:16–18, 21, 22注释)。

6.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又使我们成为国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国民”译为“国度”更准确一些,这句话可能源于出 19:6 (参启5:10)。 基督已将祂的教会建成一个“国度,” 其公民就是“祭司。” 要作这个国度的成员就要成为“祭司。” 参彼前 2:9 “有君尊的祭司”。那些接受基督救恩的人组成了一个国度。君王就是基督。这是指人心中的上帝恩典的国度 (见太 4:17注释)。 祭司是负责向上帝献祭的人 (参来 5:1;8:3)。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位基督徒都有权利献上“灵祭”,就是把祈祷,代求,感谢和荣耀献给上帝 (见彼前 2:5, 9)。每一位基督徒既然都是祭司,他就既可以代表自己,也可以代表别人来到上帝面前,不需要他人作中保。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提前 2:5)和“大祭司”。我们藉着祂有权“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来 4:15, 16)。

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就是归给基督(见第5节)。原文的“荣耀” 前面加定冠词,是指一切的荣耀。关于“荣耀,见罗3:23注释。

  把“权能” 归给基督,就是承认祂为宇宙合法的统治者。祂复活以后,就接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 (参 太 28:18)。基督配受人类不住的赞美,因祂战胜了罪恶和死亡 (见西 2:15)。撒旦曾质疑基督的“荣耀和权能”。但荣耀和权能本来就属于基督。约翰用这一颂赞结束了他书信的开头问候语(启 1:4–6)。

  直到永永远远。见太 13:39注释。 约翰预见基督的“荣耀和权能”是没有穷尽的。

  阿们!见太 5:18注释。

7. 看哪,祂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这话是真实的。阿们!

  看哪,祂驾云降临。问候话于第6节结束。现在约翰开始宣布《启示录》的主题。基督复临是所有事件的终极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约翰的“降临”用了现在式,意在强调这个事件的确定性和紧迫性 (见第1节注释)。

  驾云。见徒 1:9–11注释。

  刺。约翰在《约翰福音》引用 亚 12:10 时也用了该词 (约 19:37)。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显然将 亚 12:10 中的希伯来语daqaru,(“他们 … 刺”) 误读为raqaru(“他们在胜利中舞蹈”)。只有《约翰福音》记录了用枪刺耶稣肋旁的事(约 19:31–37)。这个共同点间接地证明了《启示录》和《约翰福音》出自同一个作者。作者虽用希腊文撰写,但在这两处都不采纳七十士译本的译文,而采用了希伯来文的正确翻译。启1:7 说明那些杀害基督的人将会从死里复活,目睹祂的复临 (见但 12:2注释)。 耶稣在受审时就曾警告过犹太领袖们这一可怕的事件 (太 26:64)。

  哀哭。直译为,“割伤自己,” 指古代割伤或击打自己的身体表示悲哀的一种习俗。该词在这里喻指悲哀,而不是指打击身体的做法。它反映了不信之人的懊悔(见耶 8:20注释)。

8.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腊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我是。见约 6:20注释。

  阿拉法,俄梅戛。希腊语的首尾两个字母。表示全面,完整,意为“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启 22:13) 。说话的是 “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上帝” ,既第4节中的父上帝 (参该处注释)。但是在第11-18节,“阿拉法,俄梅戛”显然是指基督。祂也宣称自己是“首先的,末后的。” 在启 22:13中,“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指的也是基督。这一点可从22:16中看出。父上帝和子上帝共同拥有这永恒的特性 (参《约翰福音》第 1章补充注释)。

  全能者。pantokrato?r ,“统治万有者。” 《启示录》中经常出现这个称呼 (启 4:8;11:17;15:3;16:7, 14;19:6,15;21:22)。七十士译本 何 12:5 中的 pantokrato?r 译自从希伯来文的seba’oth(“万军”) 。在《旧约》中该词通常与 Yahweh¨连用,作为对上帝的称呼之一 (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 173页)。这一称呼强调上帝的全能(参撒上 1:11;赛 1:9;耶 2:19;摩 9:5)。

9. 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上帝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我约翰。见前面《启示录》序言。.

  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 显然那时不止约翰一人遭到迫害。“国度” 指上帝恩典的国度 (见太 4:17注释)。“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 (徒 14:22)。 “忍耐”指运用自制力以忍受逼迫的艰难境遇。基督徒靠着基督里有“在耶稣”里“忍耐”的力量。见罗 2:7;启14:12注释。忍耐来自与耶稣在生命上的联系。

  为上帝的道。希腊原文没有暗示约翰是为了领受和记录异象才来到拔摩岛的(见第 2 节注释)。这里的“上帝的道”和 “给耶稣作的见证”都是指他在半个多世纪受圣灵感动为福音所作的见证。这是约翰人生的唯一宗旨。在图密善皇帝残酷迫害的日子里,约翰无畏地作见证,结果被流放拔摩岛上(见《SDA圣经注释》卷七721页《启示录》序言)。

  曾在。暗示拔摩岛不是他的永久住地,而是因环境所迫而临时居住。

  拔摩海岛。是爱琴海上的一个小岛,在以弗所西南面约90公里处。全岛从北到南不到16公里,从西到东最宽也不过10公里。这是一个多石的荒岛。沿着其极不平整的海岸线,有许多小海湾。普林尼著于公元77年的《自然史》(4 :12. 23)说到该岛用来监禁犯人。这就解释了约翰说自己“在耶稣的患难里一同有分”。使徒在拔摩岛上是罗马的一名囚犯(见《SDA圣经注释》卷七 80–85页)。

  大约200年后,佩陶的维克多利努(死于约303年)论到《启示录》说:“约翰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拔摩岛上,被图密善皇帝判处在矿井(拉丁文为metallum)作工”(见《启示录注释》,启 10:11;《前尼西亚教父文集》卷 七第353页)。拉丁文metallum也可以指采石场。拔摩岛可能有采石场,但没有矿井存在的证据,所以这里可能是指采石场。拔摩岛曾用来监禁犯人,是知识渊博的约翰同时代人普林尼说的,而维克多利努的说法只能算为传闻。.

10.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说:

  主日.kuriake hemera.该词在圣经中只出现在本节。有好几种解释。有的解经家认为这就是《旧约》先知所说的“主的大日”(见珥 2:11, 31;弗 1:14;玛 4:5;参徒 2:20)。单独来看这个词,的确可以这样解释。持这种解释的学者指出,《启示录》聚焦在主最后的大日,以及此前的一系列事件 (见启1:1注释)。 “当主日我被圣灵感动”可以理解为先知在异象中跨越时空目睹了与主的大日有关的各个事件。

  但是人们有理由反对这种解释。首先在希腊文中,用“主日”表示“主的大日”的词汇是 he?mera tou kuriou 或 he?mera kuriou(林前 5:5;林后 1:14;帖前 5:2; 彼后 3:10)。 其次,上下文(启1:9, 10)暗示“主日”是指约翰见异象的时间,而不是异象的主题。约翰说明他见异象的地点是“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第 9 节);他在那里是“为上帝的道”(第 9 节);他见异象是“被圣灵感动。” 这些词语都涉及见异象的背景,因此把“主日”理解成见异象的具体时间是比较合理的。多数解经家都持这种看法。

  虽然kuriake? he?mera 在圣经中仅出现一次,但在晚于圣经的希腊文经典中却很常见。在教父的著作中,该词的缩略形式kuriake? 常用来指一周的第一日。在现代希腊语中, kuriake? 通常指星期日。其拉丁语同义词dominica一般也是指星期日,并被引进好几种现代语言,如西班牙语的domingo 和法语的diamche均指星期日。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本节的 kuriake? he?mera是指星期日。约翰不仅在那一天见异象,而且承认星期日为“主日。”大概是因为基督在星期日从死里复活的缘故。

  但有正面和反面的理由否定这种解释。首先是历史方法的公认原则。解释一个典故,必须依据当时代或更早的证据,而不能依据后来的历史资料。这条原则对解释本节的“主日”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主日”在教父的著作中经常指星期日,但它第一次这样解读是在第二世纪后期的伪经《彼得福音》中(9,12;《前尼西亚教父著作》卷9,第8页),其中把基督复活的日子称为“主日。”但这本书的写作比约翰的《启示录》至少要晚75年,所以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在约翰的时代就称“星期日”为“主日”了。有许多例子可以说明词汇改变含义得化多少时间。因此“主日”的意思应由圣经而不是由以后的文献来确定。

  从正面来说,虽然圣经从未认定星期日与主有任何宗教意义上的联系,但圣经它却一再承认第七日的安息日是主特别的日子。圣经说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见创2:3)。祂曾宣告该日是记念祂创造的大工(参出20:11)。祂特地称它为“我的圣日(见赛58:13)。耶稣以人类主宰的身份称自己是“安息日的主”(见可2:28)。祂也是安息日的主。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因此如果按照约翰之前或与他同时代的证据来解释“主日”,那它只能指第七日安息日。

考古的发现为解读kuriake?he?mera提供了新的线索。在埃及和小亚细亚出土的罗马帝国时期的草纸古卷和碑铭中,kuriake?的阳性形式kuriakos用来表示帝国的库存和帝国的劳务。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希腊文中,罗马皇帝常常被称为kurios。他的库存和劳务自然就成了“主的库存”及“主的劳务”了。所以在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中,kuriakos常用来指代与皇帝有关的事。这种用法早在公元68年的一个碑文上就已出现。因此kuriakos的这种用法应该是约翰的时代所通用的(参阿道夫·迪森曼《来自古代东方的亮光》357–361页)。

  在这个碑文上还提到了一个日子是用皇后尤莉娅,即利维娅的名字命名。

  在埃及和小亚细亚出土的其他碑文中,相当与希腊词Augustus的sebaste?常常作为一个日子的名称出现。显然这是指尊崇皇帝的特别日子(参迪森曼的上述引文)。有人认为约翰也是用kuriake?he?mera来指皇帝的一个日子。但这个可能性不大。有两个原因有。第一,虽然皇帝的日子确实存在,而且keriakos也用来代表其他与皇帝有关的事务,但目前还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证明kuriake?是指皇帝的日子。当然这不能作为最终理由,因为没有找到证据,不等于就证据不存在。但是第二个理由足以否定把约翰的kuriake?he?mera同皇帝的日子等同起来的说法。即第一世纪的犹太人(见约瑟弗斯《犹太战争史》7.10.1)和第二世纪的基督徒(参《波利卡普殉道记》第八章)都拒绝称该撒为kurios(“主”)。因此很难想象约翰会把皇帝的日子称为“主日,”特别是当时他和他的同道们正在为不肯崇拜皇帝(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1-723页)而遭受严厉的迫害。最合理的解释是约翰用kuriake?he?mera来指代安息日,并藉此暗示:尽管皇帝设立了一些特别的日子来尊崇自己,但他所为之受苦的主也有祂自己的日子。关于遵守星期日的来历以及称星期日为“主日”,见但7:25注释及《使徒行述》第581,582页。

  我被圣灵感动。直译为“在灵里”,指一种出神的状态。此时他对地上的事物浑然不知,只体验到圣灵传达给他的印象。灵里的感觉完全代替了自然的感觉。

如吹号。把声音同号声相比,说明声音响亮。

11.“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达与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那七个教会。”

  你所看见的。有文本在本节的开头还有“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见第8节注释。据17和18节,这里显然是指基督。

  在4-10节中,约翰致信给七个教会,介绍了他接受启示的背景。从11节开始,他为《启示录》见证了基督自己的权威。他这样做是很恰当的。因为这是“耶稣基督的启示”(1节)。启示的正文从11节开始。

  《启示录》的主要内容都是约翰亲眼所见(见第2节注释)。约翰在异象中看到了充满象征意义的全景。他尽量用人类有限的语言将它们完整而准确地描绘出来。但其中的许多表号所象征的真理超越了人类的语言和经验。使徒经常感到自己无法用言语充分表达他的所见所闻。例如当他看到上帝宝座的时候(见启4:3)。但是整本《启示录》对于上帝宇宙统治的威严,基督与撒但之间斗争的惨烈,和最后胜利的荣耀所作生动而壮观的描述,是圣经中没有其他经卷所能比拟的。

  书。指约翰时代最常见的一种书。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113页。

  那七个教会。这里和第2,3章中七教会的顺序是依据地理的位置。信使从拔摩岛出发,依次送信给小亚细亚行省的七个城市。关于七教会的位置,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86-102页和《SDA圣经注释》卷六33页《保罗传道行程》。关各教会的详情,见第2,3章中给它们各自的信息。

  七教会是《启示录》一系列“七”的头一个。此外还有七灵(第4节),七灯台(第12节),七星(第16节),七火灯(4:5),盖了七印的书(5:1);羔羊的七角七眼(5:6),拿着七号筒的七天使(8:2),七雷(10:4),有七头七冠冕的龙(12:3),长着七头的兽(13:1),手拿七碗大灾的七天使(15:1,7),和长着七头,同时又是七座山和七王的兽(17:3,9,10)。一再使用“七”来描述不同的表号,说明“七”本身也是象征性的,一般理解为“完全”和“完美”。

  所以“七”用于七教会应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小亚细亚行省不止有七个教会。因为《新约》还提到了这里的另外两个教会,即歌罗西和希拉波立教会(见西1:2;4:13)。由此可见,主选择这七个教会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教会的整体状况,无论是使徒的时代,还是就整个基督教的历史而言(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5页;参《使徒行述》第583,585页)。

  给七教会的信息符合约翰时代教会的实际情况。否则小亚细亚教会的基督徒在读信以后就会感到困惑和灰心(参启1:3注释)。如果约翰的信息没有显示这些教会的真实状况,不符合他们的属灵需要,他就会被看成是假先知。这些信息是在亚细亚的基督徒经历大患难时发出的(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0–723页),其中的责备,安慰和荣耀的应许必然是为了满足这些需要(见《使徒行述》第578–588页)。亚细亚的基督教会如果接受和听从了这些信息,就能在属灵上作好准备理解《启示录》其余部分大斗争的画面,并坚定地盼望基督和祂教会最后的胜利。

  虽然给七教会的信息首先适用于约翰时代的亚细亚教会,但它们也同样适用于将来教会的历史(见《SDA圣经注释》卷七第725页)。根据对历史的研究,可以看出这些信息确以其特殊的方式适用于教会历史上的七个时期。

  既然“七”代表“完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信息描述了各个历史时期中整个教会的情况。基督教会历史中的每一个教会团体无疑都能从这些信息中或多或少地找到符合他们特征和需要的描述。因此这些信息除了适用于约翰时代的教会及以后各历史时期的教会之外,还具有普世的适用性。约在公元200年,一位基督教作家写道:“约翰虽然是写信给七个教会,但他是针对所有教会的”(见特利格利所编《穆拉托里经目》19页)。例如写给老底嘉教会的信息就特别适用于当今的教会。但写给其他教会的训言中也包含着有益的教训(见《证言》卷五,第481,538,612页;《证言》卷八第98,99页)。

12.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灯台。古代的灯与现在不一样,通常呈浅碗状,里面倒上灯油,插上灯芯。因此约翰所见的“灯台”显然是这些灯的拱状灯架。

第20节说这些灯台代表七教会,即全体教会(见第11节的注释)。黄金的质地似乎象征教会在上帝眼中视为宝贵。约翰看见基督在灯台中间行走(第13-18节),说明祂常与祂的众教会同在(见太28:20;参西1:18)。

  这里的七个金灯台使人想起地上圣所里的七个金灯台(见出25:31-37)。但从本质上说,这七个金灯台与旧约时代的七灯台显然不同,因为约翰看见基督在其中行走(见启1:13;2:1)。这七灯台专门代表地上的教会,因此不能被理解成为天上圣所里相应的灯台。

13.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人子.huiosanthro?pou。不带定冠词。译自亚兰语kebar?enash(见但7:13注释)。含义似乎与《但以理书》中的kebar?enash相同。因此《但以理书》中kebar?enas的注释(但7:13)同样适用于huiosanthro?pou。根据启1:11,18,我们可以确定,和但7:13一样,这里的“人子”就是基督。在新约圣经中,带定冠词的“人子”出现80多次。但同样指基督的不带定冠词的“人子”,只出现在这里和其他两处经文(启14:14,明显引自但7:13;和约5:27,强调耶稣的人性)。

  运用解释kebar?enash的原则(见但7:13注释),我们发现这是约翰第一次在异象中见到基督。这位荣耀的主是谁呢?祂所显示的,不是天使或天上其他生灵的形体,而是人的形状,但却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约翰虽然是用希腊文写作的,但他的表达方式却往往是他的母语亚兰语(新约时期犹太人的语言),而不是希腊语的。他的一些其他惯用语也是这样。huiosanthro?pou(“人子”)就是其中的一个(见但7:13注释)。同样,圣经里“复活之子”(路20:36,原文)指“复活的人”。“本国之子”(太8:12,原文)指一个国家合法的公民。“新房之子”(可2:19,原文)指婚宴的来宾。“今世之子”(路16:8)指那些专为这个世界而活着的人。“可怒之子”(弗2:3)指那些因恶行而遭到惩罚的人。“彼列之子”(王上21:10,原文)指的是“匪徒”。

  当得了荣耀的基督在天庭的光明中向约翰显现自己的时候时,祂依然是以人的形状出现的。虽然基督作为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是自有永有的,但祂却永远保留人性(参《SDA圣经注释》卷五,第917-919页。)。我们升天而得了荣耀的主在人性中仍为我们的长兄,同时祂也是上帝。这对我们是多大的安慰啊!关于这节经文,详见《圣经翻译问题》第241-243页。

  直垂到脚.长袍象征尊严。

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白如羊毛。约翰难以用语言准确地表达异象中所见到的一切。当他第一眼见到向他显现的主头上的白发时,就想起了洁白的羊毛。但他写下来之后,又想到了一样更白的东西,就加上了“如雪”,作更确切的描述。他可能还想到了但7:9的描写。

  火焰。强调祂容颜的光明和祂眼神的锐利。

15.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

  锻炼。指在炉子里炼过的。脚像在烈火中炼过的铜。

  光明的铜。含义不明。可能指像金子那样灿烂光明的金属。关于圣经里面的铜,见出25:3注释。

  众水.在约翰的时代,咆哮的大海和雷鸣是人间最响亮的声音。其深沉与威严至今仍用来象征创造主无可比拟的声音。

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右手。上帝的手在这里象征祂托住万有的能力。

  七星。指派往七教会的“使者”(见第20节注释)。

  出来。原文动词的时态暗示连续的动作。基督的能力在不断地运作。

  两刃的利剑.rhomphaiadistomos。rhomphaia是一种又大又重的两刃剑。在七十士译本里,该词还用来指上帝挡在伊甸园门口的“剑”(见创3:24注释)和歌利亚的剑(撒上17:51)。

  “两刃的利剑”是闪族语的用法,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出现在希腊欧里庇得斯的剧本里。但它的希伯来语对应词pichereb在早得多的时候就已出现在《旧约》中(见创34:26;撒下15:14)。《士师记》的作者在讲述以笏的故事时说:“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见士3:16)。箴5:4也说到了cherebpioth(“两刃的剑”)。这个有趣的比喻可能源于利剑张口吞噬敌人的想法(见撒下11:25;赛1:20;耶2:30)。它的刃就像是它的口。或源于某些古剑的款式。其手柄打造得象动物的头,刀刃则从它的口中伸出来。

  约翰在启2:12,16;19:15,21中也这个表号。有利剑从基督的口中伸出,作为上帝惩罚的工具。本节的剑最好也要这样理解。它象征基督审判的权柄,特别是祂实施惩罚的能力。两刃和锋利,似乎象征基督实施审判的决心和执行惩罚的果效。

  如同烈日放光。太阳光是人间最耀眼的光。

17.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他用右手按着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象死了一样。人若在异象中得见充满天国荣耀的神圣之神,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浑身无力(见结.1:28;3:23;但8:17;10:7–10;徒9:4;参赛1:5)。参但以理的经历(参但10:7–10)。凡有此份荣幸的人都会深感自己的软弱与不配。关于先知见异象时的身体状况,见尼克尔的《怀爱伦和她的批评者》第51–61页)。关于约翰在见异象时情感上的反应,见启5:4;17:6。关于约翰两次仆倒在天使脚前下拜的情形,见启19:10;22:8。

  不要惧怕!先知在丧失了原有的体力之后,获得了超自然的力量,通常是藉着按手在他们身上(见结2:1,2;3:24;但8:18;10:8–12,19;参赛6:6,7)。往往有一位天上的来宾吩咐说:“不要惧怕”,以减轻人在这种景遇下自然产生的恐惧(见士6:22,23;13:20–22;太28:5;路1:13,30;2:10)。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见第8节注释。这里的用语显然引自赛44:6。作者直接译自希伯来语《旧约》,而没有采用七十士译本。

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又是那存活的。hozo?n。显然源于《旧约》的常见词Elchai“永生的上帝”(书3:10等)。动词的形式暗示永远不间断地活着。祂既“死过”,这句话就特别有意义。“基督里的生命是祂所原有的,不是借来的,也不是生出来的”(《历代愿望》第530页)。“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见约1:4注释)。

  我曾死过。指祂被钉十字架。这里明确指出:在异象中向约翰显现的就是基督。

  现在又活了。意思是“我拥有永恒无终的生命”(《SDA圣经注释》卷五,第917–919页;参约5:26)。尽管基督为人类受过死,祂仍然是“永生的”,因为祂是上帝。“基督的神性是信徒得永生的保障”(《历代愿望》第530页)。见启1:5注释。希腊文eimi(“我是”)暗示持续存在,与egenome?n“我曾”形成鲜明的对比。

  直活到永永远远。见第6节注释。有文本后面还加上“阿门”。

  阴间。“死人的居所,”“坟墓”(见太11:23注释)。基督的复活保证了义人将“在末日复活”(约11:24)承受永生(见约11:25;启1:5注释)。

  钥匙.。象征能力和权柄。参太16:19注释;参路11:52。

  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

  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就是迄今所见到的异象(第10–18节)。

  和现在的事。有人认为这是指当时的历史局面,特别是关于教会的状况。他们觉得这与“所看见的”基督的异象(第10-18节)不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指用象征的手法所描绘的历史真实事件。.

  还有人认为“所看见的事,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只是指约翰在异象中已经看到的,正在看到的,和将要看到的事情(参第11节)。

  都写出来。重复第11节的吩咐。

  20.论到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七星.见第11,16节注释。本节经文是联系启1:12-19与《启示录》第2章,第3章之间的桥梁,解释了第12和16节的表号,为给各教会的信息作了准备。

  奥秘.muste?rion“秘密,”“谜,”源于另一个意为“接受启发的人”(见罗11:25注释)的希腊词语。在早期教会中,“奥秘”一词并不像现在那样指无法理解的事。它只表示那些受了启发,即有权知道的人所能明白的事。因此基督对祂的门徒说,“天国的奥秘”只“叫”他们“知道,”而不叫众人知道(见太13:11注释)。保罗说复活是一个“奥秘”(林前15:51)。他也常常用“奥秘”来指救恩的计划(见罗16:25,26注释)。

  死海古卷《戒律手册》(ManualofDiscipline;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91,92页)中的一个段落说明了该词的犹太背景。该书在论到救恩时候说:“我心中的亮光穿透了将来的奥秘”(《戒律手册》第11章,第3节;见布柔斯的《死海古卷》,第387页)。“奥秘”在这一卷书中多次出现。在外邦的神秘宗教中,该词的使用也很普遍。

  本节的“奥秘”指“七星,”但没有说明“七星”象征什么。不过它既被称为“奥秘,”就能弄清其意义。在《启示录》中,“奥秘”是即将向愿意“遵守”(见第3节注释)书中信息的人(参启17:7,9),或上帝定意要让其明白的人所解释的表号。《启示录》中的表号也称为异象(参启12:1;15:1)。

  使者.aggeloi。可以指天使或人。Aggeloi在太11:10;可1:2;路7:24,27;9:52中均指人间的使者。参林后12:7。有人认为七教会的“使者“指在约翰的时代各自的长老或监督。主吩咐他们把信息传达给他们各自的教会。但除了七教会的“使者”可能是指人之外,aggeloi在《启示录》中总共出现75次左右,约翰都没有用来指人。从上下文来看,这里的含义也不太清楚。但是上帝不大可能通过约翰将信息传达给天使。因此把“使者”理解为各教会的领袖是比较妥当的(参《传道良助》13,14页;《使徒行述》第586页)。

  七灯台。见第12节注释。

  七个教会。见第4,1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