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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罪恶过犯及行毁坏可憎之事

第十三章 罪恶过犯及行毁坏可憎之事

  这就是基督在圣所真帐幕中的祭物任职及中保,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这就是希伯来书所论到的真理,基督的功劳,祭物的功效、职分、圣所及基督的中保。

  然而不仅在希伯来书中找到这伟大的真理,不在新约全书中都得到承认,虽然在别处的讲解不如希伯来书讲得显然,讨论也不那么透彻。就如利未祭司的服务工作在旧约全书中都得到承认,但是在别处的讲解和讨论不象《出埃及记》和《利未记》讲得那么详尽,讨论得那么透彻。

  在新约最后一书第一章,约翰看到“有一位好象人子”,身着大祭司的服装。而且他又看见在宝座与四活物,并长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还有一个金祭坛,并有一位手拿金香炉献上香,这得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上帝面前。在宝座前点着七盏灯。在天上上帝的殿中显出来:“在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有应许并宣布说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先前的天地都要过去,有新天新地要来到,圣城从上帝那里从天上降下来。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那时,也只有到那时才宣布上帝的城为:“我未见城内有殿。”

  因此,照着上帝的安排,当今确有祭司的职分,祭司的服务和圣所,如同在旧约曾有过的。是的,甚至更为实在;因为虽前有圣所,祭司职分和按着旧时的安排的服务,这都是那时候的预表——预表那现在为真实的、在天上的。

  基督是天上的真祭司;真执事及真圣所这在新约中十分明白不容置否,然而面对这一切,这事却几乎无人想过;在今天的基督教界,这事几乎不为人所知,甚至让人难以相信。

  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有一个原因,圣经道出了这个原因,事实证明了这个原因。

  在但以理书第七章,先知在异像中看见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上:“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它象征着巴比伦王国。第二兽如熊,旁跨而坐,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它象征着玛代波斯联合王国。第三兽如豹,这兽有四个头并鸟的翅膀,它象征着亚历山大大帝和希腊的王国。第四兽“甚是可怕,极其强壮,大有力量,有大铁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踏。这兽与前三兽大不相同,头有十角。”这大兽象征着罗马帝国,与前三兽大不相同;因它原先不是一个王国或君主政体,而是一个共和国。十角象征着罗马帝国毁灭后建立在西罗马境内的十个王国。

  先知又说:“我正观看这些角(十角),见其中长起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他拔出来。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先知清楚地观看这小角直到“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当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时,他说:“那时我观看,见那兽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

  留心在后面叙述中的明显变化。先知对小角的观看是从它的长起之时直到“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那时他观看小角;就在这时,特别是“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他继续观看同一个小角直到结束,直到它的毁灭。然而当它的毁灭临到之时,描述这事所用的语言并不是说小角被折断或毁坏,而是“那兽。。。。。。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

  这表明小角是先前第四兽的另一阶段,就是那甚是可怕的兽,小角只是那甚是可怕的兽的继续,性情、精神、目标都与兽相同,仅仅是取了另一不同的形状。由于世上的第四大强国,就是那甚是可怕的兽的最早形状罗马;所以小角的工作只是罗马的继续——是罗马在此形状之下的精神与工作的继续。

  本章的解释确认了已经叙述过的内容。因为这小角如经上所说“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经上还说:“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所有这些事都是真实的,这也是对罗马后期的描述。

  所有这一切也都由罗马后期本身所确认的因为利奥大帝是公元400至461年的教皇,那时的前罗成正处在末日,马上就要土嘣瓦解。利奥大帝在一篇讲道中宣布前罗马就是后罗马的希望,前罗马的荣耀要在天主教的罗马中再现;罗母勒斯和勒玛斯是彼得和保罗的先驱者,因此罗母靳斯的继承人是彼得的继承人;由于前罗马曾统治全世界,照样后罗马,有圣彼得作这个世界的首领,要管辖这世界。罗马天主教的制度从来没有丢弃利奥的这个观念,因着更确的证明,得到更大的维护。这个观念亦被人有意地系统地加以发展。为保存留这个观念就殷勤地研究圣经并有所发明地滥用圣经。罗马祭司的权威和永恒性就是通过荒谬地应用旧约的利未制度建立起来的。

  这样,通过谎谬的推论,“从新约建立起罗马本身的权威和永恒性。”

  其根据是,她是原罗马的真正继续,教皇制度和政权就是建立在新约圣经提出或论到的原罗马之权威上的。现今她确是如此,因她是原罗马唯一真正的继续。因此,当新约圣经吩咐顺服“在上有权柄的”或是顺服“在上的君王”,指的就是教皇政权;因为当时唯一有权柄的,唯一在上的君王乃是罗马,而且教皇的权柄是罗马的真继续。

  “每一段所吩咐的都是要顺从有权柄的;所举的每一事例都是使人真正顺从帝国的统治者;基督本身对罗马统治的认可可得到证明。藉着亚古士督平定这个世界,藉着报名上册的时候出生,藉着对该撒表示遵重,藉着对彼拉多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布莱斯。基督既承认了彼拉多的权柄,而彼拉多只是罗马的代表;谁又胆敢藐视教皇政权的权威呢。这政权是罗马权威的真正继续,就是自天而来的主也顺服罗马。

  庞尼菲教皇(1235?-1303,在位期间1294-1303)身穿胸甲,戴着头盔,举着一把剑,向众人宣布:“我是至高无上的教皇,是使徒的接续者,就是该撒、君王、皇帝,都不能高过我;”他进一步以他的权威声称:“因此我们肯地定下了定义并宣布,相信每一个人都当顺从罗马教皇,这样信才能得救。”

  当他这样做时,这一切只使所假定而未证实之事的推理达到极点。

  这就充分证明,但以理第七章的小角是罗马教皇,有意要继承罗马的精神和宗旨。

  在但以理书第八章,再次论到这个主题,先知在异象中,见有两角的公绵羊站在河边,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天使清楚地解明,这“就是玛代和波斯王”。接着先知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全地,脚不沾尘。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非常的角。公山羊向公绵羊发烈怒,抵触它,折断它的两角,把它触倒在地,用脚践踏;没有能救绵羊脱离它手的。天使解释说这公山羊“就是希腊王;两眼当中的大角,就是头一王。”这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正强盛的时候,那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天使解释说:“这四角就是四国,必从这国里兴起来,只是权势都不及他(亚历山大)。”

  从亚历山大帝国分裂出来的这些国家中,先知看到“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所指的方向表明,这权势出现并从西渐渐成为强大。天使这样解释:“这(从希腊分裂而来的)四国末时,犯罪的人罪恶满盈,必有一王兴起,面貌凶恶,能用双关的诈语。”“它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用脚践踏。他的权柄必大,却不是国自己的能力,他必行非常的毁灭。事情顺利,任意而行;又必毁灭有能力的圣民。他用权术成就手中的诡计,心里自高自大,在人坦然无备的时候,毁灭多人。又要站起来攻击万君之君(“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但8:11节),至终却非因人手而灭亡。”

  但以理书第八章这个小角的特点表明,比它在希腊帝国毁灭时的兴起,直到世界末日,那时它“非因人手而灭亡。”而是因那“非人手凿出来的一块石头,从山而出,”要打碎并灭绝地上的众国。(但2:34,35,44,45)

  我们在但以理第七章已经看到了那小角,虽然它代表的只是罗马的后期,然而它并没有代表罗马的两个时期——罗马的开始与结束;因为当时候满足那“小角”要被折断及毁灭,确实“那兽”“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因此在但以理书第七章结束了所论到的小角之事,在第八章继续这个主题,论到同一个权势。在但以理第八章中“小角”一词的小角之事,在第八章继续这个主题,论到一个权势。在但以理书第八章中“小角”一词用在罗马的两个阶段,如同在但以理第七章中结束论到那“小角”所表明的;对于罗马的两个时期所用的词语“设立那行可憎之物”及“施行毁坏”也表明了这一点(但9:26,27;太24:15;但11:31;12:11;8:13);后罗马本身对人的教训与历史都确认了这一点。它全然是一体的,只是凡论到前罗马的都是真实的,这些事在后罗马更为强烈地体现出来。

  现在让我们更进一步地考虑但以理书第八章中论到这小角权柄(能力)的经历。在十一及二十五节如此论到小角的权柄(能力)“心里自高自大”“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又要站起来攻击万君之君”。贴撒罗尼迦后书二章解释了这勉励话,使徒为了纠正贴撒罗尼迦人已经接受,论到主快要复临之事的错误印象,便说:“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之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贴后2:3-5)

  这段经文明白地解释了但以理书第八章中小角所代表的那同一个权柄(能力).然而还必须考虑其它的事,它们更完全地表明这权柄(能力)。他说当他在贴撒罗尼迦与弟兄们在一起时,就已经把这些事告诉他们了。现在他又将这些话写成书信。在徒17:1-2,记载着保罗仍与贴撒罗尼迦人在一起时的情景。“保罗和西拉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贴撒罗尼迦,在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在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时,他告诉他们关于必有的离道反教的事,藉着这事,那大罪人就是那不法的隐意,那沉沦之子,必显露出来,要高抬自己高过那称为上帝或是被敬拜的,甚至要自己坐在上帝的位上,冒充上帝。

  在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时,保罗在经上的何处得到启示,将这一切向贴撒罗尼迦人讲述?使徒保罗就是在但以理书第八章找到这些内容的。因为他把但以理书第八章的一些内容用于贴撒罗尼迦后书,他这样说:“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这时间是在使徒时代之后罗马高抬自己“高及天象之君”并且“攻击万君之君,”在它后来的高峰时期,直接与产生罗马天主教的离道叛教者结连在一起。

  现在让我们读一读但以理书第八章11节和12节,就能清楚地看到此处经文,正是保罗找出来,教训贴撒罗尼迦人有关那“大罪人”及“不法的隐意”一事。“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因罪过的缘故,有军旅和常献的燔祭交付它。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任意而行,无不顺利。”

  正是“因罪过的缘故”,也就是,因为犯罪,这权柄获得了“军旅”,这军被用于将真理抛在地上,将基督的祭司、牧师、圣所拒于教会和世界之外;把这些全抛在地上,用脚践踏。因罪过的缘故这事就成全了。罪过就是罪,使徒保罗在贴撒罗尼迦后书中,根据这个因素与启示,将这权柄下定义为“大罪人”及“不法的隐意”。

  在但8:11-13;11-31;和12:11,我们注意到各处所用的“燔祭”一词。这全然是添上去的;原来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此处原先的词只有TAMID,在这里译为“DAILY”不再指每日的献祭,而是指圣所的全部每日祭祀或素常的礼节,献祭只是其中的一部分。TAMID本身意为“连续不断的,常常的,稳定的,确定的,经常性的,永远的”,只有这些词表达才是原意。然而,在经文中这个词因考虑到其它因素被译为“DAILY”(和合本译为“常”,雅各王本为“每日”)。单单在民数记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DAILY”一词使用了十七次,指的是圣所中常献的礼节。

  这就是基督,那位真正的大祭司,常献的礼节,“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乃是成全到永远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那大罪人,就是教皇,所要除掉的正是我们大祭司常献的礼节。在圣所和真帐幕中大祭司常献的礼节已经被那“施行毁坏”的抛在地上。被“那大罪人”从教会和世界上除掉并抛在地上践踏的正是这礼节及其圣所;取而代之已建立“那行毁坏可憎的”。前罗马在肉体上如何对待眼所能见的地上圣所,就是“真圣所的影像”(但9:26,27;太24:15),照样,后罗马在属灵方面也已经这样对待那本是真实的,眼不能见的天上圣所。(但11:31;12:11;8:11,13)

  63面引用的注释表明,离道叛教时,主教、长老、祭司,以及圣餐接续了大祭司、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制度的献祭。然而按着经上的明证,上帝所命定的,唯有基督和他献上礼节及天上的圣所,才是利未制度真正的目的所在,实实在在是那制度的接续。在离道叛教之时,也藉着离道叛教,改变了制度,大祭司成了主教,祭司成为长老,利未人以执事替代,献祭,成了圣餐,这一切都功妙地进行,成了利未制度的接续,这事的事身再强也只不过是以离道叛教的假制度取代那真正的,完全将那真正的关在外面,最后把它抛在地上践踏。

  这就是基督的真祭司,服务及圣所的伟大基督教真理,不为现今世界所了解的原因,“那大罪人”已经把它除掉,将它抛在地上践踏。当那大罪人在世上得了高位,冒充上帝,它极为邪恶的军旅冒充上帝的教会,在这些世代,那“不法的隐意”遮掩住这个伟大的真理,使教会和世人看不见。

  然而,即使那“大罪人”,“不法的隐意”本身也作见证,证明因罪的缘故需要这样的礼节。因为虽然那“大罪人”“不法的隐意”,已经除掉基督的真祭司、礼节和圣所,并将这一切抛在地上践踏,而且已经全然遮掩住,使基督教界看不见;可是她没有完全丢掉其思想。不,她丢掉真理,将那真实的内容抛在地上;却留下圣所的目的,她在自己的领域中建立起完全虚假的体制取代那真实的。

  她已经以地上可憎有罪的人为祭司,取代上帝自己在天上所立的上帝的大祭司基督。她已经以地上可憎、有罪、暂时的祭司,以弥撒之取代那“永远长存、上帝的真祭司、在天上服务的基督”。她已经将木、石所建的聚会所称为“圣所”,取代那主所支的,而不是人所支的,圣所和真帐幕。因此,她从自己的心中生出许多的大祭司,许多的中保,许多的祭物,及许多的圣所,这些都是在地上,它们尽其所能只是属乎血气全然虚假的;她已将这些取代了天上那位永远长存的大祭司,那位永远长存的中保及那永远长存的圣所,这都是上帝立的,是唯一真实的。

  那虚假的绝不能除罪。地上的祭司、中保、献祭、礼节,在任何地上的圣所中,都不能除去罪。在希伯来书中我们已经看到,在地上圣所——主亲自所定的地上圣所的礼节,其中的祭司、中保、祭物、礼节,从来没有除掉罪。灵感所写下来的记录是它们从来没有除掉罪,它们从来也没有除掉罪。

  只有基督担任的祭司和中保才能除掉罪。这是在天上的祭司和中保,论到那圣所也是在天上。因为基督在地上时他不是祭司,倘若他留在地上直到此时,他就还不是祭司;如经上所写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来8:4)这样,藉着清楚明白的话语和众多的事例,上帝证明地上的祭司、献祭或中保,绝不能除掉罪。

  如果知道能够除掉罪,那么为什么上帝在地上所立的不能除掉罪?如果有能够除掉罪的,那么为什么要将祭司和中保从地上变为在天上呢?因此,藉着主清楚明白的话,就知道罗马天主教在地上建立及实行的祭司、中保、献祭及圣所,绝不能除掉罪;相反,只是使罪存在,是一种哄骗,一种冒充,那“罪过”和“行毁坏可憎之事”正是在圣所之中。

  对教皇制度之实质,所做的这样的结论及陈述,既不过分也不牵强,红衣主教巴仑流斯的话不证实了这一点。他是合标准的罗马天主教编年史之作者。当写到第十世纪时,他写道:“本世纪在主的殿中看到行毁坏可憎之事;在最受天使尊重的圣彼得教区,被任职的是最邪恶的人,不是主教,而是恶人。”理姆斯(法国北部一城市)991年的议会宣布罗马天主教为“那大罪人,不法的隐意”。

  *注:“主教现在(第二世纪末)希望使人以为自己与犹太人的大祭司相符;据说长老用于取代祭司,执事与利未人同等。照样将犹太人的祭物和献祭与基督徒的祭物相比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仪式,通过下领败坏了圣餐的真教义;事实上,圣餐比人们能想象的更快地变成了献祭。”MOSHEIM的《传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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