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火验忠诚
但3: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
我们可以完全相信这像与前一章所记王的梦有关,在那梦中,头是金的,代表尼布甲尼撒的国。这国将要被一系列由次等金属代表的国所取代。尼布甲尼撒毫无疑问因他的国由金头来代表就大为振奋,但这国终究要被另外一国取代就不能令他愉悦了。因此,他定意使这像不仅头是金的,通体都要做成金的,代表他的国不能被另一国取代,且会存到永远。
但3: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3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潘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前,4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啊,有令传给你们,5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仍在烈火的窑中,7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奉献金像 奉献金像的场面宏大,因为国中的要人被召集而来,人们要经历如此巨大的辛劳和代价来维持异教徒的偶像崇拜。可叹,那些拥有真宗教的人本应比那支持虚假宗教的人更加热心。这场敬拜配有乐器伴奏,并威胁要将凡不参与此次活动的人扔进烈火窑中。
此种前所未有的最强烈的动机,既可能意味着有人会感受到全方位的喜悦,也有人会因此而受苦。
但3:8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9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10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11凡不敬拜的,都当扔在烈火的窑中,12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三位希伯来人被置于试验中 控告犹大人的迦勒底人可能是那些被称作哲士的人,他们因不能给王讲解但以理二章的异梦还在愤愤不平。渴望寻隙在王面前控告犹大人,要么羞辱他们,要么毁灭他们。这些人极力暗示这几个犹大人忘恩负义,借此激起王的偏见。并说,你派他们管理巴比伦的事务,而他们却藐视你。但以理此时身在何处,尚不得而知。他可能是因国事而缺席。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明知自己不拜那像却为何在场呢?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愿意在不损害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遵从王命吗?王要他们在场。这个命令他们可以遵行;但要他们敬拜金像,有违他们的宗教原则,这是绝不能顺服的。
但3:13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14尼布甲尼撒王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侍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15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仍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的手呢?”16沙得拉,米沙,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啊,你知道我们绝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没有听从王令,王又给了他们一次机会,显出王的忍耐。毫无疑问,他们对此事是清楚明白的,他们不能以疏忽无知为借口,他们知道王的要求,并决意拒从。对大多数的王来说,这足以灭了他们的性命。但尼布甲尼撒王说:这次我不追究,再给你们一次顺命的机会。但他们告诉王说,没有必要麻烦重复这个试验。
他们的回答诚实而又坚决“我们并非没有详加考虑,”他们说:“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就是说你不需要再给我们一次试验的机会。我们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的任何时刻,都会如此回答,这个回答就是,我们不侍奉别神,也不敬拜你所造的金像,若是我们的上帝愿意,他能申手拯救,既或不然,我们也无怨言,我们知道他的旨意,我们要无条件地顺从。
但2:19当时,尼布甲尼撒王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将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1这三个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22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23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绑着落在烈火得窑中。24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对谋士说:我们捆起来仍在火里的人不是三个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25王说:“看那,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象神子。”
尼布甲尼撒王并没有摆脱专制君主的癖性和愚昧。他陶醉于无限的权力,不能容忍悖逆和敌对。无论何事,谁也不能抗拒他的权威。无论理由多大,只要阻挡他彰显权威,他就会体现出我们堕落的人性在相似情景下常有的软弱,他变得怒不可遏!身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他却没有力量控制自己的意志。甚至他的容貌都变得扭曲。他丧失了应有的平静,尊严和自制,他因自己的面貌和举止而出卖了自己,成了情欲的奴仆,不能控制。
被扔在烈火窖中 火势比寻常加增七倍。也就是说火势到了极限。王无法自控,这个烧热的火窑完全可以在这些被他扔进火窑之人的身上达到所期望的效果,但他还是感觉这几个受害者被烧灭的越快越好。然而,王却在他的列怒中一无所获。当看见他们被从火窑中拯救出来时,却因着上帝和他真理的缘故而收获颇丰;因为火势越猛,少年人得蒙拯救的神迹就更大,印象就越发深刻。
每一种环境都彰显上帝直接的能力。希伯来人是穿着衣服被捆绑的,但从火中出来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丝火燎的气味。扔他们到火窖中的是从军中挑选的壮士,他们尚且在并未接触火窑的情况下被烧灭,而这三位希伯来人,虽然身处烈火的中央,但却毫发无损。很明显,火势是在超自然的能力控制之下。烈火烧毁了捆绑他们的绳子,因此他们能以在火中自由行走,衣服却未烧焦;他们并没有在得蒙拯救之时立刻从火中飞奔出来,而是留在火中,因为王将他们丢进炽烈的火窑,就如将他们丢进宫中,享受福乐与奢华一般。虽然我们经受试验、苦难、逼迫,但是只要有那“第四位”与我们同在,这就够了。
王见了新异象。他说:“那第四个的相貌好象神子”。有人认为神子就是基督。而根据修订版圣经和其它可靠的权威资料,这句应当是“像众神的一个儿子”,意思是他有神圣的样式。毫无疑问,尼布甲尼撒王应用了他所敬拜的别神的表达方式(参考但以理4:18),但这并不妨碍这句话可以代指基督,像以罗欣这样的词在此处乃是以这个词的迦勒底语形式被使用,虽然是复数,但在旧约中经常被译为“上帝”。
把这些上帝珍视的人从烈火窑中拯救出来,这是对王的愚昧和疯狂的严厉谴责。一位比地上任何势力更高的的权势在维护那些坚定反对偶像的人。异教的神明从来没有行过这样的拯救,这不是他们所能行的。
但3:26于是,尼布甲尼撒王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上帝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到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害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味道。28尼布甲尼撒说:米得沙,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侍奉敬拜别神。29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施行这样的拯救。30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命令下来,这些人就从火窖中出来。他们被扔进火窑之中乃是因着总督、钦差和王的谋士们的建议,抑或至少是经过了他们的同意。(因为“王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24节)这些人聚在一处定睛注视着他们,并确切地证明他们真是得蒙了神迹的拯救。敬拜大像的事竟被忘记了。人们的极大兴趣集中在这三位非凡之人的身上。当人们回到他们各自的省份时,这蒙拯救的见证很快就传遍了全国。这是何等大的证据!上帝把人的愤怒变为对他的赞美。
王认识了真神,称谢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于是颁布法令:任何人都不可谤渎上帝。迦勒底人就照样行了。在那个时代,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神或众神,因为有“许多神,许多主”。一国被另一国战胜说明那国的神不能拯救它脱离征服者。犹大人完全被巴比伦人所征服,巴比伦人毫无疑问地会贬低而轻蔑地谈论犹大人的上帝。王现在禁止这事;因为他现在非常清楚明白,他战胜犹大人是因犹大人的罪,并不是他们的上帝乏力无能。在这显而易见的崇高亮光中,犹大人的上帝与外邦的神有了鲜明的对比!这位上帝能提拔人的道德品质到极高的标准,他并非对与这些问题相关的人类行为漠不关心。尼布甲尼撒王公正地高举天上的上帝超过众神之上。但他没有权力在国家和道德的层面去尝试强迫他的臣子在一种与他曾经对所有拒绝敬拜金像之人发出死亡威胁相类似的情况之下去忏悔和敬拜,也无权因着不敬拜真神而去威胁人的生命。上帝从不强迫人的良心。
三位希伯来人得到了擢升。王提拔了年轻的俘虏,复还了他们被指控抗命之前的职位。在七十士译本这一章的第三十节之末,希腊语版本的旧约圣经在希伯来语文本的基础上,增加了这样的内容:“他使他们成为管理国中所有犹大人的总督。”他不可能再坚持要求敬拜他的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