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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3--SDA圣经注释

第 十三 章

提要:祭司鉴别麻风病的条例和标志。

1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2 “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人的肉皮。这种说法在圣经中只出现一次,似乎是指皮肤的外层,即表皮。

  古时麻风病在埃及十分流行。以色列人无疑最先是在埃及接触这种病的。上帝出于怜悯,承诺他们免患埃及的疾病,只要他们顺从祂(出15:26)。

  长了疖子,或长了癣。如果人出现了这种症状,就要把他带到亚伦或其他祭司那里检查。“就要将他带到”暗示他自己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他知道,一旦他被发现染上此病,对于他和他的家人将意味着什么。所以说他是被“带到”。

  大麻风的灾病。“大麻风”源于一个意为“打倒”、“打倒在地”的词。所以大麻风是一个“打击”。犹太人认为患大麻风的人是受到上帝的打击。

  在以色列的时代,大麻风被视为最可怕的一种疾病,被认为是上帝对犯罪的直接惩罚。任何人患有此病,不论是君王还是农夫,都要与社会隔离,无家可归,被视为不配受同情或怜悯的人。

  一些评论家认为第13章所涉及的是七种不同的病,但由于作者不是医生,就错误地把它们认定为同一种疾病的不同表现,统称为大麻风。至于究竟是哪七种病,评论家的意见并不统一。如果现代的科学家要区分该病的不同症状和阶段并予以命名的话,那是他们的权利。但圣经是写给平民看的,并不涉及现代的科学定义。圣经用的是普通人用语,给普通人阅读的。

  圣经没有提供有关麻风病起源,传染性和治疗方面的信息。如上所述,它被视为对罪的惩罚。就米利暗(民12:10-15),基哈西(王下5:27)和乌西雅(代下26:16-21)而言,这确实是这样。但不论病因是什么,患者都要被隔离,从家中驱逐出去,不许进入任何城市,不许进入圣所,不许参加任何聚会。看到有人来的时候,他就要捂住嘴呼喊:“不洁净!不洁净!”如果他进入一个屋子,这个屋也将变为“不洁”,正如任何接触过他的人一样。

  这种疾病的初期只是在皮肤上出现一些小斑点,既不疼痛,也不会带来不便,但它却顽固不退。从斑点首次出现到完全扩散,要长达几个月,几年,甚至好多年。有时症状几乎消失,似乎要康复了,但又复发,比先前更加活跃。到了晚期,病人会出现令人作呕的症状。鼻子和手指都可能烂掉;眼皮消失;视力完全丧失;患者看起来更象一个幽灵而不象活人。

  他成了一个活死人,声音变得含混不清,呼吸令人难以忍受,扭弯的关节被节结所埋没或完全脱位,在疾病还没有充分蔓延的部位,布满一片片黑紫或铁青的新肉。疾病最后扩散到人体的重要脏器,造成患者的死亡。没有比大麻风患者更令人恶心的了。他被亲友所厌弃,非常可怜。怪不得人们视他为上帝所抛弃的人。

  一个子孙。检查不一定由大祭司来做。任何一位祭司都可以进行。据《塔木德》记载,那些因身体上的缺陷不能担任祭司的利未人可以从事检查工作。

3 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疯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他要观察病灶,因为不一定是大麻风。他要查看两个症状:病灶处的白毛和皮肤的下陷。犹太人的毛发通常是黑色的。如果有这两个症状,就要宣告为不洁净。

4 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深于。就是在表皮下面。大麻风的病因不在表皮,但要先在表皮上表现出来的。

5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6 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7 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8 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

9 “人有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10 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11 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疯,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肯定有人在最初出现大麻风可疑症状的时候,没有来到祭司面前。家人也没有把他带来,因为他们知道不祥的诊断将意味着什么。当病症再也无法隐藏时,他才主动或被带到祭司那里去。如果肉中长了疖子,患处的毛变白,且“有了红瘀肉”的话,那就是“旧大麻风”;祭司应当立即宣布他为不洁净。不需要把他隔离来进一步观察;也不需要关起来以后再检查。

12 大麻疯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疯,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这种状况引起许多争论。有两种看法:一,他没有患大麻风,而是某种无碍的出疹。二,他的大麻风痊愈了。“大麻风……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第12节)和“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的说法似乎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这这种“大麻风”可能与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大麻风在外表上有相似(见本章补充注释)。

14 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15 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疯。

16 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17 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18 “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第四种大麻风嫌疑源于脓肿或疖子。这样的患处特别容易受感染。诊断的步骤与第一种情况相似(第2-8节)。

19 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20 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发在疮中。

21 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22 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23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24 “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第五种大麻风嫌疑源于火毒。火毒和疖子一样会使皮肤易受感染。祭司观察和诊断的步骤与前一种情况一样(第18-23节)。

25 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疯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26 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27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28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

29 “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第六种大麻风嫌疑是在头发或胡须中。

30 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疯。

31 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32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

33 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34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35 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

36 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37 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38 “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这只是皮肤上一种无害的疹子。记在这里是免得被误认为大麻风,给患者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焦虑。“白火斑”不具传染性。

39 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

40 “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41 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42 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疯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

  秃头不算不洁。但麻疯的感染可能在那里发生,就象在其他地方一样。如果有斑点出现,就要象在其他部位一样处理。斑是白中带红的,带有肿胀。

43 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象肉皮上大麻疯的现象,

44 那人就是长大麻疯,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45 “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大麻风患者要穿上丧服,把自己当作死人。撕裂衣服通常标志着灾难和悲痛(伯1:20;2:12;太26:65)。他要蓬头散发。头发既不修剪也不被梳理。到了疾病的晚期,他的眼皮、耳朵和鼻子都会烂掉,颊骨露出来,看上去十分恶心。如果他躲在一棵树底下,同一棵树下的人都会被视为不洁的。

  大麻风患者要在营外独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城。他是靠着施舍生活的,真是一个“活死人”。

46 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47 “染了大麻疯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以色列人的衣服大都是用羊毛或细麻布做的。这些布料在某些气候下可能会发霉。

48 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

49 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疯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51 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疯,都是不洁净了。

  蚕食的大麻风。就是恶性的大麻风”。

52 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疯,必在火中焚烧。

53 “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没有发散,

54 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物件洗了,再关锁七天。

55 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56 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57 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58 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59 这就是大麻疯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

第十三章补充注释

  本章所列举各种“大麻风”的许多症状与现在所谓的麻风病并不相同。此外,摩西有关仪文洁净的规定暗示有些“大麻风”会很快康复。但不久以前,人们还不知道如何治愈真正的大麻风。

  “大麻风”源于希伯来词sara',意为“打倒”。患“大麻风”的人是受到打击的人,被视为上帝对犯罪的惩罚。米利暗(民12:10),基哈西(王下5:27)和乌西雅(王下15:5)的情况确实是这样。我们不知道《旧约》的其他病例是不是这样(王下5:1;7:3)。基西纽(Gesenius)认为sara'与gara'是可以互换使用的,有“疥癣”之意。英语的“大麻风”(leprosy)来自希腊词lepros,意为“有皮屑的”、“患疥癣的”、“粗糙的”。现代意义上的大麻风(elephantiasis graecorum)分为三类:类节结麻风(lepra tuberculoides),以节结为特征;斑点麻风(lepra maculosa),以斑点或斑纹为特征;以及麻痹性麻风(lepra anaesthetica),即影响神经系统的大麻风。

  利13章中的“大麻风”似乎是各种皮肤病的通称,包括牛皮癣和白癜风,也包括真正的大麻风。这里所描述的大部分症状更象是牛皮癣。第2节中所提到的“疖子”,类似于类节结麻风,也有可能是麻痹性麻风的特征。有人认为多次提到的“火斑”类似于白癜风。这是一种热带疾病的特征。白癜风患者患处的毛发会变白,正如第3节所描述的。这种疾病始于一些小斑点,逐渐扩散,往往蔓延到较大的面积。这种疾病是无害的,却会毁损人的皮肤,特别是肤色较深的人。

  本章所提到“大麻风”的各种症状进一步证明它包括许多显著影响皮肤的疾病。在一个医学尚不存在的年代里,让祭司们对各种影响皮肤的疾病作出明确的诊断是很困难的。这些皮肤的疾病在许多方面都很相似,又没有特定的名称。摩西显然将这些相关的疾病都归在“大麻风”(sara')的名下。

  把传染病人隔离起来的主意似乎源于希伯来人。这是上帝亲自赐给他们的防护措施。有人认为圣经中隔离“麻风”病人的观念,导致了中世纪把把真患有大麻风的人隔离开来的做法。有些注释家认为真正的大麻风源于埃及。但其真正起源却不为人知。在以色列人的时代以前很久,这种疾病就已在远东,印度,非洲以及地中海沿岸地区流传。

  墙壁或衣服上的“大麻风”是以红绿色的斑纹或斑点为特征的。这似乎是一种霉或真菌,虽然与人体的“大麻风”不同,却表明这所房屋不是安全的居所。受影响的衣物也可能把真菌的疾病传染给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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