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九 章
提要:重复各种律法。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
你们要圣洁。这是《利未记》的基调。整部《利未记》都强调圣洁。发出这条命令的理由是上帝是圣洁的。
3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父母(原文为“母父”)。这里的原文颠倒了通常的顺序。有人认为这是偶然因某种原因而颠倒了顺序。但无疑上帝是故意这样做的。这绝不会削减父亲的尊严和地位,而只是强调上帝没有遗忘母亲;人也不应将忘记她们。
很多家庭没有给予母亲应有的尊重。也可能她没有负起应负的责任,发挥她应当发挥的建设性的积极影响。她可能会对孩子说,父亲回家后要听父亲的,从而降低了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权威,损害了那个孩子。习惯于这样推卸责任的母亲应当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局面,设法找出自己失败的原因,然后采取纠正的措施。诫命的规定是“当孝敬父母”(出20:12)。
守我的安息日。这里所提到的第四诫和第五诫是律法两条积极的诫命。都教诲对权威的尊。
我是耶和华。这句话在本章中多次重复(第4,10,12,14,16,18,25,28,30,31,32,34,36,37节)。
4 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也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第4节指的是第一诫和第二诫,特别是第二诫。违犯这条诫命的,不但是向木石偶像下拜。任何所尊崇和喜爱的事物,如果超过了上帝,就都是偶像,即使是在想象之中。
5 “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要献得可蒙悦纳。
本节强调了利7:11-21的指示。正如在讨论利17:1-7时所提到的,平安祭比其他祭更容易滥用。
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
7 第三天若再吃,这就为可憎恶的,必不蒙悦纳。
8 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9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
上帝总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眷顾穷人。贫穷往往是因缺乏节俭,远见,勤劳或技能而造成的。还有许多时候是由于意外或不可避免的原因。但不管怎样,上帝都怜悯他们,并吩咐祂的子民供应他们的需要。没有工作能力的人需要直接的赠予并予以精明的使用。有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应给他们提供机会。拾落穗并不容易,有时收获甚少。但让大多数人动手去做,要比直接赠予更好一些。白白领受会损害人的自尊,除非是在真正需要的情况下。给人提供工作对于施受双方都很有好处。这会为施舍者培养一种慷慨的精神,经常处身于使上帝能应允他祈祷的位置上。接受者也得到帮助,从而感谢上帝,并感激那些为他提供自助机会的人。这会促进兄弟的情谊。
10 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11 “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
偷盗和说谎是同类的罪。偷盗往往需要说谎(见利6:2)。偷盗和撒谎都有许多方式。还有一些边缘性质的情况,可能是最常犯的。上帝喜欢内心的诚实(诗51:6)。任何狡猾虚伪的事情都是祂所憎恶的(见弗4:14;提前4:2)。
12 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华。
指法庭的誓言。它所针对的不是在法庭上起誓,而是针对起假誓。伪证被视为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因为它歪曲了正义,公然违犯了第三诫,所以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太5:33-37)。
13 “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
不可欺压你的邻舍。第11节禁止以诡诈损害人;这里是指以暴力或权力伤害人。有人认为一件事只要是合法的,基督徒就可以做。但合法的事情不一定是合适的(林前6:12;10:23)。地上的法律可能会认可上帝所厌恶的某些做法。上帝并不支持法律上的漏洞。
工价。工价应按期发放,就象债务应当按期偿还一样。拖欠讲好的工价或正当的债务,是上帝所不喜悦的,而且是不诚实的(申24:14,15)。绝对的诚实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订约或承担责任时,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能履行职责。听任为履行职责而规定的时间过去而不作令人满意的安排,乃是一种最恶劣的不诚实,说明他完全靠不住。
14 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我们不可咒骂聋子,因为他听不见;也不可在瞎子的路上放绊脚石,因为他看不见。这样做既是不诚实的,也是残忍的。上帝说:“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27:18;参伯29:15)残疾人应受到特殊的照顾,绝不可占他们残疾的便宜。
15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按外貌待人”乃是“犯罪”(雅2:9)。在画家笔下,公正就象一个妇人手持天平,蒙上眼睛,不受眼前的人或事物所影响。
16 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华。
搬弄是非。就是造谣生事。这些谣言既不真实又有害处。拉比们教训说,有三样罪会剥夺人今生和来生的幸福──拜偶像、乱伦和凶杀。诽谤要比这些罪更加恶劣,因为它同时杀死三个人:诽谤者,被诽谤的人和听信的人。它比两刃的剑更锋利。
不可与邻舍为敌,流他的血。就是直接或借着伪证“置邻舍为死地”(见但8:25;11:14;代上21:1)。犹太人把它解释为看见人遇险(如淹水,抢劫或野兽等)就有责任救助。如果他看见一件罪行或不公正的事,就有义务帮助,或在法庭上为受害人作证。
17 “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
恨你的弟兄。人有时会不露声色地憎恨或藐视一个人。但仇恨就是罪(约壹2:9-11)。恨人的给自己所造成的伤害最大。
指摘你的邻舍。基督说:“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路17:3;另见太18:15-17)。保罗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提前5:20);“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多1:13);“用各等权柄责备人”(多2:15)。后三句话是传道人的责任,而基督在太18:15-17的劝勉却适用所有的人。心怀恨意却不指摘也是错误的。拉比们教训说,不责备犯罪的人,就与他同罪。他还不如把自己抛在火窑里呢。
18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不可报仇。想报复伤害过我们的人乃是人性的一种弱点。圣经不支持这样的做法。保罗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让人发怒”(罗12:19)。心怀怨恨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只会给自己造成极大的伤害。它会败坏人的性情,使人的人生观产生歪曲。
爱人如己。这条吩咐概括了十诫的后六条(太22:40)。基督曾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太5:43,44)。
就连批评者也承认“爱人如己”这句话在当时和整个世界历史中都是至理名言。现在和过去一样,自私的精神泛滥。当人的利益与邻舍发生冲突时,就不大会爱他了。人一般都是自私自利的。我们在不损害自己的前提下可能愿意为邻舍做一些好事。但在很大程度上,对邻舍的爱只不过是“开明”的利己而已。
19 “你们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与异类配合;不可用两样搀杂的种种你的地,也不可用两样搀杂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起初上帝创造了各种动植物。祂从未希望使物种掺杂,造成混乱。反对毛麻混纺的规定不很明确。圣经其他地方也没有解释。其目的可能是使人对适用于生物的原则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上帝所创造的万物保持原有的种类不变是为了众人的益处。
20 “婢女许配了丈夫,还没有被赎、得释放,人若与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罚,却不把他们治死,因为婢女还没有得自由。
人若与她行淫。这里的婢女已许配了丈夫,但还没有被赎,所以是不自由的,被视为她所服侍之人的财产。
要受刑罚。直译为“要接受审讯”。原文biqqoreth意为进行审查,以量罪定刑。适用于双方。
21 那人要把赎愆祭,就是一只公绵羊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
除了应受的惩罚以外,那人还要献上赎愆祭(见利7:1注释)。他首先向社会偿还债务;再与上帝和好。女子不要求献这样的祭。
22 祭司要用赎愆祭的羊在耶和华面前赎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23 “你们到了迦南地,栽种各样结果子的树木,就要以所结的果子如未受割礼的一样。三年之久,你们要以这些果子,如未受割礼的,是不可吃的。
果树要到第四年才被视为成熟的。此前它就象“未受割礼的”。果子既不能吃,也不能献给耶和华。到了第四年,它的果实要“成为圣,用以赞美耶和华”,从而奉献给祂。
24 但第四年所结的果子全要成为圣,用以赞美耶和华。
25 第五年,你们要吃那树上的果子,好叫树给你们结果子更多。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26 “你们不可吃带血的物;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
血。所有宰杀食用的牲畜都要把血排净。犹太人至今仍遵守这一规矩,只要有可能,他们就拥有自己的屠宰房。在别的地方,祭司会定期来到宰杀牲畜供犹太人使用的现场,以保证有关规定的遵守。这样的肉被认为是“合格的”,并打上相应的标志。基督徒通常不太重视这一健康定例,忘记了上帝当初允许人肉食是以这个条件为前提的(创9:4)。后来对于外邦的基督徒也有这样的禁令(徒15:20,29)。
法术。可能指符咒和咒语,本身虽然不是邪恶淫荡的,却会使人迷信和拜偶像。令人吃惊的是,现在仍有许多人受迷信观念的影响。连有名望的报纸也载有“吉日”和“凶日”之类的信息。人们自称能凭借星座的位置来预测未来,并主张某些日子里该做或不该做什么事情。有数以千计的算命者和灵媒,和数以百万计的受骗者。有人把护身符带在口袋里或身上,将马蹄铁钉在门上。还有人“敲木头”以避邪。许多人不在星期五开工。数字13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有人认为黑猫是旅途的恶兆,要去回去重新开始旅程。有人不肯在梯子下面行走。还有人说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把东西扔到身后能治某些病。古人在这些事上比现今的人更加认真,所以以色列人有陷入周围民族法术的危险。
27 头的周围(或作:两鬓)不可剃,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
犹太人以胡须为荣,把它看作是男子气概和尊严的标志。有人认为“损坏”了胡须就意味着向异教的神屈服。剪下来的胡须要献给假神。上帝禁止祂的子民随从这一异教习俗。本文(第26-28节)的禁令只是为了防备异教的习俗。把它用于现代的剃须是毫无道理的。
28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我是耶和华。
用刀划身。许多古代民族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常有这种做法。今日仍有一些异教民族沿用这样的习惯。某些新几内亚部落的男子在家中死了人时会切掉一个指关节。
刺花纹。可能指文身。它本身并不邪恶,但肯定与上帝子民的身份不相称,因为它损坏了创造主的形象。
29 “不可辱没你的女儿,使她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专向淫乱,地就满了大恶。
在古代的民族中,特别是在穷人中,常有人把女儿甚至妻子卖为奴隶和娼妓。妇女在当时是普遍得不到尊重的。
30 你们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
这两条命令中都涉及敬重。有人守安息日却没有对圣所表现出应有的敬重。也有人敬重圣所却不守安息日。真宗教要求对这两者都要敬重,因为它们都是神圣的。
31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不可求问他们,以致被他们玷污了。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交鬼的。`oboth,直译为“(皮)袋”,如伯32:19。这不是该词在圣经中的第一次使用。译为“交鬼的”似乎指他们所发异常含混的声音,如同从“皮袋”或其他容器中传出来的。赛8:19中的“言语微细”意为“低语”,“耳语”或“咆哮”,还有“边想边说”的意思,就象人用叹息般的声音自言自语一样(见诗143:5)。“声音绵蛮”的原文是saphaph,是模仿交鬼者的咕哝声。在赛29:4中,saphaph译为“细微”;在赛38:14中译为“呢喃”。七十士译本通常把`oboth译为eggastrimuthoi(“口技艺人”),暗示肚子里发出低沉阴郁的声音。口技很容易用于法术。
`Oboth是阴性名词,暗示“交鬼的”通常是女人。据说她能召唤“亡灵”。她不是被“亡灵”所控制,而是被“灵” 所控制(撒上28:7)。“亡灵”陪伴交鬼的妇人,供她召呼使唤。交鬼的妇人说话时常弯下腰来,据赛29:4记载,说话如同“从地中”发出来。所以扫罗在求问隐多珥的女巫时,她看见“有神从地里上来”(撒上28:13)。于是扫罗就“脸伏于地”(第14节),以为自己是在与撒母耳说话(第15-19节)。
《旧约》里“家中的神像”(见创31:19注释)至少有时被交鬼者用来作为假装与死人说话的“工具”,而且通常是借助于口技。亚10:2说:“家神所言的是虚空”。圣经至少有一处“家中的神像”是指一个很象人的偶像,使扫罗派来的使者以为是大卫自己躺在床上(撒上19:12-17)。口技艺人很容易模仿与偶像对话,足以使迷信的人相信亡灵确实是在说话。魔鬼自然控制交鬼者所说的话,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32 “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白发的人。这条命令强调了第五诫。敬重老人乃是基本的美德。但常有不恭不敬,缺乏深思熟虑的事发生。现在是年青人的时代。世界和教会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但这并不意味可以忽视有经验的老人,不理会他们的忠告。
要敬畏你的上帝。这条命令是永恒不变的真理。现代的教会“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他”(启14:7)。
33 “若有外人在你们国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负他。
古时的外人常常受到人的怀疑。他们为什么离家?是不是犯了罪?是不是逃犯?是不是逃奴?在一个很少背井离乡的年代,这些疑问很是自然会产生的。外人始终处在防备的状态,但上帝的子民却不可欺负他。
34 和你们同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如本地人一样。光不打扰外人还是不够的,还不能激怒或戏弄他。他们应待他如自己人。基督在世时也表达了这个准则。事实上祂直接引用了《利未记》本章的话说:“要爱人如己”(太22:39;利19:18)。基督为了防止有人把祂所说的“人”局限于犹太人,就讲了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任何有困难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撒玛利亚人,朋友还是外人,都是我们的邻舍(路10:30-37)。
你们……也作过寄居的。我们应当记住自己过去也曾作过寄居的,需要人的帮助和鼓励。所以要对需要我们帮助和鼓励的人更加仁慈。
35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
上帝命令在尺寸,重量和数量上要严格地诚实。所有的交易都要严守公正。基督说:“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6:38)。
36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码、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
37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