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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27--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七 章

提要:1 人还特许的愿必须归给耶和华。2 许愿者的估价。9 许愿献牲畜。14 许愿献房屋。16 许愿献土地及其赎回。28 永献之物不可赎回。32 十分之一不可更换。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还特许的愿,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许愿是向上帝庄严地承诺要为祂做某件事,奉献礼物或献祭。在《旧约》中,人们常常在痛苦或危难中,在渴望上帝施恩时许愿。他们许愿的条件就是要上帝要满足他们的请求。雅各许愿说,如果上帝祝福他,使他兴旺,并带他安全回家,他就愿意服事上帝(创28:20-22)。大卫曾许过无条件的愿(诗132:2-5)。

  理想的许愿出自于一颗爱上帝的心,真诚地希望为祂做事,并不想得到报酬。这就是古人向上帝献燔祭的动机。许愿完全是自愿的。上帝没有强求。“你若不许愿,倒无罪”;但人如果许愿,上帝就要他要守所许的愿(申23:21-23)。

  人们有时迫于环境的压力许下诺言,后来反省时觉得自己无法履行。这就是智慧人所说的:“人冒失说,这是圣物,许愿之后才查问,就是自陷网罗”(箴20:25)。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贸然许愿,然后又后悔,那是愚蠢的”。他应事先考虑好所许的愿是否合理。这种许愿的例子之一就是犹太人同谋许愿“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徒23:12)。大卫许愿说自己不进屋子也不睡觉,直等他为上帝找到居所,这似乎有些鲁莽(诗132:2-5)。耶弗他所许的愿也是草率的(士11:34-40)。

  上帝知道人可能无法履行所许的愿。祂并不想阻挠人许愿,也不想解除他们对所许之愿的义务。因此祂提供了一种折算义务的方法。本章所涉及的就是许愿的赎回。

  根据这项计划,可以根据指定的标准,用金钱来还愿。如果所许的愿是祭牲,就不能折算为金钱,而必须被献在坛上。但其他的愿都可以“赎回”。

  一个人可以用自己或者他有权管辖的任何人或物来许愿,包括妻子,儿女,买来的奴仆,牲畜,房屋和田地。在许多情况下,圣所可能无法接受他的礼物。他就要通过支付赎价来还他所许的愿。

3 你估定的,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

  赎回一个人的价格是上帝根据性别和年龄依次确定的。五岁以下男童的赎价是五舍客勒;二十岁以下是二十舍客勒;六十岁以下的是五十舍客勒;六十岁以上的是十五舍客勒。女性的赎价大约是上述金额的一半。如果是穷人,就没有那么严格,可以由祭司根据他的支付能力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赎价的差别是根据年龄,而不是根据身份。大祭司的赎价不比普通劳动者高。

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5 若是从五岁到二十岁,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6 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7 若是从六十岁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8 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

9 “所许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凡这一类献给耶和华的,都要成为圣。

  所许的若是洁净的牲畜,它就成为“圣”的了,不可以更换或赎回,必须献为祭。人们可能想用好一点或差一点的牲畜来代替。但这是不可以的。如果被发现,这两个牲畜就都成为“圣”的了,都必须被献为祭。

10 人不可改换,也不可更换,或是好的换坏的,或是坏的换好的。若以牲畜更换牲畜,所许的与所换的都要成为圣。

11 若牲畜不洁净,是不可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 祭司就要估定价值;牲畜是好是坏,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怎样为是。

13 他若一定要赎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 “人将房屋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祭司就要估定价值。房屋是好是坏,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怎样为定。

  当一个人用房屋许愿时,祭司就要进行估价,所估的价要“为定”,不可更改或讨价还价。那人要赎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价值上再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旧归他”(第15节)。

15 将房屋分别为圣的人,若要赎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旧归他。

16 “人若将承受为业的几分地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这地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

  如果一个人以田地许愿,就要按撒种多少估定价值。在估价时要考虑到禧年(第17节),因为那时土地将归还原主。

17 他若从禧年将地分别为圣,就要以你所估定的价为定。

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后将地分别为圣,祭司就要按着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数推算价值,也要从你所估的减去价值。

19 将地分别为圣的人若定要把地赎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归他。

20 他若不赎回那地,或是将地卖给别人,就再不能赎了。

  本句的含义不确定,有多种解释。可能指他在许愿以前就已经将地卖给别人了,所以根本无权以地许愿,他却想得不当得的利益。如果这样理解本节,那他在原则上就犯了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错误,假装奉献了一定的金额,实际上却没有。

21 但到了禧年,那地从买主手下出来的时候,就要归耶和华为圣,和永献的地一样,要归祭司为业。

22 他若将所买的一块地,不是承受为业的,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

  如果人向土地所有人购买了一块地,他只能用它许愿到禧年,因为那时土地要归还原主。

23 祭司就要将你所估的价值给他推算到禧年。当日,他要以你所估的价银为圣,归给耶和华。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归卖主,就是那承受为业的原主。

25 凡你所估定的价银都要按着圣所的平: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

26 “惟独牲畜中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既归耶和华,谁也不可再分别为圣,因为这是耶和华的。

  牲畜中一切头生的都是属于上帝的。没有人可以将属于上帝的东西献给祂,因为这些已经是属于祂的了(出13:2,12;22:30)。但不洁净的牲畜可以赎回。否则那牲畜就要卖掉。

27 若是不洁净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若不赎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卖了。

28 “但一切永献的,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为业的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

  “永献的”原文用于比一般的“奉献”庄严得多的许愿。指不可违背、不可赎回、必须遵行的誓约,否则要受到极重的处罚,甚至要受诅咒。那些“同谋起誓”(徒23:12)要杀死保罗的人所许的正是这种愿。永献之物是不能赎回的。如果献给耶和华,就不可更改或替代。

29 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

30 “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十分之一已经属于上帝,不能用来许愿。粮食的十分之一可以赎回,牲畜却不能(第33节)。

31 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有人曾问,如果事后加上五分之一,是否就可以扣留十分之一呢。这是对圣经的误解。加上五分之一所涉及的不是扣留十分之一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是实物,就是缴纳小麦,大麦或任何出产的十分之一的。有时人可能需要麦子下种,宁愿付钱而不是麦子。在这些情况下,他可以给麦子估价,并加上五分之一来赎回这十分之一。所涉及的不是扣留十分之一的问题。如上所述,只有粮食和园里的出产可以这样赎回。牲畜不能赎回或更换。

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

  拉比作家解释说:当一个人要把他牛羊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时,他就会把所有的牲畜都关在一个栏里,栏有一个窄门,一次只能让一只牲畜出去。准备向耶和华奉献十分之一的主人站在门边,手里拿着杖,杖的末端在朱砂或红赭石里蘸过。羊羔或牛犊的母亲们站在栏外。门打开时,小畜就跑出来与母亲会聚。它们出去的时候,主人拿着杖站在一旁用杖点击每第十只牲畜,让它沾上颜色。它不论肥瘦,有无残疾,都被重新接纳为合法的十分之一。

33 不可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换;若定要更换,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

34 这就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本节指出上帝为《利未记》内容的作者,从而结束了《利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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