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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094--SDA圣经注释

第 九十四 篇

序言——本诗祈求上帝回答恶人为什么在表面上取得胜利的问题(第1-7节);对夸口上帝鞭长莫及的邪恶领袖说话(第8-11节);从上帝保护义人,义人最后获胜中找到最终的答案(第12-23节)。本诗保证,不管表面现象如何,公义终将获胜(见诗92篇)。七十士译本的题记里还注有“一周的第四天”。本诗具有崇拜诗歌的特征。

1 耶和华啊,你是伸冤的上帝;伸冤的上帝啊,求你发出光来!

  伸冤的上帝啊。重复是为了强调诚恳。

  求你发出光来(yapha`)。KJV版为“显示自己”(见诗50:2;诗80:1)。

2 审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骄傲人受应得的报应!

  求你挺身而立。见诗7:6。

  审判世界的主。见创18:25;诗58:11。

  使……人受应得的报应。见诗28:4;赛3:64。

3 耶和华啊,恶人夸胜要到几时呢?要到几时呢?

  见诗6:3;13:1。诗人倦于恶人在表面上长期占上风,问上帝为什么迟迟不显示自己。

4 他们絮絮叨叨说傲慢的话;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夸张。

5 耶和华啊,他们强压你的百姓,苦害你的产业。

  强压。或“压碎”(见哀3:34节,参箴22:22;赛3:15)。

6 他们杀死寡妇和寄居的,又杀害孤儿。

  本节所提到的罪恶非常可憎,因为这些人软弱而无力自卫(见诗68:5;诗82:3;出22:22-24;申10:18)。所用的语言似乎暗示是以色列内部的压迫者。

7 他们说:耶和华必不看见;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

  他们说。不一定是口头上的。可能是行动上的(见诗10:11,13)。

  耶和华(Yah)。见诗68:4注释)。

  必不看见。本节含有希望得到救助的倾诉和呼吁(见诗14:1,2)。

8 你们民间的畜类人当思想;你们愚顽人到几时才有智慧呢?

  见诗92:6,参罗3:11。

9 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吗?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

10 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识的,难道自己不惩治人吗?

11 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

  意念。见诗7:9;26:2;参林前3:20。

  原文的“虚妄”不是指“意念”,而是指人本身。

  虚妄。见诗39:5,6;参传2:14,15。

12 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

  有福。见诗1:1注释。从第一眼看,这个祝福显得十分奇怪。第12-19节描写上帝赐给义人一系列美好的祝福。祂惩戒,训诲,赐下平安,从不放弃,公正地审判,帮助对付恶人,在危险时扶持,安慰(见弗3:20)。诗人的经历似乎证实了这些神圣的原则。

  管教(yasar)。“训练”,“纠正”,“教育”,“惩戒”。见申8:5;伯5:17;诗89:32,33;119:71;参伯33:15-30。如果基督徒接受管教,就有福了!惩戒的主要价值之一就是使接受的人更加同情别人。

  律法(torah)。见箴3:1注释。

13 你使他在遭难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恶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使……得享平安。心灵的平静和安宁是接受上帝生活方式的结果。

  遭难的日子。见诗49:5。

14 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也不离弃他的产业。

  不论上帝的惩戒持续多久,祂忠心的儿女都可以相信上帝绝不放弃他们的保证(见申31:6;撒上12:22;诗37:28;罗11:1,2)。

15 审判要转向公义;心里正直的,必都随从。

  要转向。公义将再次证实上帝品格和政权的永恒原则。

  必都随从。义人将公开承认自己随从公义。

16 谁肯为我起来攻击作恶的?谁肯为我站起抵挡作孽的?

  诗人在第16-19节显然记录了自己的经历。第16节提出问题,第17-19节进行回答。

17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我就住在寂静之中了。

  我。见诗16:10注释。

  寂静之中。即在死亡中(见诗31:17,18;参诗115:17)。

18 我正说我失了脚,耶和华啊,那时你的慈爱扶助我。

19 我心里多忧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欢乐。

  多忧多疑(sar`appim)。“心里不安”(见太6:25-34;《历代愿望》第313页;《福山宝训》第141-146页)。

  安慰。坚定地信靠上帝会消除忧虑,并代之以安慰。

  欢乐。上帝以安慰赐给人平静和安宁的保征(见诗63:5,6;林后1:3,4;彼前5:7)。

  我。见诗16:10注释。

20 那藉着律例架弄残害、在位上行奸恶的,岂能与你相交吗?

  相交。这个反问句要求否定的回答。第3,4节的问题从恶人的毁灭中得到满意的回答。

  你。指上帝。

  藉着律例。他们靠着法律的条文和法庭的裁决,达到了他们邪恶的目的(见王上21:10-13)。

21 他们大家聚集攻击义人,将无辜的人定为死罪。

  人。见诗16:10注释。

  将无辜的人定为死罪。见诗10:8;参太27:4。

22 但耶和华向来作了我的高台;我的上帝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我的高台。见诗18:2。

23 他叫他们的罪孽归到他们身上。他们正在行恶之中,他要剪除他们;耶和华我们的上帝要把他们剪除。

  他们的罪孽。见诗7:16;35:8。

  正在行恶之中。他们正在犯罪时(见诗5:10)。

  我们的上帝。诗人把人称从自己(第22节)扩大到聚集崇拜的会众。

  把他们剪除。重复是为了强调诗歌结尾的总结(见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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