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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28--SDA圣经注释

第 二十八 章

提要:关于虔诚与不虔诚。

1 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象狮子。

  恶人在受到指控以前已经受到良心的谴责。在死亡面前,寻求公义的人神情坦然,喜爱罪恶的人则非常害怕。义人坚信他的救主;恶人面对死亡,要么顽抗到底。要么心惊胆战。当大卫身临绝境遇的时候(撒上17:32-34),他没有害怕,因为他相信自己是至高者的仆人,正在遵行祂的旨意,接受祂的保护(撒上14:6-16)。

2 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

  社会和道德的败落往往导致统治者的迅速更迭。当一个智慧者接任以后,国内的混乱就会结束,法律和秩序得到恢复,国家就有了稳定的局面(见传9:14,15)。

3 穷人欺压贫民,好象暴雨冲没粮食。

  穷人欺压贫民,就像倾盆大雨,冲走了上层的土壤,,而不是促进植物发芽生长。

4 违弃律法的,夸奖恶人;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

  只有拒绝律法权威的人,才会因恶人的成功而高兴(见罗1:32)。

5 坏人不明白公义;惟有寻求耶和华的,无不明白。

  拒绝上帝律法约束的人是非不分(罗8:7)。但是上帝会向那些服从祂引导的人明确所当走的路(赛30:21;约7:17;《历代愿望》第668页)。

6 行为纯正的穷乏人胜过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参箴19:1。

7 谨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与贪食人作伴的,却羞辱其父。

  律法(torah)。指各种教诲,包括上帝的律法。

  贪食人(zolelim)。“浪费的”或“贪吃的”。贪吃使人蒙羞,并反映其父亲的品性。

8 人以厚利加增财物,是给那怜悯穷人者积蓄的。

  以厚利加增财物,就是用高利贷敛积钱财。贪心的人用上帝不认可的方法所积累的财富,在他死后,会被他的后人布施给穷人(见伯27:16,17;箴13:22)。

9 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

  听律法。转耳不听律法的人也祈祷,说明他不是粗心和没有信仰的人,而是不愿意让上帝的律法指导他的人生。许多人愿意侍奉上帝,但他们要按自己的方式侍奉。有些人只接受一部分上帝的律法作为人生的标准,其他的人则宣称律法已经完全取消了。只有少数人承认上帝的全部律法为祂对祂子民之旨意的权威表达(见约14:15;15:10;参罗8:3,4)。

  可憎。罪恶在上帝和罪人之间放置了障碍(赛59:1,2)。有些人昧着良心,宣称自己遵守所谓的律法灵意,要胜过那些依靠内在圣灵的能力、遵守律法的字句和灵意的人。这样的人应当认真思考本节的教训。虽然上帝不追究那些没有机会了解祂要求的人对律法的忽略(徒17:30;罗5:13),但祂不接受那些转耳不听祂律法之人的侍奉。否则祂就是认可了故意的叛逆。

10 诱惑正直人行恶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里;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引诱别人走歪路的人要与跟随的人一同掉在他自己的坑里。但义人会从坑里出来,回到正路上(见箴24:16),在上帝的祝福下向最后的赏赐继续前进。恶人的恶行所收获的,只是罪恶的积累。

11 富足人自以为有智慧,但聪明的贫穷人能将他查透。

  有些富人认为,他们所积累的财富证明了他们的智慧和聪明。但是他们对永生价值的疏忽,表明他们要比获得上帝知识的穷人愚蠢。上帝是真智慧的源泉。有知识的穷人能透过富人眼前的兴旺,看到等待着他们的苦难(见诗73:3,17;雅5:1-6)。

12 义人得志,有大荣耀;恶人兴起,人就躲藏。

  当义人胜过恶人而建立起公义的政权时,就“有大荣耀”(见箴11:10;29:2)。大家知道自己的善行会受到善待,作恶就会受到公正的惩罚。他们树立起对统治者的信心,为自己的安全而高兴,并不怕暴露自己的财富。但恶人当政时,他们的表现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竭力隐瞒自己的财富,怕引起自私自利的统治者注意(见箴28:28)。

13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

  遮掩罪过的人,灵性不可能兴旺。为自己的罪开脱,就是抵制圣灵的感动(约16:8-11),使自己心地刚硬,直至不再有追求公义和悔改的愿望。

  但是只承认罪过还是不够的。罪人必须放弃罪恶,并靠着上帝应许所赐的力量成功地抵制诱惑(见罗8:3,见第4节;腓2:13;提后2:22;约壹3:6)。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得到上帝的怜悯。宽恕和祝福坚持犯罪的人,就是鼓励他继续作恶,最后导致永远的死亡(罗6:23;雅1:13-15)。让这样的人进入永恒的世界,就会使罪恶所造成的苦难,悲伤和死亡永远存留。

14 常存敬畏的,便为有福;心存刚硬的,必陷在祸患里。

  一个时刻关注自己,把自己的行为与上帝所表达的旨意相对照,使任何背离正道的行为立即得到显示和纠正的人,乃是有福的(见诗119:11;腓2:12;雅1:22-25)。他之所以蒙福,是因为他靠着心中的圣灵所赐基督的能力,保持了这种警觉的态度(见弗3:16,17;彼前1:22,23;约壹3:9;犹24)。由于罪恶势力的存在,以及撒但不断来欺骗和引诱人犯罪(彼前5:8;启12:12),人只有靠着上天媒介的帮助,才能战胜罪恶。但如果我们硬着心肠,抵制这些媒介,就不可避免地会遭灾。

15 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好象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

  要不是上帝应许看顾仰望祂的人,一般百姓对于强大压迫者的无奈,定会导致绝望(诗91:13-16)。

16 无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贪财为可恨的,必年长日久。

无知的君。参耶22:13-19。

以贪财为可恨的。贪财就是对财富的过度欲望。那些背离永生的真财富,化精力去追求世界暂时财富的人,证明自己是缺乏智慧的。

17 背负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里奔跑,谁也不可拦阻他。

  谋杀乃是死罪,任何人都不可以干预惩罚的执行。所罗门只是回应了摩西的话(见创9:5,6;出21:12-14)。

18 行动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弯曲的,立时跌倒。

  立时。直译是“以一”,含义不明。理解为“立时”似不合理。七十士译本为“行事弯曲的,必纠缠其中”。

19 耕种自己田地的,必得饱食;追随虚浮的,足受穷乏。

  凡追随今生虚浮之物,不努力谋生的人,肯定会在物质和精神上陷入贫困之中,。

20 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

  参箴21:5。

21 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

  看人的情面。见箴18:5注释。

  因一块饼。这里用一块饼的比喻,说明区区小利会影响不义的人违背公正的原则。

22 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

  参箴23:6。贪心的人得不到永恒的财富。

23 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

  后来(’acharay)。 直译是“在我以后”。聪明的责备对于说和听的人都有好处,尽管开始时可能有刺激(见箴27:6;29:5;雅5:19,20)。

24 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

  偷窃是没有理由可以辩护的。即使儿子宣称父母去世后一切财产都是他的,但如果没有得到允许,他仍不可以拿走(见箴19:26)。基督谴责了借口已向圣殿捐献而拒绝奉养父母的儿子(太15:4-6;可7:9-12)。

25 心中贪婪的,挑起争端;倚靠耶和华的,必得丰裕。

  心中贪婪的。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一个自以为了不起而小瞧别人的人,会使一切与他接触的人讨厌,并引起许多纠纷(见箴15:18;29:22)。谦卑而敬畏上帝的人会安分守己,并相信上帝会供应他的需求。同样,贪婪的人会因自私自利而惹起敌意,义人则却会“得到丰裕”(见箴11:25;29:25;哈2:5;雅4:1)。

26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凭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心中自是。就是按个人的意愿和计划(见创6:5;8:21;箴14:16;28:14)。

27 周济贫穷的,不至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

  上帝把一切为贫穷人所做是事看作是为祂做的,所以聪明地周济有需要的人,决不会由此而贫穷(见箴11:24-26;19:17)。自私因其性质而给人带来咒诅,这与上帝表达不悦的作为完全不同(该1:9-11)。被忽略的穷人就这样把许多咒诅间接地堆在漠视他们困境的人头上。

28 恶人兴起,人就躲藏;恶人败亡,义人增多。

  见第12节注释。恶人败亡,义人就增多,不但在人数上,而且在财富上。在贪婪的统治者之下,义人的财富不太可能增加,即使增加了,也会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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