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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12--SDA圣经注释

第 十二 章

提要:1基督责备法利赛人在违背安息日上的盲目,3藉着圣经,9藉着说理,13藉着神迹。22祂治好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31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36要为所说的闲话交帐。39祂责备想要看神迹之人的不信:49并且说明谁是祂的弟兄,姐妹和母亲。

[在安息日掐麦穗:太12:1-8=可2:23-28=路6:1-5。主要注释在《马可福音》。见本卷注释218页地图] 。

1 那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祂的门徒饿了,就掐起麦穗来吃。

  那时。马太用该词不一定表示前后的内容有时间上的特别联系,而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可以从它在太14:1的用法中看出来。第13章中的海边布道发生在公元29年秋(见太13:2注释),约于太14:2所记载施洗约翰殉道之前六个月。

  从麦地经过。或“从庄稼地经过”。

  麦穗。可以指任何一种谷类的穗子,也许是小麦穗,甚至是大麦穗。有趣的是《马太福音》中所记录的对基督门徒的指控均与食物有关(见太9:14;15:2等)。

2 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说:“看哪,你的门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3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4 他怎么进了上帝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

5 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

6 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

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有文本为“在这里有一样东西比殿更大”,为中性而非阳性。“一人”当然指基督。

“更大”指真崇拜的精神,而不是指圣殿的建筑材料和殿里所举行的礼拜仪式。圣殿本身既可免除安息日不许作工的限制,圣殿的主人岂可被指控违犯安息日呢?圣殿是祂的,所以祂比这殿更大。犹太人认为圣殿比世上任何东西都更加神圣;然而基督大胆地宣称自己比殿更大。祂“比殿更大”是因为祂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是最神圣的宗教制度(太12:8)。基督指出,圣殿和安息日都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要管辖人。人受造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殿里敬拜和遵守安息日;圣殿和安息日都是为人服务的(见可2:27注释)。

7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见太9:13注释。

  将无罪的当作有罪。这里指门徒。人们往往不理解圣经的真正意义。换一句话说,就是对真理抱有错误的观念。妄自尊大,加上妒忌那些明白和顺从真理的人,导致批评和逼迫(见太5:10-12注释)。

8 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一只手枯干的人:太12:9-14=可3:1-6=路6:6-11。注释主要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 。

9 耶稣离开那地方,进了一个会堂。

  耶稣可能是不久以后离开的,不一定立即离开(见第1节注释)。也不可能在同一个安息日离开(见路6:6注释)。

10 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11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

12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13 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

14 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耶稣受欢迎:太12:15-21=可3:7-12。注释主要在《马可福音》] 。

15 耶稣知道了,就离开那里,有许多人跟着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

  耶稣知道了。就是耶稣知道了自己安息日在会堂里治好了一只手枯干的人之后,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的阴谋(见太12:14;见可3:6注释)。祂的声望越来越高,也激起了反对祂的浪潮(见太4:24注释)。

  离开那里。可能是过了安息日才离开,因为安息日走远路会不必要地引起犹太领袖们对祂的偏见。关于“安息日可走的路程”,见本卷注释第50页。

16 又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

17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

  似乎是赛42:1-4的意译或解释,也可能引自一个已经失传的希腊语圣经译本。引文前三节与希伯来语圣经的赛42:1-3比较接近;而太12:21则几乎与七十士译本的赛42:4最后一个分句完全一样,只是少了这节经文的前两个分句。见赛42:1-4注释。

18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外邦。

  我的仆人。就是基督,“弥赛亚”(见赛42:1注释)。

  将公理传给。或“宣布公理”。

19 祂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

20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

  压伤的芦苇。耶稣认为压伤的芦苇或将残的灯火都不是无用的,都有改进的可能。

  祂不折断。只要有一线恢复的希望,耶稣都会殷勤作工,“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

  将残的灯火。linon,“亚麻”,因而指任何亚麻制品。本节的“亚麻”可能指灯芯,摇曳着即将熄灭。但灯的主人希望它亮着,并不遗余力地让它保持点着。

  公理。或“公义”。

21 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

[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以及不得赦免的罪:太12:22-45=可3:20-30=路11:14-32。注释主要在《马太福音》。见本卷注释219页地图和231页年表] 。

22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哑巴又能说话,又能看见。

  当下。本章其余的部分(第22-50节)比较难确定发生在基督传道哪一个阶段之一。似乎有充分的理由相信22-50节所记载的事件及其引发的论述存在以下关系:一,在治好那个又瞎又哑、被鬼附的人与受到法利赛人的指控,显然是连续发生的(见第24节)。二,基督传道期间,至少两次有人提出显示神迹的要求。这里所提到的似乎是第一次(第二次有记录的发生在马加丹;据太15:39至16:5所记,可能是在公元30年夏天)。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否认了自己是靠着鬼王的能力赶鬼,才有人提出显神迹(太12:38)的要求。三,《历代愿望》323页,第43-45节中关于“污鬼”和“七个……鬼”的论述无疑紧随着22-42节的教训,没有间断。四,46-50节所提到基督的母亲和弟兄的来访是在“祂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第46节;参《历代愿望》325页)。

  根据太13:1,太12:22-50基督的教训与第13章祂海边布道讲比喻是在同一天。关于太12:22-50和13:1-58之间密切的时间联系,见太13:1注释。因此太12:22-50的论述发生在公元29年秋天(见太13:1;可3:13注释)。

  被鬼附着。基督至少曾医好两个又瞎又哑、被鬼附着的人(见《历代愿望》321页;太9:32-35)。关于被鬼附着,见《马可福音》第一章补充注释。

23 众人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

  都惊奇。见可2:12注释。

  大卫的子孙。见太1:1注释。原文的问句形式暗示希望得到否定的回答(见路6:39注释)。百姓似乎在惊叹:“这怎么是大卫的子孙弥赛亚呢?”他们可能认识到预言中的弥赛亚要行基督所行的奇事。但他们很难相信身为平民的耶稣就是预言中的弥赛亚(参《历代愿望》197,385页)。众人都喜欢听基督(见可12:37),承认祂是一位大教师(见约3:2),甚至是一位先知(见太21:11),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接受祂为弥赛亚。祂所行的许多异能,在他们的心中燃起了祂可能是弥赛亚的希望之火(见路24:21注释;参《历代愿望》406页)。但他们有关弥赛亚先入之见(见太4:17;路4:19注释;参《历代愿望》30页)几乎立即就熄灭了这微弱的火苗。

24 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

这个人。houtos。这些法利赛人不肯提耶稣的名字,只是蔑称祂为“这个人”,表达了他们藐视(见路14:30;路15:2注释)。

  法利赛人听见。百姓摇摆不定地盼望耶稣为预言中的弥赛亚(见第23节),惹怒了法利赛人。马可说,这些法利赛人是“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可3:22),可能是犹太公会派出的探子,要侦察和汇报基督的行动(见可2:6注释)。耶稣这些警觉的仇敌不能否认祂行了一件真正的神迹,因为医好的人“又能说话又能看见了”(太12:22)。耶稣神性的证据越大,他们就越生气,最终导致耶稣的一些仇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见第31,32节注释)。

  别西卜。该词的含义存在争议。“别西卜”可能源于希伯来语的ba`al zebul(巴力西卜),意思可能是“大房屋(或殿宇)之主”或“天上房屋的主”。来自约公元前1400年的几块拉斯珊拉泥版上写着“地球的王西卜”。因此别西卜的意思可能是“巴力是王”。有人认为,犹太人可能出于对这个异教的以革伦守护神的蔑视,而把别力西卜改名为别西卜(“苍蝇之主”,见王下1:2注释)。

  医好那个又瞎又哑、被鬼附的人,显然不是出于人的能力。探子们既不肯承认耶稣是神圣的,具有行神迹的能力,就认定祂是与魔鬼联合的。

25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

  知道他们的意念。见可2:8注释。

  一国。一个国家若发生内乱,显然就削弱了自己的地位和能力,以致比不上其他国家相比。

  家。可能把政治领域比作一个人所治理的“家”,但这里所表达的原则也适用于家庭。

26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

  撒但在与基督进行生死的搏斗(见启12:7-9;参太4:1-11;约12:31;约16:11等)。魔鬼不会笨到与自己作对,而与基督合作,赶出他使人受苦的鬼魔,来支持他的主要敌人基督。采用这种政策,“他的国”必定垮台。耶稣就这样使法利赛人的论据显得十分荒谬。祂的的推理简单明了,人人都能明白。

27 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

  基督证明了法利赛人论据的荒谬之后,向他们提出了一个难题。有些法利赛人显然宣称自己能够赶鬼,否则耶稣就不会把这件事提出来。约瑟弗斯说他们至少有过这样的尝试,并举了一个例子(《犹太古代史》viii.2.5[45-49])。“子弟”不是指基督说话对象的子女,而是指他们的信徒。旧约时代先知学校的学生通常也称为“先知门徒”(见王下6:1注释)。

28 我若靠着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

  我若。基督既证明了法利赛人主张的荒谬(第25,26节),并提出了他们所无法回答的难题(第27节),就必然导致另一个结论——他们所归诸于撒但的能力实际上是上帝的能力(见24节注释;见路11:20;参出8:19)。基督在地上传道的时候,祂的神迹是靠着上帝的能力、通过天使的服务来完成的(《历代愿望》143页)。祂的神迹证明了祂的弥赛亚身份(见《历代愿望》406页)。弥赛亚既然在这里(见太12:23),祂的“国”就不远了。

  临到。直译是“已临到”。

29 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

  人怎能进。基督的这个比喻,强调了第28节的真理,就是“上帝的国”近了,撒但的国受到了攻击。基督就是进入撒但的“家”或“国”的那个“人”(见25节注释)。人不会进入自己的家去“抢夺”自己的“家具”。撒但不会“赶逐”撒但(见第26节)。所以进入别西卜的“家”(见24节注释)“抢夺他的家具”的人,必定是他的仇敌。

  壮士家。就是“撒但的家”。

  抢夺他的家具。撒但宣称这个世界是属于他,“交付”给他的(见路4:6)。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世界是他的“家”,世人是他的“家具”。基督来要解放撒但的俘虏,先脱离罪的牢狱(见路4:18注释),再脱离死亡的牢狱(见启1:18)。基督藉着赶逐魔鬼,抢夺了撒但的牺牲品,就是他的“家具”。

  捆住那壮士。捆住“壮士”的人必须比“壮士”更强壮(见路11:22)。唯有上帝比撒但强壮;所以耶稣既释放撒但的俘掳,就证明上帝的能力藉着祂运行。基督大能的作为证明,祂不是与撒但结盟,而是与他交战的(见《历代愿望》406页)。

30 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在争夺人心的大斗争中,没有中间的立场,不可能有中立(见《历代愿望》324页)。每一个人不是爱国者,就是叛国者。不完全站在基督一边的,就是完全站在撒但一边,他影响力的重心也在那一边。不完全与基督联合的,就是完全与祂为敌。不要觉得基督的这句话与可9:40相矛盾:“不抵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那句话的意思只是说,不能把推进基督事业的人视为“抵挡”祂的。

31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一切的罪。甚至“亵渎”的罪也能赦免,但有一个例外。

  亵渎圣灵。基督在这里特指一些法利赛人明知自己是诬告,仍将圣灵的能力(见28节注释)归诸于魔鬼(第24节,见《历代愿望》322页)。这样故意拒绝亮光,使他们逐步走到“亵渎圣灵”的地步。值得注意的是,法利赛人长期拒绝耶稣神性越来越明显的证据;说出这样的话,是他们拒绝的最高表现(见《历代愿望》213,538页)。拒绝的过程从耶稣降生时就开始的(见《历代愿望》63页)。随着祂传道的进展,这种拒绝变得越来越强烈了。证据越是明显,他们就越是剧烈地反对祂(参何4:6)。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每一次与耶稣接触,都表现出他们的伪善,变得越来越苦毒和放肆。现在他们公然宣称基督是被鬼附着、与撒但联合同工的,是他的同谋(参《教会证言》卷五第634页)。从此以后,他们就受他们指控耶稣所隶属的权势控制了(《历代愿望》323页)。

  亵渎圣灵是不可赦免的罪。它在于长期抗拒真理,直到最后不可救药地下决心反对真理,明知这样做是选择走自己的道路,与上帝的旨意作对。他们的良心因不断反抗圣灵的感化而麻木。他们几乎在不经意间作出了致命的决定。人有时可能确实一直未能作出符合上帝旨意的决定(见《历代愿望》324页)。一个人如果老是担心自己犯了“不得赦免的罪”,就确证他还没有犯那样的罪。

  世界上最可怜的就是良心不安的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做对的时候,却做了错事。基督徒的不幸经验通常是没有实行所得亮光的结果。一个良心不安的人可以用两种方法解决问题和消除压力:他可以顺服圣灵的改变人心的大能,回应圣灵的感动,纠正对上帝和对人所犯的错误;他也可以通过压制圣灵的感动使自己的良心麻木,并消除痛苦的感觉(见弗4:30)。采取后一种做法的人是无法悔改的,因为他的良心已经永远没有感觉了;他也不想悔改。他故意使自己的心灵处在上帝恩典的范围之外。他不断地滥用选择权,结果丧失了识别善恶的能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见弥3:2;见赛5:20注释)。这就是罪的欺骗性。

  良心一直被称为上帝在人心中的眼睛。它是上帝所安放的监视器,促使人顺从已向他们显示的亮光。对良心的丝毫损害都是在冒永远损失的危险。故意顽固地违背上帝,最终将形成无法戒除的习惯(见《历代愿望》324页)。请对照一般所说“心刚硬”的过程(见出4:21注释)。

  不得赦免。不是上帝不肯赦免,而是犯了这种罪的人根本没有得赦免的愿望。这种愿望对于得赦免是极为重要的。这样的人断绝了与天庭的交往,不想再为圣灵警告的呼声所搅扰。

32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人子。见太1:1;可2:10注释。

  得赦免。参基督为钉祂十字架上的兵丁祈求赦免(见路23:34)。许多祭司和百姓的领袖,与其他数以千计的人,最后“信了祂”,在五旬节圣灵沛降之后与门徒站在一起(见约12:42;徒6:7)。他们可以得到赦免,因为他们原来还没有完全认识耶稣的神圣品格(《历代愿望》322页)。他们没有认出耶稣就是预言中的弥赛亚,因为他们误解了《旧约》的预言(《历代愿望》30页)。但他们对于真理不是毫无反应的。当他们确实看到基督耶稣里的真理时,就勇敢地采取支持真理的立场。

  不得赦免。见第31节注释。

  今世。直译是“这个时代”(见太13:39注释)。

  来世。就是将要的时代或来生。没有第二个宽容时期。

33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

  或。法利赛人是自相矛盾的。他们把救人脱离魔鬼附身的好事归到魔鬼身上(见第24节)。如果后果是好的,前因也必定是好的。

  树。上下文表明耶稣在这里是指自己。医好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第22节)乃是“果子”。凡目睹这个神迹的人没有一个能否认这“果子”是“好”的。但法利赛人却把这好“果子”归给一棵坏“树”,就是“鬼王别西卜”(第24节)。然而耶稣宣布只有好品格才能发出“善”来,正如恶品格发出“恶”来一样(第35节)。一棵“好树”总是结出“好果子”;一棵“坏树”也总是结出“坏果子”(见太7:16-20注释)。所以法利赛人把公认的好“果子”归给一棵“坏树”是完全不合理的。《旧约》常把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比作一棵树(见士9:8-10;诗1:3;赛56:3;但4:10注释)。

  后来耶稣把自己比作了一棵“葡萄树”,把祂的门徒比作“枝子”,把得救进入天国的人比作“果子”(见约15:5-8)。关于用同一物体代表不同东西,教导不同真理的其他例子,见太13:33注释。

34 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毒蛇的种类。或“毒蛇的子孙”(见太3:7注释)。

  怎能。法利赛人的“果子”(第33节)或“种类”(第34节)不是“好”的。他们所说的话,就是他们的“果子”是“恶”的,有一个罪恶的源头。他们的行为像“毒蛇”,所以他们一定是“毒蛇”的种类(见约8:44注释)。

  心里所充满的。一个人的话或多或少都反映了他心中所充满的思想。这是肯定无疑的。法利赛人说亵渎的话(第24节)并不偶然,而是表达了内心的想法。一个人的话语暴露他的思想。

35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善人。具体运用了第33节树木的比喻所表达的原则。

从他心里。有文本无这几个字。

  所存的。Thēsauros(“首饰盒”,“宝库”,“仓库”,见太2:11注释)。这里把心比作一个仓库,保存和从中提取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以及所培养的态度和情感,来对付人生的难题。

  发出。直译是“表达”或“驱逐”。

36 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

闲话。直译是“不作工”,“无益”,“无用”所以,这里的意思“有害”。法利赛人指控告基督靠鬼王赶鬼时(第24节),是说了他们明知是不真实的话。

审判的日子。见太3:12注释。

  供出来。人要为自己所作的选择负责。

37 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

  为义。就是“宣布为义”。这只能在一个人的话语与他对真理的认识一致的时候实现。否则他就是伪善的人,并要被这样“定罪”。

38 当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

  当时。关于38-42节与第12章前面部分的关系,见第22节注释。

  有几个文士。这一章几乎都是讲述法利赛人反对基督的事例(见第2,14,24,38节)。只有46-50节涉及另一个主题。关于文士,见本卷注释第55页;见可1:22注释。

  法利赛人。见本卷注释第51,52页。

  夫子。Didaskalos(“老师”)。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称耶稣为“老师”,并不是真正承认祂是老师,而只是说明祂在教导人。didaskalos通常可指任何教导别人的人。

  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太16:1-5所记载要求神迹的事,可能发生在公元30年夏天,大约在本节所记载的事件九个月之后。鉴于此前耶稣刚行过显著的神迹(太12:22,23;《历代愿望》321页),这个“神迹”的要求(见本卷注释208页;见路2:12注释)简直就是一种侮辱,暗示所发生的事不是神迹,射影基督还没有提供祂超自然努力的证据。他们希望看到什么样的“神迹”呢?他们可能想看见天空中的某些征兆(见珥2:30;参启13:13),或者像摩西在法老面前证明其使命的“神迹”(见出7:9-13等)。他们会把这样的神迹看作超自然能力令人信服的显示。基督在犹太公会前受审时,犹太领袖们再次要祂行一个神迹(《历代愿望》704,705页)。希律也提出类似的要求,并且承诺说,只要耶稣行一件这样的“神迹”,他就放了祂(《历代愿望》729页)。

  这些人不认可基督所行过的神迹,表明这种要求并无诚意。神性的每一个证据都只能使他们更加坚决地要止息祂的声音。直到最后,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使得他们加倍努力要除掉祂。

39 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

  邪恶淫乱的。因为他们破坏了将上帝与祂子民结合在一起的纽带。《旧约》一般称背道为邪淫(见诗73:27注释)。

  世代。见太11:16;23:36注释。

约拿。先知约拿在什么意义上成了“神迹”呢?答案在基督现在所论述约拿使命的要素。在约拿的经历中,“神迹”的一要素是他曾在大鱼的肚腹中(第40节);第二是他对尼尼微人传道的成功(第41节)。

没有神迹。一个顽梗背道的民族无权要求神迹;即使为他们行了神迹,他们也不会接受。把“珍珠丢在猪前”是没有作用的(见太7:6注释)。在“摩西和众先知”的教训中(见路16:31),有足够的亮光引人走上得救的道路,所以文士和法利赛人拒绝基督的基本原因,是他们没有真正接受《旧约》为祂所作的见证(见约5:45-47)。

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约拿。基督的复活是祂在地上使命中最大的神迹。基督现在对批评祂的人指出将来的那件大事。

  三日三夜。见本卷注释248-251页。

  大鱼。kētos,指任何海兽或大鱼,不一定是“鲸鱼”(见拿1:17;2:1注释)。

  地里头。基督在这里无疑指祂在约瑟的坟墓里度过的时光,从星期五傍晚到星期日清晨。

41 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尼尼微人。“先知约拿的神迹”(第39节)不仅在于他神奇地脱离了“大鱼的肚腹”,而且在于他成功地向尼尼微人传道。尼尼微是古亚述的首都(见《历代愿望》406页)。

  起来定罪。就是在最后审判的日子起来充当证人。有人认为基督这里所用的亚兰语原意为“指控”。

  这世代。见太11:16;23:36;24:34注释。

  他们悔改了。不知道约拿有没有告诉尼尼微人自己在大鱼肚腹中的经历。圣经没有说到这一先。重要的是尼尼微人“悔改了”,尽管约拿并没有为他们行什么神迹。他们根据他自己的权威接受了他的信息,因为他们信服了那信息(见拿3:5-10)。文士和法利赛人本来也能这样的,因为基督给他们的信息确实带有祂权威令人信服的证据(见可1:22,27注释)。除了祂所说的话之外,祂还行了许多奇迹,作为证实祂话语的补充证据(见约5:36)。然而尽管有这一切的证据,文士和法利赛还是顽固地拒绝相信提供给他们的证据。

  比约拿更大。就是基督自己(见第6节注释)。

42 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南方的女王。指示巴女王。她曾访问过所罗门的宫庭(见王上10:1,3,9注释)。

  所罗门的智慧话。见王上3:12注释。所罗门的谈吐所透露的神圣智慧,使示巴女王相信上帝与他同在。所罗门像约拿一样(见第41节注释),并没有行任何神迹。他所说的话就已经够了。约拿和所罗门的话既有力地证明了上帝藉着他们说话,耶稣暗示祂的话语同样也提供了充足的证明。

比所罗门更大。见第6,42节注释。

[七个污鬼:太12:43-45。关于比喻,见本卷注释第203-207页] 。

43 “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

  污鬼。就是“魔鬼”。基督这里的论述(第43-45节),可以视为祂讲论不得赦免之罪的继续(第31-37节)。基督的思路曾被神迹的要求所打断(见第38-42节)。祂在答复了那个要求之后,就继续原来的话题。这里的忠告(43-45节),特别适用于那些曾高兴地聆听福音的信息,却没有接受圣灵感化的人(《历代愿望》323页)。这些人还没有犯下不得赦免的罪。耶稣警告他们不要犯这样的罪。关于被鬼附身,见《马可福音》第一章补充注释。

  一个人如果生病,旧病复发往往比当初发病时更为严重。他的体力已大为减弱,往往无力应付疾病新的冲击。复发常常是因病人没有认识到自己身体的软弱,产生了致命的过份自信。我们罪病痊愈以后,应该完全信靠基督的功劳和能力。

  无水之地。污鬼在沙漠地区找不到人。那里没有“屋”(第44节)。既无家可归,他就安不下心来。

44 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

  我要回到。“污鬼”暗示他的离开只是暂时的。基督可能想到不久前被祂赶出过一个鬼的人(见第22节注释)。那个人也许就在听众里。祂可能特地警告他和一般的听众。当然也是对法利赛人的一个警告(见第31-37节)。

  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那个“屋”或那个人恢复到魔鬼附身前的状态。基督教主要不在于戒除罪恶,而在于聪明勤劳地把好东西应用到心灵和生活之中。基督教不是由各种禁令构成的消极宗教,而是一种建设性的、积极向善的力量。单从心中驱逐真实或象征性的鬼魔还是不够的。上帝的灵必须进入生命之中,来控制思想和行动(见代下6:16;弗2:22)。憎恨罪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热爱和珍视良善的东西(见摩5:15;帖后2:10;见太6:24注释)。

  那“屋”所代表的不幸者没有站在上帝一边。他有良好的愿望,没有想到邪灵会回来,所以就没能让那“屋”受基督的控制。顺服基督会妨碍他按自己的意思使用那“屋”,所以他至少暂时决定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如果顺服了基督,就会处在一种新的能力的控制之下(见罗6:16),污鬼就进不去了。我们唯一的保障在于全心全意地顺服基督,让祂进来在我们里面活出祂完全的生命(加2:20;启3:20)。这个比喻是一个严肃的警告,针对单纯消极的改进。单规避罪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积极“求在上面的事”(西3:1,2)。

45 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

  另带了七个。七象征完全,表明完全被鬼附身了。

  末后的景况。罪病医好的人往往旧病复发。他们的属状况比起初更软弱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应该小心避免试探,让向善的影响力围绕自己,反而不必要地受世界所诱惑,往往遭遇致命的后果(见《历代愿望》256页)。扫罗就是这样。他虽然一度处于圣灵的能力忽然影响之下(见撒上10:9-13),却没有完全彻底地顺服上帝,结果受邪灵所控制(见撒上16:14;18:10;19:9),最终自杀了。犹大也是如此。他本来可以被基督的影响所软化,但他没有在生命中完全顺服那影响(《历代愿望》294,717页)。见太13:7注释。

这邪恶的世代。第39节;见太11:16;23:36注释。以色列领袖正在拒绝临到他们的亮光。

[基督的母亲和弟兄们来访:太12:46-50=可3:31-35=路8:19-21。注释主要在《马太福音》。见本卷注释219页地图;231页年表] 。

46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祂母亲和祂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关于本段(第46-50节)与本章前面部分的关系,见第22节注释。关于记叙中的一个连带事件,见路11:27,28。

  祂母亲。马利亚虽然很牵挂耶稣,但她对祂抱有信心。这种信心是祂的弟兄们所没有的(见约7:5)。阻止耶稣为百姓做更多的事是祂弟兄们的主意,而不是她的主意(见《历代愿望》321页)。他们希望祂会屈从马利亚请求的压力;他们不相信祂会听他们的请求(参《历代愿望》87页)。

  祂弟兄。福音书的作者表明他们是约瑟前婚的儿子。耶稣将的母亲托付给约翰(见约19:26,27)暗示祂的“弟兄”(和姐妹)实际上不是马利亚所生。这些弟兄对耶稣的态度和关系表明他们比耶稣年长。他们想制止祂(见可3:21注释),奚落祂(见约7:3,4),干涉祂的行动等(参可3:31)。当时只有兄长才敢这样做。对熟悉圣经国家生活的人而言,这个论据是有决定意义的。这个基于福音书记载的结论特别得到了《历代愿望》86,87,90,321页论述的支持。

  虽然这些“弟兄”当时不相信耶稣(约7:3-5),但后来他们接受了祂,列在祂的门徒之中(见徒1:14注释)。这时耶稣的弟兄因听到祂所做的事而沮丧惊慌,特别是听说耶稣几乎没有时间吃饭睡觉。他们觉得祂的行为不够审慎(《历代愿望》321页),试图说服祂依从他们的主意行事为人(《历代愿望》326页)。他们无疑也担心祂与犹太领袖日益增长的紧张关系。

  站在外边。不清楚是指耶稣作为群众的“外边”,还是稍后提到的那所房子(见太13:1注释)“外边”。

47 有人告诉祂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

  有的文本无本节。但所有的文稿都在可3:32和路8:20中含有相应的句子。

48 祂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谁是我的母亲?见约2:4注释。耶稣自己显然是很爱祂母亲的(见约19:26,27)。祂的教训阐明了祂关于儿女对父母责任的观点(见可7:9-13)。所以祂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是与祂最亲密的人,也无权干涉祂的工作,对祂指手划脚(参太16:23)。见路2:49注释。

49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

  门徒。包括十二个门徒和其他许多人(见可3:13;路10:1注释)。但十二个人在特殊的意义上说,“同耶稣是一家人”(《历代愿望》349页);耶稣则是家长(见林前11:3;弗5:23)。

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我天父旨意。见太7:21;参路8:21注释。

  我的弟兄。耶稣在本节针对个人采用了名词的单数形式。凡承认上帝为父的人,都是“天上地上的全家”(弗3:15)的成员。那将基督徒与他们的天父以及彼此之间连接起来的纽带,比血缘的纽带更牢固更持久。这里显然否定基督徒应特别关注马利亚(见路11:28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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