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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26--SDA圣经注释

第 26 章

提要:2 保罗在亚基帕面前讲述自己从童年起的生平。12 他如何奇迹地悔改,蒙召作使徒。24 非斯都指责他疯了,他却礼貌作答。28 亚基帕几乎被说服作基督徒了。31 大家一致说他无罪。

1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亚基帕。见徒25:13注释。这位年轻的王与保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犹太王族衰败的家系——马加比家族和希律家族的这个最后子弟自称是犹太人,心里却是一个罗马人。他的统治标志着一个王朝和一个时代的结束。希律王朝从一开始就受罗马控制,确实没有留下什么光荣的记录。站在他面前的保罗,虽已上了年纪,却有坚定的信念,在逆境中充满信心。亚基帕愤世嫉俗,不在意真正的价值观念;保罗却为真理发热心,不计较自己要付出什么代价。

  伸手。提到这个下意识的手势暗示路加可能是一位目击证人(参徒21:40)。

  分诉。为自己辩护(见徒25:8注释)。保罗在亚基帕面前辩护的时候,朝着这个似乎不怀敌意的名义上的犹太人说话。他相信自己必会得到更好的理解,无疑就更加放松地发言。他说得可能比他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受审时更加详细。

2 “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万幸。makarios,“幸福的”,“幸运的”,“有福气的”(见太5:3注释)。保罗在亚基帕面前比从他被捕以后在任何一个人面前都更为放松。与异教的官员相比,亚基帕更能准确而迅速地理解原告和被告的感受。保罗无疑指望藉着亚基帕影响罗马人非斯都的心。虽然保罗在为自己辩护,但他无疑主要想对聚集在他面前的人宣扬基督。他们的悔改,他们从罪的捆绑得到释放,对他来说,比他自己脱离捆锁更有意义(见徒26:29)。保罗开头语中的“实为万幸”完全是真诚的。

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更可幸的。可能指保罗有幸把一切事都告诉亚基帕(第2节),而不是指亚基帕比其他博学的犹太显要更为内行(参徒25:26)。

  规矩和辩论。见徒6:14;21:21注释。

4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从起初。保罗来到耶路撒冷时是青年人。他甚至从童年在大数时起,就沉浸在犹太教的氛围之中。他在耶路撒冷度过了形成他品格的岁月。凡从那时就认识他的人都能见证他在他们中间的生活方式。

在耶路撒冷。暗示保罗甚至在大数时就主要与他的同胞在一起。他们无疑在那个异教的城市中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聚居区(见徒9:11注释)。保罗完全沉浸在犹太人的习惯和偏见中,不可能违犯它们。他作为一个青年人在耶路撒冷进修,会加深他童年的经验和情感。

为人如何。保罗的行为,他的生活原则,以及他的人生观。

  犹太人都知道。许多犹太领袖都认识保罗,知道他的人就更多了,主要是因为他年轻时就被选入犹太公会(徒8:1,3;《使徒行述》102页),并因热心逼迫可恨的拿撒勒教派而著称。由于犹太领袖们对他的信任,他曾奉命去大马士革执行特殊的使命(徒9:1,2)。

5 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他们若肯作见证。但他们不愿意为保罗说出他们所了解的事实。

  从起初。路加也用这个词组表达他对福音故事的了解(路1:3)。

  最严紧的。直译是“最严格的”。参腓3:4-6。

  教门。“异端”或“教派”(见徒5:17;15:5;24:14注释)。这里指法利赛教派。

  法利赛人。见《SDA圣经注释》卷五第51,52页。

6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受审。尽管他忠于犹太教的基本原则,依然受到审判(第4,5节)。作为一名基督徒,保罗所相信的,“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第22节)。

我们祖宗。特别包括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所应许的。就是关于要来的弥赛亚的应许。给以色列的其他所有的应许都是以这个应许为中心的。十二个支派一直指望这个应许,保罗宣布它在耶稣里实现了。弥赛亚的应许还包括祂的复活(见赛53:10-12注释),因为死了的弥赛亚对以色列能有什么帮助呢?就保罗而言,耶稣的复活是证实他所有未来盼望的伟大中心事实(林前15:12-23;腓3:10,11;帖前4:13-18;多2:13)。犹太人思维中有关弥赛亚的主要难点,是他们全神贯注于《旧约》关于民族伟大和弥赛亚的来临要击败他们仇敌的应许——这些确实是众先知所展望的(见《SDA圣经注释》卷四第27-32页),——以致看不到弥赛亚必须先为他们的罪受苦受死(见路4:19注释)。保罗知道荣耀的应许将在基督复临时应验(林前15:51-54;来9:28)。

7 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这应许。就是赐给亚伯拉罕,并向他的后裔代代重申的有福应许(创12:1-3)。保罗认为耶稣是这个福气的化身,媒介和实现(罗4:12,13;林前1:30)。

十二个支派。虽然十个支派大都分散在他们被掳往的各国,但他们依然被认为是那应许的承受者。这些支派中无疑有一批忠于上帝的余民(参王上19:18)。雅各曾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雅1:1)。女先知亚拿出身于亚设支派(路2:36)。在允许回归之后的许多年里,必然有不少流亡者回到故乡。《塔木德》记载(《祝祷》20a,松奇诺版,第120页),拉比约哈难据说是“约瑟的后代”。

昼夜。强调虔诚的犹太人实践信仰的热心与恳切。

  切切地。en ekteneia(“认真地”)。不是“立即”的意思。

  王啊。有文本为“亚基帕王啊”。

  我被……控告。保罗在弥赛亚盼望的两个基本方面受到质疑:(1)基督是弥赛亚,(2)弥赛亚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是犹太人中的犹太人,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就这样遭到他同胞的控告,所依据的竟是犹太教的中心盼望。他本属于最严紧的教门,竟被宣布为背道者。他这个最热心的爱国者竟被称为叛徒!

  被犹太人控告。他们本应在外邦人面前拥护他的事业,但他们反而扮演控告者的角色!

8 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你们。包括所有的听众。

  不可信的。保罗作为法利赛人和基督徒,相信所有的死人会复活,特别相信耶稣的复活,乃是天经地义的。没有复活的盼望,犹太人的整个信仰体系(见徒24:15)——更不用说基督教信仰体系(见林前15:12-22)——就瓦解了。没有复活的盼望,相信上帝就没有意义了(见太22:32;林前15:14,17,19注释)。

9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攻击。保罗曾“凭着良心”与基督教作对(徒23:1),但这是因多年犹太教的氛围和教育而麻木了的良心。

  名。在《使徒行传》常用来指复活之主(见徒2:38注释)。祂确实应验了以色列所有的盼望(见约1:14注释)。

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保罗是早期教会的大英雄,外邦人的使徒和近三分之一《新约》的作者保罗。他曾是犹太教天空中的一颗明星,在犹太人中十分受尊敬,这似乎令人感到奇怪(见徒7:58;8:1;9:1,2;22:4,5)。现在剧烈指控他的人或他们的后人,曾给予他很高的荣誉(参《使徒行述》102页),托付他重要的责任(徒9:1,2)。他作为逼迫者的工作不是出于怒火的爆发,而是出于一个虔诚的人有计划的活动。他充满雄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效力,为达他的目的而不顾一切。此外,这些活动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在那里,他的仇敌更为苦毒。他们曾是他的朋友,现在却密谋要杀害他(徒25:1-3)。

  被杀。路加只特别提到司提反的死。显然还有别人的死也是保罗负有责任的。

  出名定案。就是投了我的票。

11 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在各会堂。早期信徒显然没有离开会堂,而是继续与他们的犹太弟兄们在里面礼拜(徒2:46)。关于会堂作为实施惩罚的地方,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SDA圣经注释》卷五第56页。约在公元205年,德尔图良称犹太会堂为逼迫的源头(Scorpiace10)。

  逼。直译是“强迫”或“设法用武力”。

  亵渎。就是放弃相信基督是弥赛亚的信仰(参利24:11-16)。普林尼(约公元108年)发现基督徒宁死也不放弃基督(《书信》第十章.96)。

  恼恨。直译是“生气”,“狂怒”。保罗曾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原因之一可能是想消灭圣灵的感动(见提前1:13)。

  外邦的城邑。就是外国的城市,在巴勒斯坦境外。

12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

  那时。直译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

  领了权柄。保罗曾是犹太公会打击异端的巡回专员,犹太教的宗教法庭庭长。

13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晌午。眩目的光不是阳光,因为保罗在越来越强的阳光下已经旅行了几个小时了,并没有遭到不幸。是最明亮的、比日光还要强烈的超自然的光中,他的眼睛瞎了。在第13-18节中,只叙述了徒9:1-22没有记录的保罗悔改的细节(见本卷注释第228页)。

14 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有声音说。所有人都听到了声音;但只有保罗听懂了话语(见徒9:4,5注释;参但10:7;约12:28,29)。

  踢刺。这似乎是一句众所周知的希腊谚语,可能在农业人口,甚至在犹太人中流传。比喻来自东方农夫的一个习俗,就是使用铁制的刺棒驱赶牲口加快步伐。这幅场景可能就发生在大马士革的路旁。主就用它来说明祂给这个逼迫者的信息(关于耶稣利用流行的谚语,见路4:23注释。)“踢”的动词形式可以理解为“不断地踢”。“刺”(kentra)意思是“刺棒”(参林前15:55,以单数形式出现,译为“毒钩”)。神圣的信息暗示,保罗的良心曾强烈抵制圣灵的恳劝(参徒8:1注释)。保罗的老师迦玛列所表显的精神(徒22:3)比保罗当时更加宽容。这种教育背景,加上保罗悔改前就有亲戚成为基督徒(罗16:7),无疑成了他属灵危机的因素。

15 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我是……耶稣。egō eimi Iēsous(见徒9:5注释)。

16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派你作执事。见徒9:10,15注释。那里记载上帝通过他的代表,大马士革的亚拿尼亚指教保罗。

  你所看见的事。有文本为“你看见我的事”。保罗实际上看见了他的主(徒22:17,18;林前9:1;15:8)。正是基于这一直接的任命,保罗才声称自己是使徒。他通过个人的经验知道基督确实复活了(参加1:15-18;提前2:7)。要作出真实的见证,证人必须对他所见证的事有第一手的了解。

  我将要指示你的事。基督曾多次向保罗显现,进行指导和干预(见徒18:9,10;22:17-21;23:11;林前11:23;林后12:1-5)。保罗是复活之主的见证人,他从个人的经验得知复活的事实。

17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救你。在以前的叙述中,没有提到这一点和其他细节(徒9:22)。主并没有应许保罗免遭危险,而是说祂会在危险的时候与他同在。

  百姓。指犹太人,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参第23节)。

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我差你。“我”是强调的。授予保罗使徒职分的,不是别人,正是耶稣自己。

  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见路4:18注释。这是关于他的使命成功的应许。保罗知道魔鬼弄瞎了人属灵的眼睛(罗1:20-32;林后4:4)。甚至当耶稣对保罗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也是看不见的。他是多么赏识眼睛得开的需要啊!

  归向。或“回转”。他们的眼睛既然开了,就能看清他们所走之路的终点乃是死亡。这就促使他们转变方向。

  从黑暗中归向光明。见约1:4-9注释。

  撒但的权下。撒但使全人类都陷入罪中。他确实是罪恶的创始者。唯有基督的高超权能才能把人从他的魔掌下解放出来。

  赦罪。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都不能靠自己除罪。福音使他们听到赦罪即除罪的好消息(约1:7-9;彼前2:24)。

  基业。不是在邪恶中老化的这个暂时世界的虚空之物。保罗要给外邦人“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的基业(彼前1:4)。

  因信……成圣。保罗经常提到成圣。这是圣徒必经的品格改变的过程。除了藉着称义而立即摆脱负疚感之外(见罗4:8注释),还要继续不断地将心灵和生命奉献给在基督里达到完全的目标。成圣乃是“一生的工作”(见《使徒行述》560-562页)。见太5:48注释。与所有的基督徒一样,保罗正经历着持续的献身,在基督里胜了又胜(腓3:12-14;见罗8:1-4注释)。

19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我没有违背。保罗没有“用脚踢刺”(见第14节注释)。他完全地顺服,响应了基督给他的异象。这次的献身是那么彻底,以致自此以后,一旦责任的道路清晰了,他就决不迟疑。他只求知道他的主要他做什么,然后就去遵行(见徒16:6-12)。终其一生,他唯一的问题乃是“主啊,我当作什么”(徒22:10)?他可以仍旧选择不顺从,但“基督的爱”激励了他(林后5:14)。

  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见徒9:3-7注释。这不是梦。扫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真的遇见了他的主,并亲身认识了祂。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比那些在肉身中认识祂的人,认识祂更加深刻。就保罗而言,这个异象永远是活的现实。保罗知道他所信的是谁(提后1:12)。

20 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大马士革。保罗悔改之后,立即在他想严重摧残教会的地方开始工作(见徒9:19-22注释)。

  在耶路撒冷。保罗约在三年后回到耶路撒冷(加1:18)。在那里,他冒着生命的危险大胆作见证,使得犹太人,特别是讲希腊语的犹太人(见徒6:1;14:1注释)极为愤怒(徒9:29)。

  犹太全地。不知保罗何时在犹太传道,可能是在他一次或多次前往耶路撒冷时完成的(见徒11:29,30;12:25;15:3,4;18:22;21:8-15;参加1:22)。

外邦。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命开始于约九到十年以后,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5,26;13:1-4)。

劝勉。直译是“宣布”或“通知”。保罗是上帝的传道士,是传祂好消息的使者。

悔改。metanoeō,“心灵的改变”(见太3:2注释;徒3:19-21)。

  行事。见太3:8注释。保罗在这里并不是提倡靠行为成义,而是提倡因信而基督称义在生活中所表显出来的“行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某些行为能挣得义,而是说真正的义自然会产生与上帝的恩典在生活中相称的行为,并证明这种恩典的存在。没有一位传道士像保罗这样强调藉着上帝拯救的恩典因信成义的光荣事实(罗3:21,22,27;弗2:5-8)。但每当保罗提到白白赐予的救恩时,他总是像这里一样,详述随之而来的好行为(见罗8:1-4)。有信心的人是坚固律法的(罗3:31),因为他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行善”(弗2:10)。只要有真正的因信成义,那义就会显明在好行为中。“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见雅2:14-24)。

21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拿住我。见徒21:27-31注释。

22 然而我蒙上帝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上帝的帮助。见徒21:31,32;23:11,12,30注释。在人看来,是吕西亚和他的士兵们营救了保罗,但保罗知道是上帝派来了帮助(见徒23:11)。

  见证。见徒9:15;26:1注释。

  众先知和摩西。就是《旧约》(见路24:44注释)。保罗多次强调他相信并忠于圣经(见徒24:14注释)。应验在耶稣身上的弥赛亚预言,散布在《旧约》的篇章中。

23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基督。见太1:1注释。

  必须受害。基督的受苦,受死和复活是犹太人和保罗主要的争端。在犹太人弥赛亚观念中,根本就没有一位受苦受死的弥赛亚,所以更没有理由相信弥赛亚从死里复活了(见第6节注释)。保罗在这里说的话与耶稣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所说的话几乎完全相同(见路24:25-27注释)。“钉十字架的基督”对犹太人来说,一直是“绊脚石”(林前1:23)。参徒13:27-37注释。

  从死里复活,要首先。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祂第一个宣布藉着相信祂,死了的人要复活(约5:21-29;11:23-26)。就时间而言,基督不是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在那种意义上,摩西是第一个复活的(路9:28-30;犹9)。但就重要性和生命的创始者而言,基督是“首先的”(西1:15,16;3:4)。祂既战胜了死亡(徒2:24;启1:18),就向所有信靠祂和祂权能的人保证了生命。祂的复活是义人普遍复活的保证(林前15:12-22)。祂“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1:10)。

  把光明的道传给。或“传扬亮光”。与人对救主的需要一样古老的福音,在祂的死与复活的亮光中,以新的力量传扬了。见约1:4-9注释。

  百姓。就是犹太人。西面称婴孩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是”祂的“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32)。

  外邦人。保罗是上天所拣选的使者,把真理的亮光传给外邦人(见徒9:15注释)。

24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分诉。就是为自己辩护。

  非斯都大声说。他无法理解所听到的话,或者他也不想听。他大声反对。对喜欢听世俗之音的耳朵来说,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林前1:23)。

  癫狂了。正如本节稍后和第25节中所讲的。非斯都可能真的相信保罗因影响了他心智的崇高主题而走火入魔了。亚基帕若愿意的话就能理解的道理,罗马人非斯都却完全不明白。

25 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大人。即“阁下”。这是一个常用的尊称,符合非斯都崇高的职务(见路1:3;徒23:26;24:3注释)。

  明白。与指责他癫狂的状态相反。

26 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王也晓得这些事。保罗要求亚基帕承认他所说关于基督的话在历史上是正确的。

  放胆直言。本章保罗悔改的记录比第9章和第22章更加详细。保罗确实是放胆直言,部分是因为亚基帕王是一个了解情况的听者,部分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巴勒斯坦的听讼会了。对于他自己和他的听众来说,这次听讼会非常重要。

  这些事没有一件。就是耶稣的生平和传道工作,祂的死和复活,五旬节的经验,彼得、约翰和其他使徒所行的神迹,保罗的神奇悔改,以及随着福音的传播而来的显著成果。

  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法利赛人曾抱怨说“世人都随从”耶稣“去了”(约12:19)。犹太人则对帖撒罗尼迦的地方官员说,使徒们“搅乱了天下”(徒17:6)。伴随着福音传播的兴趣,兴奋和争论,证实了保罗所说的话。

27 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你信吗?。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可能是相信的。众先知预言了保罗所说关于耶稣的一切。见第22节注释。

  我知道。保罗不愿意贸然让亚基帕尴尬,就先把答案说了出来。亚基帕知道保罗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他的认识和信念未能变成行动(见太7:21-27注释)。

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少微一劝。en oligō,或“几乎”。本节原文意义的含糊导致了各种译法和解释。注释者们一般认为亚基帕是在说反话,似乎不在乎保罗在26,27节的严肃呼吁。若是这样,他的反话就掩盖了他的真实感情(见《使徒行述》438页)。像亚基帕一样,那些深深信服的人说话行事往往表现出满不在呼的样子,特别是在不信的同伴们面前。亚基帕虽已深信,但他可能想给聚集在巡抚会见室里的人留下的印象是,他觉得保罗竟天真地以为一个囚犯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或用如此简要的解释能使一位王改变信仰。

29 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象我一样,只是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

  不但你。保罗没有沮丧,仍迫切呼吁。

  都要。直译是“变得”。

  无论少劝,多劝。与亚基帕所喊的“稍微”有关(第28节)。保罗见证不论多少,都足以对如王那样了解内情的犹太人呼吁提供依据。

  不要象我有这些锁链。当保罗打手势时,想起了他身上的锁链。

30 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于是。有文本为“当他这样说的时候”。

  王起来。会见结束了,保罗简短有力的讲论和恳切的呼吁没有明显的效果。可以猜想保罗可能多么失望啊!

31 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彼此谈论。就保罗的案件交换意见。

  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保罗可能“癫狂了”(第24,25节),但并没有危险性。非斯都和亚基帕显然愿意承认保罗是真诚的,有学识的,充满对上帝的热情。

32 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可以释放。见徒25:11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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