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圣经库 > 45罗马书 > 正文

罗马书13--SDA圣经注释

第十三章

提要:1.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并履行其他的义务。8.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1.贪食醉酒和暗昧的行为在福音的时代是不合时宜的。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在世上有权柄的。见彼前2:13;参路12:11;多3:1。本章的“权柄”指“统治权”,与罗1:16,20;林前1:18的“能力”不同。

人人。见罗2:9注;参诗16:10注释。

顺服。即服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人间所有的权柄都是受上帝所认可和控制的。旧约圣经常讲到上帝废王立王(见但4:17注;参但2:21;4:25,34,35)。

凡掌权的。即现有的政权。

都是上帝所命的。保罗并没有说上帝认可地上政权的所有举措,也没有说基督徒必须完全顺从。政府的要求有时与上帝的律法相悖,这时基督徒应当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徒4;19;5:29)。保罗所说的是,地上的政权是上帝为人类的福利而设立的。他们掌权或失权都出于上帝。所以基督徒要服从掌权的当局,不要擅自抵制或推翻“凡掌权的”。

这样的教训在保罗的时代特别需要,因为当时犹太人情绪骚动,在罗马帝国各地发动叛乱。如果基督徒显出同样的叛逆精神,就会引起人们对于犹太人那样的反感,从而失去罗马政府的保护。保罗从自己的经验中证实,政府的保护对于早期的基督徒来说,乃是一种福气(见徒22:24-30)。悖逆的精神也会给基督教会和她平安仁爱的信息带来指责。所以保罗在别处还劝信徒为掌权的祷告(提前2:1-2),并服从他们(多3:1)。彼得也要信徒“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17)。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即“起来反对上帝所安排的”。

刑罚。即“判决”(见罗2:2;5:16;11:33)。保罗这里指当局作为上帝的用人所下的判决(罗13:4)。既然不服从“凡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当局所实施的处罚自然也代表上帝对反叛百姓的判决和怒气了。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一般说来,只要不作恶,就不要惧怕统治者。但实际情况并非都是这样。许多掌权者会迫害行善的人。如保罗写这封书信时的罗马皇帝尼禄,后来就致使保罗殉道。但一般说来,行善的人不必惧怕当局。这样的政府不会让行善的惧怕。相反,他们的存在是有好处的,服从他们的要求通常对基督徒有利(见提前2:1-2)

你们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凡不愿意惧怕地上政府的基督徒务要行善。这样,他们的善举就会受到表扬(参彼前2:14,15)

4 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因为。下面解释上述观点的理由。既然当局是上帝为良好的目的而命定的用人,只要基督徒安分守己,就不必惧怕其权威。保罗再次表述一个普遍的真理,而不是用例外的情况来证实自己的言论。

他。指掌权的当局(3节)

用人。该词原文也用来指执事(提前3:8,12)

与你有益的。地上政权作为上帝的用人和代表,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佩剑。喻指统治者实施处罚的权威。

刑罚。该词还出现在帖前4:6。在希腊古卷中,该词常用来表示“司法代表”。

那作恶的。国家作为“上帝的用人”,是要惩处作恶的人(参本章2节,及罗12:19)。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所以。指前面四节,保罗已解释了顺从的理由。

刑罚。上帝既然设立地上的当局,基督徒就当服从。不是因为刑罚,而是因为理应如此,除非国家的法律与上帝的律法相悖。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你们纳粮。保罗所表述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一条命令。显然早期基督徒把纳税看作原则的问题,也许是听从了基督的教训(路20:20-23),如罗13:7所反映的。基督徒通过纳税支持地上的当局,表明他们服从上帝所命定罚恶赏善的政权(彼前2:14)。

差役。即“仆人”,“公仆”。与第四节的“用人”不是同一个词。两个词都可指世俗的事务,而“差役”也可指宗教事务(见罗15:16;来8:2)。保罗用这个词给地上政权带来一点作为上帝公仆的神圣色彩,是为了强调服从当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常常特管。在罗12:12中译为“恒切”。

这事。指为上帝执行罗13:3,4的任务。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一些解经家认为本节总结保罗有关基督徒要顺从当局的论述。“凡”指所有掌权的。也有的解经家认为本节指出了适用于上下文的广泛原则。所以“凡”指所有的人。保罗所说的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纳粮。原文意为“税”。古卷里还有“租金”的意思。参路20:22。

上税。见太17:15注。

惧怕。指对当局应有的尊敬,而不是恐惧。参彼前2:18;3:2。

恭敬。参彼前2:17。在保罗的时代,罗马政府的工作人员受权收税,受到犹太人普遍的蔑视和仇恨。所以保罗劝勉罗马的信徒不仅要纳税,而且要尊敬长官。这与狂热的犹太人日益滋生的叛逆情绪迥然不同。这种叛逆最终将导致犹太民族的毁灭。(见约瑟夫《战争史》卷二13章4-7页[258-270])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基督徒要偿付一切的债务,但有一个债他永远还不清,就是他欠同胞的爱。

唯有彼此相爱。彼此相爱是无穷尽的义务。这个债他需要不断偿付,而且只要他还有造福同胞的机会,这个债他永远也还不清。

爱人。即“爱别人”,或“爱邻舍”。

成全了。爱同胞的人已经实行了律法的宗旨。上帝的全部诫命都是以爱的原则为基础的(太22:34-40;参罗13:9)。所以单从外表上遵守字句是无法完全顺从律法的。真正的顺从是出于内心的(参罗2:28-29)。成全律法靠的是内心的爱,而不是外表的实行(罗13:10)。尽管有摩西明白的教训(见利19:18,34;申6:5;10:12),犹太人仍不愿意相信和实行这基本的真理。他们把对上帝律法的爱变成严厉无情的法律条款。他们连薄荷,茴香和芹菜都献上十分之一,却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和对上帝的爱(太23:23;路11:42)。所以耶稣设法再次说明祂父之诫命的真正宗旨。祂教导说:爱是一切诫命的总纲(太22:37-40;可12:29-34;路10:27,28)。爱同胞,是听命门徒的重要标志。(约13:34-35)。

律法(见罗2:12注释)。尽管保罗提到了十诫的条款,表明他想着十诫,他也是泛指律法的原则。既然违背律法就是罪(见约壹3:4注释),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9 象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象那。保罗现在引用诫命的条款。爱邻舍的人不会偷窃,杀害他,贪图他的财物,作假见证害他或同他的妻子犯奸淫。

不可作假见证。一般文本没有这句话。钦定本加上这一句是为了使第二块石版的诫命更完整一些。但显然保罗并不想说完它,因为他说:“或有别的诫命”。这里诫命的排列与出20:13-15不一样,把第七条放在第六条前面。可10:19;路18:20;雅2:11也是这样排列的。太19:18则按原来顺序。保罗所依据的可能是七十士译本的一个文稿。他的顺序与申5:17的梵帝冈手抄本一致。这份手稿的出20:13-15把第七条诫命放在后五条之首,然后是第八条,再是第六条。

包在。即“归纳”。

爱人如己。引自利19:18,见该节注释。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爱就完全了律法。(见林前13:4-6注,参罗13:8注释)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再者:联系到上面有关爱的劝勉。爱是罗12,13章所述基督徒责任的总结。作为履行这些责任的重要原因,保罗现在提到了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基督快来的信仰(参林前7:29;来10:25:37;彼前4:7)。

时候。这不是泛指的时间,而是特定的时间,或重要的时期(见太1:15注;参林前7:29;启1:3)。罗马的信徒务要意识到他们所处的重要时刻。所以保罗规劝他们要摆脱冷淡,懒惰,不再自我放纵,“披戴主耶稣基督”。

现在就是。即时候已经到了(参太24:44;25:13)。

睡醒。为上帝的大日所作的准备需要警醒。见十个童女的比喻,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太25:5;参帖前5:6)。

得救……近了。保罗这里的“得救”显然指基督带着荣耀的能力再来。那时,他所描述的以下事件都会发生:“上帝的众子显现”(罗8:19),“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大自然“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

初信的时候。(参徒19:2;林前3:5;15:2),指刚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时候。基督在祂反复的警告中,一再劝诫我们要不断保持盼望主再来的心态(见太24章)。这种盼望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警告:“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24:36)。保罗不是不知道这一点(见帖前5:1,2;帖后2:1,2)。但是他对那个伟大日子的期望仍然十分强烈(见帖前4:15,17;林前15:51,52)。其他新约作者也抱有这样的态度(见彼前4:7;彼后3;约壹2:18;启22:12,20;参《布道论》695页;《使徒行述》265页)。

时间比所期待的要久,并不证明上帝的话失了效。基督再来以前,有工作要完成,有条件要满足(见《布道论》694-697)。同时,就信徒个人而言,经常意识到时间的短暂和基督快要复临,是完成必要的工作,满足所需的条件不可缺少的动力。主的日子对于那些沉睡在冷心纵欲的人来说,如夜间的盗贼,“他们绝不能逃脱”(帖前5:3)。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黑夜。保罗把读者目前的属灵状况比作睡觉。现在他接着用黑夜与白昼之别,来比拟今生与来生之别(参来10:25)。

脱去。该词原文在新约中多次用来描述放弃坏习惯(见弗4:22,25;西3:8;来12:1;雅1:21;彼前2:1)。

暗昧的行为。在这里比作要脱下的衣服。基督徒要换上真理和公义的盔甲,为基督显现的光明日子作准备。

光明的兵器,与“暗昧的行为”相对照。基督徒蒙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成为“光明之子”(帖前5:5),用光明的兵器不断从事属灵的战争。

兵器一词还出现在约18:3;林后10:4;罗6:13,参弗6:11-18保罗所述基督徒的军装。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行事为人要端正。直译为“以良好的方式”,故有“优雅”,“适当”,“体面”之意。参林前12:23“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参罗12:17。“众人以为美的事”,意为“体面的好事”,该词还用于林前14:40;帖前4:12译为“规规矩矩地”,“端正”。

好象行在白昼。恶人总想把残暴淫乱的行为藏在黑夜之下(帖前5:7;弗5:11,12)。但基督徒做人要象世人都能看到似的。他是白昼之子,不是黑夜之子(帖前5:5),所以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弗5:8)。

荒宴。参加5:21;彼前4:3。指“狂宴”,“痛饮”。

好色。指“放荡”,“道德败坏”。

邪荡,即“淫荡”。(参林后12:21;加5:19)。这里所列举的罪在保罗时代的外邦人中十分流行(罗1:24-31),当然也绝不限于他们(见罗2:3,21-24)。

争竞,即“争吵”。

嫉妒,即“妒忌”。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披戴。11节劝基督徒要带上“光明的兵器”。现在保罗又提出基督自己就是基督徒的军装。但这种披戴的生活必须每天更新,在圣洁里成长(弗4:24;亚3:12-14)。每前进一步,都可以看作重新披戴基督。凡保持这种变化经验的基督徒将越来越完美地效法基督的生命与品格,向世人反射祂(见林后3:2,3;《天路》69页;参加4:19)。

肉体。即堕落的本性(见罗8:13)。肉身的需要是要得到供应的,但是基督徒不要考虑肉体不圣洁欲念的兴奋和满足。奢侈放纵的人生会刺激肉体的欲念,这是基督徒应当克制的(罗6:12,13;8:13)。所以保罗警告信徒不要想这些事情。

罗马书13章的补充注释

一些新约的作者似乎都说到基督很快就要再来了。以下经文经常被引用作为典型的说明:罗13:11-12;林前7:29;腓4:5;帖前4:15,17;来10:25;雅5:8-9;彼前4:7;约壹2:18。

有人匆匆得出结论说:圣经作者肯定是弄错了,至少他们对基督再来的时间一无所知。但这样的话缺乏证据。

圣经在反复讨论有关世界末日和基督再来的问题时披露了一些事实。根据这些事实,我们认为可以得出一个与圣经所启示,有关基督复临的信仰完全一致的结论。这些事实是:

1.圣经作者始终满有把握地讲述基督复临。新旧约的作者都是这样。任何正面理解圣经本义的人,都会得出结论:“主的日子必要来到”(彼后3:10)。

2.论述基督复临的圣经作者似乎十分感佩这个与全人类和一切受造之物有关之大事的威仪,荣耀和辉煌。他们往往把它说成是将来唯一的大事。在先知的眼里和心中,上帝大日的辉煌似乎夺去了其他一切事情的光彩。以至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次要的,是一切受造之物期盼等待之伟大事件的前奏。他会感觉到那大日就要来到了。

最早对基督复临作出生动描述的显然是“亚当的七世孙以诺”。他曾对当时的恶人宣告:“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犹14,15)。以诺并没有说到这是几千年以后的事。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只知道主要来行审判,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3.圣经作者强调主的日子会出人意料地突然来到。基督的话充分说明这一点。祂说:“所以你们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太24:42)。“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因为那日子要这样临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4-36)。

保罗回应主的话说:“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彼得也写过类似的话:“主的日子要象贼来到一样”(彼后3:10)。

正是基督复临的突然和出人意料性,加上这件大事的确定性,使得这件事的传扬显得急迫,至少给人以这样的印象。

鉴于主认为不宜告诉我们祂来的“那日子,那时辰”,而要求他的门徒时时警醒,以免那日子象贼一样来到,新约的作者只能以急迫的语气来描述基督复临。这不影响他们所受的灵感。他们藉着上帝的启示和基督的直接指示,知道祂一定会再来。在祂来之前必有一段混乱的日子。他来是突然而出人意料的,他们和他们所带领的人需要要时时警醒。但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日子,那时辰”。正是因为启示的这种局限性,他们不断规劝和警告信徒有关主的日子。

显然,按照上帝的计划,是不让众先知确实地知道基督复临的时间的。我们的主升天以前在回答门徒有关祂下一步行动的时间时,说:“父凭著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7)。

4.圣经作者的写作不只是针对当时的时代。书信的对象也不只是收信的人。否则,圣经只与上帝的代言人写作的时代有关了。实则不然。他们灵感的笔,常常是无意识地为主复临以前所有的世代写作。他们所写的有些事情,如割礼,确实只与新约作者写作的年代有关,而其他部分,越是接近世界历史的末叶,关系就越是重大。圣经作者规劝,警告,和指教的对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有的人。这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新约圣经把基督复临说得那么急迫。从历史上看,这些信息的确是传给当时代的人的,大部分圣经的属灵教训是针对很久以前特定的时代和群体的。

虽然某一训言是针对某些信徒的,但更多地却适用于他们的属灵后代。当基督向祂的门徒描述有关祂来以前的主要事件作为征兆时,祂是跨越了大约二千年的历史。祂先描述耶路撒冷的毁灭,“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太24:15)。这里的“你们”指祂跟前的门徒。但祂继续谈论但以理所预言延续到十八世纪的“大灾难”,然后主说:“若有人对你们说”(23节)。基督再次警告门徒所要面临的欺骗。通观全篇,基督的话更是针对生活在十八世纪和以后的信徒说的。

圣经的话,不单是针对当时代的人,而且更主要的可能是针对后世的人。这就使我们不至就某些将来事件的时间,匆匆作出结论。

基督升天以后,包括使徒在内的众弟兄,可能都以为主会在他们的时代再来,“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约翰)不死”(约21:23),而要活着见主再来(参徒1:6,7)。

但新约中也有证据表明,上帝确已就基督再来以前的时兆,给予祂的代言人一定的亮光。保罗在帖前4:15中讲到“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但保罗是否真的要帖撒罗尼迦信徒以为主会在他们这一代复临?有些人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保罗在第二封书信中谈到了这一话题,“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祂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帖前2:1-2)。他接着描述了基督复临以前要发生的事(3-12节)。其中,最大事情就是“离道反教”(3节)。他在别处讲到,离道反教的事主要发生在他去世以后(徒20:28-30;提后4:6-8)保罗在归纳了基督复临以前的大事以后,规劝他们为今后的日子要站得稳(帖后2:15-17)。

保罗在死牢中写信给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保罗显然告诉提摩太,离基督再来还有一段时间。

所以,保罗在帖前4:15中所说的“我们”不包括他自己,而是生活在末日的基督门徒。用“我们”只是表明他是那跨越多世纪的忠心门徒团体的一份子。

彼得写道:“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彼前4:7)。这话单是针对他写信的对象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我们从《彼得后书》中读到(两封书信相隔多久我们不知道):“叫你们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传给你们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这充分证明,彼得预言日后的形势会产生一些好讥诮的人。

特别注意彼得在讨论基督复临的时候,呼吁信徒要“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他在彼后1:19中说:“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他的话表明:基督复临是在未来。信徒应当随从预言的亮光,“直等到天发亮”。保罗也对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了类似的话:“弟兄们,论到时候,日期,不用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自己明明晓得,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他们绝不能逃脱。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帖前5:1-4)。

使徒对于先知著作的提述回应了基督所说“先知但以理”论及将来事件的话:“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太24:15)。

5.圣经既劝勉信徒用预言的亮光指导他们的脚步,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圣经中含有某些与主再来有关的特殊预言。这些预言与伟大的历史时期有关。使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基督复临“近了,正在门口了”(太24:33)。我们特别推荐《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上帝凭着祂的智慧在基督教的早期不让人充分明白其中的内容。但以理书的某些预言要“隐藏封闭,直到末时”(但12:9)。这些预言主要是为末时的。

今天,有充足的亮光从《但以理书》及其姐妹篇《启示录》中照耀出来。其中有关时间的预言令我们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理解预言的“时候,日期“(帖前5:1)。这两卷书使我们以预言的确据宣告万物的结局近了。今日的复临运动正是依据这些蒙大光照耀的预言篇章,理直气壮地宣扬有关上帝的大日临近的确实信息。

(选段)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