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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09--SDA圣经注释

第 九 章

1 保罗说明自己的自由,7以及传福音的应当靠福音养生:15 但他自愿放弃了这个权利,18 免得成为他们的负担,22 或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得罪人。24我们的人生就像是一场赛跑。

1 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作之工吗?

我不是自由的吗?这两个问题在有的文本中顺序是颠倒的。但把 “我不是自由的吗”放在前面,与前面第8章的联系就更加明确了。保罗似乎在说:“我要求你们放弃自己的自由,不要随便使用。我要你们考虑你们软弱弟兄的属灵状况,相应地控制自己的自由。我自己不是也这样做的吗?我作为使徒拥有一定的权利,而我没有利用,免得妨碍人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取得进步。本节疑问句的结构表明他们都期待肯定的回答。

使徒。本章从表面上看,似乎偏离了前一章的思路,但它确是前一章,特别是13节主题的继续。保罗说他没有满足自己作为使徒的合法要求,从而表示他愿意为别人的缘故放弃自己的权利。此外他使徒的身份受到了质疑(第3节)。于是他着手阐明他使徒身份的证据。保罗这段为自己使徒的权利所作的辩护,成为他关于福音使者克己美德和行为动机的最优美,最精彩的论述。被基督的精神所充满的人,为了增进上帝国度的利益,愿意做任何事情,接受任何命分。

  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反对保罗使徒身份的理由之一就是说基督在世时他没有与祂在一起。耶稣曾呼召众使徒为祂作见证(见徒1:8)。保罗确实不是耶稣离世前的伴侣,但他在祂复活以后见过祂,就这样加入使徒的行列(见徒9:3-5;见林前15:8注释)。值得注意的是,保罗经常提到他见主的异象,作为他使徒身份的证据(见徒22:14,15;26:16;林前15:8,9)。

在主里面。保罗承认,他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靠着上帝所赐的能力来完成的。他知道自己一无所能(参约15:5)。他所有的能力和智慧都来自那召他担任使徒的主(罗1:1;林前1:1;提前2:7;提后1:1;多1:1)。成功的福音使者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理智地承认靠自己的力量不能做任何事情。

所作之工。保罗指出,那些对他使徒身份提出异议的人乃是在他的引导下悔改归主的。他以此证明耶稣承认他为使徒并祝福他的工作。没有理由认为上帝会如此赐福给一个冒充的人;因此在保罗的努力下哥林多教会的建立,就是他使徒身份的证明。一个传道人完全可以指着伴随着他传福音工作的福气,来以证明他是上帝所呼召从事传道工作的(见太7:16,20)。

2 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

在别人。就是其他不在哥林多,不是因保罗的工作而悔改的人。他们可能怀疑保罗是不是蒙上帝所差派传福音的,但他哥林多的弟兄不应该有这种疑问。他曾长期在他们中间工作。他们有很多机会熟悉他,看见他工作的成就。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奉差遣为上帝作大工的。

印证。即真实性的证明。保罗强调,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尽管质疑他的使徒身份,他们的存在就绝对证实了他对于自己使徒身份的主张。他们的悔改不可能是人造成的,而是上帝的工作,证明上帝与祂的仆人同在,并确实差遣了他。

上帝使用祂的仆人如熟练的工匠使用他的工具。祂的仆人是祂手中用来完成祂在人间计划的工具。如同一个木匠使用各种工具制作一件精美的家具,从完成的作品上可以认出他的手迹。照样,上帝用祂在地上的工人把沦丧在罪中的男女塑造成祂恩典的战利品。木匠熟悉自己的工具并能熟练地使用它们。上帝也熟悉祂的仆人。他们在祂的领导下获得能力,争取人进入天国。这种救人归主的成功表明上帝悦纳他们的服务,并确立他们作为祂见证人的地位。

3 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

  盘问。anakrino,它和apologia一样,是法官用于法庭的司法术语。主持审判的人,对眼前的案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判决(见路23:14;徒4:9;24:8)。

这样。关于这个代词是指前面(1,2节)还是指后面,解经家们有不同的意见。与前面的两节相比,它可能更适合于指后面几节的详细论述。那一次保罗对那些质疑他使徒权威的人提出辩护。在第4-6节中他摆出了主要的反对理由,在随后的几节中他说明这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分诉。apologia,“辩护”。这是一个司法术语,指受审人的辩护词(见徒25:16;腓1:7,17;提后4:16)。该词在本节指保罗回答那些查问使徒身份的人。保罗充分认识到他奠定哥林多教会的根基是靠着上帝的能力。保罗以信徒自己作为他使徒身份的印证或严肃凭据,以及给予反对者的答辩。

4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

  权柄。exousia。保罗说自己拥有其他所有使徒的全部权利。

  吃喝。人们可能会根据第8章的内容得出结论说,保罗是指如果他愿意的话,他有权利吃祭偶像之物。但是上下文不支持这个观点(见2,3,6,7节)。他说的是他作为使徒,有权接受他所服侍的教会供养这一问题。保罗声明,他和其他所有为上帝的道而献身的福音工人一样,有权接受教会的供养。根据他下面的论述(7-14节),这是具有充分理由的。

  保罗回答这个问题的论据似乎是:保罗和他的同工巴拿巴用双手的劳动供养自己(徒18:3,6)。其他传道人和教师则要求他们所服侍的人供养他们。难道保罗和巴拿巴没有这样要求信徒供养,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是使徒!保罗回答道:尽管他确实是用自己的双手劳动的,但作这样的推论是错误的。不是因为他没有权利接受供养,也不是因为他没有作这样的要求,而是因为他知道他不提出这一要求是为了教会的属灵利益。

5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姐妹。就是一位女基督徒,教会的信徒(见罗16:1;林前7:15;雅2:15)。

  妻。她和她的丈夫一样,都有权接受教会的供养。保罗在这里似乎是说:“难道我们没有权利带着信主的妻子出行,由你们支付费用,就像其他使徒那样吗?”有人认为本节的“姐妹”不是指妻子,而是指一个女性随从,可以照顾使徒的需用,就像某些妇女服侍基督那样(见路10:38-42)。但这里既已提到已婚的彼得(见太8:14;可1:30),就表明是指妻子。

  仿佛其余的使徒。这表明使徒结婚是很普遍的。使徒带着妻子出行,可能有若干原因。在东方国家,男子对女性听众宣传宗教并不容易。但是使徒的妻子就很容易与女性接触。因此,使徒们在国内出行时有妻子相伴帮助他们,在他们在患病或受逼迫时照顾他们,这是很有好处的。保罗为了自己的工作宁愿不结婚(见林前7:7注释)。有时一个人没有家庭的牵累确实更能作好工作。但是强迫传道人独身,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主的弟兄。见太12:46注释。基督开始传道时,祂的弟兄们并不相信祂(见约7:3-5注释)。后来他们显然改变了态度,成为传福音的人。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他们是结了婚并把妻子带在身边的,至少在某些行程中是这样。见徒1:14注释。

  矶法。就是彼得(见太4:19;16:18;可3:16;林前1:12注释)。彼得结婚的事实见太8:14;可1:30。既然使徒彼得以他自己的行为赞同传道人结婚,那些自称是他继承人的人却禁止传道人结婚,那就奇怪了!

6 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做工吗?

  巴拿巴。巴拿巴原是塞浦路斯的一个土地拥有者。他加入耶路撒冷的教会,把财产分给穷苦的信徒(徒4:36,37)。后来他被派到安提阿照看那里日益增长的需要(徒11:22)。他觉得需要人支持,于是得到了保罗的帮助(徒11:25,26)。后来他加入保罗的第一次布道行程(徒13:1-4)。那一次行程之后,因为在第二次行程带不带约翰马可问题上的分歧,他们的合作暂时结束(见徒15:36-39)。在写这封《哥林多前书》时,他们已分开数年。这是他们分开以来保罗第一次提到巴拿巴。

  有权柄不做工。原文问句的形式,强调保罗和巴拿巴有权不作工自养,如果他们这样选择的话。保罗悔改以后,他的人生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为基督作见证,劝人接受祂为他们的救赎主(见林前9:16;林后5:11;腓3:13,14)。他时刻警醒着避免任何妨碍人相信他信息的事(见罗9:1-3;10:1;14:16,19-21;林前8:13;9:22,23)。外邦人对来到他们中间的人持怀疑态度,因此使徒决心不给他们有借口指控他作为宗教教师来到他们中间是为了靠他们养生。

  一些人似乎一直尾随着保罗工作的脚踪,不断地设法给他找麻烦,破坏他的权威,拦阻他的工作(见徒13:45,50;14:2,19;17:5;加2:4;3:1;5:12)。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犹太籍的基督教教师。他们认为摩西的律法对于基督徒具有约束力,并试图把他们的教义强加给保罗和巴拿巴所建立的教会,从而引起人对保罗产生怀疑。他们显然找不到指控他的真实依据,就说他拒绝接受哥林多信徒的奉养就表明他不是一个基督的真使徒。见林后11:22注释。

  福音的使者无论在哪里工作,都必须时刻警惕不要让自己的言行引起他所服务之人的反感。这就要求他为了别人的益处,在必要的时候必须乐意放弃自己合法的权利。

7 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当兵。strateuo,在战争或和平时期服役。该词通常指服兵役。士兵为了同胞和国土而投身军旅。他的责任是保卫征他当兵之人的利益,在必要的时候甚至还要献上生命。但士兵有权要求征他当兵的人提供他的一切所需,使他能把精力完全放在受托的职责上。正如世上的士兵有权从那雇佣他的人那里得到工资,福音的执事也有权从他所服侍的人那里得到供养。这是第一个例子。

  粮饷。opsōnion,“军队的配给”,“薪水”,“津贴”,“工资”。古时的惯例是分给士兵肉、谷物和水果。士兵不必自己去赚取口粮。这是雇佣他们之人的责任。福音的工人也不必要把光阴和精力用在赚取他们自己的食物和其他必需品上。

  葡萄园。第二个例子是农业方面的。种植葡萄园的人不必担心他的劳动是徒然的。他指望享受葡萄园的果子。同样,传道人既把光阴,精力和才干用在建立教会,就是上帝的葡萄园上,那么就有权接受供养(见诗80:8,9;赛5:1-4;27:2,3)。

  牛羊。第三个例子强调了前两个例子的要点。保罗在选择这个例子时,心中所想到的可能是把上帝的教会比作羊群(约10:7-9,11;来13:20),把传道人比作牧人(弗4:11)的比喻。

  上帝这个奉养传道人计划中的重要教训是不容忽视的。人的本性的极端自私的。他不断地努力积蓄物质的财富。教会奉养那些在属灵事务上为她服务的人,有助于信徒克服内心自私的自然倾向,使他们有机会以实际行动来报答传道人为他们所付出的努力。更重要的,这是他们感谢上帝藉着祂所派仆人的服务眷爱他们的方式。

8 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

  照人。原文的问句形式要求否定的回答。难道这个奉养工人的计划只是人的看法吗?也许有人提出异议,说这个计划没有圣经的依据。

  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上帝的律法,无论是十条诫命,还是被称为摩西律法的律例和典章,都是犹太人和犹太籍的基督徒所十分尊重的。保罗和犹太人辩论的时候,习惯用《旧约》来支持他的观点。他在第7节中用人的推理来证明教会应当奉养传福音的人。现在他用《旧约》的例子来证明以色列人在古时就已认识和实行这条原则。

9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吗?

  摩西的律法。关于这个律法的定义,见路2:22;24:44;徒15:5注释。

  笼住。引自申25:4。笼住牛的嘴,是用带子绕住牛嘴或用篮子套着牛嘴上,并用皮带系角上,这样使牛呼吸通畅但又不能吃东西。律法允许牛在踹谷时吃谷子,显示了上帝对家畜的关爱,一般认为这是对劳役动物人道的待遇,但是这一节还有比善待动物更深的意思。

  难道上帝。原文的问句形式要求否定的回答。但我们不要下结论说保罗不赞成按字面来解释这一节经文。上帝确实是眷顾牛的。保罗强调,允许牛踹谷时吃谷子这一人道的规定所包含的原则是普遍适用的。工作的人有权享受他辛劳的果实(林前9:7;帖后3:10)。这一智慧公平的安排被撒但所控制的人大肆歪曲了。千百万工人没有得到他们劳动的合理报酬。他们没有公正地享受自己辛劳的果实。上帝看到了这种不公平的现象。祂向祂忠心的子民保证说,在祂永远荣耀的国度里,大家都将享受他们劳苦的果实(见赛65:21,22)。

10 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全是。pantos,“肯定”,“确实”,“在任何情况下”,“无疑”。但保罗并不否认按字面理解律法(见第9节注释)。他只是广泛地运用了这一原则;把它与字面解释的范围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为我们。保罗现在明确地把这条律法运用于那些蒙上帝呼召宣传福音的人。人们或许要问,这条规则是在什么意义上应用于传道人的呢?回答是,上帝计划让所有诚实劳动的人都有得到报酬的合理盼望。报酬并不是福音工人的主要目的。他像保罗一样,是不得不传道的(见16节)。但是主表明了祂对祂工人的关怀。虽然福音的真使者是在深深的感动之下为同胞的得救而辛劳的,但他的辛劳也不可没有报酬的希望,包括物质的支持和将来的喜乐(见耶20:9;林后1:14;帖前2:19,20)。

  当存着指望去耕种。应当鼓励耕种土地的人竭尽全力。为了达到这一点,他应当有自己的辛劳获得成功的合理盼望。他在劳动的时候,应当得到明确的保证,那就是他将要享受劳苦的果实。那些被迫工作,没有这鼓舞人心之盼望的人,工作必大打折扣,不会尽最大的努力。一个没有足够报酬保证的人,怎么会在工作中有很大的兴趣呢?怎能指望他无私而不知疲倦地献身于所交托他的任务呢?当他牵挂自己家庭的需要时,他怎能无忧无虑呢?参加属世工作的人既是这种情况,主的葡萄园的工人不也是这样吗?

  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在救赎的计划中,上帝用许多工具来完成祂的计划。正如在农业方面,有人耕地,有人收割。同样,在救灵归入上帝之国的大工中,圣灵可以用一个人在寻求真理的人心中撒下福音的种子,而用另一个人引导这人受洗加入教会(见3:6,7)。在引人悔改归主的工作中,一个工人不管做哪一方面的工作,都将与上帝所用引人归主的一切工人共享奖赏(见太20:8-10;约4:36-38;林前3:8,14)。播撒真理种子的工人,与后来有幸建立教会的工人,都有权享受物质的支持。而把福音介绍给这个教会成员的,乃是那些最初的工人(见提后2:6)。

11 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

属灵的种子。基督的工人所传递的福分远比他所接受的物质支持有价值。他宣讲福音,是带着福音的一切福气和安慰。他使人认认识上帝,认识救赎的计划和天国的盼望。他引导人走在舒适平安的路上。他在圣灵的领导下把人从堕落的偶像与假神崇拜中救拔出来,享受与永生上帝交通的喜乐。总之,他作为基督的使者邀请人接受那带给他们永生的知识(见约17:3;林后5:20)。他把具有永恒价值的财宝放在人面前,与地上所有苍白无意义的财富进行比较(见赛55:2;太13:44-46;启3:17,18;21:3,4,7;22:14)。  撒。圣经用撒种的比喻来表示福音的传播,以及传递藉着信靠基督而得的崇高盼望与特权(见太13:3,19-23;约4:38)。当我们想到撒种的人把种子撒向整块土地的时候,就会认识到这个比喻是多么合适。福音的工人也是这样把上帝的道传给各式各样的人。他传道给一切来听的人,并不知道谁会愉快地接受,谁会像撒种比喻中的石头地和路旁那样(见太13:4,5)。他的责任就是播种,而把使种子结出果实的工作留给上帝的灵(见传11:6;可4:26-28)。

大事。工人获得供养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他们所得到的,远远比不上他们所传播的。基督教会在“肉身”上供养工人不仅不是一件小事,也是他们愉快的责任。他们可以藉此对主待在他们身上的恩典有所感激(见罗15:27)。

12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别人。无疑指哥林多教会其他的宗教教师。保罗可能想到林前1:10,11;3:3中提到的那些人。教会中各派的领袖可能都主张有权得到教会的供养。他们可能就是那些想证明保罗不是使徒的人,因为他不像他们那样行使接受教会供养的权威。但是他表示,既然别人有这样被供养的权利,他就有更大的权利。他是他们最早的导师;他曾带领他们到主那里并帮助他们建立教会。他在属灵的事上更久更辛劳地指教引导他们。

  权柄。exousia,“权利”,“权威”,“特权”。

  没有用过。虽然保罗有更大的权利要求教会提供物质的支持,但他没有使用他的权利。他在这件事上选择放弃他的权利,而用作工来维持自己。他非常谨慎,免得给人以口实,指控他到哥林多传福音是为了财利(见徒18:3;林后11:7-9;12:14)。这就证明保罗已完全献身于救灵归向上帝之国的毕生事业(见林前9:22)。他总是首先而且单单考虑到他所服务之人的最高利益。这种无私献身主圣工的精神,乃是一切见过耶稣,体验过靠着耶稣基督向罪死并向上帝而活之意义的人身上所表现的特征。见徒9:6;加2:20;5:24-26)。

  忍受。保罗自养的决定使他忍受了各种艰难。只要能推进上帝的国,他甘愿忍受这一切。

  阻隔。保罗十分谨慎,不想做出什么事情妨碍传福音的工作;不是因为他对自己得到充分供养的权利有什么怀疑,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放弃这个权利有助于基督的事业,并能避免因他坚持得所当得的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13 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

  知。保罗指的是犹太人和了解他们之人中间的常识,即祭司有权从圣殿的物中得到供养。把以色列人的历史记录下来是为了基督教会的益处。古时圣殿崇事中管理教会事务的原则是值得仔细研究的。

  为圣事劳碌的。在圣殿中工作并照看圣殿神圣器具的,不仅有祭司,还有利未人。他们为圣殿保洁并预备圣所的需用,如油和香。他们还提供圣殿崇祀的乐师(见民1:50-53;3:5-37;4:1-33;8:5-22;林前23:3-6,24,27-32)。

  殿中的。上帝曾藉着摩西教导说,祭司和他们的助手不应承受巴勒斯坦的任何土地,而要完全从殿中得到他们的供养(见民18:20-24;26:57,62;申18:1-8)。祭司和利未人基本上没有照看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责任。这样,他们就能一心一意从事圣殿的重要工作。他们不必担心他们暂时需要的供应。上帝藉着会众的十分之一和祭祀奉献供养他们。

  伺候祭坛的。无疑特指祭司,因为他们的责任是在祭坛上献祭。利未人协助预备祭牲和照看祭司所用的器皿与用具。但是在主面前献祭和在幔子前的金炉上献香乃是祭司独有的权利(见出28:1-3;民18:1-7)。

  坛上的物。有些祭物的部分祭肉是留给祭司用的。祭司就这样分享坛上的祭肉(见利6:16-18;7:15,16,31-34;民18:8-10;申18:1,2)。

14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命定。diatasso,“安排”,“指定”,“命灵”。上帝命定祂地上的传道人在一般的情况下不要担负双重的责任,既要传福音,又要供养自己。耶稣差遣祂的门徒到前往巴勒斯坦城乡,吩咐他们不要为自己肉身的需要而操劳。那是他们所服务之人的责任(见太10:9,10;路10:7)。上帝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所有财产的十分之一属于祂的。他们有责任为圣殿的祭司忠心地奉献十分之一(见利27:30,32;民18:21;玛3:10,11;来7:5)。耶稣在地上时也认可了这个计划(见太23:23)。上帝所命定的方法就这样明确地设立了模式,让基督的教会效法,以供养传道人。古代的以色列人在这件事上背离了上帝的明确教导,受到了咒诅(见玛3:8,9)。自称为基督徒者如果不把属于上帝的奉献给祂,就落在那向以色列人宣布的同样咒诅之下。但那有爱心并乐意服从这公平合理之要求的信徒,就可以要求实现赐给遵守什一奉献之人的奇妙应许(见玛3:10-12)。人的本性是非常自私的。他自然是效法真理的大敌撒但的榜样。撒但就是因滋长高抬自己的愿望而丧失天上崇高地位的(见赛14:12-15;耶17:9)。

  什一制和供献除了帮助人依靠上帝而不依靠世界的物质之外,还不断地抑制人的私心(见太6:19-21)。用什一制和供献来供养传道人并推进上帝的圣工,显然给奉献者和接受者都带来了福气。它抑制了自私,引发和保持了人们对教会工作的兴趣。同时那些献身传道的人得到了充足的供应,不需要像为属灵的事物那样,为属世的事务而担心忧愁。

  靠福音养生。如果所有的信徒都能忠心地交纳什一和供献,就会有充足的资源来推进福音的工作。可以委派更多的工人,使主的再来加快。传道人有责任在这件教会经济的事务上教育信徒,好使他们得到上帝应许赐给在这件事上遵从祂计划之人的福气,并促进在全世界传扬福音的圣工(见林后8:4-8,11,12;9:6-12;《使徒行述》345页)。

15 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全没有用过。见第12节注释。

  这样待。哥林多信徒无疑向来是愿意供养保罗的,只要他愿意的话。保罗要确保他现在为自己权利的辩护不会被人误解。

  宁可。这句话似乎有些夸张。但我们要认识到,正如后面几节所看显示的,保罗所寻求的,并不是个人的荣耀,而是上帝的荣耀。这一段再次让我们看到保罗为主和主圣工的奇妙献身,强调他奋不顾身地维护拯救他之主的利益。人可以履行他所已经认识的上帝旨意,但如果他不是出于甘心而是出于勉强,他就无法理解保罗的荣耀。而那些在供养的问题上象保罗那样乐意做超过要求之事的人,必得到特殊的回报。

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原。直译为“虽然”,“如果”。保罗在16,17节中的论据较为难懂,有好几种解释。有人在16节句首加上“像别人那样”,将这句话解读为“如果我像别人那样[向传道的对象收取费用],我就没有什么可夸的”。其他人则认为这句话的意思较为笼统;保罗似乎是说,“我传福音不是为自己的荣耀,而是出于需要”。

  没有。保罗在第15节指出他有理由夸口,但在这一节中他说明自己在传福音的事上没有任何夸口的权利,因为他传道是不得已的。

  不得已。保罗不能夸耀他不得已而作的事。所有得报赏的盼望必须与他自愿做的,而不是勉强而做的事情相联系的。这将表现出他内心的真实倾向和愿望。“不得已”,无疑指他蒙召担任传道人(见徒9:4-6,17,18;13:2;22:6-15,21;26:15-19)。这不容忽视的,能使他保持平安的心态并得蒙上帝悦纳。

  若不传福音。保罗知道沉默的惩罚。他知道自己是蒙上帝委托传脱离罪恶的喜讯的。他如果保持沉默,就没有心灵的平安,没有快乐,无法与基督沟通。保持沉默意味着拒绝主所托付他的责任(见徒22:14,15,21;罗11:13;15:16;弗3:7,8)。

  凡蒙上帝宣召担任传道人宣讲福音的人,若从事其他行业的活动,决不能得到快乐或满足。如果一个已存无亏良心和平安心灵的人闭口不传福音,他就决不要参与福音的工作(见《传助良助》437页)。福音工作是世界上最需负责任的工作。只有那些愿意受上帝之灵的引导,怀有神圣责任感的人,才能参与(见《教会证言》卷三第243页)。耶稣基督的真使者不必考虑自己和自己的便利。他不会尽量少干工作,不会把自己的服务局限在每天一定的时间里;他急于做超过表面上所需要做的事情,因为他爱上帝并知道灵魂的价值。他被内心寻找拯救失丧之人的愿望所催促(见耶20:9)。与传道人有关的真理也适用于每一位主的门徒。耶稣已经托付所有相信祂的人为祂作见证(见太28:19,20;徒1:8;《历代愿望》347,348页;《教会证言》卷九第19,20页)。所有爱救主的人都将接受这个使命,让圣灵藉着他们光照一切与他们接触的人(见但12:3;太5:1;腓2:15)。

17 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甘心。hekōn,“热切”,“自愿”。保罗不是说他作工是出于勉强或不甘心,而是说他的使命不是他起初人生事业规划的结果(见第16节注释)。

  赏赐。保罗的意思不完全清楚。使徒也许是说,如果在传福音的事上他和其他教师一样,他就会像他们那样接受赏赐了(第14节)。但这不是他想要的赏赐(见第18节注释)。

  不甘心。akōn,与hekōn的意思相反(见上面“甘心”注释),根据上下文,这里指不是出于他自己的决心。他蒙召做工时心中正有其他的计划,所以他传福音是没有理由夸口的。

  责任。oikonomia,“管家”,“职责”。保罗被委托了管家的职责。在保罗的时代,管家常常是从家奴中挑选出来负责照看家庭财产的(见路12:42,43)。这里并没有把基督的传道人贬低为奴隶工作的意思。该词被用来说明保罗被任命为使徒的方式。

  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传福音完全是被迫的,没有其他的理由,因为他已重任在肩,或者说他的行动是违背他心愿的。他一得到上帝的呼召,就很高兴地接受了管家的职责,并决心开展他的工作。他觉得自己还是不接受上帝为传福音的人所安排合法的物质支持为好(见路10:7;林前9:13,14)。这意味着他在传福音时,将得不到本来可以合理享受的安逸和便利,并为了自养而艰苦劳累。这种行为证明他在用心工作,并真正享受和热爱它。

18 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

  赏赐。保罗抱这样的态度是因为他早年曾反对基督和祂的门徒,他的奇妙悔改(见徒7:58;8:1,3;9:1-6),和他所受托的崇高使命(见林前15:8-10;弗3:7,8;提前1:15,16)。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迫害耶稣门徒的大罪,即使他当时真心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实行上帝的旨意(见提前1:13)。基督为钉祂的人对天父的恳求(见路23:34),形象地说明了使保罗反对福音的罪孽得到赦免的恩典。真诚地悔改罪行,会使上帝宽恕悔改的罪人(见徒2:37,38;3:19)。

  保罗认识到上帝恩待他,特别呼召他担任使徒,委托他以重任,使他领受了他所不配得,且永远无法偿还的恩典(见提前1:11,12,14,16)。他高兴地接受了上帝施恩所托付他的使命,公开承认他欠所有的人福音的债(见罗1:14,15;林前9:16)。保罗对耶稣充满了感激之爱,就欣然献身把救恩的信息传给所有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他由衷地要放弃对于他的合法供养(见13,14节)。他不愿因接受报酬而影响他工作的喜乐。这工作对他来说,乃是爱的服务。他决心不让自己无私服务的特权被剥夺(见第15节)。在保罗看来,最大的赏赐就是上帝认为他配领受崇高福音执事的恩召,可以自费从事救灵工作,表现他对救主无私的爱,而不致成为教会的负担。

  不花钱。就是不从他的信徒那里募集资金供养他。

  用尽。katachraomai,“用完”,或只是“使用”,这里无疑指保罗没有或接受哪怕是部分的供养。不要从贬义方面理解该词。保罗一再申明他有权得到信徒的供养(见4,5,11,12节),但他不打算运用这个权利。否则就会妨碍福音,使他得不到他所羡慕的赏赐,就是他免费向所有听众传讲救恩的报赏(见12节)。

  不要根据保罗在15-18节中的话语,认定福音使者必须亲手从事某种劳动来自养,不能指望教会的供养。使徒谨慎地解释说,他自己的态度只是例外,不能作为规则(见5-7,9节)。上帝已经清楚的教导他的教会关于祂供养祂仆人的计划(见14节;《使徒行述》338-341页)。

  传福音的权柄。就是保罗在传福音时从他的信徒那里得到支援的权利。

19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

  自由。见本章第1节注释。保罗回到8:9-13中的话题。他不想让他的自由成为软弱之人的绊脚石。他进一步树立为别人的缘故放弃权利的榜样。

  我甘心作了众人仆人。保罗乐意为别人服务,增进他们的利益,就像一个没有报酬或工资的仆人那样。他愿意在不牺牲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遵从习惯、风俗和别人的意见,就像仆人愿意讨他的主人欢心,或因为他不得不这样做。上帝的执事必须随时准备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工作适应于他们服务对象的性质(见《教会证言》卷二673页)。

  多得人。保罗一生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服从于他宣讲福音和救灵归向基督的伟大目标。保罗随时愿意牺牲自己,只要能吸引人归向基督(见罗9:3)。使徒的伟大抱负就是被圣灵所用尽多地引领人藉着基督得救脱离罪恶。这是每一个福音真使者的抱负。

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作犹太人。保罗在这本节和21,22节更详细地说明他在19节中所提到的做法。保罗在各等人中都是这样做人的。保罗曾多方对犹太人宣传福音。他是作为他们中间的一分子接近他们的(见徒13:14,17-35;17:1-3;28:17-20)。保罗不仅在传道上适应犹太人,也在不违犯原则的前提下表现出遵从他们的习俗(见徒16:3;18:18;21:21-26;23:1-6)。他原是法利赛人和犹太公会的议员,所以很熟悉犹太人的方式(见徒23:6;26:5;腓3:5;《使徒行述》102页)。保罗在传福音给同胞和为自己辩护时都很好地利用了这种犹太人的知识(见徒23:6-9)。只要他能保持无亏的良心,他就遵从他们的习惯和偏好。他不会无谓地冒犯他们,反而利用了对他们信仰和风俗的熟悉,以便于向他们宣传福音。他尽可能迎合他们人生观的主要目的就是引领他们归向救主。

  作律法以下的人。关于这个说法,解经家们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保罗在这本节所提到的“犹太人”,是指犹太民族;而“律法以下的人”是指从信仰关系上考虑的犹太人。有人认为“犹太人”是指按着肉身和血统的犹太人,而“律法以下的人”则是指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有人认为“律法以下的人”是指严格的犹太人或法利赛人。也有人解释说这两组人是一样的,保罗采用这样的并列结构是为了强调,为下面“没有律法的人”(第21节)的说法做铺垫。还有一些解经家认为这可能是指那些主张靠守律法得救的人,例如一些归依基督教的犹太人。他们觉得仍需遵守摩西全部的仪文律法,来争取上帝的悦纳(见徒15:1;21:20-26)。关于“律法以下”的意义,见罗6:14注释。

  保罗不会无谓地违犯犹太人的律法。只要不违背原则,他就不会指责他们对摩西律法的尊敬,也不会拒绝遵守那些律法。在这件事上,他非常谨慎,以致在他遭到犹太领袖指控的时候,他能说自己已经遵守了犹太人的律法和习俗(见徒25:8;28:17)。

  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保罗并不认为基督徒需要遵守仪文律法,但是他千方百计创造一种良好的印象,以便更好地帮助那些“律法以下”的人信从福音的真理(见徒15:24-29),从而“得”着他们。

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没有律法。就是那些不知道犹太人法规的人;即外邦人或异教徒(见罗2:14注释)。

得没有律法人。保罗与所有的人接触的目的,就是争取他们归向基督。

  在上帝面前。使徒惟恐被人误会或指控为拒绝所有的律法,就补充说明,在他与人的一切接触中,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他始终意识到自己对上帝的责任。

  在基督面前。保罗从悔改的时候起,就顺从基督和祂的教训。爱心,感恩和责任的纽带把他与基督紧紧相连。他人生的主要目标就是乐意不断顺从救主的旨意。

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软弱。指那些对福音的理解有限,会被一些本身完全合法的事所伤害的人(见罗14:1注释)。对于这样的人,保罗不会故意做什么以引起他们的偏见或扰乱他们对真理的有限理解。他不会在服装,饮食,甚至是宗教礼节上违背他们的风俗而冒犯他们(见徒16:1-3;罗14:1-3,13,15,19-21;林前8:13)。这种屈从软弱弟兄的观点在保罗一方也许是示软,但实际上却表明他拥有强大的道德力量。只要确保能体验耶稣的爱,高举因信基督而得救的伟大真理,保罗完全可以在次要的问题上顺从他们的习俗,如禁忌吃祭偶像之物等(见8:4,7-9),从而让那些软弱的人高兴。

  就作什么样的人。保罗多才多艺,所以他会适应各种环境和各样的人,只要不违背正确的原则。但保罗从来不在原则问题上妥协。

  无论如何,总要。pantōs,“肯定”,“明确”,“至少”。

  救些人。保罗做每一件事情,都愿意适应他所处特殊的社会群体,并能容忍所有的人。他唯一的目标就是那些相信他信息之人的得救。他并不说自己打算救所有的人,因为他知道许多人不会相信(罗9:27;11:5)。保罗藉着适应各阶层人的风俗、习惯和观点来救一些人。他紧随救主所树立的榜样,如先知所说“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赛42:1-3)。传道人所能培养最有用的品质之一就是适应性。这种品质能帮助他像耶稣那样工作:在穷苦无知的人家里,在商人和金融家的市场,在富人的宴会和娱乐活动中,在与智慧人的交谈时。他愿意到任何地方并使用最合适的方法,争取人进入上帝荣耀和平的永生国度(见《服务真诠》23-25页;《传道良助》118,119页)。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福音的缘故。这里显示了保罗做每一件事的指导原则。他明白耶稣之爱的真实性,祂复活能力的确切性和上帝怜悯悔改罪人的真理。他在不灭的情感激励之下,不惜一切代价救人。这是所有圣灵所重生并效法耶稣榜样之人的经历(见徒1:8;2:17,18,21;4:13;《喜乐的泉源》72,73页)。自我在爱上救主之人的生命中消失了。他活着只为遵行上帝的旨意(见加2:20)。

  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这是使徒的最高盼望,就是有幸分享他为之辛劳受难之人的永生赏赐。他这句话中所表达对同胞的爱,就象摩西的爱心一样。摩西为了让以色列人得到宽恕并重蒙悦纳,宁愿自己不得救(出32:31,32)。如果没有耶稣为之舍命的人在场,天庭将失去许多快乐(约14:3;17:24;参《服务真诠》105页)。

24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岂不知。保罗在24-27节中用希腊世界定期举行的著名体育竞赛来说明他的论题,即为了他人的得救,需要训练克己的精神。他在26,27节中将这个教训用在自己身上。保罗所指的,可能是哥林多居民所最熟悉的哥林多地峡运动会。比赛的项目有赛跑,拳击,摔跤和铁饼。保罗提到了两项,赛跑(24,25节)和拳击(26,27节)。

赛跑。stadion,“跑道”。

  这样跑。所有参加希腊赛跑会的人都竭尽全力争取奖品。他们运用通过高强度训练所得到的技能和耐力。没有一个人是冷淡,懒散或疏忽的。永生生命的冠冕是给所有人的,但只有那些愿意经受严格训练的人才能得到奖赏。这就意味着基督徒在话语、思想和行为上,要时刻接受圣经崇高标准的指导,而不能受他自己内心的意愿所控制。他在路程的每一个步都要问:“耶稣会怎么做?这个行动的方针、工作的计划、娱乐的形式是会增加还是削弱我的属灵力量呢?”凡干扰属灵进步的一切事情都必须拒绝;否则就不可能胜利(见来12:1,2)。

  奖赏。在运动会上,只有一个人获得胜利。但所有参赛的人为了增加他们获奖的机会,都愿意经受艰苦严格的训练。给胜利者的奖品是一个由松树、桂树、橄榄树、欧芹或苹果树的叶子编成的冠冕。

25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较力争胜的。agōnizomai,“战斗”,“竞争”,“挣扎”,“力争”。英语单词“agonize(折磨)”就源于agōnizomai。见路13:24注释。要在希腊运动会上获胜,不能靠断断续续的努力,而要靠自始至终的努力,决不可中途放松。

  有节制。egkrateuomai,“实行自制”。要想在运动会上有胜利的希望,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控制自己的欲望和食欲。此外他还必须使自己的身体能敏捷地响应大脑的指令;必须克服那常常搅扰人性的懒惰和厌劳的本性;要避免一切如酒那样刺激人最终却削弱人的兴奋,奢华和放荡的生活。他必须在凡事上自制,不仅在那些有害的事物上,在使用本身无害的事物时也要这样。他的饮食必须严格适中,完全拒绝有可能削弱身体的东西。

  凡努力争取永生奖赏的基督徒在某些方面必须遵循与参加希腊运动会类似的程序。凡希望最后配站在主面前的人,也需要那些竞争世上暂时荣誉的运动员所具备的勇气、信心、毅力、克己和勤勉(参太24:13;路13:24;腓3:13-15;提前6:12;提后2:4,5;4:7;来12:1-4;雅1:12;启2:10)。在基督徒的竞赛中,每一个符合训练要求的参赛者都可以得到奖励(见启2:10;22:17)。虽然永生完全是上帝的恩赐,但只能给那些寻求并竭力争取的人(见罗2:7;来3:6,14)。

  冠冕。stephanos,“环绕的东西”,“包围的东西”,“花环”,或“花冠”,常常由叶子编成,戴着作为胜利或喜乐的标志(见第24节注释)。

  不能坏。希腊运动会胜利者的奖赏与基督徒胜利者的奖赏有着天壤之别!为了在同胞眼中显得伟大,人们多么热心地争取暂时的成功,甘愿忍受身体长时间的不适甚至是痛苦!他们为了很快就朽坏的冠冕尚且愿意这样做,信徒为了那不朽的永生冠冕,更当如何坚持不懈地努力争取啊!由于罪恶进入世界,人的心思意发生了扭曲。撒但成功地引诱人违犯一切健康的定律,因此他们一般都过着加快他们身体恶化的生活,就藉着他们吃、喝、穿、睡、工作、娱乐和思想的习惯(见《卫生勉言》第18,19页)。

  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意识到在这些事上有改革的必要,并在与保健有关的事上积极实行严格的自制。在健康生活方面,人不能自着性子来。他是上帝所买来的,有责任尽力遵循健康的定律,将身心保持在最佳状态(见林前6:19,20;10:31)。为爱救主的心所主宰的基督徒将不允许让他的食欲和情欲控制自己,却要在凡事上接受上帝的指导,来过好精神、肉体和属灵的生活。肉体的食欲必须服从更高理智的能力,而理智本身则要接受圣灵的引导(见罗6:12;《教会证言》卷二第380,381页)。酒精和烟草的毒素有着耀眼的外观。撒但引诱人使用这些东西,以削弱他的身体和心灵,阻碍他获得那为愿意在凡事上节制的人所提供的永恒赏赐(见箴23:20,21,29-32;林前6:10;《卫生勉言》第125页)。

  一个拒绝放弃一生错误放纵习惯的人,无论其形式如何,怎能希望得到上帝的祝福,并受到祂荣耀国度的欢迎呢?唯一安全的道路就是记住要始终在凡事上制服自己的身体,直到耶稣再来(见诗51:5;罗7:18,23,24;8:13,23;林前9:27;腓3:20,21;西3:5,6)。圣经把永生的福气比作冠冕(启2:10)。它不可能赐给视今生为放纵食欲和情感的时候,并满足未悔改之本性一切欲望的人。上帝只把永生赐给那些利用今生克服一切妨碍精神,肉体和属灵健康之事物的人。他们以此来表明他们真爱和顺从那为他们忍受如此多苦难的救主(见雅1:12;彼前5:4;启2:10;3:10,11;7:14-17)。

26 所以,我奔跑,不象无定向的;我斗拳,不象打空气的。

  不像无定向的。保罗完全知道自己走向哪里,和自己正在做什么。他的目标是尽快在人生的赛跑中前进。他心中对自己的方向没有丝毫犹疑。他赛跑时有明确的保证能到达目标。他竭尽全力,惟恐失去冠冕。这不是朽坏的叶子所编的冠冕,而是荣耀天国的永恒生命、平安、喜乐和幸福。希腊运动会中的赛跑者不一定能到达目的地,获得奖赏。但保罗知道自己和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一定都能成功。当他接近道路终点的时候,他表达了绝对的把握,就是他能与其他一切胜利者同得冠冕(见提后4:7,8)。

  斗拳。pukteuo,“用拳头打架”,“拳击”。斗拳或拳击是古时体育比赛中的一种娱乐形式。保罗在本节将比喻从赛跑运动员转到拳击比赛中的拳击手。

  打空气。拳击手如果没有对手,他斗拳就被视为打空气。或者他的对手避开了他的袭击,使他的力气浪费在空气上。保罗这里清楚的表示,他不会放过他的敌人,或允许他逃开自己的攻击。他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存在的战斗中,因为他的敌人一直存在,必须坚决对付。他的每一拳都有明确的目标。他用他的全部意志和力量来对付它,从而能有效地击中目标。要抑制肉体败坏的情欲。他整个人都应该藉着基督降服上帝(见林后10:3-5)。

  许多基督徒都知道要克服违背上帝旨意的意愿和食欲,但他们没有全力以赴地征服自己。他们装出斗拳的样子,却又不想让拳头打在自己的身体上,因为他们害怕这样瞄准的拳头会打痛他们。他们非常爱惜自己的罪性,不愿伤害它,并缺乏意志力,来抵制肉体的求情。保罗却不是这样。他真心希望不要怜恤他有罪的身体,和他属肉体的本性。他为之羞愧并厌恶它,希望它死去;因此他放弃所有同情体贴罪性的思想和情感,并用他的全部力量,技能和意志来挥拳对付它(见西3:5;《卫生勉言》第51页)。不要像诺斯替派那样,把这句话解释为保罗视身体本身是不重要和极度邪恶的。他希望控制而不是伤害他的身体。

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攻克。hupōpiazō,直译是“监管”,“沉重打击”。保罗用古代希腊拳击比赛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必须参加之战斗的残酷性。拳击手所戴的手套不是现代意义的手套。他们往往是用牛皮制做的,有时还用铜圈加固。Hupōpiazō生动地表达了真正的基督徒对付他们罪性的严酷性和艰难性。它说明为了克服人罪恶本性的一切败坏情感,必须实行严格的训练和克己牺牲。

  叫身服我。直译是“奴役”。保罗就这样表达了他彻底战胜一切罪恶倾向和败坏情感的坚定决心。他不想半途而废,而要战斗到底,不论他世俗的本性要遭受多大的痛苦。凡与他属灵的追求为敌的恶事都必须死亡。这是一切希望成为天国合格公民的人所必须学习的功课。本性食欲情欲的冲动和愿望必须摧毁。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将意志降服于基督(见腓4:13;《喜乐的泉源》43,44,60页)。

  恐怕。保罗不想让任何东西妨碍他得救。为了得到进入天国的资格,他愿意做任何符合上帝旨意的事。他知道经常有受骗的危险,因为罪恶具有欺骗性。他决心尽到一切努力,以保证自己获得永生的冠冕。

  传福音给别人。保罗可能继续他竞赛的比喻。在这里他既是召集选手参赛的传令官,也是一个参赛者。

弃绝。adokimos,“经不起考验”,“考验后弃绝”,“没有批准”。保罗作为传令官要宣布比赛的纪律;同时他作为参赛者要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更加遵守规则。保罗曾热心向别人宣讲争取永生之比赛的规则。他在这里表达了他严格控制自己罪性的决心,免得在人类的末日被大审判者发现亏欠而蒙受可怕的羞辱。基督的传道人在世人面前高举在永恒救恩的比赛中获胜的规则。他们需要更加留意自己的属灵状况,免得在某些方面显出亏欠,无法得到他们终生劝别人去得的赏赐。如果所有蒙召从事福音事工的人都能像保罗一样为救灵而辛苦,教会所盼望的复兴和改革就必加快,基督也就必早日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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