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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01--SDA圣经注释

第一章

提要:1 约翰对基督的描述。我们藉着与上帝相交,在基督里面得永生。5 我们必须过圣洁的生活,见证我们与上帝的相交,和我们所信仰的真理,并认识到因基督的死我们的罪得到赦免。

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论到。ho.这个书信的开头语可以指有关生命之道启示的见证,也可以指生命之道基督本身。约翰更有可能指的是后者(参约4:22;6:37)。参约1:1注释。

起初原有的。《约翰福音》的开头语是:“太初有道”。 《约翰壹书》的开头则是“起初原有的”。两者的区别很有意义。约翰在《约翰福音》中强调“道”在“太初”就已经存在。在本节他则说明“道”从“起初”就一直存在。《约翰福音》着眼“太初”和“以前”; 《约翰壹书》则着眼“起初”和“以后”。有人从狭义上将之解释为基督教纪元的开始(参约壹2:7注释)。但对照约1:1-3,就不大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起初”,见约1:1注释。

生命。说明“道”是有关生命的,或是赐生命的。两种解释都是对救主的生动描述。

道。使徒并没有说要对“道”进行全面的阐述。书信所宣扬的(3节),只是基于他个人体验(1-3节)那“道”的真理。关于“道”(ho logos),见约1:1注释。圣经里只有《约翰福音》(约1:1,14),《约翰壹书》(1:1;5:7)和《启示录》用“道”来指基督(约1:1,14)。这证明它们出于同一个作者。

所听见。约翰声明他以下所写的,是关于他和他是同道亲耳听到的一位,从而驳斥了那些否认基督道成肉身之人的主张。他就是这样确立了他的权威和对读者之劝勉的基础。在他的心中一定留有宝贵的记忆,就是多年以前在巴勒斯坦他最爱听的那个声音。文中的“我们”是指约翰和他的同道(见约壹4:6注释)。动词采用完成时态,暗示记忆一直留在他的心中。

所看见。见上面“所听见”的注释。“所看见”是指亲眼看见。为了证明自己经验的真实性,他还特点加上“亲眼”二字,不让人对他见过那“道”存在任何怀疑的余地。

亲眼看过。theamai,参约1:4的相同题材,就是看见成为肉身的“道”。 动词采用完成时态,说明使徒所看见的,是基督在地上生活的历史事件。

亲手摸过。pselaphao,源于psao(“接触”见徒17:27注释)。路24:39(见该节注释)用这个动词表示耶稣邀请多马摸祂。约翰可能是特指这一类的事件。他用最清楚的语言说明了他和他的同道与那“道”的亲身接触,从而驳斥了各种否认基督降世真实性的异端(见《SDA圣经注释》卷七625,626页,《约翰壹书》序言)。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这生命。第1节的“生命”为第2节进一步讨论“生命”提供了基础。第二节放在括号里面,是一个插入成分。1-3节的句子结构比较复杂。作者的思路一直到第3节才进行归纳。这里的“生命”主要是指基督道成肉身的一面,而不是祂从起初就永在的一面。

显现。phaneroo. 约翰经常使用这个词(在《约翰福音》里9次,在《约翰壹书》里6次)。这生命的显现就是约1:14的“道成了肉身”;地上的居民看见了其荣耀。

在1-3节中有了几个约翰最喜欢用的词:arch(“起初”)在他的著作中出现23次;zoe(“生命”)出现64次;martureo(“作见证”)出现47次。

我们也看见过。使徒不仅看见和听见了生命之道,而且认识了“生命”的意义(见约1:4注释)。

现在又作见证。约翰不满足于看见基督。他要把他所看见的“见证”出来(参徒1:8注释)。

原与父同在。见约1:1注释。“道”与父同在,但又有独立的位格。虽然约翰没有提“子”,但他既用“父”,就暗示“道”的儿子身份,为指证“道”就是耶稣基督作了铺垫。

且显现与我们。作者充满敬畏地认识到,他能看见永远与天父同在的主,是何等大的特权。这种启示的光芒在约翰的心灵中永不消失,要一直保留在他的属灵意识之中(参约1:14,18)。

永远的生命。约翰的著作有23次把“永远的”与“生命”连在一起。他强调他所爱之主和他将与主同享之生命的永恒性质(见约3:16注释)。

传给你们。apaggello.“宣传”,“宣告”,“传信息”。见第3节。

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我们将所看见。重复是为了强调上面所说过的话。鉴于这封书信所针对的诺斯替主义早期形式,作者怎么强调他对耶稣的个人认识也不过分(见《SDA圣经注释》卷七625,626页,《约翰壹书》序言)。

传给你们。见第2节注释。

相交。koinonia(见徒2:42注释)。暗示分享。既可以是弟兄之间,也可以是上帝与我们之间(参徒2:42;林后8:4;加2:9;腓2:1等)。在这里使徒希望读者分享他藉着认识圣父与圣子而获得的属灵福气。让大家来分享,是这封书信的主要目的之一。“相交”乃是《约翰壹书》的一个基调。凡真正认识基督的人,总是希望别人也来分享这种蒙福的交谊。“人一来到基督面前,就会产生一种愿望,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在耶稣身上找到了一位何等宝贵的朋友”(《喜乐的泉源》78页)。凡如此为他人工作的人,救主的祈祷必实现在他身上:“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约17:22)。

祂儿子耶稣基督。约翰在这里指出“道”就是基督。“耶稣基督”的双重称号说明约翰考虑到圣子生命中神性和人性的两个方面(见太1:1;腓2:5注释;参约壹3:23注释)。只有藉着唯一能向人显示上帝的圣子,我们才能与天父相交(参约1:18注释)。

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指约翰与上帝的相交。基督徒把天与地联系的媒介。他一只手把握他藉着基督而对上帝的认识,另一只手拉住不认识上帝的人,成为天父与祂悖逆儿女之间活的链环。

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我们)的喜乐充足。

这些话。就是书信的内容,包括1-3节所写的话,和作者接下来要说的话。

给你们。有文本无“给你们”。

使你们(有古卷:我们)的。更有可能指约翰写信把喜乐带给他的读者。

喜乐。这是基督相交的自然结果。

充足。耶稣曾以同样的理由把“这些事”告诉祂的门徒(约15:11)。这个蒙爱的门徒很可能是回应他夫子的话。“喜乐充足”是约翰著作经常出现的话题之一(约3:29;15:11;16:24;17:13;约贰12)。基督教乃是快乐的宗教(见约15:11注释)。

这是本书信简短引言的结束。约翰与基督有个人亲身的认识。他希望与读者分享这种认识,好使他们也和他一样与圣父和圣子相交。在表述这种爱心愿望的过程中,他强调圣子的神性,永恒性和道成肉身的人性。他把这种奇妙的知识用简明而有力的语言表达出来,使他当时和我们现在的读者对基督教信仰的基础和耶稣基督的性质与工作不存任何的疑虑。他就是这样在无形中驳斥了诺斯替异端的道理。

5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上帝就是光。光是上帝性质的一个方面(参约壹4:8注释)。参约1:7-9中光为基督的特性。

在圣经中,光与上帝是紧密联系的。当上帝开始创造大工的时候,光是最先造出来的(创1:3)。上帝的显现通常伴随着莫可言喻的荣耀(出19:16-18;申33:2;赛33:14;哈3:3-5;来12:29等)。上帝被描述为“永远的光”(赛60:19,20),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6:16)。这些光的展现象征着上帝品格的完全圣洁(见约1:14;罗3:23;林前11:7“荣耀”的注释)。

光最显著的特性之一就是能驱散黑暗。在最高的属灵层面上,上帝最大程度地展现了这种特性。罪恶的黑暗无法在祂面前存在(哈1:13)。

在祂毫无黑暗。强调在上帝的本性里没有丝毫黑暗的成分。这是约翰典型的表达方式。他先说“上帝就是光”,然后又从反面强调它(参6,8节:约壹2:4;约1:3,20;10:28)。约翰强调这句话有一个直接的原因。诺斯替的学说主张善与恶是相互依存的,都是来自上帝。上帝既是完全光明,毫无黑暗,诺斯替的学说(见《SDA圣经注释》卷六55页)就是对上帝性质的歪曲。凡接受使徒教训的人应予以拒绝。

在约翰的著作中,“光”与“黑暗”是相对应的,正如在保罗是书信中“罪”与义(罗6:18,19)、“肉体”与“灵”(罗8:1)相对应一样。见约12:35,46;见约1:5;8:12注释。

从主所听见。就是从上帝或基督所听见的。约翰想说明,他所要传达给读者的信息,不是他发明或发现的,而是从主那里领受的,可能是基督所直接教导的,也可能是通过启示。

报给。anaggello.与第2,3节中的“传给”(apaggello)不是一个词。Anaggello暗示把信息传给接受的人,而 apaggello则强调信息的来源。

6 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我们若说是。为了使需要他劝导的人容易接受,使徒采用假设的语气,并把自己也包括在内,以软化他所暗示的责备(参8,10节等)。他无疑知道许多自称与天父相交的人实际上与祂的旨意背道而驰。然而他还是用温和的语言,希望不致使他的读者反感。

与上帝相交。见第3节注释。自称与上帝相交必须表现出实际的效果。要有思想和行动,祈祷和工作两方面的生活(《服务真诠》512页)。要体现与上帝相交,就得时刻想到祂藉着圣灵的同在,思想言行都要表现出意识到祂的慈爱临格,和祂圣目的监察。我们对祂已有了爱。我们知道祂一直在爱我们。我们感激祂的关怀(诗139:1-12;耶31:3)。就像孩子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伸手拉住父亲,危险过去后依然拉着他,上帝的儿女也这样与天父同行。这就是“与上帝相交”。

在黑暗里。见第5节注释。除了某些低等生物,没有什么东西能在黑暗中生长。这些低等生物使黑暗更显可憎。没有赐生命的亮光,腐败会迅速发生。习惯于黑暗的眼睛,无法对光明产生反应。心灵也是这样。罪恶的黑暗阻碍了属灵的生长。连续的犯罪摧毁了属灵的视力。深陷罪恶的人会寻求黑暗,以便能更有效地犯罪(约3:19,20)。

行。peripateo.见弗2:2;腓3:17注释。

就是说谎话。约翰揭露了那些声称行在光中、实际上却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伪善的面目。上帝就是光(5节)。凡与祂相交的人也必行在光中。因此那些说自己与天父相交,却仍在黑暗中行走的人肯定是在撒谎。他们说自己与上帝相交,至少证明他们对光有所了解。但他们被黑暗所包围,说明他们要么因无知而与光隔绝,要么故意与光相离。

不行真理了。这是约翰表达方式的又一个例子。他先用了一句肯定句“就是说谎话”,然后又了一句否定句“不行真理了”(见第5节注释)。“行真理”是约翰在《新约》中特有的说法(见约3:21注释;参约8:32注释)。关于“真理”,见约1:14注释。那些“在黑暗里行”的人出来说谎以外,还不行真理。罪恶是首先在思想中产生,然后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当日常的行为否认了人上教堂所表白的信仰时,就证明他没有与上帝相交。当宗教不再渗透于他的日常生活时,上帝就会离开,黑暗就会笼罩。

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约翰并没有把他的羊群留在黑暗中,而是转向基督徒生活的积极方面,藉此鼓励他们,并表示信任他们。

如同上帝在光明中。上帝始终被祂所放射的光芒所环绕。基督徒最好能行在上帝所发的亮光之中。正如旅客随从向导的灯光行走黑暗陌生的道路,上帝的儿女也应随从上帝的光行走人生的道路(林后4:6;弗5:8;参箴4:18注释)。

就彼此相交。如果我们行在光中,就是与光的来源上帝同行,不仅与祂相交,而且与所有跟随主的人相交。我们既侍奉同一位上帝,相信同样的真理,在人生的道路上遵循同样的指示,就一定会同行。我们与弟兄之间如果出现了一点问题,我们就会省察自己的行为,以确保自己不偏离有真光照耀的生命之道(参约壹4:20注释)。

祂儿子。进一步确认耶稣的身份,是要强调提供洗罪之血的牺牲是来自上帝的儿子。关于基督是圣子身份,见路1:35注释。

耶稣。有文本为“耶稣基督”。 鉴于约翰在书信中经常用“耶稣基督”的称呼,或称耶稣为“基督”、“上帝的儿子”(约壹4:15;5:1,5),许多人认为这里应为“耶稣基督”。约翰在《约翰福音》中经常说到成为肉身的圣道耶稣。但在本节中他主要考虑兼有神人两性的救主耶稣基督。关于“耶稣基督”的称呼,见太1:1注释。

血。本节的最后部分不是事后的考虑,这里所描述的经验是与“在光明中行”密切相关的。约翰认识到,即使是与上帝相交的人,仍继续需要洁净罪孽。他向基督徒保证,上帝已经预料到这种需要,并为此作了准备。关于“血”洁净罪孽的意义,见罗3:25;5:9注释;参约6:53注释。

洗净。katharizo.在福音书里用来表示洁净大麻风(太8:2;路4:27等),在其他地方用来表示洁净罪孽(林后7:1;弗5:26;来9:14等)。约翰这里所说的洁净并不发生在初次认罪悔改的时候。那是在与主相交之前。这里所说的,是在整个地上的人生中所进行的洁净,是成圣过程的一部分(见罗6:19;帖前4:3注释)。只有基督永远过无罪的生活(见约8:46;彼前2:22注释)。所以人不断需要基督的宝血来洁净他们的罪孽(见约壹2:1,2注释)。

作者把自己也列在需要洁净的人中间。凡最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最能认识到自己的罪孽(约壹1:8,10;《使徒行述》561,562;《善恶之争》469-473页)。

我们一切的罪。即罪的各种类型和表现。关于“罪”,见约壹3:4注释。

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我们若说。见第6节注释。

自己无罪。约翰没有说是否有人公开宣称自己已经完全,或只在心里面这样说。但他知道有这样的主张存在,于是就指出了其危险。原文采用现在时态,说明依赖自己的人一直声称自己拥有他们实际上所没有的义。他们并不否认过去曾犯过罪。但他们说自己现在无罪。在这方面,他们与真正的义人完全不同。真正的义人承认自己有罪并需要洁净(7节)。只有基督能说自己无罪。关于“罪“,见约壹3:4注释。

便是自欺。见太18:12注释。既然是自欺,就不能责怪别人。说自己无罪就是高抬自己,旧人复活,是骄傲之举,因而也是犯罪之举。只有自欺的人才会说出这样自相矛盾的话来。自欺的人既不愿承认自己的罪,就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只有上帝之道渗透人心的能力才能揭露人心的真实状况。只有在这时,人才愿意接受启示(耶17:9;来4:12)。

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见第6节注释。作者再次把一句否定句放在肯定句后面(参5,6节)。凡故意拒绝公义,接受错谬,特别是自因为比别人优越,不需要救主的人,今后就再也不愿意和能够辨别是非了(参太12:31注释)。如果他们不及早回到先前所行走的真理的光明之道上,就只能堕入以被定罪和死亡为结局的道路。他们不管如何熟悉其他方面的真理,这个错误就足以抵消所有别的认识。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认。homologeo.“说一样的话”,“承认指控”(见罗10:9注释),源于homos(“一样”)和lego(“说”)。

自己的罪。见约壹3:1注释 。约翰的话说明真基督徒知道自己有时会陷入罪中(参约壹2:1注释)。他显然指的是罪的具体表现,而不是生活中以罪为原则。所以认罪不单是笼统地承认有罪,重要的是认识到罪的本质和造成犯罪的因素,以致今后在遇到同样试探的时候能有力量抵挡(《证言》卷五639页)。不愿具体地认罪,说明人没有真心悔改,不想得到宽恕之恩(《喜乐的泉源》41页)。关于认罪与悔改的密切关系,见结18:30注释;见《证言》卷五640页。

上下文表明作者希望人向上帝认罪,因为只有“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不需要世人或神甫来宣布赦免我们的罪。我们来到上帝面前,不仅是因为只有祂能“洁净”,而且是因为我们得罪了祂。所有的罪都是得罪祂的。如果我们也得罪了个人,就要向上帝和那个人认罪(《证言》卷五645,646页;《历代愿望》811页)。认罪的范围应该与我们的罪行所危害的范围向称(参箴28:13注释)。

上帝是信实的。在认罪和赦免的过程中,唯一不稳定的因素在罪人身上。如果人真心悔改,上帝是一定会宽恕的。信实是上帝的特性之一(林前1:9;10:13;帖前5:24;提后2:13;来10:23)。约翰在这里强调上帝在赦罪方面的信实(参出34:6,7;弥7:19注释)。

我们因怀疑上帝的信实而失去了多少平安啊!撒但竭力破坏我们的信心,使我们不相信上帝牵挂着我们每一个人(《福山宝训》115页)。撒但希望我们满足于相信上帝关心祂众多的子民或大多数子民。他只要使我们怀疑上帝不关心我们个人就够了。我们需要不断地提醒自己,上帝的大能会保守我们不失脚(犹24)。即使我们因没有运用这种能力而失脚了,也该怀着痛悔的心来到施恩的宝座前,祈求恩典和宽恕(参来4:16;约壹2:1)。

是公义的。见太1:19注释。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祂的公义与“我们一切的不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幸亏祂的公义是与怜悯像结合的。

赦免。aphiemi.该词在《新约》中有多种含义:“送走”,“解散”,“离开”,“宽恕”。当它与“罪”用在一起,就是指“赦免”(见太6:12;26:28注释)。上帝的信实和公义在赦免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关于“赦免”,见代下7:14;诗32:1;徒3:19注释。

我们的罪。特指我们所承认的罪。上帝愿意赦免悔改的罪人。但祂不能赦免人所忽略不认的罪。我们所承认的罪由“上帝的羔羊”所承担(约1:29)。上帝的慈爱接纳悔改的罪人。。他所承认的罪已经从他身上除去了。罪人站在上帝面前被基督完全的生命所遮盖(欣:3,9,10;《天路》311,312页)。罪恶消除了。罪人在基督耶稣里成为新人。

洗净。可以理解为“赦免我们的罪”的同位结构,是对它的补充说明,也可以理解为发生在“赦免我们的罪”之后。两种解释都符合基督徒的实际生活。罪恶使人污秽。当罪人得到赦免的时候,他的罪就得到了洁净。大卫在承认自己的大罪的时候说:“上帝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诗51:10)。但上帝愿意洁净悔改之罪人的一切不义。祂要求祂的儿女有完美的品德(见太5:48注释),并作好准备让我们成功地抵挡和战胜一切罪恶(见罗8:1-4注释)。只要生命尚存,就会取得新的胜利,达到新的高度。这种每天洁净罪恶和在恩典里成长的过程被称为成圣(见罗6:19注释)。罪人转离罪恶接受基督的第一步叫作称义(见罗5:1注释)。从约翰的话里可以看到这两个过程。但使徒是否在心中对得救的这两个步骤进行仔细的分析,尚值得商榷。更有可能他是想到伴随着赦免的洁净,尽管他的话语可以有更广泛的应用。

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句概括性的话说明上帝愿意彻底洁净那些认罪并得蒙赦免之人的不义。但罪人自己必须藉着放弃罪恶而与上帝合作。如果他遵循圣经的计划,就会得到完全的洁净。

必须警醒祷告,防止思维和行为的旧习惯死灰复燃(罗6:11-13;林前9:27)。出于意志的行动具有决定的意义。但意志若不经基督洁净和加强,就会软弱而动摇。不诚实的心对旧习惯会念念不忘,想出许多理由来原谅自己的放纵。要保持无罪,就必须不断提防这种危险,每天重新立志(《喜乐的泉源》52页)。因为如果人不接受基督的恩典和能力,清除生活中一切犯罪的欲念和倾向,上天就不能作什么。见约壹3:6-10;犹24。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自己没有犯过罪。这是第三个自称圣洁的荒谬言论(见第6,8节)。第6节说到有人自称与上帝相交,实际上却行在黑暗中。这种言论容易说出,但难以驳斥。第8节说有人声称自己无罪,这也很难证实或否定。但约翰在本节说,有人声称自己没有犯过罪。这肯定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3:23)。既然书信是写给对罪有所认识的基督徒,约翰显然指的就是悔改以后的行为。

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说自己无罪的后果也是遵照第6节和第8节的模式,用一句肯定句和一句否定句来表达。但这里用了更为严肃的措辞。自称与上帝相交,证明了我们的虚谎(6节)。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8节)。然而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了。当然人的主张无损于上帝的完美。但如果这句话成立,就与圣经的宣告直接相抵触了。

祂的道。不是指生命之道基督,而是指上帝为传达祂真理所说所写的话(8节)。这道就是真理(约17:17),不可能住在抵触其教训的人心中。如果人不接受上帝的见证,否认祂对他们状况的描述,就是把祂的道拒之门外,不容真理再住在他们心中。

上帝用圣经显示他们的真实状况,免得他们自以为无罪。所以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殷勤查考圣经。要牢记圣经的真理,用赐生命的真道武装自己的头脑。圣经宝贵的应许会在试炼和困难的时候支持我们。其中有关公义的教训会把我们引到救主面前,预备我们接受祂圣洁的品格(提后3:16,17)。我们既这样把上帝的话藏在心中,就不会故意违背祂的旨意(诗119:11),而自称完全圣洁了(参《善恶之争》618,6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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