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督是立法者
“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
现在我们要在另一个品格特征中思想基督,但也不是另一种特征。这一特征乃是祂为创造主的自然结果,因为那创造的一位必定有指导与支配的权威。在约5:22,23中我们读到基督的话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因为基督在创造中是父的表现,所以在赐下并执行律法的事上,祂也是父的表现。几节经文将会足以证明这一点。
在民21:4-6中,我们有一个事件的部分记录,那事发生在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让我们来读一下它吧。“他们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要绕过以东地。百姓因这路难行,心中甚是烦躁,就怨渎上帝和摩西说:‘你们为什么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使我们死在旷野呢?这里没有粮,没有水,我们的心厌恶这淡薄的食物。’于是耶和华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蛇就咬他们。以色列人中死了许多。”百姓发言反对上帝,反对摩西,说:你们为什么把我们带进这旷野呢?他们挑他们领导者的错。这就是他们为何被蛇咬死的原因。现在请读使徒保罗论到同一事件的话:
“也不要试探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林前10:9
这证明了什么呢?证明他们所抱怨所反对的领袖乃是基督。有一个事实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就是当摩西与以色列人共命运,不肯被称为法老女儿之子的时候,祂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来11:26)。同样请读林前10:4,保罗在那里说先辈们“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所以,当时,基督乃是从埃及出来的以色列人的领导者。
希伯来书第三章说明了同一事实。在这里我们蒙告知要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基督耶稣,祂是在祂的全家尽忠的,不是作为一个仆人,而是作为儿子治理祂自己的家(第1-6节)。然后我们被告知如果我们将信心坚持到底,我们就是祂的家了。因此我们蒙圣灵劝勉要听祂的声音,不要硬着我们的心,象先辈们在旷野中所作的那样。“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经上说:‘你们今日若听祂的[基督的]话,就不可硬著心,像惹祂发怒的日子一样。’那时,听见祂话惹祂发怒的是谁呢?岂不是跟著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吗?上帝四十年之久,又厌烦谁呢?岂不是那些犯罪、尸首倒在旷野的人吗?”(14-17节)。这里再次阐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四十年中,基督乃是他们的领导者和元帅。
约书亚记5:13-15中也说明了同样的事,在那里我们得知约书亚在耶利哥见到的手里有拔出来的刀的那人,在回答约书亚的问题“你是帮助我们呢,是帮助我们敌人呢?”的时候,说:“不是的,我来是要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确实,虽然看不见,但是没有人能对基督就是以色列的真实领导者有异议。
以色列人可见的领袖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正是基督委任摩西去拯救祂的百姓。现在请阅读出20:1-3:
“上帝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谁说了这些话?那把他们从埃及带出来的一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谁是他们的领导者呢?是基督。那么谁在西乃山上宣布了律法呢?是基督,天父荣耀所发的光辉,上帝本体的真相,祂乃是上帝向人显现。祂是所有受造之物的创造主,所有的审判都交给祂了。
或者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证明这一点。当主降临时,会带着呼叫的声音而来(帖前4:16),那声音会穿透坟墓,唤醒死了的人(约5:28,29)。“耶和华必从高天吼叫,从圣所发声,向自己的羊群大声吼叫;他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呐喊,象踹葡萄的一样。必有响声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国相争;凡有血气的,他必审问;至于恶人,他必交给刀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5:30,31)请将这段经文与启19:11-21比较,那里说到基督是众天军的领导者,是上帝的道,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出来踹全能上帝烈怒的大酒榨,毁灭所有的恶人,我们发现正是基督从祂的居所发声,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大声吼叫,那时祂要与列国辩论。约珥加上了另一点,他说:“耶和华必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天地就震动。”(珥3:16)
从这些经文,也可以加上别的经文,我们得知主降临要拯救祂的百姓时,祂要大声喊叫,震动天地——“地要东倒西歪,好象醉酒的人;又摇来摇去,好象吊床。”(赛24:20)并且“天必大有响声废去。”(彼后3:10)现在请阅读来12:25,26:
“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当时祂的声音震动了地,但如今祂应许说:‘再一次我不单要震动地,还要震动天。’”
那声音震动地的时候是在西乃山颁布律法的时候(出19:18-20;来12:18-20),那一事件的庄严性是空前的,并且在主同着天上的众天使来拯救祂的百姓之前,将是无与伦比的。但是请注意:当时震动了地的同一个声音,在将来的时候不但要震动地,而且要震动天,而我们已经明白基督在与列国辩论(争战)时,将要以这种要震动天和地的音量发言。所以就证明在西乃山听到的宣布十诫的声音乃是基督的声音。根据我们所已经学习过的,即基督乃是创造主和安息日的设立者,很自然就会得出这个结论。确实,基督乃是上帝本性的一部分,拥有神性的全部属性,在所有方面都与父同等,是创造主和立法者,这一事实乃是赎罪中的唯一力量。只有这个才使得救赎成为可能。基督受死“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彼前3:18),但是如果祂略有一点儿与上帝不等,祂就不能引我们到上帝面前了。神性意味着拥有神的一切属性。如果基督不是神,那么我们就会只有一个人性的牺牲了。即使承认基督是宇宙中最高的受造生灵也没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祂就会成为受律法约束的,应该效忠于律法,没有能力去作任何多过自己本分的事。祂就不能有任何公义可给予别人。在曾受造的最高的天使和上帝之间有无限的距离;所以,最高的天使也不能抬举堕落的人类,使人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天使们可以服役;只有上帝才能救赎。感谢上帝,我们得救是“因耶稣基督的救赎”,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在祂里面,所以,祂能将那些靠着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拯救到底。
这个真理有助于我们更完全地理解为何基督被称为上帝之道的原因。祂乃是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能力藉以使人知晓的一位。可以说,祂是神性的代言,上帝本性的显现。祂向人类宣布或者说使人类认识上帝。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所以并不象有些人所想象的,以为当基督被高举为创造主和立法者时,父就被降到了次要位置,因为父的荣耀通过子发了出来。因为只有藉着基督才能认识上帝,所以显然,若不高举基督,父就不能得到祂应该得到的尊敬。正如基督自己所说的:“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5:23)可以问基督如何既在上帝与人之间作中保又作立法者吗?我们不必解释如何可以这样,但是只能接受圣经所说确实如此。而且正是确实如此的事实使赎罪的道理(教义)有了力量。罪人确实完全能白白得蒙赦免在于这个事实:那立法者自己就是那遭反叛受藐视的一位,是那为我们舍了自己的一位。既然上帝为救赎人类舍了自己,谁还能怀疑上帝的目的或祂对人完全美好的旨意呢?但愿不要有人猜想父与子在这件事上是各自分开的。在这事上他们是合一的,就象在别的每件事上一样。筹定和平是在祂们二者之间(亚6:12,13),甚至当在地上的时候,那独生子也是在父怀里的。(约3:13)
这表明了何等奇妙的爱呀!那无罪的为有罪的受苦,那义者为不义的人受苦;创造主为受造物受苦;立法者为犯法者受苦;君王为他反叛的臣民受苦。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反而白白地为我们众人舍了——因为基督甘愿为我们舍了自己——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无穷之爱无法再有比这更大的表现了。主完全可以说:“我为我葡萄园所做之外,还有什么可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