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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的讲章-耶稣的信心和基督--1888年

《琼斯-瓦格纳》耶稣的信心和基督的本性

耶稣的信心和基督的本性

作者:A.T.琼斯

“道成了肉身。”

“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53:6。

我们已经看到,基督既由女子所生,就在罪进入世界的绝对源头之处接触了罪恶,而且要这样做,祂必须由女子所生。罪孽也都归在了祂身上,也就是我们所有人实际所犯的罪。

因此,这个世界所有的罪,从它在世上的起源到它在世上的尽头,都归在了祂身上—既包括罪本身也包括我们所犯下的罪;既包括罪的倾向也包括罪的行为;既包括遗传给我们的罪,也包括我们未遂的罪;还有我们犯下的罪。

只有这样,我们众人的罪孽才都归在了祂身上。祂只有藉着使自己遭受遗传的律才能充分而真实地接触罪的本来面目。否则就只能把我们实际犯下的罪恶以及属于罪恶的罪疚和定罪归在祂身上了。但是除此之外,在每个人里面,在许多方面,还有从历代遗传下来的犯罪的倾向,这种倾向虽然还没有在犯罪的行为中达到顶点,但却总是准备就绪的,一旦时机出现,就在实际的犯罪行为中迸发出来了。大卫犯下的大罪就是此点的一个例证。诗51:5;撒下11:2。

在救我们脱离罪恶时,只救我们脱离我们实际犯下的罪是不够的。而且要这样,必须要对付并征服这种遗传的犯罪倾向;我们必须变得拥有能力保持我们不犯罪—一种征服这种倾向的能力,就是征服这种在我们里面的遗传的犯罪倾向的能力。

我们已经实际犯下的所有罪恶都被放在了祂身上,都归给了祂,以便祂的义可以被放在我们身上,可以归给我们。在祂成了肉身时,在祂由女子所生,与我们有了同样的血肉时,我们的犯罪的倾向也被放在了祂的身上,以便祂的义可以在我们每日的生活中实际地彰显在我们里面。

这样,祂就在自己所成了的肉体中与罪相遇并战胜了它,如经上所记:“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又说:“祂是我们的和睦,……以自己的身体废掉了冤仇。”

因而,正如我们实际所犯的罪被归到了祂身上,以便祂的义可以归给我们,照样,祂也在肉体中对付并征服了犯罪的倾向,并在同一肉体中彰显了义,使我们能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在肉体中对付并征服同样的犯罪倾向,并且在同一肉体中彰显义。

因而,为了我们实际所犯的罪,为了过去的罪,祂的义被归给了我们,因为我们的罪已被归给了祂。为了保守我们不犯罪,在我们的肉体中,祂的义被给予了我们,因为我们的肉体,连同肉体的犯罪倾向,被给予了祂。从而祂是完全的救主。祂救人脱离所有已经实际犯下的罪恶,也同样地救我们脱离我们不与祂同住时可能犯的所有罪恶。

如果祂没有成为与人类的儿女同样的血肉连同其犯罪的倾向,那么圣经中给出祂的无论何种家谱还有什么哲理或理由呢?祂是大卫的后裔;祂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祂是亚当的后裔,而且藉着由女子所生,祂甚至从亚当追溯到了罪进入世界的开端。

在那个家谱中,有约雅敬,因他的邪恶“他被埋葬,好象埋驴一样,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门之外”(耶22:19);玛拿西,他使犹大“行恶比列国更甚”;亚哈斯,他“在犹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华”;罗波安,他是所罗门背离耶和华之后生的;所罗门自己是大卫和拔示巴生的,还有摩押人路得和喇合;也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亚撒、约沙法、希西家和约西亚:最坏的和最好的相等。而且在这整个家谱中,几乎没有一个人终其一生没有一些错行被记载下来的。

在这个家谱的结尾,就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一样。这样一种家谱的结尾,就象祂“由女子所生”一样。这样一种家系,就象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肉身的形状”一样。而这样一种世系,这样一种家谱,对祂来说意味着重要的事,对每一个别的人来说也是如此,在那伟大的律法之下,父辈们的罪孽被追讨在了第三代和第四代子孙身上。在旷野试探的可怕试探中,这对祂来说意味着一切,祂在肉身时的一生所有方面也都是如此。

所以,既藉着遗传也藉着归罪,祂“背负了世人的罪孽。”并且,如此承受着重负,祂在这种极不利的情况下成功地经过了始祖夫妇在没有丝毫不利的情况下失败了的战场。

祂藉着死,付上了所有人实际所犯罪恶的刑罚,因而就能公正地把祂的义赐给凡选择接受它的人。并且藉着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藉着在祂的身体中废掉冤仇,祂救每一个接受祂的人脱离遗传律的权势,因此可以在义中,将祂的神性赐给人,抬举人在遗传律之上,并且保持在它之上。

因此经上记着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为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而且“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并且为[由于]罪,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英译。并且“祂是我们的和睦,……既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为要将两下[上帝和人]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2:14,15。

因此,“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不管试探来自内部还是外部,祂都是全部抵挡它的完美盾牌;因此能将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拯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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