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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凡事相同”

第八章“凡事相同”

  应特别注意在希伯来书的第一和第二章,与基督本人有关的主题和讨论特别侧重于本性和本体。在腓2:5-8,阐述了基督与上帝及人之关系的主题,特别论到了本体和形象。因此“你们当以基督的心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

  当耶稣虚己成为人时,上帝就在人的里面显出。当耶稣虚己时,在一个方面显出人,在另一方面显出上帝。因此,在他里头上帝与人类和睦相遇,成为一体。“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上帝与人类)合而为一,。。。。。。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为要将两下(上帝和人类)藉着自己成为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2:14,15)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却取了人的形象。

  他本与上帝同等却成为与人同等。

  他本是创造者,是主,却成了被造的和仆人。

  他本有上帝的样式却成为人的样式。

  他本是上帝是圣灵,却成了人成了肉身。(约1:1,14)

  不仅论到形象,这是真实的,就是本体也是真实的。因为在本性的意义上基督象上帝,有上帝的本体。他成为人的样式,在成为人的意义上,有人的本性和本体。

  基督是上帝。他成为人。当他成为人时,他就是人,就象他是上帝一样真实。

  他成为人为了能救赎人类。

  他在人类所处的情况下接近人类,无论人类处在什么状况下都把人类带到他那里。

  为了救赎人类脱离目前的处境,他成了目前处境下的人类。

  人属乎血气。(约3:6)“道成肉身。”(约1:14;来2:14)

  人在律法以下。(罗3:19)基督“生在律法以下”(加4:4)

  人是被咒诅的。(加3:10;亚5:1-4)“基督。。。。。。受了咒诅。”(加3:13)

  人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4),担着罪孽。(赛1:4)并且“耶和华使我们众从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

  人是一个“罪身”。(罗6:6)并且上帝已经使他“成为罪。”(林后5:21)

  所以,他严格地“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

  然而绝不可忘记,要时时不忘地永远记住,人的肉身、罪和咒诅,无一是属基督本身的,或是他自己原来的本性或过犯。他“成为”所有的这一切。他“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

  在所有这一切中基督“成了”以前他所不是的,为了让人现在并永远地成为自己现在所不是的。

  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他成为人子,好让人的儿子成为上帝的儿子。(加4:4;约一3:1)

  基督是灵。(林前15:45)他成了肉身为的是让肉身的人能成为灵。(约3:6;罗8:8-10)

  全然有神性的基督,成了拥有人性,好让我们这全然是人性的人“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后1:4)

  没有犯罪的基督成为罪,甚至成为罪孽深重的人,为的是让我们这些没有公义的人,得以成为公义,甚至成为上帝的公义。

  论到人成为基督里面上帝的公义,这是真正的公义,所以基督在肉身所成为的人的罪,是真正的罪。

  当我们的罪归在我们身上时就确确实寮是我们真实的罪,当这些罪归在他身上时,确确实实,它他就成他真正的罪。

  确确实实,罪附属于这些违背了上帝律法的行为,当这些行为在我们身上时,罪就因他们的缘故附属于我们,照样,当这些违背律法的罪归在他身上时,因它们的缘故,罪就确确实实地附属于他。

  当罪压在我们身上时,被定罪的沮丧感,对我们而言是真实的。照样,当我们这些违反律法之行为归在他身上时,因这些违背违法之行为的罪,他感受到被定罪的沮丧感。

  这样,罪,定罪,对罪之了解的沮丧是属他的。。。。。。这种经验是他自觉到的。。。。。。就如同它们存在于生活在地上的任何罪人的生活中。这位令人敬畏的主,给地上每个违背律法的人带来了荣耀的真理,就是“上帝的义”,以及那公义的安息,平安和喜乐,照样,这一切必在任何想望基督之圣德的人之经验中自觉到的。

  那位知道上帝公义之高度的,也明白人类违背律法之罪的深重。他知道人类犯罪之罪恶深重,也晓得上帝的公义之高度的荣耀。藉着“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赛53:11)藉着认识他,他能拯救每一罪人脱离罪的最低的深处,高抬他达到公义的最高之点,甚至达到上帝的公义。

  “凡事”与我们相同,他在所有方面是如此完全地与我们一样,所以他可以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约5:30)

  只要离开了他,人不能做什么。有了他的同在,藉着他,经上记着说:“我。。。。。。凡事都能作。”但论到那些离了他的人,经上记着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

  因此,当他论到自己说:“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这话永远都是确实的,在肉体中。。。。。。因他取了我们的软弱;我们将遗传及真正的罪归在他身上,并分给他;。。。。。。他本身是在与人完全相同的肉体中,在肉体的软弱之中被罪所压,在实际上或遗传上都离了上帝。如同我们现在的状况。在这软弱、被罪所压、无助的时候,他说:“我要倚赖他。”(来2:13)

  他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在拯救失丧的人时,他身处我们失丧之景况中。他使自己列在失丧的人之中。“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成为罪”。他从失丧之人的弱点上,依赖上帝,上帝必拯救他。虽被这世界的罪所压,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但他在上帝里面有盼望,倚赖上帝救他脱离所有的罪,并保守他不犯罪。(诗69:1-21;71:1-20;22:1-22;31:1-5)

  这就是耶稣的信心,他为帮助人类,他的信心接触失丧有罪的人的地方。因此就在完全的程度上表明,在这辽阔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在上帝里面是没有盼望的。没有人失落至那样的程度,以至于在耶稣的信心里藉着依赖上帝不能得救。失落之人藉着耶稣这种信心,在上帝里头存盼望,倚赖上帝的拯救脱离罪,倚赖上帝的能力蒙保守不犯罪。。。。。。。耶稣的这一胜利已经给世上的每一个人带来上帝的信心,他藉着运用信心胜过世界、肉体与恶魔。。。。。。。这信心是他给这世上每一失丧之人白白的恩赐。因此“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这就是他创始成终的信心。

  这是赐给人的耶稣的信心。这就是人为了蒙拯救必须接受的信心。是现今传第三位天使信息时,那些将不拜“兽和兽像”及能守住上帝诫命之人必须接受的。是第三位天使信息结束时提到的耶稣的信心:“这儿女就是守上帝诫命,有耶稣信心的。”(译文根据雅各王本)(启14:12)

  上述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从希伯来书第一、二章所研究出来的是他作为大祭司必要预备基础的。“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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