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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先到新墨西哥州再回山洞

第10章 先到新墨西哥州再回山洞

我被关在棕榈泉的监狱两天,仅以甜甜圈和咖啡裹腹,后来被转送到河滨郡青年中心(Riverside County Younth Center)——青少年监狱的包装名称。经过两天的时间,我才停止”看见怪事”。知道自己真正经历过一趟很糟糕的”神游”。

在青少年监狱里,我忍不住猜想他们要如何处置我,在佛罗里达时,我已把父亲的生活弄得一团乱,如果他永不再见我,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其实我人被关在监狱里时,他为我设想,尽力在找寻解决的办法,这是我所不知的。而再回去和我母亲同住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解决途径就是逃跑,回到我的山洞里。

在河滨监狱,我的室友也叫道格(Doug),他和我开始计划逃狱,我们偷带些火柴进牢房,一人把风,一人用火烧熔窗栓周围那固定着玻璃窗的橡皮。用了六盒火柴后,窗栓终于松动,我俩高兴万分却不敢出声地互望了一眼。我小心翼翼地把玻璃窗取下,探头往外望,没人看守,但可听见楼下有声音传来,所以我很快再把它恢复原状。我们很满意地观察自己的成果。燃烧的痕迹并不明显,没有人会发现窗户被动了手脚,我们决定等待适当时机再上路。

然而在我们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之时,一位警官打开了牢门。”道格?巴契勒,”,他叫我。

“是”我回答。

“跟我来,”他命令。”我们要释放你,交由你住在新墨西哥州的伯父,哈利?巴契勒来监管。”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所听到的,哈利伯父在拿佛裘(Navajo)保留地开一家印地安商店,他和伯母妮塔(Nita)是我见过最好的两个人。他们喜欢拿佛裘人,尽力地帮助他们,不像其它人会剥削他们。伯父的正直和诚信,在印地安人间是众所皆知的。他并不宣称是个基督徒,可是在生活言行很多方面就像个基督徒。

“你的伯父会在机场接你。”警官说。

我松了一口气,“哈利伯父不会对我失望的,”我下定决心。”我要成为他有史以来最好的帮手。”

而一开始我也确实是个帮手。哈利伯父和尼塔伯母待我如同他们的儿子,我的表兄东尼和我年纪相仿,相处也颇为融洽。我可真正感受到整个家庭的爱和他们对我的关心,自从军事学校后,我第一次真正恢复自信心。

我的伯父开有两家商店,我在位于新墨西哥州的金碧多那一家帮忙,负责将货品上架、扫地、维持商店整洁。”你要什么可自行取用,道格。”伯父总是这么说。他真的不介意我拿香烟,因为他自己也抽烟。我肚子饿时可自做三明治,和东尼到旷野打靶时也可自行取弹药。

我喜欢拿佛袭人,尤其是女孩们。他们年轻人很少喜欢上学或者离开保留地的,不过其中也有例外。有一天,一个长相不错、十八岁左右的男孩走进店里,从他明亮的眼神和有智慧的交谈,可看出他一定非泛泛之辈。”我从没见过你,”我招呼他,对他说:”你住哪里?叫什么名字?”

“我叫肯恩?普拉特罗,住在这里的保留地,但我在华盛顿一所大学就读。”他有点腼腆地笑。”我回来过春假。”他解释。

我很惊奇地说,”老兄,你一定很聪明喔!你爸爸很有钱吗?”

“他没有钱,我是拿奖学金的。”他拿起购物袋说。

“哪天商店打烊时过来,我们可以去骑摩托车。”我邀请他。他喜欢我随和的态度,而我则倾慕他的聪明和俊秀的外表。

我不了解酗酒在印地安人中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他们身体内的某些特定基因,使他们比一般人更易酗酒。伯父告诉我,他在保留区的这些年里,还没碰过一个印地安人在喝完一杯酒后,能把瓶盖盖回,再把酒瓶收好。”他们会不停的喝,直到没钱、没有酒或者昏倒为止。”他说。

遇见肯恩几天后,我们一起骑摩托车出游,我疏忽了伯父曾提醒我的明智话语,做了一件很蠢的邀约,让我就此后悔莫及。“我们去酒吧买半打装的啤酒,”我说。我只单纯想喝酒,没有顾及会有后遗症。

肯恩的整个神情变了,他两眼下垂好似羞愧般。他说:“道格,我不要,喝酒是不好的,我不想沾上它。”

很不幸地,我坚持:“哦,拜托你,肯恩,只暍一罐没有关系的,再说我未成年,也得拜托你去帮我买。”那时我尚未满十七岁。“不行,道格,我不想开邕喝酒,喝酒就是一种麻烦,每个喝酒的人都会惹上麻烦。”

我可看到他内心的挣扎,他的基本常识告诉他“不可以”,但礼貌的本性或讨好人的欲望说“好的”。后来他同意去买,我给了他一点钱。我们爬上机车朝酒吧方向加速而去,几分钟后他从酒吧出来,拿着一小箱六罐的啤酒,我将整箱用夹克裹住,拉上拉链,到空旷的乡下一下把六罐全喝了。

一两天后我又如法泡制,只是这次我花了较少怂恿的时间。不到一星期的时间,我们不只去了好几趟酒吧,我还教他制造啤酒的方法(用五加仑的水加入酵母和麦芽糖)。可怜的肯恩!他从此没有再回去大学就读。

我又开始疏于工作,大部分时间花在骑摩托车、喝酒、泡妞和惹麻烦,当我越来越失控时,也越不快乐。

终于有一天,我的哈利伯父叫我进去,“道格,”他很严肃地说:“如果你想变成这个家庭的一分子,你就必须改正你的行为,否则你就得离开。”从没看过伯父这般地忧愁,我觉得很难受。几天后我把自己的表当了二十元,买了新背包,又一路搭便车回到加州我的山洞,我又把事情搞砸了。

我在棕榈泉停车,上山前先到商店买些必需品。正当走出商店时,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嗨,道格!”

我转过身,吉米站在那里神情专注地看着我,这个吉米,和我十五岁时带我去看他住的塔奇兹峡谷山洞的吉米,是同一个人。

“真的是你吗,贝契勒?”他摇头,不敢置信的表情。

“对啊,是我,没错!”我向他保证。”我刚从新墨西哥州的印地安保留区回来。”

很显然地,吉米从那些教我做曼陀罗的朋友们那里再度听到我的消息。”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他咧嘴笑着说:”自从你那曼陀罗聚会后,我们就没再见到你,为你的尸体找了好几天,最后才放弃,真高兴你还活得好好的。”

“谢谢你。”我咕哝着。整件事情又再度闪过脑海,当我想到自己闯下的那些蠢事时,觉得真是难堪。”其它人怎么样?”我关心地问。

“他们不太好,”吉米说。“马克走过一些热煤矿,严重地烫伤他的脚,住院治疗,不过现已出院了。”他似乎不愿再谈下去。

“布莱德呢?他怎么样?”我追问。

吉米只是摇摇头,好一会儿才说:“没有人知道,史蒂夫告诉我,你们昏睡后他也在洞里倒地就睡,隔日清晨醒来每个人都不见了,布莱德很可能在峡谷底部的某处。”

难怪他们认为我也死了!悲伤地想着那晚狂奔下山的情景,实在不解我何以还能存活。

那天当我爬山回到我的山洞时,深刻地好好反省了一番。不论我尝试多么合理化自己的感受,都不能逃避一项事实,那就是当我做错事时,我不只伤害自己,而且也伤害了我周遭的人。难道是我的愚蠢使布莱德付出生命吗?整段爬山的路程,罪恶感比我背后的背包更深地压迫着我。

我终于走到第三山谷,离开小径转往山洞的方向,在一颗大石转弯处,我几乎迎面撞上一个年轻人。我们都吓了一跳,在原地停止脚步彼此对看。最后我说:“好哇!我叫道格。”

“我叫葛伦。”他回答,我们互相点点头。

“在上头工作吗?”我问。

“我住在这里。”

“哪儿?”

“我的山洞。”他怯懦地回答,伸出拇指越过肩膀,指向他后方某处。

“你认识吉米和桑妮吗?”我问。

“嗯。”

“我在想,这家伙怎么了?他不知道该如何交谈吗?”

很明显地,他喜欢一次问一个问题,所以我露齿而笑。

“呃,我回来这儿住,我的住处就在那颗圆石下的大山洞。”我指向前方醒目的石头。

当我们交谈时,我仔细端详他。他是一个矮个子,大约五尺七寸,有着杂乱的胡子和锐利的褐色眼睛。虽然看起来大约二十五岁左右,但他浅褐色的头发已有点稀疏秃头现象,皮肤因户外生活被阳光晒得黝黑。有关他的性格引发我的兴趣,觉得他的少言寡语必然隐藏了一些秘密,我很好奇那会是什么。后来才知道他的父母曾去印度当医疗传道上,当他们全家搬回美国时,两边的人民、学校和生活截然不同,需要重新适应。他不喜欢和美国小孩在一起,大部分独处,尽管他很聪明、有才能,却从没结婚,现在似乎正在逃避他的人生。

后来发现,我们两个是尔后几个月里这山谷中仅有的居住者,他喜欢我的滔滔不绝,而我则对他神秘的沉默很好奇。那日我们先互道再见,彼此允诺很快就会互访。

当我回到我的山洞,果不其然所有的补给品全不见了。毕竟我在新墨西哥州待了三个月,而我的朋友都认为我已经死了。让我颇为惊讶的是那本圣经还放在原处,有个声音说:“道格,把它拿起来读。”我抑止那声音,决定以后再读它。首先我得先把山洞再整理干净。

我边哼着歌,边把补给品收藏好。外面潺潺流水声,就如快乐孩童喋喋不休的嬉戏。阳光从头顶洒下,微风在大枫树梢间低语,外头红雀鸟愉悦地歌唱着,我回家了!

有天下午,我坐在洞里卷着香烟,听到微弱地“喵!”声,我静止,歪着头倾听。

“喵!”

听起来当然像是只猫,这里有野猫、山狮,但这确实是猫科的猫。我疑惑,一只小猫如何跑到这荒山野外?然后我看到牠了。跳过小溪间的石头,迎面而来的,竟是只最漂亮的黑白相间的长毛波斯猫。

“你从哪里来?”我问牠。

我没有答案。但往后的一年半,“陌生人”在我的山洞里住了下来,牠是一只很凶猛的狩猎者,牠的食物大半靠自己猎取松鼠、鸟,当然还有老鼠。自从“陌生人”来后,这些动物很少能在山洞里存活。

有时在夜晚,当牠捕猎完后,会跳进我的卧室山洞,用牠的脚温柔地推着我的鼻子,直到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为止。然后牠会爬到我的脚下,卷缩而满足地噗噗叫着。我承认那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不过有一次他和臭鼬打了一架,我不得不将牠逐出洞外一星期。

我花许多时光快乐地探索我的峡谷和附近的景点,直到我对这区域瞭若指掌。从春到秋,热爱爬山者周末会上山来,常常经过问路或坐下来聊天。

有一天葛伦和我要到市区,走到半途突然听到呻吟的声音,我们搜寻附近的山脊,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坐在石头边缘痛苦地呻吟,身体摇晃着,血液从头皮裂伤处流到一边的脸上。他的衣服裂开,身上有多处擦伤、淤血和已经干了的血迹。我们快速跑过去,

“发生什么事?”我喘着气。他不断呻吟、前后晃动,但没有回答,显然是处于极度的惊吓状态。

葛伦朝上瞄了一眼。“看来他是从上面摔下来的。”他伸手指向离我们约一百呎高的山脊上。”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怎么没摔死?”

“我们最好快点帮忙!”我说。屈身靠前,在那男子耳朵旁说:“老兄,撑着点,我们很快就回来。”葛伦和我快速地冲下小径,往棕榈泉奔去,我很确定那次下山一定破记录。

在美菲(Mayfair)市场我们打电话给搜寻急救中心。“快点!”我上气接下着下气。“有个人在塔奇兹峡谷严重受伤,他跌落小径,受伤很严重!”

紧急交换一些问答后,他们告诉我马上派一架两人小组的直升机上去。我们赶快回到小路和受伤的伤员在一起,摇旗让直升机及医护人员知道地点。

直升机找到可以盘旋的地方,急救人员带着他们的设备紧急下机,驾驶员让引擎持续发动着。

葛伦和我站在一旁观看,急救人员很快检查了那人的生命迹象,给予静脉注射,然后把他固定在担架上。

山上没有足够平的空地可供直升机降落,所以技术精湛的驾驶员将一脚架停靠在小悬崖的边上。我们四人合力抬着担架,慢慢爬上石坡,将患者抬往直升机。每次我们的脚一打滑,那可怜的家伙就大声呻吟,当我们快接近直升机时,我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危。直升机上方的旋翼引起下旋气流,强风将尘土、仙人掌球吹得四处飞扬。

如果直升机停靠的石壁掉落的话,可想而知我们将会被打中,掉落山谷变成汉堡肉。

还好我们很快便将伤员的担架安全地固定好,让直升机升起翱翔,飞往医院。

后来我在市区碰到那位直升机驾驶员,他告诉我那年轻人因酒醉失足,“他真是命大,还好碰到你们两个帮忙。”那驾驶员说。

参与急救工作让我觉得与有荣焉,从此开始了我与“河滨搜寻及急救小组”的友谊。在这崎岖的高山健行,失踪或受伤是常见的事,直升机驾驶经常会低飞到我山洞前,用扬声筒问我是否看到失踪的登山客,我会以手势或摇红布回应。

虽然我是这阿瓜卡莲待(Aqua Caliente)印地安保留区的入侵者,但因我和搜救小组的合作,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大部分的人常因醉酒或吸毒而跌落山谷,并非每个意外伤员都有美满的结局。沿着悬崖狭窄的小路行走,登山客常只注意他们的脚步,而疏忽了背后比他们头还高、塞得满满的大背包。偶尔大背包碰触到顶上的大石头,接着人就一路跌撞到下面的峡谷里。

有些登山健行客想要沿着小溪下山,结果定入死胡同里。在第三山谷中,有连续的三个水池吸引他们前行。为了要到第一个水池,他们得滑下一片几乎是垂直的陡峭石壁。然后沿着小径往下,他们来到同样也是在陡峭圆石底部的第二水池。当他们看到第三个水池而继续往下走时,他们看不见第三水池下有一百呎高的瀑布。当他们走到这第三水池时,就被困住了,没有特殊的装备是爬不出去的。想要爬上那些山壁,就如一只甲虫想要从玻璃罐内爬出去一般困难,有些人死于冻伤,有些人饿死或遭毒蛇咬死,而一位老先生则因掉入冰冷的池水中,心脏病发作而死。

当我去市区购物时,看到街上游民在食品超市后面的垃圾箱内寻找食物,简直吓坏了。我第一次看到时,问:“做啥?”

“噢!我们在寻宝,这商店丢掉很多好东西,尤其是香蕉特别好。”

“啊!”我内心想着。“我绝不从这种臭垃圾桶找东西,这些人真是没尊严。”

每次我进市区,总看到这些人在垃圾堆里搜寻东西。后来我实在太好奇了,所以也凑身靠近。很快就发现确有一些可用的东西,因而不久我也加入了行列,在垃圾堆里翻寻宝物。

我最喜欢的是外皮有黑点的香蕉,因为它们过熟,商店不能卖,但正适合我做香蕉面包。我们在尼可林诺面包店后面,找到很多面包和比萨饼。当天店里没卖完的,他们一定丢掉,所以我们总是不虞匮乏。当我变成基督徒之后,我想:“罪恶就像是在垃圾堆里寻宝!一开始似乎觉得恶心,令人讨厌,但学好你渐渐习惯之后,恶心、讨厌的感觉会逐渐淡去,直到最后你自己也融入,没有感觉了!”

我很快地和棕榈泉的街友们变成朋友,他们没人有像巴伯或吉姆这样正常的名字,都用绰号称呼,像疯子丹(Crazy Dan) 、铁路(Railroad)或驮鼠(Packrat)。

有一天有位叫理可的朋友在一群伙伴间嘲笑我。“你是个山洞人!”他说:“我们不能再叫你道格了,我们要叫你度唷(Duh-ugh)。对了,山洞人讲的第一个字就是度唷。”

“我宁愿你们就叫我道格甚至山洞人。”我说,“但别叫我度唷。”

所以他们叫我山洞人,这些朋友直到如今都这么称呼我。

街友们中有一些令人好笑的事情。有一个年轻男性,身高只有四呎十吋高,大家都叫他小里奇。他晚上喜欢睡在善心回收箱里,身材正好挤得进。他喜欢睡在那儿,因为人们丢弃的旧衣物,正好让他有个柔软舒服的床。但有一天清晨,有个人决定将家里的旧锅盘也捐献给爱心团体,你可想象当锅盘开始哗喇喇掉在小里奇头上时,他惊吓的反应:你也可以想象当那善心人听到从回收箱里传出的回音:“嘿!停止”时,有多么惊吓了!

还有疯子丹,他吸了迷幻药,神智不清,会和商店橱窗的人体模特儿争执吵架。

一开始住到山洞时,可以听录音机,但它总有些限制,而且我发觉自己希望有个多用途的东西。当我哥写信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时,我要求一枝横笛。

几个星期后包裹送达,我兴奋地打开它,衬着蓝丝绒的盒子里,摆了一枝全新、美丽的山叶牌(Yamaha)银色横笛。我发现想要吹好它比想象的还难,但我有的是时间,经过许多练习,最后我竞吹得好到让别人以为我是内行人。后来当我去市区购物时,也带着横笛,在一家许多嬉皮客喜欢聚集的书店门口,找个好位置,盘腿而坐,吹起我的横笛。偶尔有路人会停下来倾听,有些人会丢些钱币在我前方的杯子里。当我认为已收集足够钱购物时,我就收起行头,转往美菲市场,买一些垃圾箱里没有供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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