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律法以下
“他本有上帝的形象,。。。。。。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腓2:5-7)他成了人的样式,象人一样,处于人目前的状态。
“道成肉身。”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如同人类犯罪以来的儿女一样。所以经上写到:“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且生在律法以下。”
在律法以下就是犯罪的,被定为有罪的,是受诅咒的。因为经上记着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这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19,23;6:14)
犯罪就有了咒诅,在亚5:1-4,先知看见“一飞行的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主对他说:“这是发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诅。”因什么缘故会有咒诅临到全地?这是因“凡行偷窃的,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凡起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话除灭。”这就是说,这书卷是上帝的律法;从每一面各列举出一条诫命,表明两面法版都包括在书卷之中;凡偷窃的人,就是凡干犯第二面法版上的律法的,必按法版这面的律法除灭。凡起假誓的,就是凡干犯第一面法版上的律法的必按法版那面的律法除灭。
上天的记录不必写出每个人犯罪的具体情况;而只是在那书卷上指出适于各人所干犯的那一条诫命。人无论往何处,这律法的书卷都跟随他,甚至在他的家中。以下的经文说得很清楚:“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使这书卷出去,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住在他家里。”
除非有一人弥补的办法,否则那律法的书卷必存留直到咒诅将那人“连房带木石都毁灭了。”也是说,直到大日地被咒诅吞灭,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因为“罪的权势”和咒诅“主是律法”。(林前15:56;赛24:5,6;彼后3:10-12)
然而,感谢上帝,“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他的来到,把救赎带给律法以下的每一个人。但是为了成全救赎律法以下的人,他必须亲自与人接近,象人一样,处于目前的影况在律法以下。
他这样做了;因他“生在律法以下”成为有罪的;被律法定为有罪的;他象任何因干犯律法被定了罪的人一样被定全定罪。他象地上任何受咒诅的人一样全然受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被挂(在木头上)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诅的。”(申21:23)
希伯来书使这点更加强有力;因为字面的翻译为“被挂着木头上的人是上帝咒诅的。”确切无误,这就是论到基督所做之事的凭据;因为经上记着说他是“被咒诅的”。因此,当他生在律法以下之时,他就成了生在律法以下的人所遭受的。他成为有罪的,被定了罪,被咒诅。
然而为永远记住这句话“他成为有罪的”。他本身在罪中无份,虽有犯罪的天性;可是所有的罪“成为”他的。他全然为着我们的缘故成为有罪的;为我们生在律法以下的人;为我们这因干犯律法被定罪的人;为我们这因起假誓,说谎言,杀人,偷窃,犯奸淫及违反那跟随我们并住在我们家中的上帝律法书卷的所有其它众条而受咒诅的。
他生在律法以下,为要救赎律法以下的人。他被咒诅,为要救赎那些因在律法以下被咒诅的人。
但是无论这事是为谁做的,无论藉着做这事成就了什么,总不要忘记这样的事实,为了成为生在律以下被咒诅的,他必定要与律法以下被咒诅的人相同。
因此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只要认识罪恶,藉此就能知道耶稣为他所体会到的是什么,就能知道耶稣与他是如何亲近。凡知道何为定罪的人。就在此事上确切地知道耶稣为他所体会到的是什么,就能知道耶稣如何完全地同情他并救赎他。凡人认罪之咒诅就是他自己内心的瘟疫,就能确切地认识耶稣为他所经历的,耶稣的经历是如何完全与他息息相关。
耶稣在这有罪、被定了罪、受咒诅的世界上过了一生。他背负罪担,生在律法以下,在咒诅的重压之下,过着完全的生活,有上帝的公义,毫不犯罪。在任何时候、任何人犯罪被定罪、受咒诅时,知道耶稣在他的经历中切实体会,恰是人类的体会;此外,人类藉着相信耶稣,能够在自己的经历中体会度上帝公义之生活的福气。在生活中,从罪中,从被定罪咒诅之中得蒙救赎;并显明在他的一生中丝毫不再犯罪。
基督生在律法以下,为的是救赎律法以下的人。这有福的工作在每一位接受救赎的人身上得到成就。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他并没有徒然成为了咒诅,这事为愿意接受的每一个人成就了藉此计划成就的一切。因这事的全然成就“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
而且,无论它的计划如何,它所要成就的是什么,每个人总要在心里记住这个事实,他降卑虚己“成为人的样式”,成为肉身,他与蒙救赎的每一人真实完全地相同,生在律法以下,是有罪的,——是被定罪、受咒诅的。
既经历了一切,现在他是永远的救赎主,凡藉着他来就上帝的,他都能将他们从最深的失丧中,极大地拯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