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三 章
提要:1 亚伯兰和罗得从埃及回来。7 他们因意见不同而分手。10 罗得迁往邪恶的所多玛城。14 上帝重申了对亚伯兰的应许。18 他搬到了希伯仑,并在那里筑了一座坛。
1 亚伯兰带着他的妻子与罗得,并一切所有的,都从埃及上南地去。
出于上帝的怜悯,亚伯兰带着妻子、家人和家产安全地从埃及回来。圣经这里提到罗得和亚伯兰一起回来,是为接下来要讲的有关罗得与他叔叔的关系作铺垫。他们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巴勒斯坦的南地,即尼革,包括从南部的加低斯巴尼亚直到该地的主要城市别是巴以北的地区(见创12:9)。
2 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极多。
亚伯兰在去埃及之前就很富有,其财产在回来的时候得到了很大的增加。这都是因法老的慷慨大方。圣经第一次提到金银作为贵重的金属,拥有金银标志着一个人的富有。亚伯兰在离开美索不达米亚时可能就有银子,因为那里盛产这种金属。但金子很可能是他到了埃及之后才获得的。埃及是古代最富有的采金大国。在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亚细亚的统治者几乎在他们的每一封书信当中都向法老要金子。人们普遍相信“在埃及金子就象石头一样多”。1920年代在比布罗斯发现的的一些腓尼基统治者的陵墓里,有许多来自公元前十九和十八世纪埃及国王的珍贵礼品。亚伯兰从法老所领受的礼物可能包括精美的器皿、盒子、装饰品以及其他奢侈品。
3 他从南地渐渐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就是从前支搭帐棚的地方,
亚伯兰穿过南地回到了伯特利的附近。他以前曾经在这里安营居住过。“渐渐”表明他不是直接从埃及经过南地来到伯特利,而是从一个草场到另一个草场逐步前进的旅行,前往伯特利(见创12:8)。
4 也是他起先筑坛的地方;他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
摩西强调亚伯兰回到了一个他曾经举行过公众聚会的地方。伯特利一直是他心所爱慕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有他与耶和华亲密交往的圣洁回忆。他也可能期望邻近的居民会乐意聆听并甘心顺服他的话语,他们一定还记得他早些时候在那里寄居的生活。每一处亚伯兰安营的地方都有一座坛作为标记,无定所的迦南人得以借此认识真神,并在亚伯兰离去之后到这里来敬拜祂(《先祖与先知》第128页)。在选择住所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筑坛的地方”。
5 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牛群、羊群、帐棚。
6 那地容不下他们;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使他们不能同居。
叔叔的兴盛超过了侄子。他拉家族唯一的其他成员罗得顺从了上帝命令而来到了迦南,分享了上帝应许赐予亚伯兰的福气。正如古代文献所描绘的那样,迦南的山区树木繁茂,且已被迦南人所占据,所以可供牧养新来者大群牲畜的永久牧场极为缺乏。
7 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
草场的缺乏,以及有时水源的缺乏导致了亚伯兰的牧人与罗得的牧人之间的争吵。双方的牧人自然都愿意看到自己主人的财产增多。
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其他的经文中,比利洗人和迦南人也有一并提及的(见创34:30;士1:4,5),还有与其他先祖时代居住在迦南的各民族一起被列举的(创15:19-21;出3:8,17;23:23等)。许多的圣经注释家曾认为比利洗人是乡村居民(希伯来语perazi的意思就是“开阔地的居民”,斯9:19)与居住在城市的迦南人不同。比利洗人与巴勒斯坦其他民族的关系不确定,因为他们既未被列入创10章的列国表,也未在非圣经文献中出现过。
8 亚伯兰就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作弟兄)。
牧人之间的争吵可能反映了罗得的态度和品行。亚伯兰急于扭转在他与侄子之间的不和与敌意,提出了将他们的牛羊分开的建议,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案。考虑到罗得是他的晚辈,而且整个国土都被应许赐予亚伯兰,因此他在对罗得的态度上表现出了真正宽大的胸怀。在这件事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灵的高尚,与他最近在埃及所表现出来品格的弱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伯兰证实了自己是一个与人和睦的人。
我们是弟兄。亚伯兰意识到他与罗得之间的不和与纷争将给周围的民族带来极其有害的影响。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两家不断的纷争更会使上帝向迦南各民族传福音的计划受挫的了。虽然亚伯兰是长辈,但他并没有倚老卖老。他称罗得为“弟兄”,是要保证他侄子和他具有平等的地位和待遇。他试图消除罗得对其叔叔动机的诚实性所可能抱有的任何怀疑。
9 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吗?请你离开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尽管亚伯兰是整个国土指定的主人,他却将自己的利益置于罗得的利益之下,表现出了真正的谦卑。他允许罗得想要多少土地就占有多少土地。亚伯兰为了和平而放弃了他自己的权利,但却因此而获得了我们对他最高的敬仰。他表现出了一种慷慨的精神,一种心胸的高贵,一种值得仿效的品格。否则,他就会遵循那些主宰人们交往的自私原则了。但是一个属灵的人必要按照更高尚的原则而生活,必将越过今世暂时的利益而仰望那永恒的报偿。亚伯兰借着抵制撒但在他与其侄子之间制造不和与纷争的企图而做到了这一点。
10 罗得举目看见约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象埃及地。
约旦河的全平原。罗得不象他的叔叔那么高尚。他立即利用了这一提议。他在脑海中搜索了他所知道的整个疆域。他注意到约旦河的全平原具有良好的灌溉系统。这里古时被称为基迦珥,现今被称为歌珥(el-Ghor)。在美索不达米亚,河流和沟渠使土地变得极其肥沃,罗得作为一个美索不达米亚的公民不可能不将他所来到的相对贫瘠的山区与其先前的故乡加以比较。他想,既然亚伯兰劝他来到迦南,就要保证他定居下来。
巴勒斯坦的西部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河流。唯一重要的河流就是约旦河,其大多数的支流都发源于东方。约旦河发源于前黎巴嫩山脉,经从前的呼勒湖。此湖位于上加利利,比海平面约高出2米。从那里开始,该河的海拔急剧下降,在呼勒湖南部16公里处流入加利利海,这里的海拔为-210米。从加利利海到死海的直线距离为105公里,但约旦河却蜿蜒淌流了321公里才流入死海,这里的海拔为-388米。整个约旦河谷深深地埋藏于巴勒斯坦西部的山区和约旦河东的高原之间。这里整年具有热带气候,而且土地也比较肥沃。
所多玛与蛾摩拉。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座城市首次与罗得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这些城市似乎坐落在死海的南部。死海在亚伯兰的时代要比现在小得多(见创14:3和19:24,25)。因此,这些城市所在的河谷可能也包括在摩西所说的“约旦河的全平原”之中。在第12节中,这里被简称为“平原”。
如同耶和华的园子。肥沃的约旦河谷布满了热带的植被。似乎可以与摩西所听说的久已失去的伊甸园,以及罗得和亚伯兰新近离开的肥沃的尼罗河三角洲相媲美。
11 于是罗得选择约但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了。
罗得被约旦河谷的美丽和富饶所吸引,毫无顾忌地选择它作为他未来的家园。罗得被利己的心所驱使,被个人的欲望和世俗利益的前景所吸引,作出了一生中最危险的决定。这一决定导致他经历一系列的不幸的,危及到了他的生命、心灵和家庭。罗得和他的家人离开留在伯特利的亚伯兰,起身往东迁移。
12 亚伯兰住在迦南地,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
罗得想要在紧邻约旦河谷的城市居住,并且希望分享那些城市的财富。这与他的叔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伯兰一生都过着流浪的生活(见来11:9)。罗得的经验对于每个试图选择属世伙伴和为了世俗利益而放弃永恒幸福的基督徒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他首先“举目看见”,然后他做出了“选择”。他离开了死海北部的约旦河谷,渐渐地向所多玛挪移帐棚,最终挪进了该城(见创14:12;19:1)。虽然他自己是个义人,但他致命的决定意味着他将失去几乎一切心爱之物(《先祖与先知》第168页)。
13 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
显然,当罗得在那里安家时,他所选择为邻的人已经非常邪恶了。最大程度的堕落往往发生在那些生活在最富饶之土地,并且享受先进文明之优越性的人当中。这正是人类忘恩负义的本性。上帝的恩典在哪里最丰富地赐予,那里的人们往往最先忘记祂(见何4:7;10:1)。这是富裕给人们带来的一大道德危险。人们对今世的事物过于满足,根本不觉得需要上帝。
14 罗得离别亚伯兰以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
这是上帝第四次直接与先祖对话。这四次分别标志了在他人生中的一个危机。上帝显然认可了罗得与亚伯兰的分离。祂再次吩咐亚伯兰环顾这片土地。所有的这一切都将属于他和他的后裔。“你举目”的神圣命令使亚伯兰想起了罗得,因为他最近也曾“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第10节)。虽然罗得选择了这地看起来最美好的部分,但上帝却告诉亚伯兰说将来这些都将属于他的后代。
15 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
上帝的应许是不变的。只要亚伯兰的后裔将永远生活于上帝面前,迦南将永远是他们的家园。这一应许起初是针对亚伯兰肉身的后代说的,结果却赐予了他属灵的真后裔,就是信心之家的成员(见加3:29)。因此这一应许并不排除亚伯兰不信的后裔从迦南地驱逐出去的可能性。
16 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
这是对先前应许的重复,就是亚伯兰将成为一个“大国”之父(创12:2)。该应许是用富有东方色彩的形象来表达的。亚伯兰的后裔在这里被比作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后来又比作天上的众星(创15:5)。
17 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因为我必把这地赐给你。”
18 亚伯兰就搬了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居住,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幔利的橡树。亚伯兰顺从上帝的引领,再次搬了帐棚。如果他完全相信上帝的话语,就会逐渐走遍迦南。亚伯兰最终在希伯仑附近的一个树林支搭他的帐棚。希伯来文`elone采用复数形式,表明有许多大树的存在。这片树林属于亚摩利人的酋长幔利。他后来成为了亚伯兰的朋友和同盟者(创14:13,24)。
在希伯仑。希伯仑城位于耶路撒冷以南35公里的地方,在前往别是巴的路上。这是一座极其古老的城市,比埃及的锁安城(泰尼斯)还要早七年建成(民13:22)。但人们不晓得埃及的泰尼斯建造的年代,所以《民数记》所表述的年份我们也无从确定。希伯仑这个名字是后来才用的。在先祖时代,该城被称为基列亚巴,或亚巴之城(见创23:2;书14:15)。这是圣经作者为使读者更易于理解其故事而采用当时代地名的几个实例之一。
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正如早先在示剑(创12:7)和伯特利(创12:8)那样,亚伯兰又筑了一座坛。每座为纪念真神所修筑的祭坛都表达了对祂恩惠的感激和对祂原则的忠心。亚伯兰的邻居亚摩利人与赫人,成为了他的朋友(创14:13,24;23:7-17)。这可能是由于他对他们有益的影响。也有可能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上帝赐福于他的事实,感到他们可以与他分享这种福气(见创12:3)。他们的心中一定感悟到亚伯兰所崇拜和侍奉的上帝的确是真神,是天地的创造主。亚伯兰借着训诫和榜样所做的见证绝对是有果效的(《先祖与先知》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