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六 章
提要:1 撒莱不能生育,将夏甲给亚伯兰为妾。4 夏甲因小看她的主母遭折磨而逃走。7 一位天使要她回去服在主母手下,11 告诉她要生一个儿子。15 以实玛利出生。
1 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一个使女。尽管上帝有多次应许,但事实上在亚伯兰首次领受上帝的应许之后的十年里一直没有一个孩子(第3节)。这里提到撒莱的埃及使女夏甲。由于埃及人在亚伯兰的时代是一个强大的民族,所以在一个巴勒斯坦的家庭中有埃及使女是极为罕见。夏甲可能是撒莱被带到法老宫中时赐予她的随从(见创12:15,16)。她仍旧在亚伯兰的家中侍奉,表明法老没有收回他赐给亚伯兰的礼物。
夏甲。这不是一个埃及名字。圣经中没有告诉我们她的原名是什么。夏甲这个名字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就是“逃跑”,可能是在她从主母那里逃跑后被命名的。
2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和我的使女同房。撒莱缺乏信心,认为自己已经没有指望生孩子了,于是决定依照她本国的风俗去做,为家中提供一个后嗣。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典允许无子的妻子将她的一个奴仆给她的丈夫生子归在她的名下。法典中还特别规定了这种儿女的权利。条例对正妻在奴仆生子后也生子的情况,或当奴仆在生子后因被尊重而变得专横时都做了必要的规定(见《汉穆拉比法典》第144-146,170,171条)。
亚伯兰听从了。他的信心可能是真实的,但在压力和困惑之中却软弱了。活泼的信心会紧紧地抓住上帝的应许,全然相信上帝必会实现祂的应许。除了三、四次短暂的例外,这就是亚伯兰在漫长而曲折的人生中所具有的信心。上帝不需要亚伯兰自己设法来实现祂的应许。祂唯一的要求就是信靠与顺从。亚伯兰在顺服撒莱鲁莽建议的事上重蹈了亚当的后尘。这两次事件所导致的结果都是痛苦与失望,所想象的福气结果成了咒诅。亚伯兰因听从撒莱的建议为自己制造了影响深远的麻烦,其中包括家庭的纠纷和痛心以及妻妾子女之间的敌意。直至今日,撒莱和夏甲后裔的后代,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现在依然在为占有圣地而争战不休。
3 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亚伯兰和撒莱坚持了十年之久的信心现在要放弃了。提到十年可能是为了说明他们因后嗣来临的耽延而产生的急躁之情。但亚伯兰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耽延正是上帝为要试验他的信心和提炼他的品格而设定的。
4 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不会生育在希伯来人当中一直被视为一种耻辱(创30:1,23;利20:20;见对路1:25节的注释),而多产被视为上帝厚爱的特别标志(见创21:6;24:60;出23:26等)。被纳为妾的埃及使女(第3节)忘记了自己的特殊身份而变得傲慢起来,这是可以预意料的。她不会赞成主母的计划;她的孩子凭什么要算为撒莱的儿子?这位多年来一直如此忠心地服侍撒莱的使女被认为最配成为亚伯兰之妾,但她现在却开始小看她以前一直尊重的主母。与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相冲突的家庭都是充满伤心、嫉妒和纷争。亚伯兰的家庭也不例外,先前的和睦气氛这时已变成了不和。
5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撒莱采用了极为焦躁的语言,表明她后悔先前所做的决定,想将此举措及其苦涩的后果归咎于她丈夫。她甚至不敬虔地使用了耶和华的名,呼唤祂审判亚伯兰的。
6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你可以随意待她。古美索不达米亚的汉穆拉比法典中的第146条说:“若该女奴后来因她生子而欲与其主母平起平坐,其主母不可卖她;她可以给她加上奴隶的记号,将她算为奴隶”。该法规允许主人将傲慢的奴隶妾降卑,但也对其主人设立了一定的限制。生在美索不达米亚并在那里受过教育的亚伯兰非常了解其故乡的法律和风俗,因此便遵守了这个允许他的妻子使夏甲降卑但不出卖她的法规。亚伯兰的和解处置也可以从他对撒莱的许可中明显地看出来。他抑制了自己的情感,为要恢复家庭的和谐。另一方面,他在屈服撒莱想对他孩子未来的母亲施加不公正处罚的意愿上表现出了他的软弱。
撒莱苦待她。撒莱按照当时的民法的许可恢复了她奴隶的身份后,她甚至采用体罚的方式,正如希伯来语“苦待”一词所暗示的。夏甲不得不逃离亚伯兰的家。如果奴隶逃跑有过错的话,那么她主母肯定会予以追究。
7 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耶和华的使者。尽管大多数保守的解经家都认为这神格中的第二位,但我们无法确定祂是否以人的形象出现。天使经常奉命来传达上帝对人的信息,这位“耶和华的使者”可能被夏甲理解为耶和华本身(第13节),或耶和华的代表。怀爱伦只称他为“一位天使”(《先祖与先知》第145,152页)。上帝本身屡次向亚伯兰显现(徒7:2;创12:1;13:14;15:1;17:1;18:1;21:12)。只有一次是一位天使奉命向他说话(创22:11,15)。这里的记载与那位天使的来访十分相象,但与上帝本身显现的那些经历有着很大的差别。
书珥路上。夏甲在回她故乡埃及的路上,几乎已到达埃及的边境(见创25:18;撒上15:7)。原文“水泉”一词前面的定冠词暗示着这是一个特定的、众所周知的水泉。
8 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9 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希伯来文动词“服”是第6节中译为“苦待”一词的另一种动词形式。不论撒莱会怎样苦待她,夏甲都必须回去温顺地服在撒莱手下。
上帝并没有宽容撒莱对夏甲粗暴的作法。祂将惩罚那些滥用职权的人,但祂很少将这种职权托付给那些忍受粗暴与不公待遇的人。温顺柔和是上帝期盼祂儿女所应具有的品格(见弗6:5;西3:22;彼前2:18-23)。
10 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上帝理解夏甲所面临的窘境,也知道责任主要不在她身上。夏甲尊敬了真神,祂不会在困境中抛弃她。祂在那里向她这样一个奴隶所发的应许是绝无仅有的。这个应许使夏甲大得安慰。他的儿子虽然不是神圣计划中的那个儿子,但他依然可以分享上帝向亚伯兰所发的应许。上帝曾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后裔繁多,祂并没有将这个应许局限于撒莱的后裔之中。因此,祂严格履行祂的应许。但属灵的福气祂留给了应许所原定的后裔以撒(见加4:23-30;罗9:7,8)。
11 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就是上帝听见的意思),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这是上帝第一次为一位未出生的婴儿起名字(见创17:19;路1:13,31)。祂借此向夏甲表明祂对她及其后裔的关心。以实玛利就是“上帝听见”的意思。这个名字提醒着以实玛利,他是上帝仁慈眷佑的一个对象。
12 他为人必象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他为人必象野驴。这里将他比作在沙漠中随意游荡的、无法驯服的野驴,生动地描述了贝都因人驰骋荒漠、对自由的热爱。他们粗犷俭朴,沉迷于自然界多姿多彩的美景而厌恶城市的生活。伯39:5-8节对野驴作了一个极赋诗意的描绘。
他的手要攻打人。这是对多数自称为以实玛利后代的阿拉伯人的准确描述。许多强大的国家曾试图征服阿拉伯半岛,其顺服他们的意志,但没有一个获得长期的成功。阿拉伯人一直保持着他们的独立,上帝一直保守着他们,使他们成为祂仁慈眷佑的永久纪念。他们今日依旧是这一神圣预言之真实性的一个不可辩驳的证据。
13 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
这个经历使夏甲确信上帝向她说了话。她显然相信凡看见上帝的人必定要死(出20:19;33:20),因此她因看见祂却仍存活而感到惊讶。因此她称祂为“看顾人的上帝”,因祂不仅看顾了她,并在她危难时来到她面前,允许她看见祂而依旧存活。
14 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从此这井被称为“那看顾我的永活者之井”。历代以来,在这口井旁饮水的阿拉伯人都会想起上帝曾在这里亲自向他们的祖先显现。
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这井在创24:62和25:11节也提到过,但其地理位置不详。由于巴列也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地名,因此我们只能说这井一定位于迦南西南部的加低斯的西边,前往埃及的路上。有些学者将其认定为爱因加低斯井。阿拉伯人称该井为每拉希夏甲。
15 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按照上帝给夏甲的命令,亚伯兰给他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在以后十三年里,亚伯兰似乎一直以为以实玛利就是所应许的后裔。当亚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才更清晰地向他展示(见创17:1,18)。
16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