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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26--SDA圣经注释

第 二 十 六 章

提要:1 以撒因饥荒往基拉耳去。2 上帝指示并祝福他。7 他因否认其妻而受到亚比米勒责备。12 他变得富有。18 他挖了埃色、西提拿和利河伯井。26 亚比米勒与他在别是巴立约。34 以扫的两个妻子。

1 在亚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饥荒;这时又有饥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

  发生了与亚伯拉罕时代相似的饥荒(见创12:10)。半干旱的南地遭遇了旱灾,而比较肥沃的基拉耳地区却没有受到影响。关于非利士人此时在迦南出现,见创21:32注释。不知道亚比米勒和非各(创26:26)是指创20:2和21:22中的相同人物,还是作为头衔,分别表示“国王”和“军长”。后一种解释可能性大一些(见创20:2、创21:22注释)。

2 耶和华向以撒显现,说:“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这是圣经第一次记载上帝向以撒启示,对他重申向亚伯拉罕发过的应许(见创12:3;15:5;22:17,18)。

3 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4 我要加增你的后裔,象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5 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这里提到父亲的顺从是福气临到儿子的原因。暗示以撒若这样做也将会有同样的结果。雅各解释说,保罗所赞扬的亚伯拉罕的信心(罗4:1-5),因着他的顺从而得以完全(雅2:21-23)。信心和顺从缺一不可。

  我的话。每当上帝说话的时候,亚伯拉罕总是毫不迟疑地顺服(创12:1-4;22:1-3)。

  我的命令。“命令”指上帝(撒上13:13;王上13:21)、父亲(箴4:1,4;6:20)、君王(王上2:43;王下18:36)、或教师(箴2:1;7:1,2)所发的训令。上帝在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命令他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创17:1)。

  律例。指上帝的律法,包括仪文(出13:10;民9:14等)以和道德律法(申4:5,8,14;6:24等)。

  法度。伦理的教训以及仪文的和属灵的训令(伯22:22;赛8:16,20)。

  这节经文包括了希伯来语中指上帝律法或诫命的大多数词汇。亚伯拉罕殷勤地遵守了这一切,不论是直接来自上帝的,还是从祖辈上传下来的。他立定心志要绝对地顺从上帝。而当他失败的时候,他就在他心灵的祭坛上向上帝献上悔罪的祭(见来7:25;8:1-4)。他离开了故乡,献出自己的儿子,施行了割礼,支付了什一。这种精神也一定存在于他生平中没有提到的与上帝律法有关的其他方面。上帝在这里亲自证实了这一点。例如亚伯拉罕也一定忠心地遵守安息日,就象他对待其他事情一样,如缴纳什一一样。

6 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7 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妻子,他便说:“那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是我的妻子。”他心里想:“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她容貌俊美。

  亚伯拉罕曾称妻子是他的妹子(创12:11,12;20:2,11),以撒也是如此。但上帝保护利百加的方式却与撒拉不同。没有人碰过她。这件事和另一件事(创25:28)是以撒一生中偏离绝对正直的唯一记录。曾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的亚伯拉罕,可能没有把自己在这方面的失败警告以撒。但更有可能的是亚伯拉罕告诉了以撒。但正如生活经常会发生的那样,以撒必须通过痛苦的经历学会自己的功课。父母的罪是多么容易留在儿女的身上啊!但遗传的弱点不能使儿女免除他们对自己的错误所应承担的责任(见结18:20)。

8 他在那里住了许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里往外观看,见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戏玩。

9 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对他说:“她实在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说:“我心里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10 亚比米勒说:“你向我们做的是什么事呢?民中险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寝,把我们陷在罪里。”

11 于是亚比米勒晓谕众民说:“凡沾着这个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12 以撒在那地耕种,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华赐福给他,

  尽管先祖们通常过着一种半游牧的生活,但他们的习俗却与现今的贝都因人有很大的差别。后者即不耕地,也不象先祖们那样拥有大量的牛群和羊群。基拉耳谷虽然出奇的肥沃,谷物的百倍收成应算是巴勒斯坦最大的产量了,因为这里通常只有三十倍或四十倍的收成(见太13:23)。上帝特别赐福给以撒。

13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户。

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许多仆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15 当他父亲亚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亲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满了土。

  以撒日渐增多的财富和影响力引起了非利士人的嫉妒,他们想加害于他。非利士人破坏了水井。基拉耳王曾郑重地向亚伯拉罕保证永不破坏这些井(见创21:25-32)。水井在巴勒斯坦的南部沙漠地带是极为重要的。若没有水井,牧人就得到其他地方寻找草场。

16 亚比米勒对以撒说:“你离开我们去吧。因为你比我们强盛得多。”

17 以撒就离开那里,在基拉耳谷支搭帐棚,住在那里。

  作为一个逐渐成圣的人,以撒没有与他们争执,而是将他的帐棚向城的东面迁移,搬到了基拉耳山谷。

18 当他父亲亚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来,仍照他父亲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19 以撒的仆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20 基拉耳的牧人与以撒的牧人争竞,说:“这水是我们的。”以撒就给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争的意思),因为他们和他相争。

21 以撒的仆人又挖了一口井,他们又为这井争竞,因此以撒给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为敌的意思)。

22 以撒离开那里,又挖了一口井,他们不为这井争竞了,他就给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宽阔的意思)。他说:“耶和华现在给我们宽阔之地,我们必在这地昌盛。”

  作为一个热爱和平的人,以撒不想为他的人所挖的井而惹麻烦。每当他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他总是退让。第三口新井似乎离非利士人足够远,以至他们不再来骚扰他了。所以他称此井为利河伯,就是宽阔的意思。这口井被认定为现今的鲁克伯泉(er-Ruchebeh),位于别是巴西南32公里处的鲁克伯溪(Wadi Ruchebeh)。这口井至今仍保留当初以撒所起的名字。

23 以撒从那里上别是巴去。

  过了一段时期,出于某种未被说明的原因,以撒继续向北迁移,在亚伯拉罕曾经生活过的别是巴(创21:33;22:19)定居。在这里,耶和华于夜间向以撒显现,重申了圣约的应许。

24 当夜耶和华向他显现,说:“我是你父亲亚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惧怕!因为我与你同在,要赐福给你,并要为我仆人亚伯拉罕的缘故,使你的后裔繁多。”

25 以撒就在那里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并且支搭帐棚;他的仆人便在那里挖了一口井。

26 亚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亚户撒和他的军长非各,从基拉耳来见以撒。

  前一次立约时,以撒只有三岁左右(创21:8,22;另见创21:8注释)。第二次立约发生在将近97年之后(创25:26;26:34)。因此,创26:26中的亚比米勒不大可能是创21:22的亚比米勒。一个人做事若讨上帝喜悦,就连他的敌手也会与他友好(箴16:7)。新的基拉耳王现在提出立约,实际上是重订亚伯拉罕与原来的基拉耳王所立的约。尽管以撒曾在他们的手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作为一个热爱和平的人,他依然乐于与亚比米勒订立新的友好条约。当亚比米勒厚颜无耻地吹嘘他自己从前的公平与诚实时,人们肯定想知道以撒的感受。当亚比米勒的仆人破坏好几口水井,并至少抢夺以撒的另外两口井时,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暴力冲突。这完全是因为以撒和平的让步。尽管以撒无法忘记这些不快的经历,但他没有提起。他是一个心胸宽广,宽宏大量的人。这里虽然没有提到,但我们可以推测他们一定宰杀了牲畜,举行了通常的仪式(见创21:27注释)。

27 以撒对他们说:“你们既然恨我,打发我走了,为什么到我这里来呢?”

28 他们说:“我们明明的看见耶和华与你同在,便说,不如我们两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约,

29 使你不害我们,正如我们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并且打发你平平安安的走。你是蒙耶和华赐福的了。”

30 以撒就为他们设摆筵席,他们便吃了喝了。

31 他们清早起来彼此起誓。以撒打发他们走,他们就平平安安的离开他走了。

32 那一天,以撒的仆人来,将挖井的事告诉他说:“我们得了水了。”

33 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别是巴,直到今日。

  以撒的仆人告诉他当日挖新井成功的消息。于是,他给那井起名为示巴,意思就是“盟誓”,用以纪念他与亚比米勒所立的约。“因此那城叫作别是巴”这句话并非不排除亚伯拉罕也这么称呼此地的事实(创21:31)。现在有一个新的理由要延续一百年前为此地所起的名称。正如亚比米勒与以撒之间的和约只是先前之约的重订,以撒为这口新井所起的名称示巴也只是再次确认先前的地名别是巴。

34 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

  除了非利士人的麻烦,以撒现在又多了一个家庭的十字架,使他长期深感愁苦。以扫对于宗教的原则本来就不感兴趣。他觉得没有必要在选择妻子的事上向父母请教,也不愿意千里迢迢到美索不达米亚,从他的亲戚当中挑选一个配偶。当他四十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一百岁了(创25:26),他同时或几乎同时娶了两个赫人的女子为妻。这样,他便公然地藐视了父母引导的原则,就是不与异教徒通婚,并且要一夫一妻。

  以扫之妻子的名字以及她们父亲的名字都是闪族人的姓名。犹滴的意思是“被赞扬者”,比利的意思是“我的井”,巴实抹的意思是“香气”,以伦的意思是“强壮者”。这些名字暗示这两个赫人的家族已在迦南定居了一段时间,而且采用了迦南人的语言。关于赫人这么早就在巴勒斯坦南部出现的问题,见创20:1注释。

35 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这两个女子,如希伯来原文所表明的,令父母的“心里愁烦”。她们任性而罪恶的习惯,她们拜偶像的信仰,和她们世俗轻佻的性情使以撒和利百加感到头痛。这个悲惨的世界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儿女所带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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