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提要:1路得遵照拿俄米的指示,5 躺卧在波阿斯脚边。8 波阿斯承认了近亲的权利。14 他用六簸箕大麦送她走了。
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
安身之处。或“一个家”(修订标准版)。拿俄米用“安身之处”指结婚(见得1:9注释)。拿俄米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么忠心跟从她的媳妇提供一个家,因此就向路得解释,按照犹太风俗,她有权要求波阿斯履行其作为近亲的义务。如果波阿斯同意娶她,路得就不仅有了一个自己的家,而且还能保存她已故丈夫的名字和遗产。
有两个制度是从伊甸园流传至今的:一,安息日,是“安息”的时间,好使我们以特殊的方式思考上帝爱我们的证据,并学习如何完美地表达我们对祂的爱。二,家庭,是“安身”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最真诚最完没地表达彼此之间的爱。
2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
簸大麦。和今天一样,在巴勒斯坦扬谷是用铲或耙,或用浅的器皿,或筛子将谷物扬在空中,使谷粒可以因其自身的重量落在一处,而让糠秕被风吹走。扬谷通常是在傍晚凉爽的时候进行的。
场上。在巴勒斯坦的收获季节,使谷物与禾杆分离的过程一般是在露天的打谷场上进行的(见士6:37)。这通常是一个坚硬平坦的圆形大场地,直径40或50英尺。所有的禾捆和从上面割下来的穗都均铺在场上,然后把牛赶在场上踹出谷粒。有时是用牛拉着装有石头的橇在场上走。扬完谷后,谷粒最后用筛子把谷粒与砂石泥土分开。再储藏起来,准备碾磨。
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
衣服。或“最好的衣服”(修订标准版)。
下到场上。伯利恒靠近犹大中部山脉的山顶,在一个长山脊的狭窄斜坡上。山脊陡峭地向东倾斜。伯利恒禾场的位置大多数可能比城镇低。故路得是“下”到场上(见得4:1注释)。
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
看准。得2:17记载路得拾麦穗至傍晚,直到打完扬净所拾取的麦穗才离开。到了傍晚,波阿斯的工人们也把白天所收割的大麦打好扬净。扬好的麦堆每晚都在增大。他们很可能一起吃晚饭,然后回家,但是得有人留下来,整晚看守不断增大的麦堆,以防止偷窃。拿俄米知道现在收割大麦行将结束,波阿斯本人定会在场。会有一顿丰盛的晚餐。波阿斯可能要在扬净的大麦堆旁的帐篷里过夜。那天晚上路得没有像平时那样回家,而是悄悄等待波阿斯睡到帐篷里。在黑暗中她不会被发现。
掀开他脚上的被。或按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为“揭开他脚上的衣服”。波阿斯可能和衣躺在麦杆堆上,但脱了鞋子,并把外衣盖在身上作为被子。
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6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他心里欢畅。《塔古姆》为“他(波阿斯)赞美耶和华的名”。“欢畅”的原文常用来表示快乐和幸福感,绝没有暗示波阿斯喝醉了酒。因多年饥荒之后到来的大丰收,他完全会感谢天恩的浩荡。
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惊醒。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为“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哪个正直的人不会被“不安”或“惊醒”呢?
9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你的衣襟。直译是“你的翅膀”,通常指宽松飘拂的上衣。犹太的《塔木德》解释路得的举动为求婚(见申22:30的注释)。据说类似的风俗在世界某些地区依然存在。路得的恳求可能使波阿斯想起了他最近对她所说话:“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得2:12)。路得要求波阿斯亲自实现他所祈求上帝对她的祝福。波阿斯是一个仁慈虔敬的男人。他答应满足路得的请求,前提是那个更近的亲属不愿意履行亲属的义务。
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路得说明了她请求的理由。她到波阿斯这里来是正当而合理的。
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愿你蒙福。波阿斯一开始就表达了他对路得的高度评价并重视她的请求。他还求上帝祝福。并表示他愿意按上帝的旨意实现路得的提议。
女儿啊。这是波阿斯初次对路得的称呼(得2:8),可能是为了表明他们之间年龄的差距。
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波阿斯慨然接受了路得的提议,并将之作为自己的福分,尽管路得所求的实际上是对她和她已故丈夫的仁慈。波阿斯用这句话消除了路得因主动求婚而可能感觉的窘迫。波阿斯不承认他履行路得的提议什么为难。
先前。即对拿俄米的恩。
没有跟从少年人。波阿斯显然已不再年轻。在收割季节开始,波阿斯尚未认识路得时,他曾称她为“(少年)女子”(na`arah,得2:5,6)。伯利恒的居民在她后来嫁给波阿斯时也这样称她(得4:12)。这个少年女子会看上他这个可能已年过半百的人,使他大为感动。
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不要惧怕。波阿斯还不能直接明确地答复路得。他随即说明了理由(12,13节)。也就是说,需要耽搁一下。波阿斯现在还无法同意她的请求,但是她不要以为他这样做是在规避。所以他对她说:“不要惧怕。”他已经表达了他在这件事上的意愿,并已真诚地这么做了。但是为了避免闲话和可能的批评,波阿斯认为唯一合适的途径就是让那“比我更近的亲属”先有机会履行按理落在他身上的义务。如果波阿斯不这样做,那更近的亲属就可能认为自己吃大亏了,以致可能对波阿斯进行诉讼。唯一安全合适的途径就是遵循律法和风俗所认可的程序。
我必照着行。尽管会有耽搁,波阿斯仍给了路得一个明确的承诺──一只要另一个至近的亲属不行使他对于路得的权利。
本城的人都。路得作为一个寡妇和外人,虽然只在伯利恒住了几个星期,但已为众人所知晓和尊重。以利米勒原来可能是一个有影响力和受人尊敬的伯利恒市民,因此那城的居民自然就对他家的事和命运感兴趣。此外,一个外人的到来也会引起关注。在头几个星期,每个人都会仔细观察她。路得经受住了考验。她被公认为“贤德的女子”。波阿斯提到这一点,是为了强调自己对路得的尊重。
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
关系的亲密程度是决定的因素。并非不每一个亲属都有权获得路得的情感和财产。亲属的关系越为密切,就可能越有兴趣保护这位寡妇和她已故丈夫的权利。而且他会被视为较少受个人利益的影响。
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今夜在这里住宿。波阿斯为实现路得的请求定了一个明确的时限。最多只拖几个小时(见第11节注释)。
他若肯。见第12节的注释。
只管躺到天亮。波阿斯实际上是对她说:“你已经说明了请求的目的,我也完全赞成。但是不要在夜静更深时冒险回到你婆婆那里。”
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
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是天快破晓,收割和拾麦穗的人还没有来到之前。总之就是要来的少数人还不能认出路得之前。
不可使人知道。不仅是为了合乎体统,也是为了保证波阿斯完成与那更近亲属协商的计划。要是那人知道了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他可能会拒绝放弃他的优先权。
女子。直译是“这个女子”。鉴于波阿斯不大可能独自睡在打谷场上,所以《塔木德》将之视为他对与他一同留在田里的一些收割者的吩咐。因为所有相关的人对他与路得的关系如产生怀疑,那将是很不愉快的。
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
外衣。或“斗蓬”(修订标准版)。不是面纱,而是外衣,由一大块方布做成,从左肩披到右臂下(见申22:17注释)。
六簸箕。约1又1/4蒲式耳(1/2百公升)。路得把这些麦子紧紧包在她的斗篷或“外衣”里,无疑是顶在头上,或扛在肩上。这可能是她走山路进城所能携带的最大数量了(见第3节注释)。
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
婆婆说。即拿俄米说。
怎么样了?希伯来文直译是“你是谁?”拿俄米当然知道是路得,因为她紧接着说“女儿啊”。拿俄米的问题只是一个习语,表达了她询问事情的进展。路得在回答中告诉了她所有发生的事。
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波阿斯很清楚路得的来访是出于拿俄米的提议。他这六簸箕大麦的礼物是为默认这一事实,并表示感谢拿俄米对这件事的关心,暗示他个人喜爱路得不会使他忘记拿俄米。
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安坐。或“等候”(修订标准版)。路得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努力。亲戚波阿斯一定会为他们的婚事作出合法的安排。律法似乎不太顾及这位女子的个人意愿,而是顾及那些近亲的意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居民代表召集到城门口,让他们首肯他的权利。
这事怎样成就。耐心等待一件重要事项的决定并不轻松,特别是当一个人无法左右决定的作出,只能祈祷之时。路得大概当时就是这种情况(见得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