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提要:1 拿单所讲小母羊羔的比喻使大卫成为他自己的审判者。7 大卫受到拿单的责备,承认了自己的罪,并且获得赦免。15 孩子还活着时,大卫为他伤心祈祷。24 所罗门出生,起名为耶底底亚。26 大卫攻取了拉巴,使城里的居民作苦工。
1 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拿单到了大卫那里,对他说:“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
差遣拿单。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卫的罪公开了。人们知道大卫是拔示巴所生孩子的父亲,并怀疑他谋害了乌利亚(见《先祖与先知》720页)。大卫不仅是百姓世俗的统治者,还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是神权政治的首脑,上帝选民的领袖,理应支持并执行耶和华的律法。大卫因自己的罪给耶和华的名带来了责备和羞耻。因此上帝差遣拿单到大卫那里传达祂责备的信息,设法使犯错的王认识到他所犯之罪的严重并且悔改。
有两个人。这个寓言设计十分巧妙,为了引起大卫的义愤从,使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作出判决。传递这个信息需要技巧和勇气。责备若不能打动王的心,就可能造成责备者的死亡。
2 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
3 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
小母羊羔。寓言的细节巧妙地描述出来,为要引起对这只小母羊羔主人的同情,和对那个卑鄙到占邻居便宜的无情之徒的义愤。为了产达到效果,故事的讲述非常真实。现今在叙利亚还可以看见非常爱惜羊羔的家庭。
4 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
5 大卫就甚恼怒那人,对拿单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
甚恼怒。大卫尽管自己有罪,仍保持着天生的正义感,毫不迟延地下达判决。他以一个庄严的誓言宣布了对那人的判决。实际上他是判处自己死刑。
6 他必偿还羊羔四倍;因为他行这事,没有怜恤的心。”
四倍。这符合摩西的律法(出22:1;参路19:8)。七十士译本的一些手稿为“七倍”,与箴6:31一致。
7 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
你就是那人。大卫作为审判者发现自己就是该死的犯法者。他不能违背自己的判断,因为那是他本人宣布的判决。争辩说提出的事实与所犯的罪行不一致是没有用的。实际上大卫的罪行远比他所宣布该死的那个人恶劣。
大卫是无可推诿的。他知道自己处在罪恶之中,而且所宣布的判决是公正的。尽管他的罪行极为严重,但他的良心未泯。他曾成功地在众人眼前将自己的罪行掩盖了一段时间,但是他无法在上帝面前隐瞒。耶和华通过一系列的环境让大卫瞥见他所犯罪行的可怕性质,并使他亲口宣布了对自己的公正判决。上帝的先知毫不畏惧地将这个寓言应用到王身上,表现出他神圣胆量和忠诚。这一直截了当的责备很可能使拿单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他毫不动摇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拿单大胆而突然的话语令大卫震惊,将他从他的罪行所笼罩在他身上的邪恶魔咒中唤醒了。大卫本来是一个善良和努力顺从耶和华的人。但他屈服于试探,并在掩盖罪行的企图中被罪恶的网罗越缠越紧。他的意识一度似乎因权柄,兴旺和背信弃义所造成的兴奋而麻木了。现在他突然清醒了过来。
8 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
你主人的妻。拿单在这里指的是东方将前任君王的后宫给予新王的惯例。圣经只提到扫罗的一个妻子(撒上14:50)和一个妾(撒下3:7)。这个妾后来被押尼珥所霸占。圣经没有记载大卫真的娶了原属于扫罗的任何女人。但是至少风俗允许他这么做,而且上帝暂时也不干涉这一风俗(见太19:4-9;见申14:26注释)。
9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
藐视耶和华的命令。大卫作为上帝所指定以色列的统治者,有责任维护上帝的律法并教导国民顺从它的规诫。但是大卫以自己的榜样表现出对上帝律法的藐视,并鼓励百姓漠视它的规诫。原应使犯罪的人感到恐惧的国王却鼓励了他们的罪恶行为。他已证明自己没有忠于上帝托付给他的严肃职责。
杀害了赫人乌利亚。大卫藉着吩咐人藉亚扪人的手杀害乌利亚,犯了流他忠心军官之血的罪,就象亲手杀害了他一样。上帝亲自将谋杀的罪名加在大卫身上。这一指控是无处上诉的。
娶了他的妻。大卫对拔示巴没有任何权利。她是乌利亚的合法妻子。藉着杀害乌利亚然后娶了他的妻子,大卫所犯的罪就给了耶和华的仇敌机会在历世历代中亵渎辱骂上帝的圣名。
10 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
藐视我。大卫的罪不仅害死了乌利亚,还得罪了上帝。耶和华把大卫放在王位上,并应许将国永远赐给他和他的子孙。大卫却不顾这一切,犯了藐视那位如此善待他之主的罪。
必永不离开。大卫怎样对待别人,现在他自己也要受怎样的待遇。大卫打开的邪恶洪闸将在痛苦与祸患中吞没他的子孙。
11 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
兴起祸患。这句话不可理解为是上帝制造了本节所预言的祸患(见《先祖与先知》728,739页)。在暗嫩对他妹妹他玛所犯的罪(撒下13章)和押沙龙的叛乱中(撒下15至19章),大卫要品尝到几分他自己犯罪的后果,和他未能管教激励他儿子们的后果。
赐给别人。见撒下16:22。这是关于大卫犯罪后果的另一个预言。这里和其他一些地方一样,把上帝所没有制止的事说成是祂做的。
12 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
在以色列众人面前。见撒下16:22。罪恶有多么隐密,刑罚就将有多么公开。
13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我得罪耶和华了。上下文表明这句话是很真诚的。拿单的责备打动了大卫的心,有谦卑地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在当时所写的《诗篇》第51篇中,大卫不仅承认了自己的罪,寻求赦免,还求上帝给他造一个清洁的心,使他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2,3,10)。《诗篇》第32篇也可能也是在这个危机中创作的(见《先祖与先知》724页)。
除掉你的罪。这句话可以成为每一个罪人的鼓励,因为它表明不管罪恶多么大,耶和华都乐于赦免。很少人犯的罪比大卫在谋杀乌利亚时所犯的罪更卑鄙、更忘恩负义、更严重,或残忍自私。然而当他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时,耶和华就欣然赦免并重新恢复对他的神圣眷爱。同时大卫所走的路却充满了极大的危险。悔改包括罪人对他所犯之罪基本态度的改变。通常人们犯罪是因为他们喜爱罪的缘故。这使他们难于为他们蓄意计划并故意去犯的罪忧伤。只有当他们愿意彻底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行为,并在上帝的帮助下根除使他们犯罪的本性邪恶时,他们才会感到悔悟。任何一个只有兴趣为过去的罪领受赦免,同时却计划重复其罪恶的人,都是不真诚的,并且寻求赦免是枉然的。
14 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亵渎。虽然耶和华赦免了大卫的罪,但这并没有带来罪恶影响的结束。许多怀疑论者都指着这件事亵渎上帝的名并指责教会。
必定要死。大卫曾判决“行这事的人该死”(5节)。根据大卫自己的判决,他就是那个该死的人。但是上帝反而判定他因罪所生的孩子必定要死(见《先祖与先知》722页)。对大卫来说,这个孩子的死会比他自己死是更大的惩罚。这一痛苦经历的结果,足以使大卫悔改归正。
15 拿单就回家去了。耶和华击打乌利亚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16 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上帝,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
恳求上帝。上帝即使在宣布了判决之后,有时为了回应真诚的悔改和向祂热切的祈求,祂也会认为可以取消刑罚(出32:9-14;参拿3:4-10)。大卫知道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所以他热切地祈求赦免,祈求饶了这孩子的性命。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卫拒绝顺从上帝的旨意。他只是盼望上帝的怜悯会留下这孩子的性命。
17 他家中的老臣来到他旁边,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他却不肯起来,也不同他们吃饭。
18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卫的臣仆不敢告诉他孩子死了,因他们说:“孩子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劝他,他尚且不肯听我们的话,若告诉他孩子死了,岂不更加忧伤吗?”
19 大卫见臣仆彼此低声说话,就知道孩子死了,问臣仆说:“孩子死了吗?”他们说:“死了。”
20 大卫就从地上起来,沐浴,抹膏,换了衣裳,进耶和华的殿敬拜;然后回宫,吩咐人摆饭,他便吃了。
大卫就起来。孩子的死是对这位父亲热切祈求的严肃回答。上帝没有给大卫的祈求一个吉祥的回答,但是这位王谦卑地顺从了上帝的旨意。当上天的回答与我们的祈求相反时,我们必须记得上帝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而且因为某种原因,往往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祂认为最好不要延长一位病人的性命。
21 臣仆问他说:“你所行的是什么意思?孩子活着的时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来吃饭。”
你所行的是什么意思?大卫的行为在他臣仆看来很奇怪。孩子死后,他们预料他会表现出更深的悲伤,但他却起来不再禁食并吩咐摆饭。
22 大卫说:“孩子还活着,我禁食哭泣;因为我想,或者耶和华怜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23 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岂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我何必禁食?这句话说明了大卫对上帝旨意的顺从,并且他明白人死后的状况。孩子死后,他对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他谦卑地接受了这件不可避免的事。
我必往他那里去。希伯来人把死亡比作一起睡在一个叫做she'ol的地方。she'ol可译为“坟墓”和“地狱”。译为“地狱”是不合适的,因为she'ol与痛苦或意识无关。死了的人有时被说成与他的列祖同睡(撒下7:12;王上1:21;2:10),或者说到他列祖那里去(王下22:20)。大卫的意思是他必加入他儿子的死亡行列,但他儿子却不会回到人世。
24 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她同寝,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
所罗门。这个名字的意思可能是“平安的。”所罗门将要继承王位;因而他将是弥赛亚的祖先之一。大卫戎马一生,所罗门的一生却是和平的。
25 就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
耶底底亚。直译是“耶和华所爱的人。”大卫曾犯罪,但是他的罪恶已蒙赦免。上帝依旧爱他,并且祂也爱拔示巴生的这个孩子。
26 约押攻取亚扪人的京城拉巴。
攻取……拉巴。约押围攻拉巴的记录(撒下11:1)曾因大卫与拔示巴的故事而中断。现在重新回到围攻亚扪人首都的记录。《历代志》没有记录大卫与拔示巴通奸和谋杀乌利亚的事(撒下11:2至12:25)。
27 约押打发使者去见大卫,说:“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水城。拉巴位于雅博河上游的狭窄山谷。这座首都是在一个绝壁上,显然是一座远离那座较低市镇的有围墙的城。那个较低的市镇叫作“水城”,可能是因为流入河中的泉水的缘故。约押攻取了这座较低的市镇后,缺乏水源供应就会使上城的守卫者支持不了多久。
在新约时代,这座城叫作非拉铁非(不要与小亚细亚的非拉铁非城混淆,启1:11)。它现名安曼(`Amm?n),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是外约旦的首都,后来是新约旦王国的首都。
28 现在你要聚集其余的军兵来,安营围攻这城,恐怕我取了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这城。”
安营围攻这城。围攻拉巴实际上已经结束了。这座城最重要的部分已经陷落,显然余下的部分不久也会落入以色列人的手中。约押慷慨地邀请大卫将以色列其余的部队带来,以便王可以亲自攻取这城,享有夺城的荣耀。
以我的名。当大卫攻取了耶路撒冷时,它就被命名为“大卫的城”(撒下5:7,9)。约押似乎计划拉巴被夺取后,不应以他的名命名,而应以大卫的名命名。
29 于是大卫聚集众军,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这城,
众军。约押提议召集所有的军队来夺取拉巴(28节)。大卫实施了这一提议并且亲自来最后夺取这城。由于这城必定陷落,召集全国的兵力似乎是出于选择而不是出于需要。
30 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作“玛勒堪”;玛勒堪即米勒公,又名摩洛,亚扪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连得,又嵌着宝石。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大卫从城里夺了许多财物,
他们的王的冠冕。构成“他们的王”的希伯来辅音字母也构成亚扪民族的神玛勒堪(或米勒公)的抿子(番1:5)。因而有些人认为大卫夺取的冠冕是属于偶像的而不是属于亚扪王的,因为这冠冕似乎太重了,人戴不了。一他连得大约有75磅(34公斤)。
宝石。直译是“一块贵重的石头。”
戴在大卫头上。这句话的语法结构我们既可理解为把冠冕戴在大卫头上,也可理解为把宝石戴在大卫头上。这么重的冠冕不可能在头上戴久,也不会在平常的场合戴着。这个冠冕可能曾在大卫头上戴了一会儿作为胜利的象征,或者那块宝石可能从这个冠冕上取下来镶在了大卫的冠冕上。这两种动作都意味着大卫对亚扪人的主权。
31 将城里的人拉出来,放在锯下,或铁耙下,或铁斧下,或叫他经过砖窑(或作“强他们用锯,或用打粮食的铁器,或用铁斧做工,或使在砖窑里服役”);大卫待亚扪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后,大卫和众军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放在锯下。就是指定百姓使用锯和其它工具(参代上20:3)。有些人认为大卫折磨了亚扪的囚犯(见代上20:3注释)。这种残忍的行为符合当时的惯例,却与大卫的品格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