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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07--SDA圣经注释

第 七 章

提要:1 亚哈斯因恐惧利汛和比加而得到以赛亚的安慰。10 亚哈斯虽有权选择兆头,却拒绝选择。一个有关所应许之基督的兆头。17 预言祂藉着亚述而降临的惩罚。

1 乌西雅的孙子、约坦的儿子、犹大王亚哈斯在位的时候,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以色列王比加上来攻打耶路撒冷,却不能攻取。

  亚哈斯在位的时候。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77页图表。这个信息显然是在大约公元前734年,亚哈斯将要即位的时候发出的(见第16节注释)。这里历史事件的背景,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86页。

  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以色列王比加。亚述的文献表明,乌西雅,可能还包括他的儿子约坦,对亚述采取了强硬的立场,但亚哈斯则比较友好。为了收买亚述的帮助,他从圣殿和自己的王宫拿出金银来,送给提革拉-毗列色(见王下16:5-10注释)。我们根据王下15:29得知以色列王比加是反对亚述人的,所以提革拉-毗列色攻击他。从亚述的文献中我们也得知,亚兰王利汛采取了同样的立场。可能当时大部分西亚国家都联合起来对抗亚述。比加和利汛进攻亚哈斯是想废黜他,并策立新的国王,也许要迫使犹大加入反对亚述的联盟。

  不能攻取。据代下28:5-15,犹大在比加和利汛手下曾遭到惨重的失败。亚喀巴湾的以拉他落入亚兰人手中(王下16:6)。但耶路撒冷虽然受到围困,却没有被攻克(王下16:5)。

2 有人告诉大卫家说:“亚兰与以法莲已经同盟。”王的心和百姓的心就都跳动,好象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一样。

  有人告诉。那是向大卫家的代表亚哈斯报告的。攻击是特别针对大卫王朝的,目的是要废黜亚哈斯,立他比勒家族的人为新王,登上犹大的宝座(第6节)。

  王的心。死海古卷1Qisa没有这个词语。

  跳动。或“恐惧”。面临被罢免的前景,亚哈斯深感恐惧(第6节)。他是背道的人,不信赖上帝。他觉得他的王国很快就要崩溃了。

3 耶和华对以赛亚说:“你和你的儿子施亚雅述出去,到上池的水沟头,在漂布地的大路上,去迎接亚哈斯,

  你和你的儿子施亚雅述出去。虽然亚哈斯本人是邪恶的国王,但上帝还不想让大卫的王朝结束(见创49:10;撒下7:12,13)。所以以赛亚奉命去告诉国王,上帝的旨意是保存犹大,并打败侵略她的人。

  施亚雅述。直译是“余民回归”。以赛亚和他的儿子是上帝所安排作百姓预兆的(赛8:18)。与以赛亚同时代的何西阿也是这样。他儿女的名字也是有寓意的(何1:4-9)。以赛亚不断地向百姓宣讲余民回归的信息(赛4:2,3;10:21等)。

  上池。城市在受到围攻的时候,供水是非常重要的。“上池”已确认为基训的上池,称为圣马利亚井或处女泉(见《SDA圣经注释》卷二625也插图)。它位于俄斐勒以东,圣殿以南的汲沦谷。希西家后来就是从基训开挖了他著名的西罗亚水道(王下20:20;代下32:30),把水引到城里的西罗亚池。在亚哈斯的时代,遭到围城时水源将留在城外,所以要采取步骤把水引进城内,而又不让敌人获得。

4 对他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因亚兰王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这两个冒烟的火把头所发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里胆怯。

  你要谨慎安静。有天上主宰的帮助,就不必害怕。但国王不肯信赖上帝,结果在面临无法应付的局面时就绝望了。

  两个冒烟的火把头。表示轻视。以色列和亚兰及其国王是外强中干的,就像冒着余烟的火把,快要烧完了。只要轻轻一拍,就会熄灭。天上的上帝现在预言了他们的厄运,是要亚哈斯能采取聪明的对策。亚哈斯需要考虑的,是日益强大的亚述,而的不是苟延残喘的亚兰或以色列王国。在以后的四五十年间,犹大将几乎被亚述所吞并,而亚哈斯现在所采取的策略,将不可避免地使犹大落入亚述的手中。

5 因为亚兰和以法莲,并利玛利的儿子,设恶谋害你,

6 说:我们可以上去攻击犹大,扰乱他,攻破他,在其中立他比勒的儿子为王。

  攻击犹太。这个计划就是要征服犹大并据为己有。

  立他比勒的儿子为王。要废黜亚哈斯,结束大卫的王朝,立“他比勒的儿子”为新的国王。这个新国王的身份不得而知,但据认为是亚兰人,因为“他比勒”是亚兰语,意“神(为)善”。以色列和亚兰一致决定要在大卫的宝座上设一个傀儡新王。

7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这所谋的必立不住,也不得成就。

  大卫的家还不会垮台。以色列和亚兰的计划是与上帝作对的,所以不会成功。上帝对大卫家另有计划(见创49:10;撒下7:12)。祂不许人干预祂对于犹大的旨意,结束弥赛亚要从中出来的王朝。

8 原来亚兰的首城是大马士革;大马士革的首领是利汛。六十五年之内,以法莲必然破坏,不再成为国民。

  这个预言的意义不明确。根据本注释暂时采用的列王“短”年表(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77、143、749页),该预言大约是在公元前734年发出的。而任何“长”年表也不会把亚哈斯的即位定在公元前742年之前。但到了公元前722年,北方的以色列王国随着撒玛利亚被亚述人攻占而告结束。有些现代学者认为“六十五年之内”是后来加上去的,打断了第8节和第9节之间的思路。。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是后来插入的。

  假如以赛亚原来的文本就有六十五这个数字,又没有明确的理由来否定它,那就有两种实现的可能性。公元前734年再过六十五年,包含头尾两年在内,就到了公元前670年。当时正是以撒哈顿(公元前681-669年)统治亚述。以撒哈顿(和他的继任者亚述巴尼拔)曾把某些美索不达米的民族迁到北方以色列王国的领土上(拉4:2-10)。这是以色列亡国(公元前723或722年)以后很久的事了。亚述采取分散臣民的政策,是为了消除这些民族原来的特色和归属感。所以以色列十个支派的许多人就散布到周围的人口中,经常被称为“迷失的”支派。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后来可能与来自犹大的俘虏一同回到故乡。他们融入犹太人的团体,只能作为古代犹大王国的延续,而不是古代以色列王国的延续。

  还有一种解释:六十五年大约可能从乌西雅或耶罗波安二世在位发生地震的时候开始。阿摩司提到这一次地震是上帝惩罚的预兆。如果这样,以赛亚在这里只是指撒玛利亚于公元前723或722年的陷落。这是有可能的,但缺乏证据,因为地震的精确日期尚未确定。既然不知道六十五年的准确起点,我们今天就不可能也不必要探究预言的含义了。很有可能这种特定的预言对当时代的人来说是很明确的。让他们明白,显然要比让我们明白更加重要。

9 以法莲的首城是撒玛利亚;撒玛利亚的首领是利玛利的儿子。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

  亚哈斯显然不相信上帝保证比加和利汛的计划不会成功的话语。他仍然害怕。既没有信心,就不可能蒙上帝悦纳(来11:6),更不可能顺服上帝智慧和仁慈的引导。

10 耶和华又晓谕亚哈斯说:

11 “你向耶和华你的上帝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深处,或求显在高处。”

  你向耶和华你的上帝求一个兆头。上帝的这项提议是为了增强亚哈斯的信心。上帝经常赐下这样的兆头来帮助软弱或怀有偏见的人树立信心。

  或求显在深处。马所拉学者(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34、35页)将只有辅音的希伯来文本h`mq sh'lh 理解为ha`emeq she'alah(“在深处”)。 但比马所拉学者早好几个世纪的七十士译本等希腊语译者,把h`mq sh'lh 译为ha`emeq she'olah(“到阴间的深处”)。无法判别哪一个是正确的,尽管希伯来语的语法结构,倾向于“到阴间的深处”。关于“阴间”的含义,见撒下12:23;22:6;箴15:11注释。关于天上的高处和阴间的深处之间对比的其他例子,见申32:22;伯11:8;诗86:13;139:8。

12 亚哈斯说:“我不求;我不试探耶和华。”

  我不求。亚哈斯不听劝说。他不相信,也不接受任何帮助他相信的证据。他已经定了主意,决心一意孤行。他担心有什么事会影响他改变自己的决定。他寻求的是亚述人的帮助,而不是上帝的帮助。

  试探耶和华。就是用兆头来测试上帝。亚哈斯在这里表现了他的顽梗和对上帝的悖逆。上帝表示愿意帮助和指导他,他却选择向亚述求助。亚哈斯明确地表示,不与上帝发生任何关系。

13 以赛亚说:“大卫家啊,你们当听!你们使人厌烦岂算小事,还要使我的上帝厌烦吗?

14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尽管亚哈斯不愿意,上帝还是要赐给他一个兆头。但这个兆头是上帝所选择的。为了鼓励那些在所面临的危机中保持忠心的人,上帝认为需要向他们保证祂会与他们同在。这个民族已经从以赛亚的长子施亚雅述身上得到了兆头之一(见第3节注释;参赛8:18)。他名字的意思是“余民回归”。他的出现,就等于提醒人,在将来亚述人的入侵中,少数余民将会得救。

  你们。据第13节,这里的“你们”是指“大卫家”,就是现在以亚哈斯为代表的犹大王室。据第1、2节,“大卫家”是指亚哈斯自己。因此有人认为第14节的“你们”是一种称呼的方式,并推断说“兆头”是赐给亚哈斯本人的,因为他是“大卫家”现在的代表,具备作为犹大国王和领袖的资格。也有人认为“你们”是指亚哈斯和其他大卫王位的继承者。

  兆头('oth)。“记号”,“标志”,“提醒之物”。在《旧约》中,'oth 可能是奇迹,也可能不是奇迹。如立约的彩虹(创9:12),安息日(出31:13;结20:12,20),逾越节门框上的羔羊血(出12:13),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的香炉(民16:38)等“兆头”('oth), 是重要的属灵真理看得见的标志。至于在埃及所显示的(出4:8;7:3;申4:34等),以及赐给基甸(士6:17)和希西家(王下20:8,9;赛38:7,8)的“兆头”,则是引发合作,鼓舞信心的奇迹。由某一个物体或事件所构成的“兆头”,毫无例外是要证实或提醒人注意属灵的真理和出于灵感、与真理有关的预言信息。其中可能存在或不存在奇迹的因素。“兆头”的基本特征就是被接受的人所看见。这样,他们信心的眼睛可以看明上帝的旨意,坚信祂的应许。不论何时有人求“兆头”,如上帝现在邀请亚哈斯所做的那样(赛7:11),或当上帝亲自选择“兆头”的时候,这些兆头毫无例外是对方所能够看见的。

  在这一点上,请注意以赛亚所宣布的话:“我与耶和华所给我的儿女,就是从住在锡安山万君之耶和华来的,在以色列中作为预兆和奇迹”(赛8:18)。其意义表现在它的实现,是与赛7:14所应许“兆头”的预言程序是一样的。以赛亚,施亚雅述和玛黑珥沙拉勒哈斯罢斯三个名字的意思分别是“上帝会拯救”,“余民回归”和“掳掠速临、抢夺快到”,明确地预示了与亚述即将多次侵犯犹大有关的事件。以赛亚和他的儿子们是上帝所设立的“兆头”,为了尽可能地在北方以色列王国崩溃和被掳的危险时代,争取亚哈斯和犹大的合作。

  童女(`almah)。这个词的单数和复数在《旧约》中只出现九次(创24:43;出2:8;代上15:20;诗46篇题记;68:25;箴30:19;歌1:3;6:8;赛7:14),意义均不明确,所以对于把`almah 译成“处女”或“年轻的女子”,意见并不一致。人们想尽办法证明它是其中的一种含义。但是迄今为止未能得出让所有的希伯来语学者满意的结论。希伯来语词汇学家都同意`almah 源于词根`alam(意为“[性]成熟” ),`almah 是指“年轻的女子”,暗示有怀孕的能力。`almah 和`alam 的阳性形式`elam均指身体的成熟,但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指处女还是已婚姻。值得注意的是在歌6:8,9中,“童女”( `alamoth,`alamah的复数)是与“王后”和“妃嫔”同列的,不属“处女”。根据希伯来语,赛7:14的`almah 可能已经怀孕(见“必……怀孕”)。如果在以赛亚说话时她还是一个处女,那么我们就面临又一次与耶稣的诞生相似的神奇生育。详见《圣经翻译问题》,第152-157页。

  希伯来语明确表示处女的词是bethulah,在《旧约》中出现50个次,均指“处女”,别无他义。按照圣经的定义,bethulah指可以婚育的女子,不论是年轻还是年长的,但更有可能指年轻尚未嫁人的。`almah 没有一次如bethulah,及其派生词那样指处女。Bethulah 没有同源的阳性词,但经常与bachur(“优等的年轻人”或“优秀的年轻人”)同用。Bachur 和bethulah 指希伯来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男女青年,而`elem 和`almah 则是指身体的成熟。在表示道德的完美和贞洁时,都毫无例外地使用bachur 和bethulah,从来不用`elem 和`almah 。

  以赛亚说到上帝喜欢祂的子民如“少年人(bachur)”“娶处女(bethulah])”(赛62:5)。最重要的是,锡安作为上帝子民的象征,是“贞洁的童女”(parthenos,林后11:2),在王下19:21;赛37:22;62:5;耶14:17;31:4;哀1:15等处都说她是bethulah,从来不说她是`almah。事实上,上帝的子民从来没有被比作`almah。祂很喜欢教会被比作bethulah。上帝不在乎年龄,而在乎品格。以赛亚总共用了五次bethulah(赛23:4,12;37:22;47:1;62:5)。如果他想让赛7:14的“童女”被理解为严格意义上的“处女”,他很可能自然也会用bethulah。但马太在引用赛7:14时,用了严格意义上的“处女(parthenos)”。关于这样做的理由,见太1:23注释。

  赛7:14的上下文,连同上述与 “兆头”和“童女”相关的事实,证明这里的预言在本章的历史背景中是马上应验的。马太的引用同样证明这个预言也是指出未来的弥赛亚。许多《旧约》的预言都有这样双重的应用,先是指不久后要发生的事,然后指更加遥远的未来(见申18:15注释)。

  在赛7章其他地方,没有再提到以赛亚在这里所说“童女”的身份。但原文说她是“童女”,暗示她特指某个年轻的女子。不知她当时在不在场。也不知亚哈斯或以赛亚是否了解她的身世(见格塞纽的《希伯来语法》,§126;参摩5:19,其中的“狮子”特指追赶逃跑者的那头狮子)。鉴于赛7章没有透露第14节“童女”的身份,有人认为该预言应验在一个我们所不知道,但亚哈斯和以赛亚所十分了解的一个人身上。有人认为“兆头”必须有奇迹,`almah 是严格意义上的“处女”,不单指“童女”,所以这个预言真的应验在以赛亚的时代,所应许之儿子的母亲像马利亚一样,是严格意义上的处女。的确,如果上帝愿意的话,祂完全能使这件事发生。但这样的孩子将像基督一样,表现出神性和人性的结合。基督就会失去作为神子兼人子的独特地位。

  鉴于亚哈斯此时已是一个21岁的青年(王下16:1,2;参《SDA圣经注释》卷二第77页),还有人认为这个“童女”可能就是他的妻子,或当时王室随从中某一个年轻的女子。也有人认为以赛亚是指自己的妻子,就是赛8:3的“女先知”,陪伴他前往参见国王亚哈斯(见赛8:3注释)。这件事发生在以赛亚工作的早期。此后他继续担任先知半个多世纪(《先知与君王》第382页;参赛1:1;6:1)。由此可见,当时先知尚年轻。他妻子有可能就是所提到的 “童女” 。

  怀孕。原文动词是完成时态的,一般应译为“已经怀孕”。但众先知常用完成时态来表示将来的行为。他们坚信自己所预言的将来事件定会发生,所以就把它当作已经发生的事(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27页)。许多人认为原文最自然的解释是:兆头所指怀孩子的事在以赛亚说话的时候已经发生,这样比较符合第14节的时态。那些认为“童女”是亚哈斯的妻子,或王室中另一个年轻女子的人,觉得这个预言是给亚哈斯的“兆头”,因为以赛亚不知道怀孕的事发生。他们俩当时都不可能知道未诞生之孩子的性别。但必须记住:“兆头”不一定有奇迹的性质(见上文“兆头”的注释)。

  起名。普遍被接受的希伯来语文本为:“她将起名”。但许多文稿是“你将起名”。根据后一种文本,尚未诞生的孩子一定是王室的成员,他的母亲要么是亚哈斯的妻子,要么是其他年轻的女子,但亚哈斯有权对她的子女命名。然而“她将起名”可能合适一些。

  以马内利(`Immanu 'El)。直译是“上帝与我们同在”,根据上下文,就是把我们从敌人手中解救出来。关于“以马内利”代表弥赛亚,见太1:23注释。“以赛亚”名字的意思是“上帝将拯救(犹大)”;“施亚雅述”(第3节)名字的意思是“余民回归”;这说明犹大不会随北方的以色列王国而灭亡;玛黑珥沙拉勒哈斯罢斯名字的意思是“掳掠速临、抢夺快到”。同样,以马内利的名字也是上帝所设立的兆头,表明祂当时对于犹大的旨意,以及不久将发生之事件的性质。详见赛8:1-3,8,10注释。以马内利证明上帝与祂的子民同在,引导、保护和祝福他们。其他的国家虽会崩溃,犹大却要延续下来;以色列虽要毁灭,犹大仍将存留。当西拿基立前攻击犹大,打算毁灭她的时候,亚哈斯的儿子希西家,无疑从以赛亚关于以马内利的话语中找到信心和力量的源泉。他在鼓励耶路撒冷的百姓时向他们保证:“与我们同在的是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他必帮助我们,为我们争战。”(代下32:7,8)

15 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

  奶油与蜂蜜。圣经时代的“奶油”就是凝乳,在东方许多地区至今仍被视为美味佳肴(见出3:17;士5:25)。“奶油与蜂蜜”之地是肥沃的。吃奶油和蜂蜜,暗示着食物的丰盛。土地虽要荒凉,仍将有足够的粮食供应亚述入侵犯后少数留在该地的人(赛7:22)。

  到他晓得。“到”的原文le是介词。其用法参创24:63“天将晚”,创3:8“天起了凉风”,创8:11“到了晚上”和撒下11:1“到列王出战的时候”等。当被称为以马内利的孩子长到能“弃恶择善”时,他将吃“奶油与蜂蜜”。不知这里是指孩子有了明显口味的二三岁,还是指有了较深道德观念的12岁左右。二、三年以后大约是公元前732年;十二年以后大约是公元前722年(见赛7:1注释)。公元前732年大马士革陷落。十年以后撒玛利亚陷落。少数没有被掳走的人在荒凉的土地上(见第17-20、23-25节注释)将获得充足的粮食(见第21、22节注释)。见赛8:4注释。

16 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因为(ki)。这个连词说明本节的“孩子”就是第14、15节的“子”,而不是像有人所认为的指第3节的“儿子”施亚雅述。ki 把本节与前面的句子连起来。况且本节的“孩子”带有定冠词,说明就是上文的以马内利。

  在这孩子……之先。见第15节注释。

  憎恶的那两王。以赛亚曾劝告亚哈斯不要害怕“两个冒烟的火把”(第4节)利汛和比加。现在他宣布那个快要出生孩子不到二岁,这两个国王将丧失王座。如果亚哈斯是公元前736或735年即位的,那他与以赛亚的这次谈话,要么发生在公元前735年,要么在公元前734年初。公元前735年,亚述的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出征亚美尼亚地区的乌拉图尔;他于公元前734年进攻非利士;在公元前733年和732年进攻大马士革(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61、62页)。亚述连续发动战争,为了控制全部的西北亚。比加和利汛在反对亚述的战争中,联合起来进攻与提革拉-毗列色结盟的亚哈斯(王下16:5-7)。犹大不需要害怕,只要她的领袖信赖“以马内利”这个名字所表达的应许:“上帝与我们同在”。到了作表号的孩子以马内利二岁左右的的时候,比加和利汛就会垮台。那是在公元前732年,也就是提革拉-毗列色发动进攻大马士革战争的第二年。参赛8:3,4说明这个预言应验的时间。见王下15:30;16:9。

17 耶和华必使亚述王攻击你的日子临到你和你的百姓,并你的父家,自从以法莲离开犹大以来,未曾有这样的日子。

  耶和华必使。亚哈斯已明确表示不向上帝求助,而准备投靠亚述(王下16:5-7)。但是以赛亚警告他,亚述不但帮不了犹大,反而会给她带来苦难(赛7:17-20;8:7,8;10:6)。后来当亚述入侵犹大的时候,犹大将向埃及求助,同样也是白费心机(赛30:1-3;31:1-3,8)。先知现在尽力向国王说清这一切。

  亚述王。犹大现在面临黑暗和危险的日子。自从两个世纪以前耶罗波安叛离以后,犹大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苦难。亚述国不但要侵略以色列,还要侵略犹大。如果犹大归向上帝,祂就会延长祂的福气,阻止亚述人进攻她。以赛亚诚心要把国王和他的同胞领到上帝面前,但他们拒绝了。所以亚述得以入侵犹大。

18 “那时,耶和华要发嘶声,使埃及江河源头的苍蝇和亚述地的蜂子飞来;

  发丝声,使……苍蝇。直译是“对苍蝇发口哨”,从遥远的埃及飞来,也就是召唤埃及的军队。埃及的第二十四王朝大约是公元前750-715年。但是与这个王朝同时代的,是由努比亚强大的酋长皮安希所建立的另一个王朝。他的统治最后扩展到埃及南部(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52、53页)。这个埃塞俄比亚的第二十五王朝统治埃及的时间,大约从公元前715年到663年。当西拿基立第二次入侵犹大的时候(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64页),第二十五王朝的第四任国王(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53、77页)塔哈卡(见《SDA圣经注释》卷二第53、64、65、160页;见王下18:13;19:9注释)曾阻止亚述的进攻(见王下19:9;赛37:9)。犹大有许多人可能指望埃及解救他们脱离亚述人的手(王下18:21)。本节称埃及的“埃塞俄比亚”国王为“苍蝇”。因为苍蝇是害虫,只会危害犹大,不可能帮助她。以赛亚指出上帝的子民向埃及求助的愚蠢(赛30:1-7;31:1-3)。能够拯救犹大脱离亚述的乃是上帝,而不是埃及(赛31:4-9;37:33-36)。

  蜂子。亚述被比作蜂子。蜂子在这里象征顽固而强大的敌人(申1:44;诗118:12)。蜂子的刺虽然使人疼痛,却很少是致命的。亚述进攻犹大如同上帝的怒棍(赛10:5-7),但犹大不会灭亡。

19 都必飞来,落在荒凉的谷内、磐石的穴里,和一切荆棘篱笆中,并一切的草场上。

  这里继续昆虫入侵的比喻。埃及人和亚述人就像苍蝇和蜜蜂那样来到这个国家,遍满全地。

20 “那时,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

  那时。先知详细描写犹大所发生的事件。

  赁的剃头刀。本节更换了比喻。以赛亚以前曾把犹大比作一个体无完肤的病人(赛1:5,6)。现在则把这个国家比作一个受尽屈辱的人,从头到脚包括胡须全都剃光了。这在东方人是奇耻大辱。

  大河外。指幼发拉底河(见书24:2注释)。上帝用亚述作为手中的工具,打击和制服不肯悔改的犹大。参赛10:5-7的类似比喻。

21 “那时,一个人要养活一只母牛犊,两只母绵羊;

  亚述的入侵劫掠了大片土地。西拿基立宣称夺取了“数不清的大牛和小牛”。 亚述人的“大牛”是指母牛和公牛,“小牛”是指绵羊和山羊。虽然大部份牛都被掳走了,剩余的人仍可能会养活一只母牛犊,两只母绵羊。

22 因为出的奶多,他就得吃奶油,在境内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

  留下来的人不会被上帝抛弃。上天的福气将赐给他们。他们将享用“奶油与蜂蜜”。虽然人会带来咒诅,上帝却会祝福剩下忠实的人。见第15节注释。

23 “从前,凡种一千棵葡萄树、值银一千舍客勒的地方,到那时必长荆棘和蒺藜。

  银一千舍客勒。见创20:16注释;参歌8:11。一棵葡萄树值一舍客勒子可能算高价,所以一定是优良的品种。本节的意思是,最好的葡萄园不加照料也会变为荒地。以色列的“葡萄园”遭到诅咒以后,就长出荆棘和蒺藜(赛5:6)。

24 人上那里去,必带弓箭,因为遍地满了荆棘和蒺藜。

  必带弓剑。为了对付躲在本来是农田,现在是荒地里的野兽。也可能指人们在这些地方狩猎。

25 所有用锄刨挖的山地,你因怕荆棘和蒺藜,不敢上那里去;只可成了放牛之处,为羊践踏之地。”

  刨挖的山地。直译是“过去被挖的地”。

  不敢上那里去。原文是“你不会去”。

  荆棘和蒺藜。本来平安多产的农田,变成了荒野,因为耕种和管理土地的人被掳走了,不再回到故乡。

(选段)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