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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34--SDA圣经注释

第 三十四 章

提要:1 耶利米预言西底家被掳,城市被攻占。8 首领和百姓释放了他们的仆婢,却又违背了上帝的约,强迫他们回来。12 因他们的不顺从,耶利米宣布他们和西底家将落在敌人手中。

1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率领他的全军和地上属他的各国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属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时,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

  本章一开始所叙述的事件,显然发生在最后一次围攻耶路撒冷的初期。当时先知仍然是自由的,因为本章传给西底家的预言(第2,3节),被国王当作使耶利米下狱的理由(见耶32:2注释)。

2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说,你去告诉犹大王西底家,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这城交付巴比伦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烧。

3 你必不能逃脱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见巴比伦王的眼,他要口对口和你说话,你也必到巴比伦去。

  见耶32:4注释。

4 犹大王西底家啊,你还要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论到你如此说:你必不被刀剑杀死,

  这个保证很可能是要说服西底家停止抵抗巴比伦人,向尼布甲尼撒投降。虽然西底家会被掳到巴比伦,但只要他屈服,就能保证他活着有平安,死时有体面。

5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为你焚烧物件,好象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烧一般。人必为你举哀说:‘哀哉!我主啊。’耶和华说:这话是我说的。”

  你以前的先王焚烧。显然指埋葬国王和贵族时所烧的香料(代下16:14;21:18,19),不是指火葬,因为犹太人几乎从来不实行火葬。

  人必为你举哀。将本节与耶利米关于埋葬约雅敬的预言相对照(耶22:18,19)。本节向西底家保证,如果他服从巴比伦,就不会遭遇如此屈辱的下场。

6 于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将这一切话告诉犹大王西底家。

7 那时,巴比伦王的军队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犹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亚西加。原来犹大的坚固城只剩下这两座。

  拉吉。提到这座城市是因为该城系仅次于耶路撒冷的最坚固的犹大防御城之一(王下18:13,14,17;代下32:9)。它和亚西加城一起,抵抗尼布甲尼撒的时间最长。1935年和1938年,在拉吉的废墟中发现了21封用墨水写在陶片上的信函(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123、125页;《SDA圣经注释》卷二第97、98页)。有几封信显然是一个名叫何沙雅(Hoshaiach)的驻扎在附近的官员,在巴比伦入侵之前,写给拉吉的指挥官雅什(Yaosh)的。这些信生动地描述了犹大亡国以前的动荡。有一封信说:“愿阁下知悉,我们正按阁下的一切指示,关注着拉吉的信号,因为我们看不见亚西加”(阿尔布莱德[W.F.Albright]译自普里查德[ J.B.Pritchard]《古代近东文献》[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50年,322页)。拉吉不久以后遭到摧毁,其猛烈的程度可以从城墙的大部分砖头变成鲜红色看出来。拉吉的这些发现反映出当时耶路撒冷毁灭的严重性。拉吉废墟现名杜韦尔(Tell ed-Duweir)。

  亚西加。也是一座犹大的“坚固城”(代下11:5-12)。现为扎卡利亚(Tell ez-Zakariyeh)。

8,9 西底家王与耶路撒冷的众民立约,要向他们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来的仆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谁也不可使他的一个犹大弟兄作奴仆。(此后,有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

  虽然摩西的律法允许以色列人在一定的时间里为奴(见出21:2注释),但是许多主人超越了自己的权利。犹大的贵族像在梭伦之前雅典的贵族一样,利用债权的法律使许多同胞沦为奴隶。现在面临巴比伦人进攻的危险,为了确保得到自由民的甘心合作,而不是奴隶的被迫服务,或为了其他原因,西底家向所有耶路撒冷的奴隶承诺了自由。

10 所有立约的首领和众民就任他的仆人婢女自由出去,谁也不再叫他们作奴仆。大家都顺从,将他们释放了;

  鉴于外来的威胁,以及被压迫阶层起来支持入侵者的危险(见出1:10),西底家释放奴隶的命令得到了首领和百姓的普遍遵从。

11 后来却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仆人婢女回来,勉强他们仍为仆婢。

  迦勒底人因埃及军队的逼近,暂时停止了围攻(见第21节;耶37:5),使大部份耶路撒冷居民误以为他们城市的危险已经过去,于是就“勉强他们仍为仆婢”。

12 因此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

13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我将你们的列祖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的时候,与他们立约说:

14 ‘你的一个希伯来弟兄若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们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们列祖不听从我,也不侧耳而听。

  百姓所违犯的(耶34:8-11;见赛58:6),就是这条律法(见出21:2注释)。

15 如今你们回转,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各人向邻舍宣告自由,并且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约。

  在我面前立约。国王,“首领和众民”曾在圣殿的院中庄严地立约释放奴隶(第8-10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约是与上帝订立的(见尼5:8-13)。所以一旦违约,百姓所得罪的不仅是同胞,也是他们的上帝。

  称为我名下的。见耶7:10,11;见申12:5注释。

16 你们却又反悔,亵渎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随意自由的仆人婢女回来,勉强他们仍为仆婢。

17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没有听从我,各人向弟兄邻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们宣告一样自由,就是使你们自由于刀剑、饥荒、瘟疫之下,并且使你们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这是耶和华说的。

  百姓没有给予同胞上帝所规定的自由(利25:10)。上帝就罚这些犯罪者“自由”地落在“刀剑、饥荒、瘟疫之下”,以致被掳。

18,19 犹大的首领、耶路撒冷的首领、太监、祭司,和国中的众民曾将牛犊劈开,分成两半,从其中经过,在我面前立约。后来又违背我的约,不遵行这约上的话。

  太监。往往是外国出生的人(见耶38:7注释),为国王服务以后皈依了犹太教。太监在东方的宫廷常常占据高位。这里所提到的太监,可能像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领一样,靠借钱给以色列穷人而致富,为了得到补偿而强迫他们为奴。

  将牛犊劈开,分成两半。关于这种仪式的意义,见创15:10注释。

20 我必将他们交在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手中;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

  这种耻辱被视为对犯罪者最严厉的惩罚(见耶16:4;19:7)。

21 并且我必将犹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领交在他们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与那暂离你们而去巴比伦王军队的手中。

  如前文所示(见第11节注释),巴比伦人暂时撤消了围城,使耶路撒冷的首领们产生错觉,以为危险已经过去,并错误地把希望寄托在埃及的援助上(耶37:5-10)。

22 耶和华说:我必吩咐他们回到这城,攻打这城,将城攻取,用火焚烧。我也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

  用火焚烧。见耶52:12-14。

  无人居住。见耶32:43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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