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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04--SDA圣经注释

第 四 章

提要: 1 上帝对百姓罪恶的惩罚,6 对祭司罪恶的惩罚,12 对他们的偶像崇拜的惩罚。15劝犹大从以色列的灾难中接受教训。

1 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因这地上无诚实,无良善,无人认识上帝。

  当听耶和华的话。本章开始了何西阿预言的一个新的部分。先知不再用比喻和象征的手法,而是运用平铺直叙的语言。从内容来看,何4-14章的信息似乎大大晚于耶罗波安二世执政的时期(见何1:1)。

  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这是呼吁上帝的子民注意对于他们的指控和判决。作为天国的代言人,何西阿提出了针对以色列的案子,并为上帝处理该案的公正作辩护。

  这里的“争辩”,相当于“耶斯列”的第一个寓意(见何1:3注释)。“分散”和“争辩”是相对应的。

  无诚实。先知一开始就说他的百姓缺乏真宗教的实质。没有这些实质,敬拜上帝就成了空话。

  良善(chesed) 该词的定义见诗36篇补充注释。

2 但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奸淫,行强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

  何西阿从以色列的灵性亏欠,说到他们所犯的一系列罪行。失去诚实,良善和认识上帝的知识(第1节),就会导致地上所有这些可怕的罪行。

3 因此,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兽、空中的鸟必都衰微,海中的鱼也必消灭。

  因此。这里所列举的苦难(第3-5节),是以色列犯罪的结果,特别是第12节所提到的罪行。

  这地悲哀。参赛33:9。

  兽。人的罪给动物世界带来痛苦。参罗8:19-23。

4 然而,人都不必争辩,也不必指责,因为这民与抗拒祭司的人一样。

  争辩。所有的人都犯了罪,所以无须互相指责。这一句也可以理解为犯罪者怙恶不悛,与他们争辩也没有用。

  抗拒祭司。祭司的职责之一就是将上帝的真理教导百姓(玛2:7;见代下15:3注释)。凡不听从和尊重上帝真祭司的人要受到何西阿的严厉责备(又见申17:8-13)。

5 你这祭司必日间跌倒;先知也必夜间与你一同跌倒;我必灭绝你的母亲。

  跌倒(kashal) “绊倒”或“蹒跚”。即将来临的灾难十分无情,不论白天或夜晚,不论是百姓还是祭司,都无法逃脱。

  灭绝你的母亲。即以色列国民族(见何2:2-5)。七十士译本为“我把你的母亲比作黑夜”,指以色列将走进悲伤痛苦的黑夜,并在被掳时陷入毁灭的静寂中。

6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

  因无知识。就是认识上帝的知识。这一切知识中是最重要的知识。以赛亚把被掳归因于缺乏这种知识(见赛5:13注释)。虽然上帝可能不计较某些方面的无知(见徒17:30),但祂不能原谅属灵上故意的无知(见出4:21注释)。百姓必然因缺乏重要的知识而“灭亡”。如果他们努力,本来是可以得到这种知识的。人们不仅要对他们已经拥有的知识负责(约9:41;15:22,24;雅4:17),也要对他们经过努力而可以获得的重要知识负责(参彼后3:5)。许多人担心进一步地研究真理,会要求他们在行为上有改变;他们爱罪的心不愿意这样做,所以就故意不作进一步的探讨。这种故意的无知是上帝不能原谅的。

  弃掉知识。 是针对的祭司或祭司职务的(见8,9节)。

  不再给我作祭司。说明无知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忠实的祭司。他们拒绝真神和祂律法的知识。他们本来是应该把这些知识教导百姓的(见申33:10;玛2:1-9;见代下15:3注释)。

  给我。即给上帝。当耶罗波安把以色列王国从犹大分裂出去的时候(见王上12:25-33),他所任命的祭司不是上帝的祭司,而是金牛犊的祭司。

  律法(torah) 见申31:9;箴3:1注释)。

7 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

  增多。在耶罗波安二世执政的繁荣中,国家的人口和财富增加了(见何2:8注释)。但这里主要指祭司(见第6节注释)。他们增加了财富和势力。

  羞辱(qalon) “耻辱”或“不名誉”。

8 他们吃我民的赎罪祭,满心愿意我民犯罪。

  赎罪祭(chatta'th)。 “罪”或“赎罪祭”。可能描述贪婪的祭司催促百姓带来越来越多的祭物,从而纵容了罪恶,因为他们吃这些祭物的肉(利6:26),并无疑从事这方面的买卖(见撒上2:12注释)。罪越多,祭物就越多,利润和享受也就更多。

9 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

  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百姓和他们的祭司都被困在罪中。背道的祭司犯下了他们理应指责的罪孽。百姓即看到祭司的世俗和放纵,就效法他们的榜样。有言道:“世俗的伟大不能免俗,祭司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尊严”。 百姓和祭司都要在上帝的审判台前交帐。

  报应。即“回报”或“偿还”。

  所行的。暗示以色列人肆无忌惮地违抗上帝的律法和旨意。

10 他们吃,却不得饱;行淫,而不得立后;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

  却不得饱。这是他们“吃我民的赎罪祭”(第8节)的惩罚。

  不得立后。可能指与多产崇拜有关的宗教性卖淫活动。古代迦南人的许多宗教礼拜都以此为中心(见本书卷二第38-41页)。尽管崇拜多产女神,人口却不增加,因为天国的福气已经从以色列撤走。

11 奸淫和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

  奸淫和酒。这两种恶习结和在一起发挥作用,剥夺了人的真情,理智和悟性(见创9:21注释)。

  夺去人的心。“心”在这里指思想,悟性和情感。“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7)。一个人的思想,悟性和情感如果因纵欲而堕落腐败,他就牺牲了事奉上帝的能力(见箴4:23)。以色列敬拜异教假神的可悲后果之一,就是伴随偶像崇拜的淫荡仪式和堕落行为。

12 我的民求问木偶,以为木杖能指示他们;因为他们的淫心使他们失迷,他们就行淫离弃上帝,不守约束,

  木偶。即木制的偶像。

  木杖。可能用于占卜。

  淫心。何西阿用偶像崇拜无法克制的欲望,来比喻使以色列人不幸远离上帝的属灵奸淫。“淫心”也可以指控制人,陷人邪恶情欲的激情。

  离弃上帝。妻子本受丈夫的管辖,处在他权威之下(见民5:19注释)。但当她委身于他人时,这种关系就结束了。以色列离开上帝,参与偶像崇拜的情形也是如此。

13 在各山顶,各高冈的橡树、杨树、栗树之下,献祭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或作:儿妇;下同)行淫。

  在各山顶。这里进一步阐述偶像崇拜的问题,尤其是与公共生活有关的表现。外邦人通常选择大小山岗作为崇拜的场所(见结6:13注释),因为其地势较高。

  树影。绿树所提供的树荫,可以挡住东方炎热的阳光,同时也为淫荡的仪式提供隐密的地点。人们常在这样的地方杀祭牲烧香,尊崇邪神(见耶7:31注释)。

  新妇。“新娘”,或“儿媳”。父母的坏榜样会影响儿女走同样的道路,并接受同样的后果(哀5:7;见何2:4注释)。

14 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行淫,我却不惩罚她们;因为你们自己离群与娼妓同居,与妓女一同献祭。这无知的民必致倾倒。

  我却不惩罚。“女儿”和“新妇”的罪恶比不上引导她们走错的淫荡父亲和丈夫。

  妓女。即“庙宇妓女”。她们委身以事奉假神。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人参与许多外邦地方的偶像崇拜(见申23:17注释)。

  无知的民。见第6节注释。

15 以色列啊,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亚文,也不要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

  犹大却不可犯罪。何西阿似乎觉得以色列悖逆上帝已无药可救了,就转而警告南方的犹大王国(第15-17节)。以色列在地理上与犹大十分接近,以致后来一些犹大国王深受偶像崇拜的影响,酿成重大的危险,使南方随着北方背道。见本书第31页;见何11:12;12:1,2注释。

  不要往吉甲去。这里特别吩咐不要前往偶像崇拜的中心,如吉甲和伯亚文。

  吉甲。在以色列有不止一个吉甲(见撒上11:15;王下2:1注释)。在以色列历史中,吉甲是一个重要的地名(见书4:19,20;5:9,10;9:6;10:6-9,43;14:6;撒上10:8;11:14,15;13:4-8;15:21,33;王下4:38)。不知先知在这里所指的是哪一个吉甲。

  伯亚文。意为“恶势力之家”或“罪恶之家”。可能是伯特利(意为“上帝之家”,见创28:19-22)的一个谑称。当耶罗波安一世在伯特利设立牛犊崇拜(见王上12:25-33),使这座城成了假神之家的时候,再称它为伯特利就很不恰当了。伯特利在上帝子民的宗教史上,曾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见创28:19;35:15)。

  不要……起誓。拜偶像的人不可妄称自己敬拜上帝(见王上12:28)。

16 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现在耶和华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

  倔强的。即“顽固的”或“悖逆的”。北方王国的百姓决心自行其是,如同一头难以驾驭的母牛,不肯接受训练,用来耕田。

  放他们,如同放羊羔。有人认为这是指上帝将公正合理地让以色列自行其是,就像让小羊到田野间漫游,没任何防护。她不受上帝诫命的控制和管辖(见太11:29,30注释),任意进入沙漠,没有保护的树篱。在这种情况下,小羊失去牧人的小心照看,很容易被虎视眈眈的野兽所吞噬。没有什么动物比离开牧人的小羊更无助的了(见路15:3-7)。以色列的情形也将如此。

  其他人认为这是一个疑问句,而不是陈述句,故可译为:“上帝现在将会放任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吗?”

17 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

  以法莲。以法莲是北方王国的主要支派,常用来指整个王国(见耶7:15注释)。正如用犹大来指南方王国一样。

  任凭他吧。罪恶与无知使以法莲陷入偶像崇拜之中,难逃厄运。十个支派陷于偶像崇拜甚深,故没有向他们发出完全复兴的应许(见《先知与君王》第298页)。在流亡的十个支派中,后来显然只有极少数与犹大人一起,在被掳后回到巴勒斯坦。

  上帝不强迫人的意志。祂劝人接受生命之道(结33:11),但“他们或听,或不听”(结2:5)则由他们自己。那些顽固拒绝仁慈恩赐的人,则要收获自己所选择的果实(创6:3;诗81:10-16;箴1:25-33;启22:11)。

18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他们时常行淫,他们的官长最爱羞耻的事。

  他们的官长。直译为“她的盾”,即作为国家保护者的首领(见诗47:9注释)。

19 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他们因所献的祭必致蒙羞。

  喻指上帝惩罚的风暴将临到以法莲,使他们遭到囚掳。与此形成醒目对照的是,“鹰”的“翅膀”把希伯来人背出埃及,飞到那应许之地(出19:4;申32:9-12)。上帝恒久地忍耐和宽容罪人,呼吁他们悔改。就是十个支派被掳的预言也是慢慢应验的(见何7:9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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