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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08--SDA圣经注释

第八章

提要:1.在基督里,随从圣灵而活,就不被定罪了。5:13:肉体的害处。6:14灵的好处。17:作上帝儿女的好处。19:万物所指望的光荣得救。29:上帝所预定的。38什么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呢?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保罗在第八章中引伸了第七章的感叹“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的话题从分析与罪恶的痛苦挣扎转到了解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所享平安自由的生活。

福音的好消息就是基督来谴责罪恶,却不定人的罪(约3:17;罗8:3)。对于那些相信和接受福音的优惠条款,凭着信心和爱心过顺从生活的人,基督会使他称义,得享自由。信徒的品格中也许还有欠缺,“但当一颗顺服上帝的心,向着这个目标努力时,耶稣就会接受这种意向和努力,把它当作人最好的事奉。祂会用祂神圣的功德弥补其缺欠(《时兆》1890年6月16日,怀爱伦)。于是就不定罪了。

在基督耶稣里。在新约圣经中指的是基督徒与基督之间密切的关系,不仅仅是依靠祂作祂门徒,而且是每天与基督保持生命上的联络(约14:20;15:4-17)约翰把这种联合说成是“在祂里面”(约壹2:5-6,28;3:24;5:20)。彼得也说到“在基督里”(彼前3:16;5:14;)。但是保罗特别强调这一点,既用它指教会(加1:22;帖前1:1;2:14;帖后1:1),也用来指个人(林前1:30;林后5:17;弗1:1等)。耶稣用葡萄树和枝子的比喻来强调这种联合的密切性(约15:1-7)。

一个人若没有经历过这种基督的联合,就不可能摆脱定罪。那使人与上帝和好并得称义的救人的信心(罗3:22-26)意味着保罗所说“在基督里”的经验(见25节注)。

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赐生命圣灵的律。这灵拥有赐生命的能力(见11节)。赐生命圣灵的律就是圣灵赐生命的能力,作为律法在生活中作主。“生命”是指产生的效果,就如“称义得生命”(罗5:18注)和“生命的粮”(约6:35)。灵带来生命和自由,就如罪的律只导致死亡和定罪一样(见罗7:21-24注)。

在基督耶稣里。保罗强调圣灵藉着人与基督的联络行使赐生命的能力。信徒只有与基督密切交往和联络才能获得战胜罪恶的力量。

释放了我。保罗无疑在这里回顾自己重生受洗时的经历:“有新生的样式”(罗6:4),和“心灵的新样”(罗7:6)。

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罪恶所行使的权威,其结果就是死亡。罪在他生活中不再是支配的势力了。住在心里的赐生命的灵会激发人顺从,并有力量“治死身体的恶行”(13节)。赐生命之灵的律就是这样与肢体中罪和死的律直接抗衡,使信徒有力量战胜罪恶毁灭的势力,摆脱罪的捆绑,不再被定罪。

3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律法既因为肉体软弱。罗7:14-25已经解释了失败的这个原因。律法能够指出正路,却不能使软弱堕落的人类行在其中。保罗继续为律法作辨护(见罗7:7,10,13,14),指出人不能遵行不是律法本身有什么缺点,而是因人类败坏软弱的本性。律法的功能不是宽恕罪,使人重新顺从。律法只能彰示何为善恶,并提出顺从的要求(罗3:20;7:7)。所以,不可因上帝的律法达不到顺从的效果,而藐视和指责它。我们无法完全顺从,责任在我们自己。

有所不能行的。保罗本节的意思十分清楚,上帝成就了律法所做不到的事。祂已经给罪恶定了案,所以基督徒就能够战胜罪的势力,在基督里过得胜的人生。

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体现了圣父与圣子之间的密切关系(见罗8:32)。西1:13说基督是“祂爱子”。有时我们会更看重基督的爱和自我牺牲。其实我们也要记住,是天父爱世人,才将祂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约壹4:9)。为了拯救堕落的人类,祂在儿子身上牺牲了自己(见林后5:9;参《历代愿望》762页)基督来,就是要表显天父无限的爱(约14:9;参太5:43-48)。

成为罪身的形状。上帝的儿子神性披上人性来到地上,以便接触堕落的人类,与我们软弱有罪的状况进行交流。如果祂披戴天上的荣光,我们就受不了祂显现的荣耀(见《先祖与先知》330页)。所以耶稣凭着祂的大爱和拯救人类的神圣目的,“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腓2:6,7;见《历代愿望》22,23页)。见本会圣经注释卷五917,918页。

基督取了人性也是为了向世人和全宇宙证明,人类在今生是可以成功地抵御罪恶与撒但的,是能够顺从上帝的旨意的(见《使徒行述》531页,《历代愿望》761,762页)。自从亚当堕落以来,撒但一直以人类的罪来指证上帝的律法是不公正的,是无法服从的。所以基督来弥补亚当的失败。祂在凡事上与弟兄相同,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见来2:17,18;4:15)。关于耶稣的人性与试探及罪恶的关系。见太4:1;26:38,41:来2:17;4:15的注释,以及约1章的补充注释。

作赎罪祭。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保罗本章的目的是要解释基督徒现在可以战胜罪恶。律法无法使他取得这样的胜利,但上帝藉着差遣祂的儿子,为人预备了战胜罪恶的力量。基督不仅用自己的死承担了罪的处罚,而且要消灭罪的统治,将罪从信徒的生活中驱除。祂使命的全部目的可以包括在“赎罪祭”一词中了。祂来处理罪恶,提供补救的办法,赎罪和除罪,并洁净和拯救罪的受害者。

在肉体中。罪恶原先在什么地方掌权,基督也在那里应付,战胜罪恶并定罪案。罪恶原先所制胜的肉身,现在成了战胜和驱除罪恶的地方。

定了罪案。基督以无罪的人性,给罪定了案。有关定案的这个意义,请参照太12:41,42;来11:7。基督的赎罪牺牲(罗6:12)永远证实罪的邪恶本质,因为是罪造成了上帝儿子的死亡。因基督的生与死而定的罪案还意味着罪恶权势在信徒身上的消灭。他们在基督的死上与祂联合,所以与祂一同复活,在圣灵里过新生活(罗8:1-13)

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律法的义。保罗在这里讲的仍然是他所赞同(7:16)所喜欢(7:22)但离了基督则无法履行的律法(7:15-25)。“义”指的是律法所要求的义,即顺从律法公义的要求。

成就在。上帝差祂的儿子,取了罪身的形状,为使人类能达到祂圣律法公义的要求。救恩计划的目的就是使人的生活与上帝的旨意和谐。上帝赐下祂的儿子,不是为了废除或更改祂的律法,或解除人完全顺服的义务。律法永远是上帝品格和不变旨意的表达。堕落的人类无力遵从律法的要求。律法也无力帮人遵从。但基督降世,令人有可能完全顺服。这几节经又清楚表明在福音和救恩的计划中,上帝律法不变的地位和权威(见罗3:31注释)。

保罗没有说要部分地顺从。圣经一直讲到完全的改变,完全的顺服(见太5:48;林后7:1;来4:12,13;西1:28;4:12;提后3:17;来6:1;13:21)。上帝要求祂的儿女要完全。基督以人性所过完全的生活,乃是上帝向我们的保证。靠着祂的能力,我们也能得到完全的品格(见《基督比喻实训》315页,《使徒行述》531页)。

不随从肉体。那些实行律法公义要求的人,不再随从肉体的要求和冲动。他们人生的指导原则,不再是满足肉体的欲念。“随从”也可译为“生活”。(见罗6:4;林后5:7;10:3;弗2:10;4:1)。

只随从圣灵。即按圣灵,就是住在他们心中的基督之灵的要求和引导调整自己的行为(罗8:9)。他们正在履行律法的要求。律法的要求可归结为基督徒的爱,因为“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同样,圣灵在生命里作工的结果也是爱。因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加5:22)。所以,随从圣灵生活意味着顺从律法公义的要求,过仁爱及出于爱心之顺从的生活。上帝差遣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的伟大目的,就是让信徒能够过这样的生活。

有些解经家认为,这节经文特别是指藉着圣灵的工作,人心灵的更新。他们认为保罗是在强调,我们的生活不再受我们低级的欲念所控制,而是受我们更高的属灵性情所支配。

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随从肉体就是以肉体作为我们的指导原则,并在生活中遵行这个原则。

体贴。随从肉体的人,在整个心智和道德方面,都关注于满足不圣洁的自私欲念。

肉体的事。我们都受本节所对照的两个原则中的一个所支配。我们受什么原则所支配,我们的生活和行为的特征就会表现什么样子。保罗在加5:16-24中就肉体的事和属灵的事作了深刻的对比。

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只想满足肉体的私欲就是死亡。凡以自私为人生目的的人虽生犹死(提前5:6;见弗2:1,5)。属灵死亡的现状只能导致最后的永死。罗8:1解释了其中的原因。

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的平安。体贴属灵的事,心思意念单受上帝之灵支配,会使心灵的一切机能处于健康活泼的和谐状态。这是来生可靠的保证和预尝(见弗1:13,14)。圣灵的同在会带来生活中的仁爱,喜乐和平安(加5:22)。并在我们心中开始上帝的国度,就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

体贴圣灵,随从圣灵的人(罗8:1)享受赦罪与和解的平安(罗5:1)。上帝的爱浇灌在他们心中(罗5:5)。他们看见律法公义的要求成就在他们生活中,就得到喜乐和鼓舞(罗8:4)。他们渴望最后得救和永生。反之那些体贴肉体,随从肉体的人(8:4,6)只体会捆绑和定罪的毁灭性经验(罗8:1,15,21),只能指望审判和死亡(罗1:32;2:5,6;6:21,22)。

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原来。保罗现在解释为什么体贴肉体就是死的原因。

就是与上帝为仇。体贴肉体、一意孤行、自我放纵的生活肯定是与上帝为敌,违背祂旨意的(见雅4:4)。这样的行径肯定会与上帝疏远,与生命之源隔绝,即死亡。与上帝为仇是与活在灵里的平安相反的(罗8:1)

不服上帝的律法。这里动词用了现在时,暗示继续违抗。体贴肉体的人藉着继续不断地违抗上帝的律法而与上帝为仇。

也是不能服。体贴肉体的人完全不能顺服上帝的律法。只有靠着圣灵改变人心的大能,人才能重新顺服。

人当初被造的时候,心灵和生命与上帝的旨意是完全和谐的。上帝律法的原则写在他们的心里。但是罪使人与上帝疏远,使人心充满悖逆与敌意。结果,自从人落在罪的权势之下以后,就依从肉体的倾向,必然导致不服上帝的律法。所以不可能靠自己服从上帝的律法来获得公义和拯救。除非他向自我和罪恶死去,靠圣灵得到重生,他是不可能服从上帝的律法的。(《先祖与先知》64页)。

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

而且属肉体的人。本节以更具体的语言重复第七节的内容。“属肉体”的语气比“随从肉体”语气更重,表明被属肉体的事所吸引和控制。

不能得上帝的喜欢。上帝所喜欢的是信心和顺从。祂很喜欢祂的儿子(太3:17;12:18;17:5;约8:29)。祂喜吹出于信心和爱心的行为(腓4:18;西3:20;来13:16,21)。但只有圣灵住在心中的人才能过信心,顺从和爱心的生活。属肉体的人做不了得上帝喜欢的事。他们的本性是悖逆的。

本节进一步强调和解释了保罗在罗马书中的论点:想靠顺从律法称义是注定要失败的(罗3:20;7:14-25)。本节警告说,凡抱着得救的幻想,要凭着自己顺从的行为讨上帝的喜悦,换取祂救恩的人,是不可能得上帝喜欢的。只要他们属于肉体,就无法讨上帝喜欢,顺从祂的律法。

9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不是一时的狂热而是圣灵长久的同在。保罗在别处也提到圣灵住在基督徒的心中(见林前3:16;6:19)。“住在你们心里”,指的是信徒和圣灵的密切关系,意味着基督徒的意愿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

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保罗表达了对读者的信心,然后补充了实现他们的论断所取决的条件。属圣灵指的是赋有属灵的心志,受圣灵的指引和影响。只有圣灵里的新生命开始了。属肉体的旧生命才会结束。只有圣灵应邀进来行使完全的控制,肉体的统治势力才会排除。圣灵真地住在人心中以后,随从肉体的生活才会停止。

本节邀请我们自我省察一下:如果上帝的灵住在我们心中,我们就会有属灵的心志,并活在灵里。我们凭着生活中有没有圣灵的果子,就可判断圣灵有没有住在我们心中。(加5:22)。没有圣灵的果子就证明我们仍生活在肉体中。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请对比“上帝的灵”和“基督的灵”。圣灵有时被称为“基督的灵(彼前1:11;参彼后1:21)。“祂儿子的灵”(加4:6)和“耶稣基督的灵”(腓1:19)。关于圣灵与基督的关系,见约14:26;16:7,13,14。

就不是属基督的。单从理智上相信基督教的真理是不够的。必须有基督的灵住在心中。单单承认基督教不足以令人成为基督的真门徒。上帝若将祂的灵赐给我们,我们就知道自己真属于祂(约壹4:13)。我们的每日生活若表显出仁爱,喜乐,和平和其他圣灵的美德(加5:22),就证明我们是真基督徒。反之,我们的生活若受到冷酷,自私和虚妄的污染,就表明我们不是属祂的。

本节含有严肃的警告。一个自命为基督徒者可以接受所有的教义,履行教会所有的礼仪。他可以积极从事上帝圣工,可以乐意施舍一切财物,甚至让自己的身体被火焚烧,但他心中若没有圣灵居住,生活中没有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就不是属于基督的(林前13:3);凡骄傲,虚妄,轻俘,世俗,贪婪,冷酷,挑剔的人不是与基督的灵交往,而是与别一个灵相交(《证言》卷五225页)。

10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这里说明拥有基督的灵(9节)就是有基督住在心中,作为生活的准则(又见约6:56;15:4;林后13:5;加2:20;弗3:16,17;西1:27)。

身体就因罪而死。参照十一节所说身体的复活,证明保罗这里说的是肉身因罪而死(见5:12)。即使那些靠圣灵重生的人也是要死的。死亡从亚当一直延续到全人类。但是由于圣灵住在他们心中,他们可以指望复活和永生(罗8:11)。

心灵却因义而活。“心灵”在是与“肉体”相对比的。(参林前7:34;林后7:1;雅2:26)。被上帝圣灵赐生命的大能所充满的心灵,拥有上帝所维持的生命。上帝的灵在人心灵中进行复苏改变的工作。在整部圣经中,义常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罪则与死联系在一起。生活中有公义,就证明有上帝之灵的同在和大能,这就是生命。有些解经家把本节的义局限于基督随着称义而赐给信徒的义(罗5:18)。但上下文似乎没有存在这样的限制。保罗这里指的是最广泛意义的义。虽然因为亚当的罪,以及我们都有份的罪,我们的身体是死亡的。(见罗5:12注)。心灵却因基督的义而活着。这种义先是因着称义,后是因着成圣而赐给我们。义是与永生同时赐给我们的(罗5:17,18,21)。我们接受了义,并为上帝所接纳,就证明上帝永生活泼的灵与我们同在(弗1:13)。

11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保罗常常把基督的复活作为信徒复活的保证(林前6:14;15:20-23;林后4:14;腓3:21;帖前4:14)。圣灵是赐生命的灵(罗8:2)。圣灵存在之处自然就有生命。所以上帝要藉着圣灵让一切有赐生命之灵居住的人复活。

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

欠肉体的债。有关“肉体”,见罗8:4,5注释。既然圣灵已经显现拯救,我们就负起了严肃的道德责任,按照圣灵的指导生活,而不是随从肉体。保罗已经解释了肉体作主只能导致死亡(罗8:6),所以信徒不再对肉体负有责任。相反,上帝的灵使他们摆脱了罪的捆绑和定刑(罗8:2;6:22)。这就足使接受圣灵拯救改变大能的人成为负债者。他们在所有的事上都欠圣灵,所以应当全心全意地效忠和顺服这种进入他们生命的更高的势力。

本节回答了那些误解福音所提供之自由的人。福音使我们摆脱律法的定罪,以及想靠自己努力去遵行律法的致命错误,但福音并没有解除我们顺从上帝旨意的责任。上帝永远不变的旨意就是要一切受造之物都顺服祂(见罗3:31注释)。福音不是顺从的结束,而是顺从的开始。保罗说福音使我们有了顺从的义务。如果我们允许圣灵在我们心中充分运行,这种顺从的责任就不会带给我们任何束缚和屈从的感觉,反而会使我们继续喜欢上帝的律法(参罗7:22),因为圣灵赐给我们顺从的力量。

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希腊原文的语气要比英语中一般将来时更重。(参罗6:21)。

治死。用的是现在时态,表明是不间断的治死过程。

身体的恶行。保罗指的是身体在道德倾向方面的恶行。在本节中保罗重申前两章所阐述的论点,即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而把肉体钉死,就必活。参阅罗6:6;8:6。基督徒不可屈从肉体的冲动和欲念,而当遵行上帝和律法。不论吃喝,在一切事上都当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必要活着。顺从肉体必然死亡,治死身体的恶行则会因上帝藉基督的恩赐而得永生(见罗6:23注)。

不论我们自称属灵生活的景况如何,只要我们顺着肉体活着,就必死亡(见加6:7,8;弗6:5,6;腓3:18,19;约壹3:7,8)。要么让我们的罪死去,否则就是我们死亡。如果让罪活着,我们就会死,若把罪治死,我们就得救。没有人能在罪中得救。

14 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

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圣灵的引导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经常的,习惯性的影响。那些偶然受圣灵感动,顺从祂能力的人不能算是上帝的儿女。上帝只承认那些不断受圣灵引导的人为祂的儿女。

请注意这里把圣灵的改变人心的大能说成是“引导”而不是“迫使”。在救恩的计划中没有强迫的成份。圣灵只住在那些凭信心接受祂的人心中。信心意味着喜欢并乐意顺从上帝的旨意以及圣灵的引导。

上帝的儿子。这里指的是作儿子的身份和特权,是与奴仆的身份相对而言的。保罗在加3:26;4:1-7中详述了这种区别。

只要人活在律法以下,他就是为奴的(见罗6:14注),要用自己的行为来赚取报酬。他虽然竭尽全力建立自己的义,结果只能是接受定罪,忿怒,并且恐惧战惊面对主和审判。作为奴仆,他没有继承权。等着他的是死而不是生。但当他因信称义,由圣灵重生以后,就从奴仆变成了儿子。临到他的不是审判的忿怒,而是天父的爱。他不再有为奴的恐惧,而有了作儿子的信靠。作上帝的儿子就必活着(参罗8:13)。

只有被圣灵引导的人才享有作儿子的特权。他们已蒙圣灵所重生,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信心的儿女。(加3:7)。

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原文特指信徒与上帝和好,称义,重生以后基督徒生活的开始。上帝差祂的灵进入他们心中(加4:5,6)。?

这里的“心(灵)”不是指人或上帝的精神,而是从广义上指心态,习惯,情感,所以也可译为“奴仆的意识,观念或精神”。请参照“疑恨的心”(民5:14,30),“忧伤之灵”(赛61:3),“淫心”(何4:12),“被鬼附着”(路13:11),“慈爱温柔的心”(林前4:21),“胆怯的心”(提后1:7)“谬妄的灵”(约壹4:6)。

在《罗马书》中,与上帝儿女的自由(罗6:6,16,17,20;7:25)相对照的奴役,指的是受罪的奴役,及犯罪死亡的后果。(罗5:21)。

仍旧害怕。指基督徒信主以前的恐惧心志。凡仍在律法之下受罪奴役的人(罗6:14)常感受罪未被赦免的精神压力。一旦接受了圣灵,这种在压抑感就结束了。(见罗1:32;参来2:14,15)。圣灵带来生命,仁爱和恐惧的消失(约壹4:18),并且保证我们不再为奴,而成为儿子和后嗣。

儿子的心。“儿子”原文意为“收养”。但“儿子的心”究竟指圣灵所造成收养的状况,还是指被接纳为儿子的人所表现的精神,意见尚有分歧。请参照“奴仆的心”。如果保罗说的是被收养的意识,“心”(灵)的第一个字母就要大写,如有些版本所采用的。这种被收养的意识当然是圣灵所造成的。它带来情感,爱心和信任,就象子女对父母那样,不同于奴仆对于主人的恐惧屈从的心态。

犹太人似乎没有收养的习惯,但在希腊和罗马人中间,这种事常有。保罗用这样的语句,是他在罗马的收信人能够明白的。保罗还用这样的语气描述了犹太民族特权(罗9:4),犹太和外邦信徒被接纳为上帝儿女的情况(加4:5;来1:5),以及在将来的荣耀里信徒完全得着儿子的名分(罗8:23)。

收养就是把一个外人接受为自己的孩子。保罗用这个词指基督徒,因为上帝对他们如自己的儿女,尽管他们原来是外人,而且是为敌人(罗5:10;西1:21)。虽然我们本来无权作上帝的儿女,祂却出于无比的爱接纳我们(约3:16)。我们既蒙接纳,就处在祂的保护和看顾之下。所以我们应当怀着感激的心,表现出作儿女的态度,乐意在凡事上顺从他。(见罗8:12注)。

因此我们呼叫。这种呼叫是有感于被接纳为上帝的儿子。这是一种大声的呼叫,表达了内心的深情。

阿爸,父。“阿爸”源于巴勒斯坦犹太人所讲的阿拉姆语。“父”源于许多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所理解的希腊语。用了两种语言与基督教传播对象的双语习惯有关。这种重迭曾出现在可14:36。保罗还把它用在加4:6。有人认为马可和保罗把希腊语加上去是为了向说希腊语的读者解释阿拉姆语的意思。但也有些解经家指出,这三处的重迭现象均表达了强列的思想感情。

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圣灵。圣经已告诉我们圣灵的职份和工作(见约14:26;16,8,13-15;罗8:26等),但圣灵的本性是个谜,“关于这一类的谜,我们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因为它他太深奥了,人类的智力无法理解。”(《使徒行述》52页)

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证实自己是上帝的儿女有赖于圣灵的见证。“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同样,若不是出于圣灵,没有人真地能称上帝为父(加4:6)。

上帝的儿女。我们藉着圣灵重生再造的能力成为上帝的儿女,并因圣灵住在我们心中而继续保证我们作上帝的儿女(罗8:14)。我们在生活中结果圣灵的果子就证明祂住在我们心中(加5:22)。我们心中若有爱上帝爱同胞的心,就知道自己已经出死入生(约壹3:14),成为我们天父的儿女(太5:44,45),被天上的家庭所接纳了。

17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在上帝完全恢复的计划中,儿女的名份和后嗣的特权是联系在一起的(参加4:7)。如果我们已经重生,被接受为上帝的儿女,上帝就会待我们如后嗣。我们所承受的,是荣耀的国度(太25:34,彼前1:4,5)和永生(罗2:7)。上帝的儿女所等侯渴望的,就是完全的承受这个产业(罗8:18-25;参约壹3:1-3)

同作后嗣。耶稣在凶恶佃户的比喻中把自己说成是承受产业的(太21:38)。作为“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罗8:29),基督承认祂的弟兄有权分享祂所争取的产业。祂所争取的,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们(见约17:22,24;提后2:11,12;启3:21)。

一同受苦。如果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上帝就让我们与祂儿子同为后嗣。单单受苦满足不了这里的要求。必须是与基督一同受苦(参提后2:11,12)。

基督的生活是信徒的榜样。耶稣经痛苦得平安,经苦难得荣耀,所有爱祂的人也要这样(见太10:38;16:24;20:22;林后1:5;西1:24;帖前3:3)。

与祂一同受苦就为祂和福音受苦。当早期的基督徒为了基督的缘故面对残酷的迫害时,彼得鼓励他们说:“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4:13)

与基督一同受苦还意味着象祂那样与试探的势力斗争,象祂那样“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来2:9,10,18)。

救恩的计划没有向信徒提供摆脱今生痛苦和试炼的生活,相反,它要信徒在克己受苦的路上跟随基督。耶稣怎样不断遭到撒但的反对和世界的迫害,“那些要变成祂形象的人也会有这样的遭遇。他们越不与世界合流,就越会遭遇敌对。通过这样的试炼和迫害,基督的品格就再现在他们身上了。”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12:10)。我们藉着分享基督的受苦而得到造就,准备好分享将来的荣耀。

18 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

我想,现在的苦楚。与永恒相比,现在是短暂的。“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林后4:17)。保罗说这些话是出于自己许多痛苦的经历。他写《罗马书》的时候,已经为基督和福音受过许多的苦。而在他受难以前,他还要受许多的苦(见徒19:23-41;20:23;21:27-26;林后1:3-11;6:4-10;11:23-33;西1:24)。

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与将来的荣耀相比,今生所有的苦难算不得什么(见《早期著作》17页)。保罗说,将来的荣耀是一定会应现的。请参见加3:23同样强调的语序。

将要显现的荣耀包括基督复临时带着祂所有神圣权柄所展示天上的荣耀(见多2:13)。基督所有忠心的门徒将分享这个荣耀(西3:4)。他们必要象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3:2)。他们要象镜子一样反映祂,变成祂的形象,荣上加荣。(林后3:18)荣耀的显现还包括天国和上帝宝座的辉煌和美丽(徒47:49),那是光辉灿烂的地方(启21:10,11,23,24;22:5)。

对将来荣耀的期待会给今生受苦的基督徒带来力量。苦难纵然严重,但与所成就极重无比的荣耀相比,乃是至轻至暂的(林后4:17)。苦难是暂时的,而荣耀却是永恒的。苦难很快要过去,所得的荣耀却是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永远存留的(彼前1:4)。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众子显出来。

受造之物。有人认为不包括人类,有人认为包括人类,也有人认为这里单指人类。我们最好不要定什么界限,因为整个自然界都在咒诅之下叹息,等侯更美好的日子,圣经里常对自然界采用拟人的手法进行描述(见申32:1;赛35:1;何2:21,22)。

切望。意为不看别的,单单注视一个目标,抬头遥望等侯对象的来到。

等候。该词原文在新约中只有保罗使用(罗8:23,25;林前1:7;加5:5;腓3:20;来9:28;见彼前3:20),意为专心致志地等候。

上帝的众子显出来。上帝众子显出来,表明救赎工作大功造成。这是在基督复临的时候(西3:4;约壹3:2)。死了的义人要复活,活着的义人要被提空中与主相遇(林前15:51-53;帖前4:16,17)。保罗说,受造之物都在切望等待这个显现。

20 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原文动词时态表示一个特定时间所发生的事。这就是亚当夏娃堕落的时候。人类犯罪所产生的后果影响了周围的世界。他本为万物之灵,因背离正道,使他的周围环境也受到上帝判决的影响(创3:17-19)。“虚空”意为无目的的,失望。《传道书》对此作了解释(传1:2等)。虽然起初上帝创造万物都“甚好”(创1:31),现在却到处都是死亡和败坏的痕迹。气侯的险恶,野兽的残暴,都证明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万物的不完美,堕落,腐败,和邪恶都是因亚当的罪把阴影投在他的子孙,天气,动物,植物,及他所有管理范围内。

不是自己愿意。拥有选择权的是亚当,他可以选择事奉上帝,也可以服从虚妄,因着他悖逆的决定,人类和自然界都服在虚空之下。他的后代没有选择权,自然界本身也是没有责任的。但是上帝也提供了摆脱虚妄的办法(见结18:2注)

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指上帝,至于为什么咒诅临到,见结18:2注释,《善恶之争》479-499。

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享”原文作“入”)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上帝旨意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让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受造之物有希望达到上帝所计划的目的。自然界是为了人类而造的。它原先是为无罪人类的快乐和福惠服务的。但是人类堕落以后,自然界发生了变化,以适应人类的变化并为救赎的计划服务。乐园丧失了,整个自然界处在罪的咒诅之下,见证人类悖逆上帝的性质和结果。但是自然界的“虚空”促使人类发挥道德和身体方面的力量。辛劳忧虑的人生是为爱他的缘故而安排的。这是因他犯罪而必要的训练(见《先祖与先知》59,60),悖逆的可怕历史还将作为今后的鉴戒(见《善恶之争》499页)。

脱离败坏的辖制。因为不愿服从败坏,所以称之为“辖制”。

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自由是18节所提荣耀的因素之一。在基督显现所带来的解放中,一切受造之物将有望分享这荣耀。

对于上帝的儿女来说,“自由的荣耀”意味着完全摆脱罪恶的势力,摆脱试探,灾难和死亡。在将来的荣耀中,他们将自由运用身心一切机能,与上帝的旨意保持完全的和谐。自由的最高状态就是接受全智之创造主的统治。在新天新地之中,我们将以做上帝所喜悦的事为我们的喜乐和愿望。这种永远顺服的生活乃是真正的自由。罪恶的漫长历史证明,不事奉上帝,就是受奴投的,不顺从上帝的命令就是受捆绑的。

22 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保罗呼吁读者观察周围的世界。在叹息劳苦之中也还有希望。保罗说受造之物历经生产的痛苦,指望快乐得救(参16:21)。

只有手持圣经的基督徒,才能解释痛苦悲伤之谜。藉着圣经的启示,他知道受造之物叹息劳苦的原因。他也知道叹息劳苦是要指望得救的日子,那时有“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

直到如今。自从罪恶侵入以后,受造之物就劳苦叹息,并要一直延续到基督再来。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不但如此。基督徒和其他受造之物一同叹息等到得着儿子的名份,身体产生变化。他们至今所接受的一切,只能使也们想望得到更多。

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初熟的果子是献给上帝的感恩祭(出23:10;利23:10;申26:2)。圣灵初熟的果子可以理解为圣灵早期的恩赐,就是上帝能力的倾降。圣灵曾在五旬节沛降,而且继续赐下,表现为各种属灵的恩赐(林前12-14章),以及基督徒有别于世人的品格改变(加5:22,23)。这些早期恩赐的赐予只能引发人追求更多的恩赐,尤其是永生的恩赐,就是属世的身体改变为属天的身体(见林前15:44-53;参林后5:1-5)。

本节原文也可理解为圣灵本身就是初熟的果子,是将来之事的保证和预尝。

也是自己心里叹息。我们这些已经享有这么多天上福惠的基督徒,正在和其他受造之物一起叹息。虽然我们接受了圣灵初熟的果子,我们成圣的过程才刚刚开始,我们期盼得以完全和完全得赎。我们缺少什么上帝的恩赐,就得叹息祈求。

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接受了圣灵恩赐的基督徒已经得着了儿子的名份,但这种名份的最后实现乃是在基督再来,“上帝的众子显出来”时(罗8:19)。

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当我们的身体得赎时,就真正得着了儿子的名份。保罗这里用的“得赎”显然不是强调“救赎”的概念(见罗3:24注)而是摆脱束缚。当基督复临时,我们的身体将会摆脱目前这种软弱,有罪,败坏和死亡的状态。(见林前15:49-53;腓3:21;参帖前4:16,17)。

24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

我们得救。对于基督徒来说,得救是已经开始的过程,继续保持的状态,并且在基督再来时最后完全成就的事情。

当一个人凭着信心成为上帝的儿女时,他可以说已经得救了。“主将得救的人数天天加给教会”(徒2:47)。但是基督徒的重生只是得救的开始,他必须继续成长改变直到将来完全得救。基督徒可能受到诱惑,以为自己已经得救了,就放松警惕和自省。这样的人最好听听圣徒保罗自己的见证:“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是在乎盼望。平时保罗都说得救在于信心(见罗3:28等),但盼望虽与信心有别,却是与信心分不开的。盼望把救恩呈现在信徒面前,让他们凭信心去争取。

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保罗这里所说的盼望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个目标,即所企盼的东西(参徒28:2;西1:5;提前1:1)。盼望的东西若已出现在眼前,就不再是企盼的目标了。盼望的真正对象不是已见之物,而是未见之物(参来11:1)。对于已见已有的东西,人是不会继续盼望的。

25 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忍耐等候。就是在困难中坚持。保罗肯定指的是上面18节提到的苦难。我们现在还没有最后得救,我们正在忍耐经受道路上的苦难。

26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软弱”一词可以指我们在等候最后得赎时属灵的软弱。不过保罗这里特指的软弱是“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帮助”意为“一同面对”,“支持”,该词还用于路10:40,表示马大要求耶稣叫马利亚来帮她做事。保罗并没有说圣灵除去我们的软弱,而是帮助我们,赐我们力量来克服软弱。(参林后12:8,9)。

有人认为,本节圣灵的帮助,是我们在今生苦难中忍耐盼望将来所显荣耀的第二个鼓励。我们既有盼望又有圣灵支持我们。一方面来自人,一方面来自上帝。

但也有人认为本节要与前面整段连系起来。我们信徒自己叹息,圣灵也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代求。上帝的灵与我们以及一切受造之物都在盼望救恩的完成。

我们本不晓得怎样祷告。由于我们目光短浅,我们不知道自己所求的福是否对我们最有利。只有上帝从起初就知道末了。所以我们在祷告中表示我们完全顺服祂对我们的旨意。耶稣在自己的祷告中为我们树立了这方面的榜样,“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7;参约12:27,28)。

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叹息”一词原文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和徒7:34。其动词形式用于太7:34耶稣治疗聋哑人时的叹息,以及罗8:23中基督徒心里叹息等候得赎的日子。圣灵的工作是感动我们祷告,教导我们该说什么,甚至藉着我们说话(见太10:19,20;罗8:15;加4:6;《天路》147页)

27 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上帝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鉴察人心的。指上帝(见撒上16:7;王上8:39;耶17:10;徒1:24;启2:23)。“人心”指的是心思意念(见罗8:6注释)。上帝知道圣灵在我们心里引发的愿望。这种深深的意念不需用言语来表达的。不需要用雄辨的口才才能让祂听见。祂明白人内心的渴望,并准备帮助和赐福。

因为圣灵照着上帝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本节解释了上帝为什么晓得圣灵的意思。首先圣灵是照着上帝的旨意祈求:“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其次,圣灵是替圣徒祈求。圣徒是上帝所特别关注的对象,圣灵就是按上帝的旨意祈求的。上帝对于圣徒的旨意是以下经文的主题。

祈求,原文见26节注释。圣灵是“保惠师”(见约14:16注释)。祂在上帝面前为我们祈求,就如基督在天父面前为我们作“中保”一样(约壹2:1)。

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我们晓得。保罗在这里讲了凭信心展望将来的另一个理由。我们知道,按照上帝永恒的旨意,万物都是为爱祂的人服务的。即使是今生的困难和痛苦,不会妨碍我们得救,反而会促使我们得救。基督徒的每一步都掌握在上帝手中并为实行上帝的旨意服务。

万事都互相效力。这是广义的“万事”,包括在本章35,38,39节中提到的一切。但也有可能特指“现在的苦楚”(18节)。上帝使我们生活中的万事互相效力,服务于我们的最终利益。

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这里指的是真正跟从上帝,信靠祂引导的人。他们爱上帝,是因为上帝爱他们,为了拯救他们而运行于万物之中。一个人能爱上帝之前必先有上帝的爱临到并进入他们的心(约壹4:19),正如一个人在能够正确地祷告之前,必先有圣灵启发一样(罗8:26)。

保罗在前面已经讲到上上帝对我们的爱(罗5:5,8)。在本章中他又一次提到(罗8:37)。他还多次讲到我们对同胞的爱(罗12:9,10;13;8,9)。但在这里特别讲到我们对上帝的爱。信心在前面已多次提到,盼望则是前面几节的主题(见罗8:24,25)。现在保罗又提到爱上帝。当然,在《罗马书》中每次提到信心都已含着爱心。基督徒信心的基础就是爱上帝并尊敬祂。凡这样爱上帝的人,上帝会为他的益处而作工(见林前2:9;弗6:24;提后4:8;雅1:12)。

若没有我们主的许可,没有什么会临到基督徒(见约1:12;2:6)。万事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如果上帝允许苦难临到我们,不是为了摧毁我们,而是为了提炼和洁净我们(见罗8:17注释)。人生的困难和失望会把我们的感情从世界转移到天上的家。这些苦难会让我们明白自己的软弱和必死的景况,使我们依赖上帝的支持和拯救。这些苦难还会使我们更加谦卑,忍耐,温柔。这就是历世历代上帝子民的经验。到了他们人生的终点,他们可以说,一切苦难都是为了他们的益处(见诗119:67,71;参来12:11)。约瑟在临终时对他的兄弟们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创50:20)。

就是按祂旨意。用恩典拯救罪人是上帝永恒的旨意(提后1:9,弗3:11)。“这原是那位随已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11),所以“凡事都互相效力”,叫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

保罗深知人类赋有自由的意志。《罗马书》中有大量的劝诫内容就证明子这一点。但是在这一切的后面,他看到上帝的主权和旨意。这并不予盾,因为上帝救人的旨意是藉着正确运用人的自由而实现的。

被召的人。上下文表明这个宣召已被接受(见罗1:6,7;林前1:2,24;犹1;启17:14)。基督徒称为“被召的人”是因为上帝藉着福音邀请他得救。救恩决不强加于不情愿的罪人,而是自愿接受上帝邀请的结果。上帝让圣灵的感化随着祂的呼召进入人心,使呼召产生效果。凡“爱上帝”的人正从经验上证明自己“按祂旨意被召”,因为呼召已经产生预期的效果(见罗8:16)。

29 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因为。本节解释上帝在那些爱祂的人身上实现祂旨意的方式,从而证实28节所表达的信心。这个旨意包括救恩过程的各个阶段。凡接受上帝宣召,顺服祂旨意的人,祂救他们计划的每一个阶段肯定都会在他们身上实现。苦难只是他们“效法祂儿子模样”的方式而已。

长期以来,关于29节的意义,人们一直有争议。有限的人类若想探测无限上帝的永恒旨意,最好还是听一听一位解经家有关这一节的劝戒:在一条对于人类智力而言又高又滑的路上,我们的安全在于把脚踏在使徒已经走过的路上。如果我们象许多人那样冒险越过他道路的界限,那就到处都是悬崖和深渊,即使是最谨慎的人也躲不开。(E.H.吉尔福特《圣保罗致罗马人书》160页)。

预先所知道。该词原文在新约中还出现于徒26:5;罗11:2;彼前1:20;彼后3:17。上帝预先知道,因为祂是无所不知的。圣经说:“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赛46:10),“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过去,现在和将来在祂面前都是一样清楚的。世人有限的知识,根本不足以了解上帝的完美。因为祂知道未来,绝不对任何事感到意外。祂预知撒但的叛逆和人类的堕落,并为应付这种紧急状况作了安排(彼前1:20;启13:8,《历代愿望》22页。圣经的预言就是祂预知的最好证据。预言告诉我们上帝所预见要发生的事(见怀爱伦于《评论与通迅》上所刊文章,1900年11月13日)。所预言的事并非因预言而发生,而是因为要发生而预言。弥尔顿在评述撒但及其使者随落的时候,很好地表述了这个真理:“主说,我虽已预知,但预知与他们的过错无关,就是没有预知,也会发生。所以他们犯罪,决非命运的丁点脉动和阴影使然,也绝非我不变之预见所造成”(《失乐园》第三卷)。

预先定下。上帝预先定下祂预先所知道的人。用人的话来说,上帝预先知道,也预先定下每一登上世界舞台之世代的人。祂又立刻随着祂的预见,定下他们都得救。上帝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人类家庭的成员。因为上帝“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祂“不愿有一沉论,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人死亡,唯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基督亲自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凡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救恩是白白向所有的人提供的,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接受福音的邀请。“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参太20:16)。救恩不会违背我们的意志而强加于我们。如果我们选择违抗上帝的旨意,我们就会灭亡。上帝的预知和预定不排斥人的自由。保罗和任何其他圣经作者都没有说上帝预定一部分人得救,让其他的人灭亡,而不管他们自己作何选择。

本节的目的似乎很现实。保罗设法安慰并向受苦的上帝儿女保证,他们的得救掌握在上帝手中,并依祂永恒不变的旨意逐步成就在他们身上。当然,得救还需要他们坚持(来3:14;参林前9:27),但这不是保罗本节的重点。

效法。该词原文仅出现在腓3:21,指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该词动词形式在腓3:10用来表示“效法祂的死”。这种效法不单是外表和形式上,而且是内在和实质上相似。

祂儿子的模样。基督是圣父的像,是看不见之上帝可见的形象(林后4:4;西1:15)。每一个基督徒光荣的命份就是变成上帝的儿子基督的形象(林前15:49,林后3:18;西3:10)。这种奇妙变化的发生就是福音的好消息,宽恕,重生,成圣,最后得荣耀的信息。这种变化的实现是藉着人性和神性的联合。正如上帝的儿子取了人性,照样,基督徒也要成为圣灵的殿(林前6:19),让基督住在里面(约14:23)。于是信徒便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后1:4)。在心中圣灵的影响下(罗8:13,14),在基督榜样的激励下(约15:12;腓2:5),他受引导过圣洁的生活。经过忍受苦难,他的品格变得越来越象救主(罗5:3,4;彼前2:21-24),直到最后荣耀的日子,变得完全象祂(约壹3:2)。

在许多弟兄。经过新造,基督使我们成为祂的弟兄(见林后5:17;加6:15),而且“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2:10)。

我们藉着“从水和圣灵生”被接纳到天上的家庭(弗1:15),进入“天上诸长子之会”(见来12:23注释),有名字录在天上家庭的册子上(来12:23),就是生命册。

作长子。该词还在以下经文中用来指基督:太1:25;路2:7;西1:15,18;来1:6;启1:5。保罗在这里强调基督在赎民家庭中长子的地位。救恩计划的最终目的,就是恢复上帝之国家庭的团结,叫上帝成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在这个家庭中,基督是长兄,祂已经在前面开路,并树立了榜样。我们随祂的脚踪。祂称我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2:10,见《SDA圣经注释》卷五917页,见约1:14注释。)

30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预先所定下的人。见21节注释。

所召来的人。这是福音的宣召,就是帖后2:14“上商藉着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这里似乎指宣召产生了效果(见罗8:28注)。根据上下文,这是指响应上帝宣召的人。上帝的呼召是个人得救的一个重大步骤。接受呼召就意味着悔改。“所召来”表明我们悔改是出于上帝,以及我们蒙召源于至高的威权。

又称他们为义。见罗3:20,28;4:25;5:1注释。

又叫他们得荣耀。耶稣说,“祢所赐给我们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约17:22),但荣耀的充分实现还在将来(罗8:18)。虽然是将来的事,保罗还是用了过去式,就如前面“预先所定”,“所召来”和“称义”一样。这可能反映了在上帝永恒的计划中,整个过程及其所有阶段都是完美的(弗1:4-6)。还有一种解释是这里所有希腊文动词的时态是具有非时限性的。

不论采用哪一种解释,保罗本节的目的是表明效法基督的过程中,各个发展阶段的确定性。第一步是呼召,如果服从了,就会带来称义,以及称义所伴随的其他经验。基督若继续让上帝在他身上实现美意(见罗11:22)结果肯定是得荣耀。我们可能想,保罗会提到成圣作为其中的一个阶段,但是把成圣作为称义的结果和得荣耀的必要条件那就足够了。

31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既是这样”指的是前面几节提到的内容。就是上帝所表达的旨意以及实现这个旨意的各个步骤。既是这样,在有关基督教的力量帮助我们经受试炼方面,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经验呢?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参罗3:5;4:1;6:1;7:7;9:14)用这样的句子引出相反的结论,而本节和罗9:30则引出与上文一致的结论。

上帝若帮助我们。保罗已经说明上帝是在我们一边的。祂把我们看作祂的儿女(罗8:15-17),并派祂的灵来帮助我们(罗8:26),因为祂的旨意是要拯救我们(罗8:28-30)。

谁能敌挡我们呢?上帝既已着手成就信徒的得救,我们的敌人也就是祂的敌人。(见诗27:1;118:6)

32 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上帝既已赐祂的儿子,祂就一定会把其他一切东西赐给我们。“爱惜”一词原文,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多次使用(罗11:21,林前7:28,林后1:23等)。该词还出现在徒20:29和彼后2:4,5。在七十七士译本中,该词表示亚伯拉罕愿意牺牲儿子(创22:12,16)。保罗有可能是引用亚伯拉罕的经历。上帝对于亚伯拉罕献儿子以撒的举动所作感人的评述,使我们对上帝舍去祂儿子行为的精神有所了解。这个最大的礼物是上帝爱我们(罗8:31)最有力的证据。本节的论点与罗5:6-10是相似的。

为我们众人舍了。保罗还用这个动词在罗4:25说明耶稣“是为我们的罪犯交付了”。

万物。参罗8:17,林前3:21-24;腓4:19。本节提供了基督徒信靠和忍耐的最大理由。上帝赐下祂的儿子,就是赐下了祂自己(林后5:19,参《历代愿望》762页)从而向全宇宙显示祂是多么愿意拯救悔改的罪人。所以,我们不论遇到什么试炼,都不要怀疑上帝在为我们作工,并为我们现在和将来的利益赐给我们一切必要的东西。

和祂一同。保罗说,上帝连祂儿子都肯舍了,还有什么会保留的呢?

白白地赐给我们。参见该词用于路7:21;徒3:14;林前2:12。该动词与名词“恩惠”和“白送的礼物”有关(见罗3:24;6:23注释)。

33 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上帝吗)。

“谁能控告”:见徒19:38,40;23:28,29;26:2,7)。撒但是控告弟兄者(启12:10)。

罗8:33-35的标点和排列,各个版本的圣经有所差异。但是保罗观点中所含鼓励人的意见却是很明显的。上帝称祂的子民为义。基督已为他们舍命,现今在上帝的右边替他们祈求,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他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保罗似乎想到以赛亚书50章8,9节“称我为义的与我相近,谁与我争论……主耶和华要帮助我,谁能定我有罪呢?”

“上帝所拣选的人”。该词原文曾用来指基督拣选祂的门徒(路6:13;约6:70;13:18)和上帝所拣选的人(可13:20;徒1:24;13:17;林前1:27,28)在太22:14中,耶稣在被召的和选上的人之间作了区别。但保罗所用的“宣召”似乎暗示宣召已被接受(见罗8:30注释)。在保罗看来,上帝所拣选的人是那些不仅听见上帝的呼召,而且听从,并在基督里寻求救恩的人。

“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上帝所拣选的人不必惧怕控告者。是万有的审判者上帝,按照祂称义的计划,亲自称他们为义了(参罗3:20-26)“称义”是“控告”的反义词。

34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撒但对罪恶十分了解,所以他成功地诱惑人犯罪,并以此为据,说人类应该灭亡(见《善恶之争》618页)。但上帝答复了针对祂子民的指控。基督已经为他们的罪付出生命的代价(罗4:25)。上帝的选民不再被定罪(罗8:1)。

而且从死里复活。(见罗4:24,25;6:4,9;7:4)我们所崇拜的,不时一个死了的基督,而是一位活着的基督。这并不是说复活比钉十字架具有更多的救人价值,而是强调基督不仅死了,而且复活了,以完成祂为我们受死的宗旨(见罗4:25注)。

现在在上帝的右边。右边被视为尊贵的位置(见王上2:19;诗45:9),寓指分享王权和荣耀(太20:21)。以下的经文述及基督处在天父旁边的这个位置(诗110:1,参可16:19;徒7:56;弗1:20;西3:1;彼前3:22。右边象征着被高举的人子所享有的光荣和权力(见来1:3;参太26:64)。

替我们祈求。该词在本章27节中指圣灵的祈求(见罗8:26注)。圣经阐明了基督在天父面前替我们代求(来7:25;9:24;约壹2:1;参来4:14-16;9:11,12)。这并不是说上帝需要劝说才为祂的子民作好事。上帝爱世人,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种祈求的性质,可能与基督为门徒祈求的性质是一样的(约17:11,12,24)。

在本节中保罗补充了一个又一个的理由,证明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他们依靠的不是死亡的基督,而是活着的基督。不仅活着,而且拥有权柄,不仅拥有权柄,而且具有救人之爱,为祂奋斗中的子民代求(参来7:25)。

圣经说,全天庭都在为选民的得救工作。本章中保罗讲述了圣父的宣召,称义,赐荣耀的工作;基督和圣灵引导和代求的工作。来1:14说,天使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上天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一个人如果永远沦丧,那也只是他自愿抗拒上帝慈爱旨意和拯救大能的结果。

35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是基督爱我们,而不是我们爱基督。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谁能使祂不爱我们呢?保罗所列举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减弱基督对我们的爱。

是患难吗?保罗是在讲述自己的切身体会(林前4:10-13;林后11:23-33)。

是困苦吗?本节所列的困难都是早期的基督徒所亲身经历的。

36 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如经上所记。本节引用诗44:22。保罗以过去上帝子民所受的苦难为例,说明当时基督徒所受的迫害。自从罪恶进来以后,恶人对义人的憎恨一贯是很强烈的(见加4:29;约壹3:12)。

37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然而。尽管困难重重,我们还是不断取得胜利(林后12:10)。

爱我们的主。靠着基督无比的爱,我们成了胜利者。“爱”在原文是过去式,特指基督为罪人舍命(参罗5:6)。尽管存在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开的种种困难,我们靠着“爱我们的主”克服了这一切。没有什么苦难和诱惑是不能靠基督战胜的。那一位舍身爱我们的主,现在住在我们心中,继续成就拯救我们的工作。所以“我们靠着那加给我们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保罗曾亲身体验这种力量,所以他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15:57)。

得胜有余了。保罗用这句话表达上帝的福惠足能满足人类的需求。(罗5:20)。

38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因为我们深信。保罗表述了他个人的信念:天地之间,不论是现在或将来,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们与上帝的爱隔开。保罗并没有说信徒不可能离开失去(见西1:23;参林前9:27)。保罗的意思是没有什么能违背我们的意志把我们从基督的手中强行拉开。

无论是生是死。参罗14:8“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是天使。《新约》所提到的天使通常是好天使,而不是坏天使。但这是一个中性的词,其含义只能从上下文看出(见太1:20;25:41;林前6:3;彼后2:4;犹6)。奉差遣为圣徒服务的天使(来1:14)是不可能引诱基督徒的心离开救主,或发挥这样的影响的。但保罗可能象在加1:8中一样,用假设的手法达到了强调的目的。即使好天使想使基督的子民与祂的爱隔开,也是做不到的。当然他们也不会这样做。

是掌权的。该词既指试图对人类实施邪恶统治的超自然努力,也指世俗统治者的。(见弗6:12)。有些解经家认为保罗所说:“天使”“,掌权的”,“是有能的”反映了犹太人有关天使等级的看法(见次经《以诺书》61:10;参林前15:24;弗1:21;3:10;西1:16;2:10,15)。

是有能的。参弗1:21。在彼前3:22中将“有能力的”与“众天使”、“有权柄的”并列。基督升天以后,他们都服从祂。

是现在的事。参林前3:22。对于现在的事,保罗和早期的基督徒是深有体会的。但将来还会有欺骗和痛苦的试炼临到,因为基督再来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和敌基督者显露出来(帖后2)。同时“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帖后2:9)。可是保罗的信心仍然没有动摇。

39 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是高处的,是低处的。在这段文辞中,保罗可能不想对每一个词下精确的定义。他只是用“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来表达空间的概念,正如用“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来表述时间的概念。保罗的目的似乎是用这样的话语来强调其观点的普及性。见他所描述基督之爱的“长,宽,高,深”(弗3:18,19)

是别的受造之物。(见罗8:19注释;参罗8:19,22)。保罗列举了十样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事物。这第十项包括了一切可能忽略掉的东西。所有项目可能都用于其最普通的意义。这种泛指强调了保罗的观点:受造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无法使基督徒与他所爱的救主分开。

与上帝的爱隔绝。上帝的爱就是基督的爱,向我们显示,并藉着基督为我们工作(见罗5:8 注)。保罗在《罗马书》中描述了父、子、圣灵通力合作彰显上帝的爱,如“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罗5:5)。“基督……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以我们得救为宗旨的圣灵,“照着上帝的旨意为我们祈求”(罗8:29,30,26,27)。基督为我们死,现今在天父的右边替我们祈求(罗8:34)。

保罗表达了自己对上帝救赎之爱的无限信任(31-39节)从而把解释上帝恢复人类计划的语言推到了高潮。因信称义,因信得救。要信靠主,因祂深爱人类,一心一意救人,为我们得救创造了一切条件。所以我们应当同使徒一同毫无保留地依靠顺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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