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瓦格纳》如何获得义(译文)
作者 E. J. 瓦格纳
于1890年9月8日在《时兆》刊登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21-31)
读完上面这段经文后,为了使它与整个第三章保持连贯,我们就需仔细回顾这章前面所述的经文。我们还记得这章主要讲的是两等人——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已在上帝眼里犯了罪,他们都要受律法的审判和惩处。所以,任何人要靠律法称义是毫无可能。律法是不可能称那些破坏诫命的人为义。律法对我们的要求是纯洁、崇高,致使堕落之人没有能力来成就这些要求。因此,没有人靠律法而获得义。人没有了圣洁——无法与律法的完美相匹配,是不能见上帝。(希12:14)。然而,有部分人是能见主面的。(参见启22:3—4)。因此,人不能靠律法得为圣洁,而必须借助于另一种手段得以圣洁。这都因律法是显现上帝完美之义,那问题在于借助另一种手段是什么的手段?本文一开头的这段经文解答了这个问题。让我们来仔细地体会。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啊!这句话给了我们希望。但是,要牢牢持守住!我们是不是走入了误入歧途的危险境地之中?我们难道就敢相信义不是从律法而得的吗?当然,我们得到义是不能从律法本身。如果,我们要想得到它的话,我们就不从律法里找。但不用惊慌,要牢记我们所得着的义不是律法的义,而是“上帝的义”。啊!原来律法是公义的!确切地说,律法不是正真意义上上帝的义,然而所有人的义是展现在上帝的律法里。那我们哪里取得着,如何得着,我们马上就会看到。然而,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上帝的义是“由律法和先知为证。”这就是义,正如律法给它做了认证。现在,在哪里得着义?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2)我们拥有最有力的凭证就是倘诺我们获得这个义,我们就不会在律法面前羞愧。因我们知道基督是上帝的一部分,他地位与上帝同等。他就是道,就是上帝。基督以道而言,人们虽无法看到他有形体,但却能听到基督用自己的声音道出律法。他说律法是“有权柄”(马可1:22),“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型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2:9)因而,如果我们籍着基督耶稣就得到上帝的义,很显然我们也就有了律法所要求的义。因为我们得到的义是从上头而来。我们拥有的义也就是律法描述的义一样是来自同一途径。
我们如何得到义?——借着信。除此,我们还能怎样得到呢?任何人要靠行律法得着义是绝没有可能,所以我们也就明白,义是借靠于信(这份礼物)得来。也就符合了“籍着我们主耶稣基督,上帝的恩赐就是永恒生命”这话的教导。有人会说我们靠这种方法似乎不可能得到义。但是想一想,“罪”与“义”这间的关系就简明地说明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现在,假如基督采用这样的方法,一直用他的义来算我们为义,因他有权柄。那谁又能说基督不能以自己的能力来实行?
“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上帝为了救这世界献上了他的独子,这就犹如上帝献上自己一样。因义人为不义之人而死(彼前3:18),所以上帝就会将视因信基督的人为义。
“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之法。”(罗3:27)这里使用的术语“法”一词不是指仪文,也不是指写在法板上一条条诫命,那就要考虑这里的本意指我们不是以立功的方法为义,而是以信心的方法为义。“因此,我们得出结论,人称义是因着信,绝非是因行律法”(罗3:28)(钦定版)这就告诉我们从古以来不可能再有出其他结论。由于我们所有人的肉身都有罪,所以罪身靠行律法是不能称义,所以我们是籍着上帝恩典这份白白得到的礼物,才能获得义。我们也就没什么夸口。因为仁义的人不会去夸耀他所行的,所以人是不能夸耀他所行,只有好行为才值得人们去夸赞。因我们的仁善是上帝赐给我们,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夸耀自己的仁慈。正如保罗在另一处地方所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我们除了去夸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实在是没有别的可以去夸耀的。
现在我们还必须得注意的是这里面有些表述被人忽略,经文里说“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 ( 罗3:25)这节经文不是说上帝把恩典耗在饶恕罪的事上,而是要说明我们在将来的生命中必须单独站立。假如正是要单独站立,我们自己也就不能夸耀。我们要依靠基督,因为在我们里面有着不断彰显基督的义正如这义第一次显现一样。基督说过:“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4-5)上帝除了饶恕过去所犯的罪,是不会赦免任何罪。没有先时所犯的罪,罪也就不存在。在犯罪人面前承诺可以赦免、原谅他们,将来还允许罪人能放纵、还可以保证他们可以继续犯罪;那这种做法估计只有教皇会做,因为他把自己高抬于上帝。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因信基督的义是“向所有相信他的人,基督的义也就会临到他们身上。”要提一下这里的“向”字,詹姆斯·博伊斯教授对这个字有很到位的阐述:“这里不单单是向的意思,某种意义上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是指“朝”、“直到”;可更重要的是“进入”(较为确切含义),进入人们心里,进入到那些有信心的人心里去。”这就完全符合上帝永约的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义不是外表的东西,它是来自于信,实实在在的。它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
此外,任何人都不要忽视一条重要真理,也就是任何人每时每刻都不可能逃脱律法。因为律法无时无刻都在。福音不是免除我们承担律法的责任,相反是强调我们的责任,福音的唯一目的就是把我们带到了完全顺服律法的境地之中。自己想象信心就是让人逃离律法的人,其实是不知道信心是什么,信心的真正目的?信心只是让我们朝向基督,因为他是律法的作者以及律法的成就者。我们要单单仰望他这位信心的实体。这都是因他“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哥后5:21)保罗在此又说到:“我们原是他的制造品,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而唯信主义的人其实不是正真信靠耶稣基督。如果,他有基督,也就一定有律法。因为,基督是律法的实体。所以唯信主义不可能有正真的信心。
现在,对我们已阐述的经文做一个简要的总结:首先,所有人都有罪,都要按律法而被定罪,所以也就无法从律法里得到律法里所要求的义。人们一次又一次试图获得义,但结果都是徒劳的。这是由于人不能逃脱律法所定的罪。可如今,基督在律法这面镜子里显明,他就是律法里所描述的那一位有义之人。他许诺将把义白白地赐予所有那些愿接受义的人,他之所以那样做都是因恩典、真理全都是从他而来。罪人接受基督,要知道这是他唯一的希望。基督用义的衣袍遮盖他,(赛61:10)他把他的义放入罪人心里,替他脱下污秽的衣服,换了件圣洁的衣服。于是主说到:“我使你脱离罪孽”(撒迦利亚3:3—5)先前要定他罪的律法,如今为他成义作了见证。律法有义,它就要把那些寻到义的人带到审判台,为其做辩护。有些人几乎要失望,因为他无法从律法里寻到义,而不从律法里找义的人发现正真的义在基督里,并显得那样完美。
“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一3:1—3)希望与圣洁是相互运行。耶稣来临时,我们看见的是真正实体,我们也就像他一样,期盼这样的希望我们也就愿意自己过成圣的生活。诺我们没有持守这样的希望,也就不可能成为圣洁。成圣的生活一定要有这样的确确实实的期盼。因为,它给我们应许圣洁的人心里一定能看见上帝。使这个希望变得更为真实的是持守这希望的人有履行,甚至在他的生命里。只有这等人会见到上帝,因为他们已经正真认识到上帝了。所以借着信的人现在就能看到,正如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看不见的主。”(希11:27)认识了上帝以及他的众天使们,与他们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也就必定开启了生命,这生命必将有永生。